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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部分

最后一个道士-第178部分

小说: 最后一个道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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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少的记忆,很多都已经模糊。我想要不是去年在老家与小姨和舅舅还有三姨的那一次聚头,他们聊起了那个人,聊起了属于那个年代的道士,或许手捧电脑的我,只是对游戏里能够丢符召狗的道士才有认识。

    我开始试着去翻阅那段记忆,去寻找他那段丢失的三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采访过的人,有书中的原型超子和卓雄,还有那位叫大山的人,现在他们早已过了而立之年。我一直在试图寻找查文斌那丢失的三年到底去了哪里,这三年间又发生了什么。

    后来通过很多人,我终于转辗找到了当年他收的那个徒弟,隐约通过拼凑和后来的推断去还原了一些东西。

    从阿发家这一次结束之后,查文斌先是去了省城看望儿子。那时候的冷姑娘还没有嫁人,一直到若干年后,她依旧没有嫁人。

    他的儿子那时候已经开始融入了城市的生活,岁数尚小的他还不明白自己和其它男同学将来会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查文斌的许久才出现一次,让这个孩子逐渐开始觉得父亲变得陌生。

    也许只有孩子的直觉才是最准的,那些年的查文斌的确开始变了。

    首先变化的是他的手,他的左手手指显得比正常人要长,但是却又瘦很多,极像是一张起了褶子的老牛皮贴在了一跟钢筋上,皮下的血管和神经显得粗大,弯曲的和蚯蚓一般缠绕着整个手背。他的左手,已经开始变的无法完全伸直,如果不用力,便是如同鹰爪一般弯曲着的。越来越多的时候,查文斌选择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吃饭,在人多的时候反而不捧着碗。

    接着变化的是他的性格,他开始变得有些不安和烦躁,经常会在半夜的时候突然醒来,然后便再也睡不着了。他开始跟朋友们有了言语上的冲突,以前,即使是超子他们做了点什么出格的事,查文斌也是点到为止,现在有时候甚至会破口大骂。

    还有便是他越来越不愿意出门了,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就连有时候大山进屋给他送饭,都出来跟其他两人说文斌哥那屋子里感觉凉飕飕的,浑身不舒服,阴得慌。

    那段时间,他不再和往常一样,点檀香,而是改烧普通的贡香。三根一点,灭了继续,屋子里整日都是烟雾,正常人呆里头眼睛都会被熏的受不了,可他却不出门。

    这种整日把自己关着的情况,大约持续了有一个月。终于,那一年的深秋,查文斌走了。发现的是给他送早餐的大山,在查文斌房间里的桌子上,留下了一封信,跟查文斌一起不见了的,有他的乾坤袋,还有他的七星剑,还有那只金色的小蝌蚪。

    信上通篇一共只有八个字: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这是一段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的话,关于这句话,今天的学者们依旧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看法。

    关于这封信查文斌的解释,我是后来听他那位徒弟告诉我的。

    他说:当年师傅对他的解释这段话的时候,说:,道在无目的无意图地生化养育天地万物的时候,又让这些天下万物之间有目的有意图按照某些规矩在运转,以致可以说“道”其实是在无意图而合意图、无目的而合目的之中生化养育了宇宙天地的万千事物。

    此番解释,后来我理解为查文斌对于命的看法。他的命本就是一段被人无意安排,但偏偏看似又像是老天故意安排的,看似无目的的一件件事,最终达到了老天爷想要达到的某个目的。

    后来,我们推断,那消失的三年,查文斌就是去寻这道中天命的意图和目的,试图能够知晓真正的天命。至于他到底是知晓还是不知晓,又是如何去探寻的,只能从当年发生的一些事开始说起。

    等到超子他们再见到查文斌的时候,是三年的初冬,当大山懒洋洋的起床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站着一位衣衫有些褴褛的男人,那男人正是查文斌。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他的手上捏着一只金色的蛤蟆,大小约有巴掌大,只有三条腿,其中的一条腿上系着一根红线,红线的另外一头吊在那少年的手腕之上。

第二百七十五章:离家

    那个少年姓童,名为河图。

    这少年是查文斌在外的时候发现的,那一年这少年不过九岁。

    那是查文斌消失后的第一年,消失之前,查文斌也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异样。每每悟道之时,心中总是翻腾着一股子杀气,特别是当他翻阅那七十二字的《如意册》时,这种想要斩尽天下的念头就越发强烈。

    虽然降妖除魔,祛除污秽,造福百姓是道士的本分,可查文斌始终认为,人有人道,天有天道,鬼自然也有鬼道。不能逮着一个不去轮回的孤魂野鬼,无论它有无作恶伤人,就统统一符一剑撂倒。

    万物存在,皆有它存在的道理。正邪的区分,不过是各自的对立面不同罢了,说到底,道既生万物,那么邪道不也是道吗?既然正邪本就属于一祖同源,那么自己斩杀它们的时候,何尝对于它们而言不是在作恶伤鬼?

    过去的查文斌,一般就算是看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都会绕着走,只要那东西不是来找麻烦的。真遇到一些因为执念而苦苦挣扎在轮回门外的孤魂野鬼,他还会好心帮着超度一下。

    在过去一些无人祭奠的孤坟或是乱葬岗,他若路过,袋里只要有,都会撒点纸钱。有时候看哪个坟秃子荒草实在太多,还会上去扯几把。每年的中元节,查文斌都会在村口摆放一些贡品香烛,为的也是让那些没有亲人祭奠的亡魂们可以有一个地方可以感受。

    可现在,他满脑子里都是诛尽天下亡魂,只要是不去投胎轮回的,便是要留下伤人的,心中那股子杀意一天比一天强烈。内心深处,隐隐还有一丝声音在告诉自己,不能这般纵容那股子杀戮之心。

    那日诛杀了阴差之后,查文斌在睡梦中时常能看见自己的枕边站着两个手持铁链和招魂幡的家伙,每当他们挥舞着手中的锁链来捆绑自己的时候,便是突然在梦中惊醒,然后背上全是冷汗。

    几乎夜夜如此,他知道,那两人便是牛头和马面。

    后来,他干脆就把那柄斩杀了阴差的七星剑从供奉师傅的祠堂里请了出来,每日悬在床头之上,再把那天师道宝大印搁在枕头边,夜里就合着道袍睡觉。

    这般准备之下,那牛头和马面好像有些畏惧,不敢靠近,但也不离去,只是守着他,查文斌勉强才睡了几个整觉。

    每天被人这么守着,不对,不应该说是人,而是两个神给守着。那架势,就像是随时都打算取了你性命一般,纵使是常和它们打交道的查文斌也一样觉得浑身不舒坦。牛头和马面作为阴司里头的勾魂使者,不同于一般的鬼卒阴差。如果要比的话,阴差就是队员,牛头和马面便是大队长了。

    心中的杀气越发来的汹涌,他这觉也睡的越发不踏实。查文斌便想出一办法来,使出一招金蝉脱壳。

    一日,他用纸按照自己的身形扎了个纸人,然后又把自己的生辰八字给写在了一张纸上,然后给那纸人穿上道袍,再把八字给藏在了纸人怀里。

    又从自己的头上剪下了几缕头发,绕在那纸人的手指之上。据说这头发是人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在尚未落地之前便是有了的,这也是人身上唯一带着前世的东西,具有和自己通灵的作用。

    整完之后,查文斌那一夜故意去了隔壁,第二日再看那纸人手指上的绕着的头发已经不知去向,便明白暂时已经糊弄过去了。

    他知道,此番脱壳之计,也不是长久,自己已经连累了很多人了,这个地方他再呆下去,怕自己的兄弟们也会跟着遭殃。留下一封信件,出门便奔着北边去了。

    查文斌是步行的,临走前换上了一套师傅曾经穿过的旧道袍。其实查文斌是很少穿道袍的,偶尔在做法事的时候,他才会换上,不想这一趟出门,却特地换了这么一身衣裳。

    他跟别人不同,他是白天睡觉,晚上赶路。道士,放佛夜晚才是属于他们的时间。天埂边,老林子,旧祠堂,也有坟窝子,哪里好休息,他就在哪里停一会儿。漫无目的的走,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他不去城市,而是沿着乡间小路走,过了一个村再过一个镇,饿了胡乱弄点干粮,渴了,溪边弄点水。途中也有人请这位风尘仆仆的道士给算个命,或是看个相,查文斌也答应,但是他有一个原则,每天只看一人,条件也很简单,要求主人家给顿粗茶淡饭或是借宿一个白天。

    赶夜路,难免总会遇着点什么。每每看到那些冒出绿色鬼火的坟包,查文斌心中总有一股杀气,几次都是靠着念静心咒才勉强收住了手。自然,前去找他麻烦的东西也没有,他身上带着的可全都是真家伙,啥玩意见着不得绕道走。

    当查文斌遇着童河图的时候,他已经快奄奄一息了,那是查文斌在离开家后的第三个月。

    第三个月的那一日,是大年三十。他也不知道自己具体是在哪里,只知道已经过了黄河。北方的天气很冷,查文斌的穿着在人们眼中是略显单薄的,他行至到一个叫涟水的村庄之后,遇到了暴雪,地上的积雪一夜之间能够齐腰。

    走不了的查文斌只好在那个叫涟水的村子做一个短暂的停留。这个村庄不大,但是相对人口集中,因为那一日是大年三十,即使是飘着大雪,村子里头依旧还在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查文斌落脚的地方是在村里的一个老光棍家,这种节日里头,家家都是团团圆圆,且不说人家能不能容纳一个陌生落魄道士一起吃过年饭,就是查文斌自己也不会去打搅人家。

    这个老光棍名叫狗爷,那年刚好六十岁,上无老,下无小,一个吃饱全家不饿,与查文斌的结识不过是因为查文斌在问路的时候恰好问到了他,那一日是腊月二十九。

    本来查文斌是想在他家稍作休息,晚上继续赶路,不想等他醒来,外面的雪已经容不得他再出门。就这般,查文斌便与那老光棍作伴,一起在外头过了这么一个年。

    人虽在异乡,可查文斌却没有忘记今天该做点什么。大年三十一早,他便给了狗爷一些钱,拖他去买点酒肉香纸,多的就给今天两人过节使。狗爷应了去,回头便给查文斌捎来了他要的东西。

    查文斌坐在狗爷那破屋子里头,把黄表纸一张张得叠成了元宝,狗爷见此人叠元宝的手法很是独特,便感了兴趣,一问才知,原来这查文斌是个道士。狗爷拿起一张黄表纸,自顾自的也叠了一个元宝,查文斌一瞥眼便发现,这人叠的绝不会比自己差,顿时两人的话便多了起来。

    这个狗爷,现在真当是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这老头原本年轻的时候,家里已经可以算是富农,家底殷实。狗爷的名号是来自他喜欢玩狗,他养的狗,每一条都是狠角儿,不仅喜欢养,他还喜欢斗狗,斗狗得是下注的,就是赌钱。

    狗爷的斗狗在那一带开始慢慢出了名儿,在一些人的吹捧中,年轻的狗爷也开始飘飘然起来了。后来,有一拨外乡人来找狗爷斗狗,先是连输了三场,狗爷赢了不少彩头。那群外乡人输了钱便不肯走,一定要和狗爷赌命,狗爷倒也不是那种玩命的人,但是对方就是一直缠着他,赖着他,说要是不赌也行,把钱双倍还给他们。

    狗爷自从玩斗狗,就没输过,为了打发这群异乡客,在众人的起哄中,他就接下了这么一局,双方约定第二日在公社晒稻场上比划。

    因为这一战的赌注太大,前来围观的人是里三层外三层,狗爷的名号和他的狗一样威风,对方姗姗来迟之后,牵来一条灰背的狗,那狗一开始便不像自家狗那般狂叫,这让狗爷有一丝不好的感觉,都说咬人的狗不会叫。

    比赛的结果是,狗爷那条战无不胜的斗犬几乎是在一分钟内就被对方的狗给撕烂了喉咙,自始至终,对方的狗连哼都没哼一声。那场比赛过后,狗爷拿出全部身家来赎回自己赌约上的那条命,后来他才知道,那根本就是一个圈套。村里有人眼红他的家产,和外乡人合伙弄了这么一出戏,最后出场的那根本就不是一条狗,而是一只狼。

第二百七十六章:探友

    从那以后,狗爷便不养狗了,但是村里的人依旧还是这么叫他。查文斌静静的听着狗爷一边低头折纸,一边跟他诉说当年的故事,从这个年满花甲老人面孔上,透过那些岁月留下的皱纹,依旧能分辨出当年他的风流和不羁。

    “你怎么也会?”查文斌指着他叠的那堆元宝说道。这元宝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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