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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电影大亨-第44部分

小说: 电影大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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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谭咏麟笑道,“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开门见山了,我很喜欢你让阿叻交给我的那首歌,我试着唱了唱,很有感觉,不管是旋律还是歌词几乎都像是专门为我创作的一样!我真的很喜欢!”从谭咏麟的口气中可以看出他是真心实意地喜欢这首歌,并非做作。

“所以我希望你能将这首歌的版权卖给我,我可以出高价!”谭咏麟直截了当道。

“高价,什么价格?”陈笑棠笑问道。

谭咏麟笑了,直接掏出了一张支票递过去道:“我不喜欢带现金,这张支票上面的数目如何?”

陈笑棠接过支票一看,笑了:“三万块,不少啊!”

谭咏麟将签字笔重新插回兜内,有些自负地说道:“我打听过了,你在这里上班,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才三千块,一首歌赚取三万块,绝对值得!”

看着谭咏麟一副居高临下,仿佛施舍模样,陈笑棠突然将那张支票送了回去,说:“对不起,我不能收!”

谭咏麟愕然。“你不收?是不是嫌我给的少?要知道,在整个香港,我可以保证,没有人能够出的比我再多了!何况,就算是有名的作词家,一首歌能卖两三万也不多见!”虽然没直说,却似乎在驳斥陈笑棠有些太贪心。

陈笑棠笑了,说:“你误会了,谭先生,我不是嫌这钱少,而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应该收这些钱!”

“你说什么?”谭咏麟又是一愣。“你不收钱?我是不是听错了?”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你没有听错,其实这首歌我是想送给你的!”

“为什么?”谭咏麟好奇道。

陈笑棠耸耸肩,“因为这首歌本来就属于你!”

这句话有深度,谭咏麟又怎么会理解,笑道:“怎么会属于我呢?明明是你做出来的,陈先生,你就直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陈笑棠用尾指搔了搔眉梢道:“我说了,这首歌送给你,我什么都不要!至于为什么会属于你,因为在我看来,只有你才能演唱出这首歌曲的精髓,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意思!”

谭咏麟这一次真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心说,难道他是我的歌迷,所以才会做歌送给我?

似乎看出了他的心声,就听陈笑棠继续道:“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就把我当做你的歌迷,我做这首歌也是为了献给你,这样以来你可能会安心一些。”

“咳咳!”谭咏麟差点被陈笑棠的话给呛死,心说,这小子是不是会读心术,他怎么会知道我在想些什么。

“你这么说,我也就----却之不恭了!”谭咏麟好不容易梳理好情绪,“其实歌迷送歌给我这样的事儿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没你这首歌这么经典罢了!”此时的他不再看轻眼前这个年轻人,毕竟能够不喜欢钱的年轻人并不多见。

陈笑棠笑笑,然后道:“如果没有别的事儿,我想先走了,等一会儿还要继续拍戏。”

谭咏麟点点头,眼看陈笑棠已经拉开车门要出去,忽然在他身后道:“你叫陈笑棠是吧?如果有空,一起喝茶!”

陈笑棠回过头,冲他一笑,算是答应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

虽然现在自己还达不到与谭咏麟君子之交的级别,不过总有一天,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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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同道中人(一更)

出了保姆车,那陈百祥正在和剧组的一帮人打屁,看见他下来,就走过去小声道:“怎么样,收获不小吧,阿伦可不是那种小气的人!”

陈笑棠也不跟他解释,只是随意笑笑:“嗯,还行。  //”

陈百祥大眼一瞪:“什么还行?捞了钱必须请吃饭!”

陈笑棠不回话,陈百祥就嗤之以鼻:“切,小气鬼!”又想起上一次输给陈笑棠桌球的事儿,就又道:“那就拿出来再赌一次,这一次我请个高手一定赢死你!”

此仇不报非君子呵!

陈笑棠笑道:“不赌了,太忙,没时间!”

陈百祥无语,这家伙,水火不侵呵。还想再激将一下他,陈笑棠却对他挥挥手,走了。

陈百祥感觉没趣,就上了保姆车,看见谭咏麟正在喝酒,就一把夺过酒杯,咕嘟大喝了一口。

谭咏麟和他是死党,也不介意他这么粗鲁的举动,只是笑道:“你也不嫌脏!”

“脏什么呀,人们都知道你是我的大老婆,秀姑才是我的小老婆!”

去原来陈百祥最大的爱好就是赚钱,自认聪明的他在20岁的时候用他在晚上唱歌和在tvB工作的4万元和朋友合作建立了自己的制衣王国,三年内开了三间厂,身家过千万,买了5辆车,那时候开始追求tvB红星黄杏秀。

三年后制衣厂倒闭,经历了人生的失落阶段,他的最好的朋友谭咏麟用了他准备买楼的3万块借给了他去破产管理局申请破产。然后又鼓励他将衣服拉到中东倒卖,这才让陈百祥还清了债务。

此后,又是谭咏麟一直救济陈百祥的生活,直到陈百祥1979的时候重回tvB拍剧,做主持,出外唱歌。同年和他一生的女人黄杏秀在菲律宾注册摆酒结婚。他说他一生人最好的朋友是谭咏麟,他老婆秀姑还开玩笑的说,谭咏麟是大婆,她是二奶。

眼看陈百祥这样说,谭咏麟一边感受着那种友情带来的温暖,一边说道:“这些话你以后埋在心里就可以了,免得别人听见还以为我和你有什么特殊关系!”

“哈哈,虽然你风火伦长得够帅够俊,不过叻哥我可不喜欢那一口!”

“美去吧!就算你喜欢,我还不依呢!”谭咏麟拿起酒瓶又帮陈百祥倒了一杯酒。

“喏,也只有你叻哥能让我这情歌天王服侍你!”

“老婆服侍老公天经地义!”陈百祥坏笑道。

“挑,你这家伙老没正经!”

“那好,说些说正经的,你给了那小子多少钱?他有没有狮子大开口?这小子鬼着呢,你可千万别上当!”陈百祥嘴巴倒豆子道。

“他没要钱-----!”谭咏麟淡淡地说。

“咳咳,你说什么?”陈百祥像谭咏麟之前一样,也被酒给呛住了,“你说他没要钱?”

“是啊,我给了他一张三万块的支票,他却还了回来,说自己不能要!”

“我靠,秀逗啊!”陈百祥爆粗口,不过马上又警惕道:“不对,我说过了,这小子狡猾的很,上一次不吭不响就捞走我一万,说不定这一次有什么阴谋----!”

“大眼仔,你不要总把人想得那么坏好吗?人家不要钱,你说人家有阴谋,人家要是要钱了,你又会说什么,一定会说人家太贪财!”谭咏麟对这个老朋友太熟悉了,就打趣道。

“不是啊,现在世道不古,人心隔肚皮!像我这么至叻的人,都吃了几次大亏,要不是我有不死鸟之身,从来不怕失败,越挫越勇,喜欢从头再来,恐怕早就翻不了身了!”陈百祥吹牛皮完,又补充一句,“当然,要不是有你这样的好朋友帮助,我也不可能东山再起,不过主要还是因为我够坚韧,这点不说大家也都了解的……”

谭咏麟哭笑不得,“好了,知道你够威,比蟑螂还厉害,怎么打也打不死,不过我看那阿棠不像是那种人……我对他印象不错。”

眼看谭咏麟如此“执迷不悟”,陈百祥也不好再说什么,就道:“但愿你说得对,不过我总觉得那小子不简单,一个跑龙套的能在短短三个月升任配角,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谭咏麟哈哈一笑:“想不到自认至叻的大眼仔也会夸赞别人聪明,难得啊难得!”

陈百祥:“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我说真的。”

“我明白!不过现在一切都是猜测,再说了,他就算真是配角,也不过是个小人物,这样的人能对我有什么威胁?!所以说,你不要再庙堂里算命----疑神疑鬼了!”

眼看谭咏麟这么说,陈百祥也就闭嘴了,只是端着酒杯喝闷酒。

谭咏麟见他这幅模样,就笑问道:“Areyouok?”

陈百祥耸耸肩:“youok,我就ok。”

谭咏麟:“那就走吧!”

陈百祥装模糊:“好啊,你开车,我还要看一会儿报纸……”说着就拿起了一份。

“看什么看?”谭咏麟笑道,“是不是想偷懒?”

“不是啊,我在看的连载,这本书写得很有趣!”

“我挑,大眼仔,原来你也喜欢看这篇小说……”

“是啊,难道你……”

“呵呵,咱俩是同道中人---我也喜欢看!”谭咏麟笑道,“真不知道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谁,构思蛮奇妙的!”

“是啊,如果我能认识此人,一定请他吃香港最好的鲍鱼-----写得太好了,真想快点知道后面的故事怎么发展!”陈百祥拍掌道。

“好了,看你和我有同一爱好的份上,我就成全你,我来当司机!”无奈,谭咏麟这红得发紫的歌坛巨星也只能暂时充当起司机,某人则在车内大品红酒白酒威士忌,看着连载小说,舒服的像神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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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谭咏麟很多人传说他色色的,因为同时脚踏两只船,有两个老婆,事实上老婆多了也没好事儿,谭咏麟曾爆料说,自己这一辈子最错误的事情就是身边有两个女人,欠一辈子的帐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清。

 第七十五章。龙套周星驰(二更)

拍摄现场内,翁美玲正在四处张望,她在找那个混蛋陈笑棠。 刚才明明见他钻进保姆车,却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来的……车内有什么?神秘兮兮的,让他钻进去那么久?难道说是女人?漂亮的女人?漂亮又有名气的女人?翁美玲的小脑瓜飞快转动,思索着一切可能出现的可能----

男人都靠不住,只要面对漂亮女人就会手软脚软,继而忘了时间……哼,这个坏蛋!当初他扒我衣服的时候,就知道他骨子里已经坏透了,没安好心!

翁美玲将脚尖在地上碾着,一副咬牙切齿碾死蚂蚁地模样。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道:“请问----你是翁美玲小姐吧?”一个女人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

抬头一看,翁美玲不禁一愣,只见眼前女人大约四十几岁年纪,挎着煲汤,一脸的笑容,自己却是认识,不是那坏蛋陈笑棠的老妈是谁?

“伯母,你是来找阿棠的吧?”不知道为何,翁美玲心中竟然有些微紧张,那语气也出奇地好。

李淑珍看着花一般的翁美玲笑得合不拢嘴道:“对对,我是来找他的,这臭小子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四处张望着。

“那混蛋----哦不是,陈笑棠他总是神出鬼没的,您找不到他也不奇怪!”翁美玲险些骂出脏话来。

李淑珍不疑有它,依旧笑眯眯道:“那可就惨了,我辛辛苦苦煲好了汤来看他,他却不在----”忽然眼睛一转,就瞅着翁美玲笑道:“翁小姐,不说你不知道,我可是你的忠实影迷啊,你拍摄的戏我几乎都有看,我尤其喜欢你在中饰演的格格,不管是扮相还是演技都很好!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能见到你本人该多好啊,想不到……呵呵,今天有幸见到你!我真是太高兴了!”

“伯母,你这样说就太见外了,我和阿棠是同事,以后你经常来就一定能见到我。”翁美玲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搞得自己好像和那该死的混蛋很亲近似的。

李淑珍一听这话乐得合不拢嘴。“好好好,这可是你说的哦,以后我会经常来探班的----哦对了,你看我差点忘记了----”说着李淑珍就打开煲汤,亲自倒了一碗递过去,对翁美玲说道:“阿棠他不在,这靓汤可不能浪费了,你又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就帮帮忙,来一碗如何?”

翁美玲讪然:“这……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就当是你的影迷送给你的礼物,呵呵,当然,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李淑珍笑呵呵地把汤碗递给了翁美玲。

翁美玲不好意思再拒绝,只好接过去,喝了一口,立马赞道:“不错哦,蛮香的----伯母,这是用什么煲成的?”说着又喝了几口。

“好喝吧?呵呵,我就知道好喝,这可是我祖婆传给我妈,我妈又传给我的祖传秘制靓汤,”李淑珍兴奋道,“这里面营养可丰富了,有猪蹄,当归,蝎子和蚂蚁-------”

正在喝汤的翁美玲起初听到“猪蹄”,“当归”的时候还不在意,毕竟这些都是熬制靓汤必备的几样材料,可是听到“蝎子和蚂蚁”的时候,噗嗤一声,差点把喝进去的汤喷吐出来。

“你说什么……伯母……咳咳,这汤里有蝎子和蚂蚁?”翁美玲嘴巴张的大大的。

李淑珍奇道:“是啊,这有什么奇怪的?蝎子祛风湿,蚂蚁保养皮肤,这可是我祖传秘制的绝活,错不了的!”

翁美玲无语了,瞪大眼睛,泥偶状。

李淑珍还不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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