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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废物们-第45部分

小说: 废物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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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来就长了一张寡寞的长脸,不怒自威,怒极反笑,那脸色更加扭曲,吐出的字眼也像一块块冒着烟的干冰,掷于桌上,将原本“融洽”的气氛完全冻结。
吃完饭,宋玲还没有放罗宋宋走的意思,又或者为饭桌上的不愉快补救:“宋宋,你不是喜欢小动物?我们下午去宠物店,买一只小狗怎么样?”
罗宋宋正在厨房帮莫馥君洗碗,听了宋玲的建议,只顶一句:“然后我们一起折磨它?”
莫馥君大摇其头:“罗宋宋,你太没有礼貌,叫客人多尴尬。”
“在饭桌上,只有制造尴尬的人不尴尬。”
莫馥君知道罗宋宋容易心软,所以想用绕指柔将她缠住,最好和智晓亮两个送做堆;没想到宋玲个糊涂鬼,一而再,再而三地说错话。
“她年纪大了,给她时间慢慢改。”
“我没有时间……”
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莫馥君:“你没有时间?!你年纪轻轻,在我这样的老人面前说什么没有时间?日积月累的伤害,吃个饭就弥补了——我看起来是这么不通情达理的人吗?有时间就来家里坐坐,和我们说说话,这样很难为你是不是?我迟早是要死的,到时候你和你妈就是相依为命了!”
“外婆,你怎么了?”罗宋宋这才感到了不对劲,外婆虽然有高血压,但一向情绪控制得很好,“你是不是病了?”
“我没病。”莫馥君把抹布一扔,“你不要咒我。”

第四十六章

还是智晓亮说,有事要先走一步,可以送罗宋宋过江,罗宋宋也想趁这个机会遁走,便答应了。她洗过手去沙发上拿自己的包,结果却扑了个空;再一看,宋玲不在客厅。
她气得立刻杀进为她准备的所谓“闺房”,果然看见宋玲正翻掏着她的包,不知多认真!
“你干什么!”
“看我这个臭毛病。我只是想看你带了痛经药没有。”被逮个正着,宋玲尴尬地笑笑,她也不是故意,只是养成了习惯,罗宋宋的日记本里有什么,包里有什么,那都是要经过她检阅的,“……可是,宋宋,为什么你的包里有这个。”
她手里拿着一盒避孕药,是早上罗宋宋去药店买的;罗宋宋已经气得发昏,劈手夺过,几乎站不稳。
“你用它调荷尔蒙?不会吧,你一向很正常。”宋玲道,“宋宋,妈妈是关心你……是谁?孟觉?他会对你负责任吗?”
受够了。罗宋宋眼前发黑,抖着手将避孕药塞进包里。
宋玲懊恼道:“早知这样,就不叫智晓亮来了。我没想到你和孟觉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孟觉相对智晓亮来说,当然条件更好。只是你外婆不喜欢他。”
等罗宋宋和智晓亮出门,她又关切地对女儿附耳:“你一定要叫他带套!”
罗宋宋下定决心再也不回这个恐怖的家,夺过包就和智晓亮一起下了楼。司机专心开车,坐在后座的两人都觉得尴尬,智晓亮试图和罗宋宋聊聊聊。
“今天怎么没有看见你爸?”
罗宋宋淡淡道:“他和女学生私奔了嘛。”
智晓亮愕然,但见罗宋宋并无忸怩,坦然接受,话语中甚至有解脱之意,似乎不介意多说几遍:“对不起。”
“你不过是出于礼貌问一下,不需要讲对不起。”
“好,我绝不讨人嫌。”
过了一会儿,罗宋宋突然道:“智师兄,你的妈妈是什么样子的?我只知道你爸爸很严厉,可是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你妈妈。”
“虽然我没有提过我妈妈,但你应该听过她的声音。”
“什么?”
“你们不是最爱看动画片?亲爱的小朋友们,接下来请收看动画片《雪孩子》。”
罗宋宋吃惊道:“这是以前少儿频道播动画片前的旁白啊!我小时候一听到这把声音,就好开心。”
“我妈以前做配音工作。她十八岁就在儿童广播电台当播音员,后来又调到格陵电视台的少儿频道,从旁白做起。”
“你保密工作做的真好。”
“我三岁的时候她就辞职了。我爸工作太忙,我又要练琴。她毫不犹豫地决定牺牲自己的事业,全心全意地照顾我们。在国外,他们完全不能理解中国母亲的伟大之处。”
“有这样的妈妈,可以听到很多睡前故事。”
“恰恰很少。我妈虽然是配音演员,但私下里沉默,不爱说话。我爸上班总是滔滔不绝,所以回到家里也很少开口。我就更加木头木脑了。有一天中午妈在客厅看书,我在琴房抄谱,爸在书房忙,妈突然哎呀一声:‘我以为自己活在梦里呢。’。我问她怎么了,她笑笑说:‘傻儿子,梦是没有声音的呀。’。”
“真羡慕你有一个好妈妈。”
“你看,这就不公平了。我把我的事情都告诉你了,可你却不肯告诉我。”
“你有这么好的妈妈,还听我的破事干什么?”说着,罗宋宋就转过脸去看窗外了。
他是多么地渴望能够了解她,她却已经拒他于千里之外了。
“罗宋宋,我和孟觉,谁弹得更好?”
朱行素走进排练大厅时,智晓亮正在弹奏《伦敦德里小调》。
这是一首非常简单,琅琅上口的爱尔兰民歌。但正如老饕要考厨师的水平,就会叫他炒个白菜,拌个豆腐来吃吃,最考钢琴家功力的恰恰是这种简单到不需要任何指法技巧的乐曲。智晓亮的双手被赋予了独立的灵魂,在琴键上跳跃,舞蹈。音符好似一颗颗水银珠泻出,在地上弹跳着,渐渐消失;又好似身轻如燕的少女,在镜上踮起脚尖跳舞,在冰上轻盈地滑旋,无人欣赏,永不停歇。
毫无疑问,他想表达的是美丽而又无望的爱,正如歌词所说,倘若痴心错付,宁愿变成苹果花,在情人脚底碾碎,死无葬身之地。
那个瘦瘦的女孩子,对智晓亮一定很特别。
这样想着,朱行素朝那唯一的听众走去。
那唯一的听众有一头十分惹眼的卷发,简直不像东方人。她正沉醉于音乐中,突然听见旁边有人插嘴:“我一向觉得,这支乐曲最好的诠释是男孩子穿红色短裙,吹长笛;女孩子穿白色长裙,拨动竖琴。两个孩子都要是金色的头发,已经知道长雀斑很可恶的年纪。钢琴始终不如人意。”
听众反驳:“怎么会?他以指腹滑过琴键,配合脚踏板的力度,在一个长音中体现出不同层次,以达到竖琴和长笛结合所产生的综合感受。其实这种指法不稀奇,自霍洛维茨大师首创以来,有很多人效仿。但是能出神入化地运用,可不容易。”
朱行素大感兴趣:“咦?你也学过?你叫什么名字?”
那观众这才转过头来,看见是朱行素,顿时尴尬起来。“朱老师,我叫罗宋宋。”
“你叫我一声老师,可见也吃过这碗饭。你是谁的弟子?擅长谁的曲子?”
短短一曲终了,智晓亮下台来做介绍:“她和我,还有孟觉一样,都是白放老师的学生。她是天生的左撇子。”
“那巴赫一定弹得很好了。”
罗宋宋仔细观察朱行素的表情,在听到孟觉这个名字的时候,她非常自然,一点尴尬都没有。
智晓亮问罗宋宋:“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觉得我和孟觉,谁弹得更好?”
“你是专业的,他是业余的。”
“这个答案我相当不满意。”
朱行素道:“智先生,这样push一位小姐可不绅士。”
罗宋宋谦逊道:“是我琴艺退步太多。对了,乐陶陶最近怎么样?”
“我正推荐乐陶陶去奥加滕学习。”
不,她听出来了。朱行素心想,她只是故意隐瞒,还转换话题。真是滑头——咦,为何我用挑剔目光审视她?不不不,她和我毫无关系。
他的思想已经被禁锢在钢琴中,渴望破笼而出——她不相信这个听出了演奏技巧的女孩子没有听出智晓亮所要表达的含义。
“罗小姐,我在离开格陵之前,会举行一次内部音乐会,演奏曲目定为皇帝。我会和智晓亮同台演出。”
“皇帝协奏曲?”古往今来,一国不容两帝,贝多芬的皇帝协奏曲只会有一位天子。她和智晓亮谁是主角?罗宋宋顿时大感兴趣:“可惜是内部音乐会。”
朱行素拉着罗宋宋的手,笑道:“我和罗小姐一见如故,所以有个不情之请——每个钢琴家在公开表演前后都有自己的减压方法。比如有人躺在浴缸里一整夜,有人要夜御七女,我的方法很简单,只是逛一次街而已。我对现在的格陵不太熟,不知道罗小姐可否充当向导?”
罗宋宋听的有趣,于是问智晓亮:“你呢?有什么规矩?”
智晓亮被她问得哑口无言。
朱行素笑道:“我刚才已经告诉你了啊。”

第四十七章

朱行素身上有股很熟悉的竹叶香味,罗宋宋带她去了晶颐,东贸等大型百货商场,女钢琴家都大摇其头。
“我不在这些地方买东西。”
于是转战格陵最繁华的海伦路。沿街皆是各大国际品牌的旗舰店,没有谁的门面做成大众化的糖果色,都是最自我的暗金,哑灰。一面面广告牌好像猎猎的战旗,让扫货的粉红兵团们杀红了眼。
这也是罗宋宋第一次来这条街。所有商品的标价全是欧元,因为欧元一贯□。各国信用卡皆可使用,以当日汇率换算。
朱行素拎的是一只路易斯威登的经典款大包。罗宋宋全身上下都是路边摊货色,不超过两百元——还斜挎着杂牌包。
她倒无所谓,是人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人。朱行素舒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格陵满街都是仿品,叫人生恨。还好,用水货的女人不敢走上这条街,即刻会原形毕露。”
罗宋宋心想,原来她嫌弃的是这个,所以只逛海伦路。
“罗小姐,你知道这里以前什么样吗——啊,那时候你可能还没有出世。这里是一片荒地,附近几个渔村在这里做海鲜交易,空气中都是腥味。让我看看,爱马仕的专卖店在哪里。”
罗宋宋正要去看路牌,朱行素背着路易斯威登的包,径直走到古驰的门口,问道:“爱马仕专卖怎么走?”
真是叫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朱行素先买了两本记事本,四条围巾热身,然后便开始一个店一个店地逛下去。她逛街和别的女人不同,似乎对自己走过的路线十分清楚,绝对不会重复踏上原先的路线,拂过的衣架也绝对不会再沾。她买东西很快手,衣服裤子甚至不试,看中了直接拿最小号即可。一班Sales强作镇静,但眼睛直发绿光,她们虽然是见过大场面,但这样的客人也确实百年一见。她刷的是瑞士一家百年银行的无上限信用卡,正面用激光打出一枚持卡人的指纹。
有sales甚至破天荒地亲自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推荐给她,被朱行素否决了:“颜色太暗了。”
她看一看罗宋宋,又笑一笑:“有别的颜色吗?鲜艳一些的。”
于是她又买下一件五位数的杏色风衣。
“罗小姐有男朋友吗?”
“有。”
“就是智晓亮刚才提到过的孟觉吧。”朱行素又背过身去,专心挑选衣服。
她还买了许多男士衣袜,包括一对情侣表。罗宋宋听见sales窃窃私语。
“看来是真的。听说她要和瑞士一位银行家结婚了。”
“那对表款式太年轻。”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听说那位银行家今年才三十二岁,有世袭子爵的头衔。”
“天哪!真叫人嫉妒。”
罗宋宋本来想帮朱行素拿几个袋子,Sales们也殷勤地过来推荐送货上门服务,统统被朱行素拒绝。
“那样还有什么逛街的意义?我就喜欢双手拎满名牌袋,最好还勒出红印,上车时也不要放在车尾箱,全部簇拥着我,那时才感觉自己有女王气势。”
扫货完毕,她们坐在街角的咖啡厅喝咖啡,标价令人触目惊心,每一口都好像在喝金子。
“罗小姐自己点些甜点来吃吧。”朱行素将菜单递给她,“不要客气。我如果不是年轻的时候太爱吃甜的,把牙齿都吃坏了。幸好现在懂得节制,不然老了可怎么办。”
罗宋宋也就不客气,点了一客有奶油馅的牛角包。她中午吃的很别扭,现在早已饿了。
“你累不累?”朱行素一边看她啃面包,一边闲聊式地问她。
“心好累。我平时买一件一百元以上的衣服都要斟酌半天。逛了这么久,也觉得低于四位数的衣服怎么穿得?长此以往,我要变成拜金女了。”
朱行素哈哈哈地笑起来。她笑起来很放肆,引得那些低头小口啜饮咖啡的贵妇们都纷纷侧目。这一双双聚焦而来的目光中罗宋宋似乎看见一张熟悉的脸,但只是一闪而过,就已经消失了。
“拜金不要紧,只要有这个资格。你如果嫁给有钱人,就要适应这样的生活,不要小家子气。”
庞然慢慢地喝着咖啡。她今天穿着一身黑衣,是纪梵希当季新款,夸张的金属腰带将她的腰身收得极紧,十指上鲜红的蔻丹,慢慢地翻看着一本法国杂志。
司徒勤差不多这时候会打电话过来了——果然,电话铃声响起。
“庞小姐,你在哪里?”
“我刚做了指甲,在海伦路喝咖啡。”如果是以前认识她的人,一定会诧异于她的改变。她的声音这样懒洋洋,简直不像以前那个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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