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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劫婚记-第24部分

小说: 劫婚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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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身后有关切的声音响起:“谁打来的电话,是不是有什么事?”
我回头冲他一笑:“没什么,一个朋友打来的,祝我新婚幸福。”
然后一起出门,当车开出小区的绿荫包围,阳光一下子变得浓烈奔放,我眯着眼看了看窗外的大片阳光,又侧头看了眼身旁专心开车的楚慕凡,这一瞬间,心中忽然涌起一种豁然开朗的轻快。
车在疾驰中安稳前行,而外面阳光正好,我想,也许这就是我想要的新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不出意料明早八点,准时恢复更新,望亲们继续捧场哈。

、灰色大裤衩


闹铃第N次响起,睡意酣然的我忍无可忍,艰难摸到床头柜上的罪魁祸首,反手狠狠摔了出去。声音戛然而止,我却因为刚才的愤怒清醒过度,怎么翻来覆去都不能再次入睡,只好起床。
顶着一头暴虐的乱发,我像一朵暗暮沉沉无声移动的大乌云般飘进洗手间,目光所及之处,并未发现楚慕凡那厮的身影,我长长的舒口气,这表示没人和我抢马桶了。或许他去隔壁房间蹲了吧,鉴于我长期抢他坑位的实际情况。
洗漱完毕,站在卧室门外打个大大的哈欠,整个人终于有了点儿彻底复苏的意思。
慢悠悠走到落地窗前,将长长的白纱窗帘拉开,让绚丽阳光填进整个空间,宽旷的屋内瞬间变得一片清亮。舒展一下腰肢,我努力回想了一下昨天唐菲教我的瑜伽动作——几个死活不要动把自己当木头人使的扭曲体态,可恶的是我竟然没想起来。
又皱眉回想了两秒,还是无果,于是果断放弃这个传说中可以塑造优美体型的经典项目,对于常态下的本人来说,我塑造优美体型的方法只是仰起脸抻着脖子冲大太阳打个更大的喷嚏。
在打喷嚏这个电光火石而又畅快淋漓的瞬间,我的脑海里猛然划过昨晚某人嘴角的坏笑,以及那一边饶有兴致看着我一边不紧不慢解纽扣的性感形象……虽然转瞬即逝,但我还是抓住了重点——我忘了晾衣服!
准确的说,是忘了晾他的衣服。
那还是他前天换洗的衣服,被我扔进了洗衣机后就被遗忘到爪哇国去了……虽说他衣柜里有成排的衬衣摆着不愁没得穿,但这充分暴露了我非贤良淑德好妻子的本质,趁他没发现前,赶紧去补救!
提着衣筐冲到阳台,猛地翻开洗衣机的脱水盖,我眼睛直直。
白衬衫无处可寻,倒是我昨晚换下的衣服安静地蜷曲在里面,翻到最后,竟还有一件深灰色的……大裤衩。
想来他早已把自己的衣服清洗干净,顺便还把我的衣服一并解决了。
我拿起他的大裤衩,心想丫真是个居家好男人。
冷不丁想起结婚已有两个月,没想到我们一起生活已有两个月,想到这儿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和一个不是至亲至爱的男人住在一起,一起吃一起睡,一起出门一起回家,一起散步一起看肥皂剧……这对于两个月前的我来说,简直无法想象!
不过转念一想,再没法想象的也变成现实了,我也不是那种矫情的人,既然决定开始新生活,总要鼓起勇气面对新局面,所谓适者生存。而在这不长不短的适应过程中,我记得最多的是我的尖叫。
晚上睡得正酣,忽然摸到结实粗壮的手臂,我惊得厉声尖叫,坐起身来开灯大叫:“我靠韩卿,你丫手臂都赶上我小腿粗了,简直跟个男人似的太惊悚了!”
灯光大亮中,我看到身旁躺着一个裸着上身一脸淡漠看着我的男人,于是更惊悚了,又是尖叫一声扯起被子跳下床,心跳剧烈起伏中,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只穿了件睡裤慵懒在床的男人,几秒钟的反应时后,我的神智才回到现实之中。
现实就是,我和床上这个男人结婚了。
这种事又发生了几次,一直冷眼旁观的某人终于不满了:“我说,为什么你老是想着韩卿,难道我的床上魅力还抵不过一个女人?”
“当然不是。”我一脸讪笑解释道,“主要是我和她住的时日比较长,忽然换了个坏境不太习惯,老以为还和韩卿挤在我们那个小破出租屋的小破床上呢,惯性使然。”
话未完,就被他一把拉过去压在身下,他的气息在耳边清晰:“那我是不是应该深刻一点,你就能早点认可新床伴了?”说着,他的唇顺着我的颈边一路摩挲下去,于是温润炙热的触感就一路烧到了神经末梢。
这样的红果果,我表示非常不习惯,他就喃喃道,那就慢慢习惯……
早上起床,睡意依然旺盛的我涩着迷朦的眼飘进浴室,眼前是一个赤着上身站在镜子前刷牙的男人,于是我又忍不住尖叫了一声,叫完我的脑子瞬间如醍醐灌顶般清醒,尴尬地冲皱着眉的某人嗨一声算打了个招呼,然后赶紧把自己关进马桶间。
中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饭后午睡之意盛大来袭,我歪着脑袋昏昏欲睡,意识朦胧中,下巴似乎被捏住,然后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撬开牙齿滑进了嘴里,睁开眼,一张放大的俊朗脸庞双目微闭,很是享受。
尖叫着推开他,我一边抹嘴一边在心里骂,靠,尼玛还以为被哪个色狼非礼了呢!
他则理了理衣襟,拎起沙发上的公文包,笑眯眯地看着一脸嫌恶的我说:“不困了?跟我去上班。”
不过时间长了,还真就慢慢习惯了。
习惯了吃饭的时候有人给我夹菜,习惯了躺在床上的时候有人搂着我睡觉,习惯了有人和我并排站在镜子前刷牙,习惯了下班后有人载我回家,习惯了看电视的时候旁边有个人分享零食,习惯了有月光的晚上有人牵着我的手一起散步。
原来新生活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适应,而我终于习惯了这个男人对我的好。
然后我想,按照礼尚往来的礼数,我是不是也该为他做些什么。
做菜我是不会了,于是就抢着饭后收拾残局;第一时间将他换洗的衣服塞进洗衣机,虽然有时候会忘了拿出来;早上起床的时候,如果我能和他同步便会帮他系领带,话说这是我唯一做得出色的事情了。
记得第一次给他系的时候,他看着我利索漂亮的动作,很惊讶地问:“没想到你还挺专业。”
我就洋洋自得道:“这有什么难的,没系过领带还没戴过红领巾么,一个手法两种样式而已。话说我当年在少先队可是系红领巾专业户,我们大队长指明要我给他系来着……”
巴拉巴拉,我兴致勃勃地说着,而他安静地微笑着听我说这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从来不会厌烦。
不过有一回,我好心干了坏事。
因为见过他刮胡子,满下巴的泡沫,然后拿电动剃须刀一路剃过去,微微震动的声音加上剃过之后的光洁干净,就像割草机在草坪上轰隆隆而过,留下整洁的地面般神奇。
“我帮你刮怎么样?”我跃跃欲试。
对于我的主动请缨,他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把手里的剃须刀递到我手中。
于是我按动开关,很开心地举起割草机轰隆隆碾过他满是泡沫的下巴……结果可想而知,待他吃痛呲牙,他的下巴上已经被我蹭出了血。
我当时就被这个触目惊心的画面吓傻了。
反应过来后,我赶紧扔掉剃须刀,一边到处找纸巾给他擦脸一边慌张地不停地道歉。倒是他挺淡然的,说了声我没事,就拿过我手里的创可贴对着镜子贴好了伤口。
回头看到一脸愧疚的我,他就笑了,伸手摸摸我的头说:“干嘛那么紧张,我又没说你谋杀亲夫。”
我:“……”
后来我还趁他不在偷偷练习刮胡子技艺来着,试验田是自己的眉毛,结果就是我那黑墨般飞扬的眉毛被搞成了扭曲恐怖的毛毛虫形状,而且两边的毛毛虫还特么扭曲得不一样!
用眉笔描了半天也没恢复原状,一到办公室就被李姐捶着大腿狠狠嘲笑了一番。又经过她八卦江湖的大肆渲染一番后,整个公司的同事都知道我这点儿糗事了……丢人呐。
而楚慕凡,和他住久了以后,我发现其实我以前并不了解他,或者说我以前自以为了解的那个人,并不是我以为的那个样子,起码不全是。
这么久以来,我一直都以为他是那种办公室的典型金领,卓尔不群,强权□□,帅气多金,冷漠腹黑,也许经过了太多风浪太多挫折,在商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就没了人性,工作起来甚至来人命都不要。
这种天生适合女人YY的极致男人,放在小言里就是邪魅狷狂的男主标配现实版。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其实丫也是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
有一天,我伸手在床底找我甩进去的拖鞋,却翻出了一大箱过时的摇滚CD,他开始如数家珍般拿出这些CD,兴致勃勃地告诉我每一张CD背后的故事,那一刻,我看着他那如同孩子般纯真的表情,竟有瞬间的心动。
在那个让我欢喜的书房,我们坐在地上打开电脑,绞尽脑汁想着要买哪些书来填满书架。
那些年看过没看过的口碑书籍,无论古今中外,名家名作还是消遣娱乐,我列出了长长一大串喜欢的名单,只是没想到,很多我看过的喜欢的,他也看过也喜欢。
于是,我们坐在地上,一边高谈论阔读后所思所想,一边欢乐的达成共识网上购书下单。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们坐在书房的地板上,聊得甚是投机甚是欢愉,夕阳的余晖照着彼此欢笑的脸,我在电脑上敲下一串书名,而他抿口清茶继续想下一本书的出处。
像高山流水遇知音,那种感觉,是无法言说的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恢复更新啦╮(╯▽)╭

、禽兽出没请注意

中午回家不久,我总能闻到让人垂涎三尺的饭菜香,于是忍不住跑进厨房,这个时候,我会看到摆放得错落有致的盘子里,有热气腾腾的美味家常,而他拿着本菜谱坐在炉火旁,安静地等着最后一道汤熬好。
有时他会忽然抬起头,冲正吃得不亦乐乎的我很认真地来一句:“这本菜谱不靠谱,明明葱花油盐包在鱼肚子里煮才更入味。”
而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有一种错觉,面前这个男人,他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冷酷上司,也不是什么死板严肃让人心悸的工作狂魔,他只是一个会在家里给我煮好吃东西的普通男人。
这种错觉时常干扰我,让我不再惧怕曾经惧怕的那个他,让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让我有种想要就这样过一辈子的冲动,我甚至不止一次想,也许就这样一起生老病死,携手共度漫长人生也是一种幸福。
不过这种想法一般会在夜幕降临之时粉碎,粉得碎碎。
晚上两个人并排躺着,由于我的宅属性,不窝在床上看部片子啥的就睡不着,他有时会迁就我的坏习惯,于是把电脑放在被子上,我们一起看电影。
他的手放在我腰上,腿搁在我的膝盖上,而丫的脑袋正挂在我肩窝上。而我呢,早就过了脸红心跳的阶段,正淡然地吃着话梅聚精会神看电影。
结果看着看着他就不安分了,各种动手动脚,抢我嘴里的话梅,还用嘴抢。正看到兴头的我就不耐烦了,干脆将一袋话梅都塞给他,抱起电脑往边上挪。我挪他也跟着挪,看丫脸色显然他也不爽了,一边挪他还一边腾出手把电脑底部的电池板抠了下来……
瞬间黑屏,很好,我火冒三丈把电脑往床头柜狠狠一砸,下床就要暴走。
“去哪儿?”他拉住我。
我瞪他一眼:“我火大,出去喝点水降降火。”
“我火也大。”他面无表情,一把将我扯过去,“你先给我降降火。”
结果显而易见,不把他火降下去,我尼玛连喝杯水都实现不了,混蛋!
更让人不爽的是,我说你火也降了,咱能不要睡得那么亲密么?!明明已经睡着了还紧紧抱着我不撒手,还把脑袋埋在我的头发里,你就不怕窒息而死么。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这厮喜欢我的头发远超过喜欢我,我之所以这样觉得,是因为丫特喜欢把脑袋埋进我的头发里,逢睡必埋,情况激烈的时候还连揉带啃的,总之十分受用。
平时吧,我用个吹风机他都嫌我不爱惜头发,还老是自以为是地拿干毛巾一遍一遍蹂/躏它们,而丫抚摸我头发时的眼神,永远是一汪深情如水,就跟想起自己的初恋时光似的,忒让人受不了。
我怀疑丫就是个恋发癖。
睡住不放你是爽了,尼玛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本来被人抱着就不舒服,不太容易入睡,好不容易睡着了吧,这半夜无意识地动了一下,被压着的头发瞬间被扯动,于是被痛醒,再看他,睡得那叫个安详,气不过推两下,纹丝不动。
于是最近的睡眠质量直线下降,我不止一次提建议,表示您能不能不要抱着我睡啊。他就说我尽量,结果一到床上丫就习惯性把我扯过去,然后把脑袋埋进我的头发里……
气得我几度要把这头长发一剪子咔嚓了,他就拿出办公室的态度正色凛然和我说,你把头发剪了试试?我看了看他那张深不可测的脸,又回味了一下那语气里的不善意味,到底还是惮了。
昨天晚上,睡得正酣的我又被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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