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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锦绣-第11部分

小说: 锦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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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锦媚不解,他刚刚不是还叫你“小皓”吗?
“你想想,刚刚他在楼下叫我们吃饭时,叫我什么?”
锦媚真的就认真想了想,然后不可思议地答道:“小庄!”
“对啊~”
“那为什么......”
“我想是因为你。”
“我?”锦媚完全云里雾里。
“因为,我妈妈,嗯,就是我的养母生前一直叫我‘小皓’,王伯也就一直这样称呼我,自从我妈妈过世以后,王伯就改口叫我‘小庄’了。”庄明皓说起前尘往事,面色淡然,目光悠远。
锦媚似也被感染,“王伯人真好,他其实是怕你听到这个称呼伤心吧。可是——”锦媚顿了顿,“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庄明皓倾倒,平时觉得她挺聪明的呀~现在怎么会这样迟钝,不过,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因为——我有了你啊~我就又有亲人了。”
“哈?”锦媚受到了惊吓,他这是什么意思?变相求婚?不是吧,会不会太快了!什么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啊,现在流行闪婚啊,本身没什么,可是如果发生在她身上,是不是也太扯淡了!
庄明皓看到她的样子,知道自己失言了,可是她的反应也不用这么大吧,直接让他笑得直不起腰来。
锦媚郁闷。
原来,快乐可以如此简单而直接。
后来,因为时间也不早了,两个人没办法也实在是不知道要去哪里共度这珍贵周末的最后一天,庄明皓索性说:“锦媚,我们来玩台球吧。”
“嗯?”锦媚疑惑,台球这种东西她只见过,可是却从来没有玩过,“可是,我不会耶。”锦媚实话实说。
庄明皓伸出手去拉起她,一边走一边说:“没关系,我来教你。”说着走到一扇木门前,然后轻轻推开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时而勤快,时而懒,写文这种事,结局是一定会有的,坑是一定不要的,这是我的原则。写不下去,宁愿忍痛删除,但是绝不坑人,即便没有观者,也不要坑了自己,但是——进度这种事请,就要完全看心情了!
、拾柒
房间里的光线很暗淡,锦媚就隐隐约约看见一张大大的桌子,庄明皓走过去拉开厚重的窗帘,屋子里一下子变得亮堂起来,一切都清晰地映入眼帘。
庄明皓没有多说,便拿起球杆开始打粉,打好以后就递给了她。锦媚伸过手去拿过球杆,内心很是忐忑。
球是早就摆好的。庄明皓想了想,走过去轻轻关上了门。其实,这也算是一个正常的动作,可却让锦媚的心突地一紧。
然后,熟悉的薄荷香就笼罩了她,庄明皓从身后伸过手臂来将她整个环在他的怀中,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放松点,别紧张。”热热的气息喷薄在她的颈间,他的唇轻轻擦过她的耳廓,这一刻,心跳加速的锦媚才总算明白过来,为什么某人提议打台球了,实在是,太无耻了!可是,人家用的理由如此冠冕堂皇,锦媚要怎么反抗,再说了,台球不这么教要怎么教呢?!
庄明皓从后面抱住她,开始认真地跟她讲解斯诺克的打法,一副心无旁骛的模样。他手把手地教她拿杆,教她手势,然后一一帮她纠正。锦媚看着他严肃认真的侧脸,也不好再因为鼻腔里全是他的气息而走神,便认真地听起来。
从小到大,锦媚都是一个好学生,学东西也学得快。可是,台球,远远比看起来难多了,规矩也多,技巧也多,锦媚学得有些吃力,但是好的是她有很用心,庄老师也很有耐心。慢慢的,锦媚也可以自己上手了,虽然经常是一开球就是一团糟,但是每一次也有或多或少的进步。但是庄明皓几乎一下午,都是把她搂在怀里手把手教授的。
教学活动持续了多久,锦媚倒不是很清楚,直到窗外染上暮色,直到王伯再次叫他们吃饭,教学活动才算结束,庄明皓慢慢放开她。锦媚松了一口气,然后抬腿往门口走去,庄明皓看着她的背影,心想她似乎不是很喜欢穿裙子,下次一定要带她出去买一条裙子来穿给他看。
吃过饭后,又是王伯洗碗,庄明皓则负责送锦媚回家。
走在一条林荫小道上,锦媚有些过意不去地说到,“真是的,你怎么又让王伯洗碗?!”
“不然呢?”庄明皓反问,“每天都是王伯做饭洗碗啊,而且,你没看到王伯洗碗洗得很开心吗?!”顿了顿又假装生气的样子,道:“我可告诉你,等你嫁过来以后,可不许跟王伯抢饭碗,因为你还有别的更重要是事情要做!”
锦媚被震动了,“等你嫁过来以后”,他怎么可把这种话说得像“今天的天气很好”一样自然而肯定,搞得锦媚也微微产生这样的错觉:他们,是一定会在一起,并走到生命尽头的吧。锦媚不愿再继续让自己沉浸在这样的奇异的感觉里,于是,微微撅起嘴道:“我要做什么更重要的事情呀?”
庄明皓轻笑一声,“陪我聊天,陪我散步,陪我打台球,陪我......”
锦媚听不下去了,嗔笑一声,“总之就是当你的贴身丫鬟就对了。”
“嗯,”庄明皓似乎对这个回答不是很满意,“贴身是对的,可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会是丫鬟呢?你看看外国的总统,人家去哪儿夫人就跟到哪儿,怎么会是丫鬟呢?”庄明皓的语气有些鄙夷。
“哼~”锦媚不屑,“难不成还是第一夫人?!”
庄明皓半晌没有回话,锦媚心中得意,终于也有让他哑口无言的时候,可是,为什么得意过后,心中又有一丝失落滑过。
这样复杂不清,起起落落,纠结不已的心情真的比那种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小说还磨人。好想好想甩开,好想好想逃离,可是,心里面却又竟然觉得很舍不得。
终于,庄明皓在周围夜色的衬托之下,用低沉喑哑的声音说道:“怎么不能?就做专属于我的第一夫人不好吗?”
时间,光线,声音仿佛都被黑暗这块巨大的海绵无声地吸走了,时间静止,光线黯淡,周围静谧到只剩下彼此的心跳声。锦媚觉得为什么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有抑制不住的酸痛感,她只好默默把脸别到一边,重新调整气息。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在他面前哭泣呢?尤其是在这样静谧而美丽的夜晚。
她一直以为她只是她自己的,却不想原来她还可以是属于他的。
锦媚把他们相握的手调整成十指相扣的样式,庄明皓转过头来,对着她笑了笑。锦媚懊恼,这算是勾引吗?没有人可以笑得如他这般明眸皓齿。
明明她租住的小屋离他家也算是蛮远的,可是,好像也没走多久嘛,怎么就到了呢?锦媚站在小屋前,犹豫着要不要先说再见。
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只见庄明皓从容地把手抬起来看了看表,道:“时间还早,我们再随便逛逛吧,晚上吃得有点多,想再多走几步帮助消化。”
“嗯。”锦媚顺从地点点头。
又随便在附近逛了逛,其实,锦媚住的地方附近根本就没什么好逛的。
逛的差不多了,估计消化得也差不多了。
锦媚站在小屋前,踌躇着不知该说些什么,庄明皓却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但是也没有说话。最终,还是锦媚先开口,妥协似的,“那个,你要进去坐坐吗?”
“好啊。”几乎没有迟疑的平静的语气。
锦媚郁闷,其实,他就一直等着自己说这句话吧。
锦媚掏出钥匙开门,把门推开,摁下了墙壁上的开关,小屋子一瞬间便盈满了橘黄色的温馨的光芒,“进来吧。”锦媚柔声道。
庄明皓觉得这是一种邀请,却更像一种蛊惑。他,欣然应邀。
屋子本身比从外面给人的感觉更大一些,这座平房本身显得很是老旧了,可是里面让锦媚打扫得很干净,屋里的东西也都摆放的整整齐齐。虽然昨天来接她,但是却并没有进门看看,其实这才真正算是他对她小屋的第一次造访吧。
透过小窗可以看出,后面似乎还带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与小屋一墙之隔,在右手边开了一扇小门,这样就有良好的通风,而且便于排水。其实,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宜室宜家,住起来也是舒服方便的。
其实,真正让庄明皓喜欢的是——锦媚的床。这算是小屋里唯一的大件儿,一张两米宽的大床。
锦媚看着庄明皓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床,心就像一把被人揪起来了一样,仿佛她就是那张正被某人细细观赏的床。
“咳咳~”锦媚争取回了某人的注视。
庄明皓不等她说便问道:“你一个人睡,需要这么大的床吗?”
本来也不算一个太过分的问题,可是,锦媚却突然感到一丝莫名的怒气,她猛然想起,他的床也不小啊!“那你一个人睡的床也不小啊!”
锦媚故意把“一个人”几个字咬成重音,庄明皓挑眉,“我是在等着有个人可以陪我一起睡啊。”平静缓慢的语调。
锦媚又一次败下阵来,连忙转移阵线,“我只是觉得一个人的一生有近三分之一是在床上度过的,自然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其实,我更想要一个圆床来着,晚上睡觉时想怎么睡怎么睡,然后再挂上轻纱蚊帐。”锦媚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面反倒更像是自言自语,其实,刚刚她还差点把那句“想怎么睡怎么睡”说成“想怎么滚怎么滚”来着。
庄明皓点头认同,可是也不知他认同的是前一句还是后一句,只听他问道:“这里的租金贵吗?”
说到这个问题锦媚笑起来,摇摇头,“是我运气太好,一次偶然在大街上帮了一位老奶奶,那段时间我正好在考虑要不要续租我以前的那个房子,正好老奶奶要搬去和儿子儿媳住,可是又舍不得卖掉自己和老伴的旧房子,想租出去又怕别人不够爱惜,看我人不错,于是就用低价租给我住了,而且跟我说住多久都行。”
锦媚一口气说完,才觉得有点渴,就去倒了一点水喝,正想问庄明皓要喝吗来着,就听庄明皓说:“给我也喝一口。”
锦媚呆呆地递上自己手中的杯子,庄明皓毫不介意,就着她的杯子喝了几口,锦媚这才猛然醒悟:那个,她递上去的,是她的杯子耶,她从来没有给别人喝过的杯子!
作者有话要说:
、拾捌
锦媚淡定的接回自己的杯子,好吧,假装淡定。然后继续说道:“但是最近政府道路规划,这一片的老房子都在其列,可能,再过些时间,这里就会被拆掉了吧。”语气里含着惋惜和不舍。
庄明皓这时候很想趁热打铁地说一句;“那就搬来和我一起住吧。”可是,看着锦媚的表情,却又突然说不出口了。
屋子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梨花木的书桌,很有些年月了,可是却是古朴精致的。庄明皓看得出来,如果以现在的市价,这张桌子的价格不会太让人失望,于是问道:“这张桌子?”
锦媚连忙说:“是老婆婆的老伴的,暂时借给我用。”
“这样啊。”庄明皓顿了顿,“你运气是挺好的。”
“就是说啊~”锦媚的眼波流转,样子说不出的可爱俏皮。
庄明皓这才注意到书桌的角落上放着的一盆小小的文竹,眼中有什么情绪一闪而过,走上前去用手指轻轻捻住它的叶子,道:“你喜欢这个?”
“是啊。”锦媚笑着道,“这是文竹。”
“我知道。”庄明皓一脸你当我是白痴啊的表情。
锦媚背着他,悄悄吐了吐舌头。然后说:“其实,我最喜欢的花是紫莲,因为我非常非常喜欢紫色,我长这么大也就只看见过一次真正的紫莲,真的太美了,美到我丧失言语的能力。”锦媚这样说着,眼中有闪烁光芒,却又带着几分失意。
庄明皓又平静地说:“猜到了。”
锦媚张大的置疑的眼睛里全部写着“是不是啊?!”然后,又是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文竹是我最喜欢的植物。”
庄明皓仍旧是面无表情的样子,“紫莲不是植物?!”
“......”
庄明皓没管她一副吃瘪的样子,说道:“养得不好。”
“嗯?”锦媚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文竹,可是,“我觉得还不错啊,已经比以前刚买回来时好多了,而且我既没让她晒到,又没让她完全不接触到阳光,几乎是每天帮她滴几滴水,这样还不够好?!”
“文竹喜欢碱性土壤,而我们这儿的土壤大多是酸性,文竹喜欢茶,你把泡过的不要的茶叶里面多余的水分挤掉,然后薄薄地铺一层到这土面上,就会长得更好了。”庄明皓说。
锦媚眼中有崇拜的光一闪而过,原来,他懂的东西这样多。只好讷讷地点头道:“这样啊,我会试试的。”
“对了,”锦媚突然想起一件事,应该是可以和他分享的吧,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那个,我还养了一只猫咪。”说着就去开后面的门,一打开就叫到,“姬小明,小明,明明,明明,姬小明,快给我出来!”
叫了半天都没有反应,锦媚想,他肯定又跑出去玩了,于是很抱歉地回过头去,对着庄明皓,那句“不好意思啊,小明好像又跑出去玩了”直接被庄明皓一副好像被雷劈了的表情给生生噎回去了。
庄明皓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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