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我怀念的 >

第63部分

我怀念的-第63部分

小说: 我怀念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谢嘉树逮住儿子的小手,玩笑瞪他:“喂!小子!轮得到你动我女人么?”
“谢嘉树,注意你的言传身教。”冯一一提醒他。
谢嘉树连忙凑过来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果然小老虎立刻也在另一边脸颊上亲一口,而且他口水滴答的,还是个湿吻呢~妈妈抽纸巾擦脸,他就飞快抽一张纸巾塞进嘴巴里,爸爸来阻止他,就再抽一张塞进爸爸嘴巴里……
好不容易摆平了这顽皮小子,冯一一抽空问谢嘉树:“妈妈那儿怎么会有你的裤子和鞋子啊?”下午的时候谢嘉树在溪水里踩湿了脚,谢夫人叫人拿裤子和鞋子给他换,冯一一看了眼都是全新的,是谢嘉树的尺码,甚至是他喜欢的牌子和款式。
谢嘉树脸上又露出那种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了,把儿子拖到怀里当挡箭牌:“……其实还是挺有心的,这么多年我没看她剪过这么短的指甲。”
这对母子之间关心彼此的方式令冯一一感到心酸又感动,她安慰丈夫说:“我听说以前人家都讲究抱孙不抱子,你们家是不是就是这样?”
盘山公路一圈一圈仿佛永远没有尽头,路旁的灯比起城市里的间距隔得远得多,谢嘉树的脸在偶尔掠过的路灯光里显得意气风发,他把小老虎抱起来扬声说:“反正我不这样!”
我当然也会希望我的儿子独立、坚强、长大以后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但我更希望他自信、乐观、成长快乐。
他一定会像我一样聪明英俊,但是肯定不会像我一样童年缺憾,因为我就算做不了一个完美父亲,但我会做小老虎最棒的老爸!
谢嘉树骄傲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小老虎正啊呜啊呜的吃着自己的小拳头呢,忽然抬起一脚蹬在了最棒老爸的鼻梁上。
冯一一忍着笑给谢嘉树揉揉被蹬歪了的脸,再用力亲他一口作为安慰。
看他又疼又无可奈何的委屈样子,她满足的对他说:“嘉树,我好喜欢你现在这样~”
“嗯?只喜欢现在这样吗?那我以前呢?!”谢嘉树挑眉不悦的问。
“唔,”冯一一想了想,“其实我偶尔也会怀念以前,但是我更期待我们以后。”
“我也是!”谢嘉树把儿子抱到怀里坐好,转头亲亲肩上靠着的人。
“但是以后我会变老,老了就不好看了。”冯一一有些感伤的叹了口气。
谢嘉树本来条件反射就想嘴贱一把了,但是今天此刻,他心中实在太过柔软。腾出一只手来搂她,他满不在乎的说:“怕什么?我们一起老!”
我们会一起变老,会越来越夫妻相;我们的爱会变成深爱,日子会变成天长日久。
偶尔我们确实还会怀念从前,但我们不会再有遗憾的感觉,我们怀念的是那些闪闪发光的日子里,我遇上你,在我们都最好的年纪。
*
《我怀念的》正文部分至此完结。谨以此书献给我们怀念的人、那些曾经闪闪发光的日子,我没有忘记你,我怀念你。
长着翅膀的大灰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夜,于南京。
**
作者有话要说:明晚你们要不要和沈医生约会?
———————————————完结了,这本书我最对不起的其实是小魔王
、第80章

《我怀念的》番外之我想和你好
沈家如今标榜杏林世家,说出去都是我们沈家祖上曾经出过多少多少御用名医、明代那谁清代那谁……族谱拿出来一流的高大上。
可在明代以前,沈家是伺候盛家的,整个沈家都是盛家的家奴,按照那时候的说法,沈家后世子子孙孙都得继续伺候盛家人。
当然现在这年代了,盛家就算依然枝繁叶茂、家大业大,沈家也已经不弱了,现如今国内外顶尖的手术刀,哪个领域都有几把是姓沈的,无论盛家还是沈家,不可能再提家奴不家奴的话。
沈轩却不这么想,总觉得心里不好受,所以作为沈家这一代最优秀的儿孙,他起初是不愿意接受院长之位的。
那个位置沈家儿孙个个梦寐以求,因为那代表了沈家这一代人的领袖。
可那个医院是盛家的产业,是盛家的私人医院。
沈轩的二伯劝他说:“给盛家人看病怎么了?盛家他还离不开我们家呢!这有什么好丢人的?你别犯傻!”
沈轩还记得那是在一个夏天,他那时候多年轻啊,记忆里,那时镜子中的脸经常把自己都惊艳,他站在他二伯宽敞雅致的办公室里,语气冷淡的说:“您让沈京去吧,我不想去。”
他这话气的他家二伯脸上的肉直抖直颤,拍着桌子说:“你以为我不想叫我自己儿子接我位子?沈京他不是没本事!他也有恒心、有毅力,不过是比不上你的天赋罢了!你高兴了吧臭小子!你爸那歹笋出了你这根好竹子……我服气!”二伯一边说,一边气呼呼的揉捏着手上内观穴。
沈京也确实是学艺精湛,只是奈何既生瑜何生亮,从小到大念书也好实习也罢,有个沈轩在前头搔首弄姿的一路狂奔,沈京走路快一点大家谁都不在意。
二伯毕竟老了,心脏又一向不好,沈轩不敢惹急了他,无奈苦笑:“您消消气,我不是这意思。”
“你要真不肯接这医院,你就是这个意思!”
沈轩沉默着不说话。
二伯缓和了心情,开始对这个最器重的侄儿循循善诱:“你和盛承光不是好朋友吗?盛家现在虽然还不是他掌权,但是盛明华一个女人,盛齐光身体我们都知道,盛家以后还是盛承光的,你有什么可怕的?”
沈轩听到这里忽然说:“您别说了,我去就是了。”
二伯以为自己的话奏效,满意的点点头,站起来亲自送了他出门。
**
其实沈轩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盛承光、盛承光……大家都说他和盛承光是发小,但是哪有发小是专门给发小一家看病的?
沈轩觉得难堪。
可他这时候已经参与主导治疗盛齐光的医疗小组了,他心里再觉得难堪,盛承光和他之间确实情谊深厚,齐光的病也耽搁不得,再找不到合适的捐献者,这个孱弱少年就快撑不下去了,盛家的私人医院里收集了许多RH阴性血捐献者的资料,他接手过来确实也对治疗齐光的病有帮助。
沈轩坐在自己堆满了医书的书房里,特别灰心的想:大概是命运吧。
子时的出现也如同命运安排的一般。本来私生女这种事不要说盛家,连沈家都有那么几个,根本不足为奇。沈轩提出用脐带血救齐光这个方案,起初是希望齐光的父母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的,谁知道盛承光这个变态会找上了子时。
子时、子时……太可怜了,像做实验的那种小白兔,柔弱无害,做完实验给它推一针空气针,它临死前还单纯的看着你呢。
沈轩可怜着可怜着,就不能自拔了。
但那是盛承光的女人,沈轩出于身份地位也好、发小情谊也罢,都不可能沾染分毫。所以他将那份情绪收藏的非常好,直到被冯一一发现了。
冯一一这姑娘是个奇葩,沈轩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怕死的。画图时圆规戳破了手指头都要来打一个破伤风针,一年起码做四次体检,还有一次她哭丧着脸来医院找他,说身上莫名起了小红点,要求化验血。
沈轩还真给她化验检查,最后查出了结果,他严肃的叮嘱她:“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纱窗,这时候的蚊子小小的,叮了包不痒就是一个小红点。”
……
可是这么怕死的冯一一,却在某天被沈轩撞上在一个酒吧里喝酒。
这太奇怪了好吗!连喝饮料都怕糖分过高危害健康的人,居然喝起了龙舌兰?!
沈轩俊秀的大长腿微抬,往她身边的高脚椅上一坐,一直她周围转来转去的几只“苍蝇”自动消失。
沈轩好笑不已的戳戳趴在那里的人,“喂,破折号!”
那是谢嘉树给她取的外号。
已然微醺的人果然立刻抬起了头,可是她在哭,泪流满面,眼睛因为流泪显得格外干净,如同雨后青山,令人心折。
沈轩愣在那里。
“哎?”他有点慌,心跳都加速了,“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点头,沈轩急忙问:“你哪里不舒服?”
冯一一开始小声哭泣,一边哭一边捶胸,沈轩去拉她手,反被她拉着手一起捶,一边捶还一边哭嚎:“不舒服……快死了……心里不舒服……”
触手可及皆是绵软一片,虽然还隔着衣服,但沈轩迅速起了反应,有点点不好意思的想:别、别这么客气好吧!
那晚他把烂醉如泥的冯一一扛到他的单身公寓里,收留她住了一晚。房间大床当然要留给女士,他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大概是沙发太短他太长,这一晚颇有些辗转反侧,朦朦胧胧里沈轩寂寞的想:是太久没有过女人了吧?不然这小心跳噗通噗通的是怎么回事儿啊?
**
沈医生这条件,又长得祸国殃民,只要他勾勾手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带着冯一一残留给他的那点异样,他家二伯为他张罗相亲时他难得的露了一面。
结果都没勾手呢,对方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追着他跑了。
沈轩的情史还算正常,有过纯纯蠢蠢的初恋,有过各类型的漂亮女友,甚至荷尔蒙最旺盛的时候有过几段刻骨铭心。可他从来没想过定下来,他的征途是星空和大海,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定下来。
不过晚上一个人睡有时会寂寞,有个漂亮姑娘陪着你,自然是极好的。
沈院长那一阵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可惜不妨一时马失前蹄,一个意外中把手都给摔折了。
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伤了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伤了命根子还惨。沈轩觉得天仿佛都塌下来了。那个女孩子也来自一个杏林世家,出了事以后家里就劝她赶紧断,她起先倒是还对沈轩抱有期望,但是架不住沈轩他自己整日愁云惨雾,女孩子一看他手废了命根子也不灵了,果断就把他给踹了。
雪上加霜,沈院长伤心死了。
伤心当然就要喝酒,沈轩就天天泡在酒吧里,没几天,居然又遇到了冯一一。
那时候谢嘉树已经去了美国,冯一一也变得不常来医院了,偶尔见面的时候,沈轩发现她整个人都变了,以前是懵懵懂懂的小女孩,现在人变得沉静,居然有点女人味了。那天也是,他正在酒吧老位置喝酒,远远的吧台边站了一个姑娘,还没看清脸就觉得感觉甚好,再一看他就惊了一下。
惊艳。
尽管后来沈轩觉得他一定是当时喝多了,但是当下他真的觉得:哎哟!不错哦!
抱着那点小心思,他那天装作借酒浇愁,成功摸到了冯一一的小手,可惜他演技太棒太逼真,一不留神真的喝多了,后来对她说了些什么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才知道,他把什么都说了!不止是那个姑娘甚至不止是子时,连从小到大对盛承光的那些复杂情感都说了。
沈轩悔的肠子都青了!也觉得自己这状态实在太愁人太丢脸,经此一役,他振作起来好好养了一个多月,拆掉石膏之后手臂竟然奇迹般的毫发无损!
沈轩顿时觉得冯一一这姑娘旺他!
**
沈轩的父亲是沈家的一个大奇葩,典型的纨绔子弟,依附着家族生活,一辈子毫无建树。但他对儿子极好,沈轩从小要什么就有什么,没钱花了他就典当家里的古籍医书。
族里人哪舍得沈家的传家之物流落到外面啊?他当出去一次人家给他赎回来一次,还登门再给他一笔钱。
沈轩妈妈当年是听从父母安排嫁过来的,谁知嫁了这么一个人,她意难平,生下沈轩后没几年就离婚改嫁去国外了。
沈轩很爱父亲,但是童年时期那份耻辱感深深的印在他心里,他害怕被拒绝,所以从不主动。
可是你跟冯一一比被动,比不过啊!
眼看谢嘉树都要回来了,沈轩年前收到风声,心知再不出手就真晚了,这才有了那第一次的车内强吻。
也不算强吻……吧?
反正他很开心,回去一路上都在听情歌,晚上做梦还梦到了父亲,父亲不像往常梦里总在被族人轻视取笑,那夜沈轩梦里的父亲坐在家门口小花园里,笑眯眯的逗着他那只鹩哥,就像沈轩很小、母亲还没离开家时一样。
沈轩醒了想想,他想这应该是父亲的托梦,应该是父亲也觉得冯一一好。
沈轩人生第一次主动了一回,还主动的非常动人。
可是也是到这时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已经离开的人,像父亲,还有一种人也是他无论如何求不到的。
心有所属的人。
他就不明白了,谢嘉树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她这么多年还忘不掉?
沈轩为冯一一做尽了一切他底线之内的事情,那些事,以前他做个一成都足够他的前女友们感动的哭晕过去,可冯一一还是选择了谢嘉树。
沈轩必须离开啊,他又不是M,待在这里放任自己越陷越深,不是人过的日子。
**
还好这么多年他也只执迷不悔过一个冯一一,他人生的大多数时候都在钻研医术,从北美到北欧,所到之处的医学院都十分欢迎和挽留沈教授,一路繁花相送,沈轩的情伤被治愈了一大半。
他优哉游哉,在挪威的贝根眺望峡湾,在芬兰的拉普兰感受极夜,没有盛家烦人的RH阴性血,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