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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废物们-第42部分

小说: 废物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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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馥君便不再劝,只是叹了一口气。她这一叹气,罗宋宋又要落泪,拼命忍住。
“外婆,等我情况好点,租个大点的房子,接您来同住。”
莫馥君冷冷地看着她。
“罗宋宋,你的心也太狠了。你说可能吗?罗清平已经遗弃了你妈,我肯定不会再离开。你自己想想吧。”
公交进站了,罗宋宋看着莫馥君的背影,她头发白了那么多。格陵市六十岁以上老人可凭爱心卡免费坐车,但莫馥君一直没有去办理。
有大学生要起来给她让座,她坚决地摇着头,将小伙子按在椅子上。
“婆婆,你坐嘛。”
“不需要。读书很辛苦,你坐。”
她用力拉着吊环,巴士启动时,她趔趄了一下,重又站稳。
早在接到电话的第二天,她就已经过来,从南至北,一间间商铺问过去,都没有一个叫做罗宋宋的员工。偶尔从一家店出来,便忘了自己要做什么。半天想不起来,只得回家。回家之后记起,就再来,又忘记,再回去……
莫家的女性皆有高血压遗传病史。晚年又由高血压诱发痴呆。这种命运,谁也阻止不了。

第四十二章

罗宋宋看着公交远去,流着满腮的眼泪,低着头往琴行走,一双手扶住了她。
“你哭什么?”
泪眼朦胧中,她看见来人抿着嘴,一对酒窝闪现,以为是孟觉,于是一头扎进他怀里大哭。
“外婆太辛苦了……”
孟金贵一僵,罗宋宋也已经反应过来,赶紧站直,未及解释,一块男式手帕塞进她手里。
“把眼泪擦了。”
等她把眼泪擦干,孟金贵说:“罗小姐,我父亲要见你。”
她想这一天总要来到。逢年过节,孟家大宴宾客,也是由孟金贵引领着包括她在内的一帮孩子们,走过狭长的铺着地毯的走廊,去向孟国泰祝酒领红包。孟觉总是坐在父亲的下手,那模样,就是一个明明知道自己受尽宠爱的小少爷,却流露出满不在乎的姿态来。
见面地点是月轮湖边的一家茶轩。孟国泰不是喜爱奢华之人,点的茶也是一般的雀舌。茶侍是苏州人,丹凤眼,樱桃小口,糯米白的一口细牙,穿一件硬领盘扣的湖水蓝旗袍,髻上斜插着一只景泰蓝的发簪。
茶侍斟上茶后,随即眼观鼻,鼻观心,将手交叉放于腿上,后脖颈弯出一个天鹅般的弧度。
“小丫头,请你告诉我。当你听说我要见你时,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
黄杨木茶盘左上方雕出一尊袒露胸肚的弥勒佛,脚趾头一颗颗翘着,笑嘻嘻地望着不远处的两名总角小童,挽着裤腿,正在溪水中摸鱼。罗宋宋穿着最普通不过的短袖和及膝裙,坐在这古色古香的茶室里,实在有点格格不入。她已经由最初的惶然迅速地进入了镇静的状态,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一部大仲马的小说,那里面这样描述红衣主教赴死的情景:“自基督教问世以来,罗马的文明已经大有进步。现在不会再有百夫长来传达暴君的口讯:‘凯撒赐你死!’取而代之,是由教皇派出的特使,他风度翩翩,面带微笑:‘教皇陛下请你去赴宴。’。”
孟国泰呵呵呵地大笑起来。他笑得那么畅快,连孟金贵都换了个翘腿的姿势。而那名苏州茶侍连发簪头的一颗菩提珠都纹丝不动。
“你看,我没有戴狮头戒指,碗柜钥匙也放在了家里。我不要你死。”
罗宋宋只是微笑地望着这位老人。他仿佛孩童一般伸出一对手,让罗宋宋仔细看了手背和手心。这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外婆,在同样的地方也长着大块大块的老人斑。
“听说我要来见你,阿薇出了个主意——拿一张空白支票摆在你面前,数字任填。可笑!”孟国泰摇着头,“你知道为什么可笑吗?”
罗宋宋认真道:“孟家赚来每一分钱都有血有汗,拿来买断感情,是对明丰的侮辱。”
“对极了。”孟国泰不禁重新审视起这个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子。她不再是那个站在罗清平身后唯唯诺诺,全无生气的小丫头,比他印象中讨喜得多。
“谢谢。”
孟金贵不难看出,罗宋宋的镇静自若不是装出来的,比起茶侍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令他刮目相看。
“我深受包办婚姻之苦,所以对自由恋爱一直相当赞成。请喝茶。”
“我相信您对我并无偏见。”罗宋宋道,“可也一定有什么原因,促使您单独约见我。”
苏州茶侍伸出皓腕,碧绿的茶水倾泻入白瓷茶杯。在这样幽暗的茶室里坐着,感觉时间都走得格外慢些。
“来,说说看。你眼中的孟觉是什么样的?聪明自不必说。风趣,幽默,活力充沛,正直不阿,这些褒义的词语都不吝于加诸于他身上……就像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一点阴影也没有。但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你们在一起,迟早你会看透这一点——他身上流着我的血,所以他会自然而然地变成一名心狠手辣的商人。为什么商场如战场?因为流血断颅都是等闲事。”
“孟先生,您也这样想么?”罗宋宋问孟金贵。
“我亦认为孟觉潜能无限。”孟金贵道,“迟早会让我们大吃一惊。”
“而你呢?小丫头,你来自于肮脏的家庭却没有沾染卑劣的气息,那说明你的内心深处更加容不得一点罪恶。知道你现在的状态吗?沙漠中的旅人,看到可以歇脚的绿洲,走近了才发现是海市蜃楼。那时候再来绝望,追悔莫及。”
罗宋宋沉默了。
他总是叫她罗圈圈,一圈圈的漩涡,引诱着她向他卷去。一想到他,所有的回忆都是彩色的,有蓝的天,白的云,绿的草地;他爱穿一件印着机器人的T恤衫,洗到发白的牛仔裤;他有明亮的眼睛,深深的酒窝,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他们一起学琴,一起参加比赛,一起上课,一起爬山,一起毕业,然后分道扬镳。
她流浪时,他翻遍整个格陵找她;她回来了,他没有任何条件就原谅了她;恋爱了,他送她到楼下,总是拉着手不愿离开;他送她台灯,旧钢琴,和她一起钓小卷,喝果汁。
如果没有孟觉的守候,毫无疑问,她也会变成罗清平和宋玲那样的人。尖酸,刻薄,阴暗,暴躁,不停数落别人的坏话,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一辈子活在地狱里被烈火焚烧。
也许哪一天他将回到那个只有金银色彩的世界里去。他会像孟金贵那样,抹着发蜡,梳一丝不苟的发型,穿登喜路的手工西服,面带虚伪笑容,措辞有礼,心里想的全是利益——她能想象那样的孟觉吗?
“也许我真的不了解他。”罗宋宋干巴巴地说。
看啊,她犹豫了。孟金贵心想,人嘛,都是自私的。
“但我能肯定,我不会离开他。他好,我就跟他一起好;他坏,我就跟他一起坏。”
“哐啷”一声,罗宋宋转头朝向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孟金贵一时失手,茶杯掉在了地上,碎瓷溅到了茶侍的脚背,沁出一颗颗血珠。她惊讶地望着孟金贵,就好像在做梦一样,突然被惊醒,浑然不觉发生了什么事情。
“很高兴今天重新认识你。”孟国泰沉默了两分钟,看了看表,“也该放你回去上班了。最后我有个不情之请。”
“您请说。”
孟国泰很满意。今天的谈话,令他对罗宋宋有了个很好的印象——聪明,但并不咄咄逼人。以她的智慧,不至于猜不到他要说什么,但她没有自作聪明。
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是很难让人忍受的。
“今天的谈话只限于这间茶室。哪说,哪止。”
“是。”
其实她长得并不难看。孟国泰甚至觉得可以算的上面容清秀。啊,原来是耐看型。这样倒不错,他见过不少女人,年轻时愈是倾国倾城,老了愈是看不得。而她一生都不会有美人迟暮的痛苦。
“希望将来有一天,因为孟觉,我们之间的聊天可以变得轻松愉快。”
“一定会。”
话题到这里也就差不多结束;茶侍带罗宋宋去洗手间。
“你怎么看?”孟国泰问孟金贵。
“她的身上看不到罗清平的势利和虚伪,也看不到宋玲的冷漠和尖酸。倒是有几分莫馥君先生的智慧。”孟金贵想了想,又补充道,“她和朱女士的性格也有几分相似。”
“孟觉能得到她的青睐,倒是很有福气。有她在身边,他不会误入歧路。你知道,我一直觉得亏欠了这个孩子。”孟国泰饮了一口茶,低声道,“她让你摔了茶杯的那段话,孟薇她妈对你说过一模一样的吧?”
孟金贵的颊部抽动了一下。
“是。”
孟国泰笑着,用一种让孟金贵无比厌烦的了然口吻:“如果她活着,不管在什么地方,你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想到自己最心爱的人会和你一起滑向深渊,拼死也会爬上来。”
孟金贵起身:“爸,我送罗小姐回家。”
从茶馆出来,罗宋宋才发现太阳真是烈,晒得她一头一身的汗。待她上了孟金贵的车,冷气充足,不由得打了两个喷嚏。孟金贵一边开车一边道:“罗小姐,你面前的手套箱里有纸巾。”
“谢谢。”
罗宋宋打开隔板,一块男式沛纳海赫然在目。孟金贵看了一眼,淡淡道:“送这块表给我的女孩子说,凭这块表,可以为我做任何事情。——这实在是太意气。万一我提出些她想都想不到的不堪要求,可怎么办得到呢?要知道我这个人,很是以捉弄人为消遣。”
“我对人性很有信心。”
孟金贵冷冰冰地看了她一眼。
“罗小姐,以退为进这一招对我无效。在孟家,你有多讨老爷子欢心,就有多招人憎厌。”
罗宋宋于是闭嘴了;孟金贵倒是很有绅士风度,一直将她送到双耳琴行。
“我暂时想不到有什么需要罗小姐帮忙。所以这块表还是由我暂时保管。”
罗宋宋鞠了一躬,走进店里去。
她的腿很长很直,棕色的鱼嘴鞋上露出一圈幼细的脚踝,像是泥里长出来的两茎瘦藕。
孟金贵突然感到一阵抑制不住的愤怒,几乎要破腔而出。

第四十三章

晚上孟觉来接罗宋宋下班,两人慢慢逛到孔府路上的不厌馆去吃素炸响铃和鹧鸪粥。
炸物需配着粥来吃才消滞。在姬水时,莫馥君每天早上用来佐粥的定是三碟果蔬,一碟炙肉,一碟醉螺,一碟腐乳。老派知识分子总对孔夫子有敬意,这六小碟的规矩一直保存着。
触景伤情。罗宋宋将今天外婆来找她全盘托出。孟觉问:“你怎么想?”
“不知道。外婆这么大的年纪,还忙忙碌碌……”罗宋宋眉头紧锁,“那个家里,有太多不好的回忆了。”
孟觉知道她指什么。一旦涉及这个话题,他也无可奈何。
“为难的事情先放一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苏玛丽要放暑假了,邀请我们去北京玩,怎么样?去吧。我可以请年假。”
罗宋宋没什么兴趣:“我不是很想去。她不回来么?”
“不回来。我们去哪里度个暑假如何?像上学时那样。”
“我不想离开格陵。”
孟觉看了她一眼,终究没有再说什么。
用来下饭的话题毫无滋味,只能喝点小酒。不厌馆里有自己酿的杏子酒,酒色微黄,入口酸甜,罗宋宋喝了一盅,又喝了一盅。孟觉料得她满腹心事,陪了一小杯。
是孟国泰那段话起了作用了吗?酒意里,她觉得今天的孟觉格外不一样。
“你想请假就能请假吗?”
“无所谓。”孟觉随口答道,“我已经得到足够经验,不会在药监局呆太久了。”
罗宋宋又喝了一盅。孟觉叫人来把剩下的酒收走了。
“你是不是很有钱?”
孟觉先是一愣,然后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还可以。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UFO,去乌托邦。”罗宋宋支着头,嘟嘟哝哝地抱怨着,“私有制是万恶之源。”
买单走人,罗宋宋一直贴在孟觉背上,随着他走路的动作,小脑袋左摇右晃。孟觉笑着揽住了她的肩头。
“傻瓜,是不是要我背你呀?”
罗宋宋摇摇头,抵着孟觉的后心往前走。
“快,我们去乌托邦。”
“你不是不愿意离开格陵吗?”
罗宋宋顿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格陵没有乌托邦吗?”
“当然有。等我请个假,帮你去找。”
孟觉打电话回去报备,既然喝了酒,他晚上就不打算开车了。他先送罗宋宋到了她楼下,醉鬼坚持自己没醉,为了证明给他看,走着直线把孟觉送到他楼下。孟觉当然不会让罗宋宋自己回去,再次把她送到公寓门口。
“你就乖乖地回去睡觉吧。”
等他乘电梯下楼时,罗宋宋又急速冲了进来。
“我还是送送你——我是罗宋宋嘛。”
孟觉真是拿她没有办法。可是除了比平时固执外,她还真没有一点喝醉的迹象。两栋楼隔着两三百米的距离,他们硬是来回走了五回。连保安都惊动了,问他们是不是丢了钥匙,要不要去找物业帮忙。
两个傻冒一阵大笑,拉着手一溜烟跑到楼下,刷卡进去。
“哎,这是我家。”
“胡扯。别送了,你回吧。”罗宋宋挥了挥手,走进电梯,按了六楼。
孟觉也走了进来,按了九楼。
“咦,你进来干嘛?”
“我住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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