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一夕错情:鬼王的冥婚新娘 >

第58部分

一夕错情:鬼王的冥婚新娘-第58部分

小说: 一夕错情:鬼王的冥婚新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金鹞倒是知道的,于是点点头说道:“这样也好,追到小王爷还请不要亲自动手,不要打扰南昭王让他警觉,孤王就在洵郡等候他的大驾。”
金鹞的意思明溍懂得,于是点点头,道:“只要他对大郡主守之以礼,我等自然不会鲁莽动手坏了王上的大事。”
金鹞点点头,道:“如此多谢了,你们一路上相比也是危险重重,我拨一队人马给你调遣如何?”。
明溍摇摇头,道:“我们是尾随跟踪,不宜人多,惊扰了敌人反倒不美。我跟绯歌轻装前进,反倒是有利于我们的安全。”
明溍主意已定,兼且他说的也是实话,金鹞也没有勉强,两下里分手告别,各自踏上征程。
朝阳升起一人高,远远的望去那火红的圆球正散发着点点光芒,茫茫雪地里,不消一会金鹞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线上,除了凛冽的寒风,就只剩下明溍跟绯歌纵马奔驰。
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计划不如变化大,明溍跟绯歌一路寻来除了头几天还能找到周砚的留下的记号,可到后来便连记号都没有了,越发的令人不安。
雪早已经融化,绯歌跟明溍一路打听着过来,神情很是憔悴,看着绯歌一脸的倦容,明溍道:“先找个酒楼用饭,休息下再继续赶路。”
绯歌这个时候不敢强撑,只得点点头,天不亮就开始赶路,现在已经是晌午了,的确是又渴又饿,浑身都没力气了,应道:“好,磨刀不误砍柴工,还是要填饱肚子再说。”
明溍伸手默默绯歌的头发,这十几天明显的瘦了,却很难想象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能这样一路坚持下来。
牵着绯歌的手就走进酒楼,绯歌眼睛一扫,突然间兴奋起来,喊道:“战大哥!”




、110:吃醋是件糟心事儿

人生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他乡遇故知,更何况这个故知还是绯歌的救命恩人,明溍眼睁睁地看着绯歌小鸟一般的飞向了酒楼里眯、某一个男人的身影。
抬眼望去,只见此人一身佛头青刻丝白貂皮袄,领口袖口翻着厚厚的毛边,腰束青玉带刻着海水云纹,脚踏小牛皮靴,这时看到绯歌便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明溍再也没有比此刻更觉得有危机的,这男人的确是一个好皮囊。
更何况此人眼眸虽然看似圆润平和,可是越是武功修为高的人反倒是越能反复归真,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的地步。绯歌说过这个人救过绯歌不止一次,倒是个品行端方,行侠仗义的人物。
以男人对男人的眼光,这个人倒是值得相交,不过以看情敌的眼光……就有点糟心了!
明溍向来是个腹黑的人,此时就算是见到绯歌如此热情似火的奔向另一个男人,心里不悦,面上却未表现出来,冷静的吩咐了掌柜的上的酒菜,这才迈着脚步缓缓的走了过去。
绯歌正唧唧喳喳的跟战天下说着什么,见到明溍走过来,便拉着他的手说道:“明溍,我们跟战大哥一桌坐好不好?”
明溍心里不悦,默默地咬咬牙,转头看着战天下,笑道:“原来这位就是战兄,鄙人还要谢过战兄对内子的数次救命之恩,今儿个这顿酒菜宋某请了,算是聊表谢意。”
内子?战天下一楞,显然有些吃惊,不过很快的就恢复原状,笑道:“宋兄真是太客气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咱们武林中人的脾性,更何况绯歌妹子很是可爱,两人相伴一路行来倒也不觉得寂寞,到时我要感谢绯歌妹子呢。”
明溍眼眸深处闪过一丝不悦,这男人明知道自己是绯歌的夫君还一口一个妹子叫的这般亲热,还能这般若无其事的直接忽略他跟绯歌之间的关系,是个扎手的,原来不是自己发现了绯歌的好,这猛不丁的出现一个情敌,倒是让明溍突然体会到了,绯歌知道自己跟孙良玉的事情一怒逃婚的感受。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便是独孤求败!
人生最抓狂的事情,便是棋逢对手!
明溍觉得自己是遇上了一个极为难以搞定的对手,尤其是这个对手还是个瞧着深不可测的人,因此这一顿饭吃着也是格外的别扭。倒是绯歌一向是聪明伶俐的人倒是没有发现两个男人之间的波涛汹涌,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压抑了,好不容易遇上一件开心的事情,绯歌便跟战天下聊得很是投机,浑然没感觉到明溍眼眸里那隐藏至深的滚滚怒火。
人在极度开心的时候,总会不经意的忽略了某些事情。
绯歌很是开心,说了一大通话,转过头来才看到明溍并没有吃多少东西,便有些不悦,伸手夹起明溍平日爱吃的菜放到他的碗里,道:“你怎么不吃饭,吃完饭咱们还要赶路,不能饿肚子的,是不是饭菜不合胃口?”
“还好。”明溍惜字如金,伸手夹起绯歌给他布的菜慢慢地吃起来。
明溍多余的话没说一个字,只是不怎么动筷子就把绯歌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为他忙前忙后夹菜盛饭。对面的战天下微垂着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如今是碰到硬骨头了,这个宋明溍倒真是个不能小看的角色。
战天下看着绯璃似乎很是熟悉宋明溍的喜好,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记得清清楚楚,心口就一阵阵的憋闷,倒是宋明溍只顾着自己吃并没有为绯歌添菜盛饭,心里便觉得这个男人是个比较强势的人,微有不悦,觉得绯歌当真是一朵鲜花开在了牛粪上,虽然这堆牛粪看上去人模人样的。
伸手夹起爆山珍放进绯歌的碗里,笑道:“你也多吃些,看起来瘦了好多,怎么不过月余未见便这样憔悴?”
话虽然问绯歌,眼睛却看向了明溍。明溍感受到战天下的目光却没有抬头看他,只是自顾自己的用饭,他知道绯歌一定会自己说的,明溍也想听听绯歌会对战天下吐露多少,来判断绯歌对于这个人的信赖程度,也好明白这个对手的威胁性。果然绯歌便叹息一声,道:“战大哥,我大姐被人劫持了,你说我怎么能吃好喝好。”
战天下眉头轻皱,便压低声音道:“王后娘娘被人劫持了?”
明溍心里一抖,没想到战天下早就知道了,原来绯歌早就告诉他了,心里越发的堵得难受,这小妮子看来对这个战天下真的是挺信赖的,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相当的不妙。绯歌看着是个挺欢乐的人,其实却好似个很谨慎的人,不会轻易的相信一个人,可是对这个战天下却如此的推心置腹……
绯歌点点头,便说道:“是啊,我跟你分开后就入了锦城谁知道金锦你把个混蛋早就在等着我了……”
绯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说了一遍,居然没有丝毫的隐瞒,明溍也没有制止,既然绯歌觉得这个男人可信应该有他被人信任的地方,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做惹人厌恶的事情,而且明溍也觉得绯歌这个小家伙应该不会移情别恋,最重要的她已经是宋家的媳妇,剜到篮子里的菜跑不掉,但是被人觊觎总不是一件舒心的事情。
么笑没看。不过跟情敌对阵尤其是对面这个有胆有貌,武功高绝,还对绯歌有救命之恩的人,绝对不能使小性,让敌人有任何的机会趁机而入,所以明溍也不阻止只是静静地听着,绯歌渴的时候,便及时的递上一杯茶水。
绯歌习惯了,也不接杯子,就着明溍的手就喝两口,不过是一个极微小的动作,却让战天下觉得有些刺眼,看来自己敌情还没有弄清楚,这个宋明溍对绯歌好像有些不一样。
绯歌自顾自说,浑然不觉这厢里两个男人的刀锋相交,噼里啪啦乱响。交手的境界也分为三层,第一层便是闷头吃醋,毫无形象的大闹一番,第二层便是挑拨离间,挤进打击之能事。第三层便是灭敌于无形,让敌人知难而退。。
显然明溍就是属于第三层的境界,当然战天下也不是低境界的对手,这一来一回的倒是弄了个平手。
绯歌没发现身边有什么异样,最后收尾道:“我们还要一路往南追,总之是一定要找到大姐,从那么高的山崖跌落也不晓得怎么样了,还被那个混蛋劫持,有朝一日落到我手里我一定将他千刀万剐方泄心头之恨。”
战天下这时轻轻地说道:“从此处往洵郡还有千里之遥,你们人生地不熟,这样盲目的寻找也不是一个办法。”
这个倒是实话,绯歌便接口道:“可不是,我跟明溍都有几次走错了路。”
战天下微微一笑,道:“相请不如偶遇,今儿个承蒙宋兄请客,战某也不好白吃白喝,。这一路南下的路程我极熟悉,不如有我给二位带路如何?”
绯歌眼睛一亮,开心叫好,不过转眼又说道:“上次你不是说有要事要办吗?可是办完了?”
“嗯,办完了吗,如是没有办完也不敢说这样的话。”战天下笑道,这人笑起来很好看,令人觉得如同阳春三月柳,碧海潋滟波,心里甚是舒服,尤其是那双眼睛尤其给人一种温润知礼谦谦君子的感觉。
话到了这个地步,明溍也不想无端阻止,惹得绯歌不高兴,更何况他的确需要一个向导,有人毛遂自荐不用付工钱自然是极好的,因此便笑道:“只是劳累战兄跟我们辛苦一趟,宋某心里甚是过意不去。”
“宋兄说这话就太见外了,绯歌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义不容辞。”战天下很是郑重的说道。
明溍心里就是一阵窝火,转头看向绯歌,就见她正没心没肺的吃吃喝喝,,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心里便是叹了一口气,这个榆木疙瘩,旁的事情不用人说自己个看得挺透彻,轮到她自己身上了就跟个傻子似的,就没看出来这个战天下对她太好了些吗?
“战兄如此的侠肝义胆令人佩服。”明溍避重就轻,没说战天下对绯歌的情深义厚只是说他有侠肝义胆,既然是侠肝义胆,自然是对谁都一样的。
战天下也不恼,放下手里的酒盏,看着明溍说道:“人生得一知己难矣,棋逢对手总是令人愉悦的事情,能遇到宋兄是战某的荣幸。”
“彼此彼此,不过战兄究竟来得晚了些。”明溍举杯示意,嘴角浅带着微笑。
“缘分不在早晚,爱情没有先后。”战天下举杯应道。
“是吗?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似乎更能天长地久。”明溍低声道。
两个男子相对一笑,这寻找绯璃的路上,便由简单温馨的两人行愣是变成了波涛汹涌的三人行,然则战天下也不是白白的加入,果然是有些能耐的,走了两天便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111:真相总是令人难以捉摸

一路行来虽然是三人行,倒也是相安无事,这相安无事是建立在绯歌毫无察觉战天下对他的别有心思上。走进淮安郡,逐渐的繁华起来,想要打听人也不容易了,人流量大,路途又多,想要打听两个人的行踪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幸好有战天下这匹识途老马,每每总会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变成柳暗花明,这样一来,便是宋明溍也对他有些佩服,若不是情敌做个朋友是极好的事情。
战天下平日子也不是一个苛刻的人,相反是一个无拘无束惯了的人,言谈带笑,行为洒脱,就算是爱慕绯歌也从不会做出愈礼的事情,越是这样宋明溍越难以排斥这个男人。俗话说容易讨厌小人,难以拒绝君子,所以想要讨厌这样一个男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绯歌看着明溍,问道:“不知道战大哥能不能找到的踪迹,周砚的标记就跟失踪了一样,也不晓得他跑哪里去了,只希望他能吉人天相才好。”
“不要担心,绝对不会有事的。”明溍拍拍绯歌的手,看着她满脸愁容,低声说道:“周砚是个机灵人,如果他的敌人比他强大,他绝对不会硬拼,一定会等到咱们支援过去,因为他知道我们一定会到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担心。”
绯歌跟明溍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很多习惯早已经驾轻就熟,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这才说道:“周砚平日是很机灵,可是你也知道,他最看重我跟大姐,若是大姐真的有危险,就是刀山火海他也会闯的。”
明溍轻轻的拍着绯歌,道:“你也不要太过于执着,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能预料的,我们能做的的就是拼尽我们的所有力量,尽快的找到周砚,你有再多的担忧也是无用的,弄不还还要拖垮自己。”
战天下回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两人相依相偎的身影,眼眸一深,他其实就不明白绯歌怎么就嫁给了宋明溍这样呆板得人。
摇摇头,故意加重脚步,听到声音的两人果然立刻分开了,战天下笑着说道:“打听到了,三天前果然有一辆马车经过,还买了许多的伤药,因为换了马车的缘故,所以咱们之前再怎么打听也没有结果。”
明溍瞧着战天下神色和善,这个人能够故意加重脚步提醒二人,可见不愧君子之名。
“战兄能够从药铺下手查起令人佩服。”
战天下轻轻一笑,这才说道:“也没什么,以前的时候认识一位神捕,倒是听他说过一些查案的手法,只是我比较愚笨记住的不多,实在是汗颜。”
说到这里一顿,这才正色说道:“马车是三天之前从这里经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