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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人间有味是清欢-第1部分

小说: 人间有味是清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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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味是清欢》 作者:苏诉袖

 有人会说文溪林配不上顾清欢,但是只有清欢自己知道文溪林这个男人对她有多好,对她有多重要,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他有多爱她。
有人会说顾清欢配不上文溪林,但是只有溪林自己知道顾清欢这个女人有多美,有了她的人生才是一场完整的清欢盛宴。
这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这是一个有点腹黑、有点忠犬的男生和一个有点天然呆的文学少女的爱情故事。

1、本文1v1,男女双洁。
2、青春小言情。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俊杰 天作之和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清欢、文溪林 ┃ 配角:施奇、甘姝 ┃ 其它:校园、青春、守护



第一章 相遇 
顾清欢第一次发现那个幽静的小店是在那个快要上高三的暑假,母亲施桐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带给她的不是那一份她自以为是的母爱,而是与父亲顾洋无休止的争吵,她在听了他们一上午的争吵后终于受不了,背好自己的背包,摔门而出。

清欢本来是打算去市图书馆看书的,但是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一辆自行车从她身边疾驰而过,自行车后座上的大背包正好把她撞倒,清欢面无表情地从地上站起来,盯着被划开了一条线的长裙和脚踝处受伤的红肿看了一会儿后,拿起掉落在地上的单肩维尼背包,迈着蹒跚的步子缓慢地往路边的休息凳走去。

在凳子上坐下后,清欢仰着头,看着天上的白云发呆。人间有味是清欢,这是她的名字的来源,这个名字是她的父亲顾洋取的,她的父亲是有名的大诗人,取这个名字除了是因为她父亲额外喜欢苏轼外还有就是希望她的生活一直都是没有纷扰,没有忧愁,有的只是清淡的欢愉,但是她现在的痛苦全都是他们给予的。

母亲常年在邻省工作,父亲也为了取材体验生活全国各地的跑,自她记事起,好像她的身边一直都是这么孤单地,站在人群中,人流涌动,川流不息,只有她一人置身事外,好似没人认识她,好似没人在乎她。

眼睛涩涩的,想哭,但是却什么也流不出来。。
“你没事吗?”一个好听的男声从耳边传来,清欢直起身子,抬起头看去,原来是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帅气少年,白色的衬衫,蓝色牛仔裤,很是青春的模样。。

清欢摇摇头,回道:“没事,我想静一静。”。
清欢只想一个人好好的静一静,那男生却不肯离去,继续道:“前边有一个小店,那是我打工的地方,去那里坐坐吧,这街道旁边也不安静。”
看见清欢很是犹豫,男生爽朗的笑笑:“放心吧,哥哥我不是坏人,我叫文溪林,溪水的溪,树林的林,你呢?”

“顾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清欢说着便站起来提起包。。
文溪林脸上的笑容发的深了,笑道:“那我们还真是有缘呢。”。

清欢点点头,提起手边的包,站了起来,准备跟着文溪林去那个小店。清欢本就是云淡风轻的性子,平日里最不喜欢的就是自来熟的人,但是这个文溪林虽然自来熟,但是她却并不觉得讨厌。

那家小店就在并不远的一条小路上,清欢自上高中起每天上下学都会经过这条路,这个小店她也知道,是一对老夫妻闲来无事开着玩的,类似书吧和咖啡厅的结合,很是别致的一个店子,但是清欢并没有去做过,虽然这个店子很是对清欢的口味,因为每次经过小店门口看到那一对老夫妻相濡以沫的恩爱模样,再一想到自己家里的那一对貌神离合的夫妻,心里反酸,就不愿面对这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

小店的名字叫做“我们的故事”,因为老夫妻以前都曾留学英国,也是在英国相识相知相爱,所以整个小店都呈现一种独特的英伦风情。夫妻俩都很热情,看到文溪林带着清欢进来,都笑开了颜,这个时间段是小店最安静的时段,老爷爷喜欢在这个时候亲手做做蛋糕,问清楚清欢喜欢吃什么后,就去后边厨房里忙活去了。

把包挂在墙上,清欢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细细打量这家小店。小店的一面墙上被划分出来,上面贴着的是老夫妻俩从年轻到现在一路走来的照片,那种细水长流的爱情和幸福很是吸引人。但是那面墙上却没有贴满,还缺了一脚,见到清欢疑惑的神情,老奶奶解释道:“那一块呀,是专门留给溪林的,我和我家老头子可一直等着溪林这小子带姑娘回来呢。”。

正好,这个时候,文溪林从后面走来,手里拿着一包冰块,和一瓶云南白药的喷雾剂。他正好听到这话,脸稍稍红了,咳了咳,镇定了一下,把手中的冰块递给清欢:“你脚受伤了,快捂着吧,等会儿我再给你喷点药剂,我打篮球受伤的时候也是这么做的。”。

清欢道了谢,接过了冰块,把脚上的伤处理好,老爷爷的蛋糕也弄好了,溪林也亲自上阵,泡了一杯香醇的奶茶给清欢配着吃。松软可口的蛋糕,香醇迷人的奶茶,再加上阳光帅气的文溪林和恩爱的老夫妻,让清欢暂时忘记了家里的那些糟心事。清欢把一个下午的时候都耗在了这家小店,直到天色渐晚,清欢和老夫妻道了谢,便转身回家。

刚刚走出巷口,便听到身后有人叫她,清欢扭头一看,原来是文溪林,他推着自行车,连身上的外套都没有穿好,应该是知道清欢要走,便匆忙出来了。溪林把自行车推到清欢面前:“都没跟我道别呢,就走了,幸好赶上了,脚还疼吗?”

清欢摇摇头,其实走路还是疼,但是跟文溪林毕竟还只是今天认识,所以抱歉,在不熟的人面前示弱撒娇她做不来。知道清欢的倔强,溪林直接抢过清欢的手提包放进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里,然后对着清欢道:“我还不知道,走路肯定疼,快上来,我载你回家。”。

清欢拗不过他只好坐上了溪林的车,一路上两人都相对无话,清欢是本身就不喜欢说话,溪林是因为喜欢清欢,现在喜欢的美人就做在自己身后,而且因为溪林带着清欢走的小路,路面有些不平稳的原因,有时候颠簸一下清欢的身体就会碰到他的背,他呼吸不稳,脸红红的,明明平时很喜欢说话的他,现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清欢家里离这不远,骑着自行车十分钟就到了,清欢家是一处高档的小区,溪林知道清欢脚疼,不想让她多走路,跟门卫打了招呼后,就这么推着车把清欢送到了楼下。扶着清欢下了自行车,恋恋不舍的把包递给了她,听着清欢道了谢,磨蹭了一会儿,忐忑道:“清欢,你明天还会来小店吗?我暑假一直在那打工的。”

小店确实舒服,这个暑假家里肯定不安生,清欢点点头答应了。溪林心里虽然在策马奔腾,但是面上表情还是很正经,认真道:“那我就做好蛋糕等你来了,要我来接你吗?”

“不用。”清欢摇摇头。“明天早上起来就不会疼了。”。
而这个时候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美艳少妇从这栋楼里走出来,挽住了门口一个英俊男人的手,溪林发现自那少妇出来清欢就一直盯着她看,看着那少妇与那男生撒娇说话,,溪林也没有打搅她,过了好一会儿,清欢开口道:“妈!”

由于清欢他们站的位置的原因,那少妇一直都没有看见清欢,直到清欢出声,才注意到,原来这美艳少妇就是清欢的妈妈施桐,清欢遗传了她妈妈的精致容颜,但是她妈妈一看就是明艳娇媚的,而清欢的性子则是清冷的,就像他第一次看见她,被吸引的不是那美丽容貌,而是她身上像是与生俱来的淡淡书卷味。

那少妇被吓了一跳,尴尬道:“清欢,你回来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溪林不想给清欢留下坏印象,叫了声阿姨好,就道歉离开了。

等溪林走好,清欢跟施桐对峙着,那男人也被施桐打发走了。施桐直接带着清欢出去吃饭,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还是挺安静的,吃完之后清欢才开口把自己想了很久的打算说出来:“你们离婚吧!我受够了!”

听到清欢的话,施桐手中的餐布都掉了下来,神色慌张,强装镇定道:“是不是因为今天见到的那个叔叔,妈妈和他分手好不好。”

清欢淡定摇头:“不是,我一直都知道你在外面有人,爸爸也有,我都知道,你们貌神离合这么久了还是离了的好,我不会做你们再婚的累赘的,你们不累我都累了。”。82

施桐知道自己女儿的性子,知道她说的是她一直所想的,想了会,问道:“那我们离了婚,你跟谁?”

“我自己一个人过!”
“不行,你明年就高三了,不能让你这么任性。”。
“你们还是离了再谈我的问题吧。”
“你……”

清欢不愿意再听下去,站起来拿了包就走。回到那个小区,回到自己的家,迎接她的是一片黑暗,她带着灯,看到的便是睡在客厅地板上的顾洋,旁边还有一大堆空酒瓶,清欢搬来被子,给顾洋盖上,脚步轻轻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没有开灯,倒在自己的床上,失声痛哭。
 
作者有话要说:
袖子刚刚经历了人生的第一场失恋,然后颓废了好长时间,╮( ̄▽ ̄〃)╭ 为了安慰自己那碎了一地的玻璃心,袖子决定写一篇蠢萌的小萌文来治愈自己。
其实也不算失恋啦,就是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喜欢的人有了喜欢的人而已。'无奈'╮(╯)╭
每天晚上十一点更新,有时候会推后和提前一点,但是会坚持日更,只有袖子没有请假,就一定会在当天之类更新完(这个当天包括凌晨),所以请放心跳坑。
两个月之类完结它!!!袖子要奋起!!!

第二章 午后 
清欢的母亲是S市施家的大小姐,施家从政,在S市这个富饶的港口城市可谓是只手撑天。而清欢的父亲顾洋出身清贵,家里是书香门第,父亲在科研院工作,母亲是有名的老中医,而顾洋也从小喜欢文学,现在是一名有名的诗人。两人本来是没有机会认识的,但是缘分就这么来了,一次文学院和商学院的联谊,两人相识,再接着就是相知相爱,最后两人成婚。。

本来相爱的两人婚姻生活该是很美满的,但是施桐毕竟是大小姐出身,性格好强,在家族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公司,常年在外跑,而顾洋,作为一个文人,他想要的妻子是那种温柔贤惠能在家做他贤内助的,所以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结果就成了现在见面就吵架,各自在外有人的样子。

清欢十岁的时候读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的经典语录清欢一直都现在都深有体会:“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以前,施桐和顾洋刚开始热恋的时候施桐就是顾洋的朱砂痣,现在却成了顾洋的蚊子血,顾洋也还在憧憬着他心中的‘床前明月光’。而顾洋也何尝不是施桐以前的‘床前明月光’,现在的饭黏子呢?本就是相看两厌了,而不分开,作为一个强行把蚊子血和饭黏子黏在一起的中间人,清欢过得不痛快,他们自己也不痛快。

从清欢七岁还是八岁的时候开始,去给她开家长会的永远都是她的爷爷奶奶,那个时候奶奶会在接小清欢回家的时候给清欢买一串冰糖葫芦,给清欢讲好听的故事,那时候爷爷奶奶会把清欢接到他们家去住,那是一间中药铺子,古香古色,有一个很大的药园子,清欢最喜欢在药园子里跑来跑去,铺子的后院有一个很大的书屋,里边有很多很古老的书,清欢喜欢待在里边,虽然看不懂,但是闻着那墨香就舒服。爷爷会握着清欢的手教清欢写大字,奶奶会教清欢识草药,只是现在她那个唯一的家都不见了。

顾洋追求诗一般的浪漫,诗一般的温柔,施桐追求火热的爱情,狂野的派对,两人本就是不该相及的,却偏偏被缘分恶作剧一般的安排在了一起,一个是梁山伯,一个是朱丽叶,本就不该在一起。
如此,也好,他会有他的祝英台,她会有她的罗密欧。。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去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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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走到洗漱间,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清欢皱皱秀眉,这怎么见人啊。两只眼睛红红的,都肿了起来,清欢把自己收拾好了再出去,客厅的地板上已经没有了爸爸顾洋的身影,地板上的空酒瓶也不见了,整个地板干净如初,清欢环顾自己的这个家,好似就只有她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没有给顾洋打电话,客厅的茶几上有一张便利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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