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婚记-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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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足,欲望在他温柔的抚摸中逐渐发酵,直到我在不知不觉中融化成一汪水。
然后在某个极致的瞬间,有声音不受控制地从唇边呼出,虽然轻微模糊,但还是被某人敏锐地捕捉到了,不等面红耳赤的我羞涩一下,他的禽兽本性顷刻就暴露无遗,温柔的小白兔瞬间变成残暴的大灰狼,直折腾到我快昏过去也不罢休……
艰难时刻,我总是咬着牙等他精疲力竭,可是为毛丫跟打了鸡血似的永远也不会累啊,就不怕有天精尽人亡么,这还有天理么,这还有人权么,这还特么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第二天上班,我顶着巨大的黑眼圈,一脸菜色哈气连天。
李姐担忧地说:“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啊,纵欲过度什么的最伤身体了……”无力地朝她翻了个白眼,我重重叹了口气,一夜七次郎的那个人不是我啊。
她瞬间读懂我内心的血泪控诉,然后表情开始幸灾乐祸:“原来是楚总啊,不过你也要理解,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正是如狼似虎的时候,又单身了那么多年,新婚嘛,需求强烈也很正常。”
我继续朝她翻白眼,心想这尼玛都婚了几个月了还新,新你四舅老爷。
其实结婚以来,我一直有偷偷吃避孕药,因为按照这种频率和强度,要是不怀孕才见了鬼。但又怕他发现了引发家暴,我还是告诉了他,我表示结婚头一年不想要孩子,他表示尊重我的选择。
于是我得寸进尺地表示,我老是忘了吃那玩意儿,可不可以换由你执行计划生育这一伟大国策,他思忖了一会儿道,当然可以,不过我不想在极度渴望和你亲热的时候还要麻烦地进行保险措施,更不想隔着一层莫名其妙的东西爱你,除非你帮我戴。
当他用真诚无邪的语气对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掩面转头默默流泪中,尼玛我还是去吃药丸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错打如意算盘
除了小说和楚慕凡,还有件事让我很崩溃。
主要是韩卿那厮,那日她说要扑到那个叫夏小冬的美少年,我以为她只是一时荷尔蒙兴起,毕竟办公室恋情什么的还是有点忌讳的,而且人美少年比她还小几岁呢。
没想到丫特执,从美少年进公司以来,就一直有意无意地各种勾搭,这夏小冬我也见过不止一次,每次去销售部找韩卿,这孩子嘴巴都特甜,叶子姐叶子姐的叫得我十分受用。
黑亮清爽的短发,白净柔和的面容,晶亮清澈的双眸,五官如雕塑般立体精致,嘴角笑起来有迷人的小酒窝,他整个人洋溢着满满的青春活力,还真是美少年一枚,让人看到他就不禁感慨年轻真好。
是以,对他虎视眈眈的绝不止韩卿一人。
据我所知,除了李姐动不动调戏他一番外,还有王小秘长期穿着妖艳长裙在走廊上来回摇曳生姿,夏小冬一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就各种回眸一笑百媚生,而其他同事,无论男女老少,甚至公司的保洁阿姨,看到他都是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竞争对手很多,竞争压力很大,偏偏美少年对所有追求者都一视同仁,一副懂礼貌的乖乖仔模样,对谁都看不出亲疏之分,对此,利用职务之便各种暗示明示无数次都没得到正面回应的韩卿表示抓狂。
她一抓狂就自暴自弃,还必须逮着我和她一起自暴自弃。我一方面要应对公司给我的各项安排,一方面要忍受楚慕凡非暴力不合作的人身攻击,这会儿还得抽空陪她购物逛街暴饮暴食悲秋伤春,我表示十分崩溃。
为了让她重振妖风,我不得不亲自出马,主动拉拢美少年,为他和韩卿的未来牵桥搭线。
深入了解基于旁敲侧击,不久我就将美少年的生辰八字、兴趣爱好都打听得十分彻底,这么一来,还真让我发现了一个突破口——他是我小说的忠实粉丝。
谈到我的小说,他立刻滔滔不绝,说这本书刚火的时候他才上初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小屁孩一个,连第二性征都还没发育呢,转眼就是十年,而他坚持不懈地追完了整部小说。
我嘲笑他,都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种虚头巴脑的小说?
他不以为然,说大喵的这部小说可是经典,别说我现在还在看,就连咱总经理,对,就是叶子姐你的老公,他不也是《封神》的读者么,韩主管说他办公室里还放着一本呢。
这还真是,记得我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楚慕凡还拿着那本《封神Ⅱ》和我分享他当年喜欢的姑娘来着。
要说我现在,就期待大喵签售会的时候能一睹他真颜了,另外就是能有一套他的亲笔签名,美少年一脸的憧憬向往。
我心想这还不容易,回头拿了一套《封神传说》,每一本上都留下亲笔签名,然后我拿给韩卿说:“拿给你家美少年去,他铁定欢喜万分,不定就此爱上你了呢。”
韩卿把书送给他,果然这小子十分激动,对韩卿感激涕零,强烈表示要请她吃饭。这可把她乐坏了,和他单独吃了顿晚餐后,韩卿表示漫漫人生又找到了曙光,誓要将倒追行动坚持到底。
看着韩卿那种妖孽的脸,我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但好景不长,这天下班,我和楚慕凡下楼。
只见公司门口,冯少正坐在他那鲜亮的敞篷跑车里,看到我们他摘掉墨镜挥手道:“晚上我酒吧,通知韩卿一声儿,大家都过来聚聚,好久不见了。”说完,他搂起旁边妖艳的女朋友,一会儿车就飞飙了出去。
我回头,看到楚慕凡身旁,竟是目瞪口呆的夏小冬。
他看向冯少车消失的方向,惊讶地问我:“叶子姐,那个,刚才说话的那个人,是冯博么?”
我心想嘿,这小子虽然年纪轻轻,倒还算见过世面,竟然知道我们叱咤风云的冯大少爷。
我点点头说:“是他,怎么,你认识?”
他摇摇头,笑着说:“不认识,但久闻大名,以前去他公司应聘过,没录用上,不过远远地见过他一面。”
原来如此,我心想还好没录用,不然韩卿就逮不着你这小鲜肉了。
刚要上车,他忽然上前,有点不好意思地问:“叶、叶子姐,你们晚上聚会,能带上我么?”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道:“没问题,刚好韩卿也来,你就和她一起来吧,多一个人多一份热闹嘛。”其实我心里想的是,趁着这次聚会,韩卿说不定可以更近一步收服他。
只是没想到,这如意算盘错得实在太离谱。
拐角处,当我看到冯少和美少年痴缠拥吻的背影时,我整个人彻底石化在了那里。
紧随我后,同样着急上厕所的韩卿也僵了,我们两个人就这么愣愣地看着不远处正打得火热的他们俩,隔了半晌,韩卿咬牙切齿道:“靠,这取向,老娘竟然没看出来!”
然后,那晚冯少有了男朋友,而韩卿大醉了一场。不过这厮还算坚强,宿醉一场后淡定表示,她只是输在了性别劣势上,所以不能算丢人,至此,这场倒追战役以出乎意料的方式结束。
之后不久,我的签售会就开始了。
这大冬天的,到处跑现场实在有悖于我的冬眠属性。不过每到一处,当粉丝们冒着寒风甚至大雪排起长长的队伍,一边挥舞着手里的小说一边高呼我的笔名的时候,我觉得我心里倍温暖,疲惫劳累一下子消失无影踪。
还记得第一场签售,是在江城最大的书城举行的。当时签售的不止我一个作家,还有一个写清穿的言情小天后,据说那厮一部小说写得比我还慢。八年才写了一部长篇,一共也就六本,这样算来,其实我也不是最低产的那个。
不过人家是因为读研封笔了一阵子,中途又结婚生娃带孩子,一直相夫教子到娃都会打酱油了才重出江湖把坑填了,从这个层面来讲,我果然还是最懒惰的……
第一次签售,其实我还挺紧张的,还在后台等的时候我就开始手心出汗,脑门上也有细密的汗水渗出,幸好那天是化淡妆去的,要是听唐菲的话来个大浓妆,不定一张脸会花成什么鬼样子呢。
那天是楚慕凡陪我来的,他握着我的手说,没事的素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我看着他坚定的目光,心里似乎有了依靠的力量,整个人渐渐安静了下来,然后带着他留在我手心的温度,走进会场前台。
一出场,人群里就爆发了一阵惊呼。
大家似乎没料到我会是传说中的那种美女作家,起码没想到我会那么年轻。所以当时队伍里的骚乱可想而知,听着欢呼声喧闹声,我坐在那里,尽量平静地亲切地微笑着,而桌子下的小腿正微微颤抖,因为这阵仗还是吓倒我了。
每一位上前签名的读者,我都会和他们握手然后说声谢谢,谢谢他们这么多年来对我的支持和包容。和读者们相视而笑的瞬间,那种真诚的欢喜的目光,让我十分感动。
没想到夏小冬也在,他凑上前来看着我,嘴巴张得都够吞下一颗鸡蛋了,他一脸不可置信问:“叶子姐?”
我点点头,朝他眨眼笑了一下。
他顿时有崩溃的趋势,扶着桌子的样子感觉比我还虚弱。
还有一个小美少年,长得比夏小东还水灵漂亮,看那个稚嫩的劲儿,估计最多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他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笑眯眯对我说:“上校你好漂亮啊,我可以娶你吗?”
我当时正给他的书签名,手不禁一个哆嗦。我抬起头,战战兢兢地问:“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可以娶你吗?”他脸不红心不跳,一双大眼很无辜地看着我,“你是我偶像,我皓喜欢你啊,等我长大了娶你好不好。”
我已然惊呆,果然现在的骚年都不一般。
“我已经结婚了。”我有点尴尬地说,尼玛旁边的工作人员都偷笑了。
“没事的,我可以等你离婚嘛,反正我还年轻,不急。”他很淡然,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这下不仅工作人员,连前排的粉丝都笑了起来,只有我一张老脸涨得通红,遇上这么热忱的粉丝,伤不起啊。
第一次签售,没想到反响出奇的好。
也许是我的外貌也许是因为我的年轻,反正我的真身出现着实又为卖书找到了噱头,除了一直挺我的读者更爱我了,新粉丝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加,可以说在这个售书淡季里,我也算火了一把。
于是,在这个寒冷却温暖人心的冬天,我变得无比忙碌,忙签售忙访谈忙着参加公司的庆功宴。而临近年底,他的工作也变得繁琐起来,因为总部那边的高层好像出现了什么大动荡,他只得北京江城两地来回跑。
虽然经常几天都不见对方踪影,但是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不得不说我们非常有默契,经常在我发短信说今天签售很顺利你吃饭了么的时候,他的短信同时发了过来,他会说出差很顺利你照顾好自己,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那时候,我看着他的短信,总会有种无法言说的心安,因为我知道,无论我们身在何时何地,彼此都会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将我们牵绊在一起。
有个人关心自己牵挂自己,从来都是一种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遇见对的人
又是忙碌的一天。
回到空荡荡的家里,他发短信说还在加班,估计要很晚才能回来,让我早点休息,不要等他。我去厨房倒腾了会儿,给自己下了碗面吃完,给很洋气的壁炉生了火,然后习惯性守在客厅等他回来。
我抱着靠枕盯着烧得正旺的炉火,那些跳动着的金色火苗映在我的脸上,从醒目的火焰变成一团模糊的虚影,挂钟的滴答声也由清晰变得模糊不清,就这样安静地睡去。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而他并不在枕边。
爬起来伸个懒腰,床头柜上压着一张纸条,都说了晚上不要等我,早饭自己热!
一行字挥洒飘逸气势磅礴,尤其是最后一个感叹号,充分表达了他气愤却又无可奈何的心理活动。想象他写下这句话时的样子,肯定又是憋屈又是狂躁,我不觉笑了笑,然后打开窗户,有点点柔弱的阳光照进来。
他最怕我等,可每次我回来晚了,他总在等我。
所以,为了表示礼尚往来,我也坚持等他回家,但是我的意志不够坚持,经常没等多久就开始昏昏欲睡,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卧倒在沙发上。而他回来后,也不吵醒我,只能小心地将我送回卧室。
因为每晚都要抱着我上楼,他表示希望我自觉一点,回了家就早点休息,不要给他添麻烦。为了不给他添麻烦,那天晚上我很乖,回来就早早洗漱完毕睡觉去了。
一个人睡那么大床,也没人死皮赖脸抱着我,确实是挺爽的一件事,但是我竟然有点不习惯!翻来覆去了很久才睡着,结果大半夜还莫名其妙地醒了,感觉有点口渴,于是打算下楼喝点水。
开灯下楼,发现他坐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小心翼翼走过去,他闭着眼蹙着眉,连外衣都没脱,就这么一派端庄地坐在沙发上。我想他一定是累坏了,所以才会在客厅里睡着了。不敢吵醒他,但又怕他冷,我给壁炉加了火,然后上楼拿毛毯。
将毛毯轻轻围在他身上,他动了一下,不过没被弄醒。
我静静地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