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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墨染成迹-第28部分

小说: 墨染成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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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说都说了,木已成舟的事林枫再怎么追悔也没有用。林源看他一脸颓废,就爬起来,攀着车座椅,转身与程敏闲话家常,彻底无视某人的黑脸。
墨染被突然挂了电话,她突然往事浮云,历历在目。
她想起他总是习惯扛病。又想起前段时间过的乱七八糟的日子,其实,本来就不是他的错,就是她自己太过于认真了。他这么拼命的人,年底加班最正常了,而出差,给出的承诺,总是要守住的,她不该半点都不肯相让的。
所以,她决定了,她要回家!

第120章 逢场做个戏
以林枫对墨染的了解,她必定会回家,他以为这下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
谁知半夜里就接了顾晓林的电话,说秋子慕已经在回的路上了。
这个年,也就注定不好过了。
墨染手脚麻利地打点了行李就回了J市,她谁也没告诉,从机场打的直接回了白云山庄。她忘了带钥匙,就试着按了门铃。
程敏穿着睡衣给她开门,头发蓬得跟个鸡窝似的。林枫随后跟到门口,意兴阑珊,好像是没有睡醒。
墨染一见他们两个这样,什么话也没了,慢慢退出门口,行李也不提了,转身就跑了。
林枫急着喊了一声“染染”,但是没有追出去,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他硬生生吞下了后半句话。
墨染跑着出了白云山庄的物业大门,一路想的是他说的“没有人气”也是骗人的,他从跟她说谎开始,就已经不是她的林大叔了。
程敏问林枫:“你什么意思?”
一大早她被他从被窝里抓过来说帮忙,又不让她做事,她干脆就在他家客房里倒时差。原来,他就是为了设计这一幕,这男人疯了?
“秋子慕回来了。”他答。
程敏一脸不屑,骂道:“回来就回来,她现在是你的,跟他有什么相干的?”
林枫说:“我见过了,这几年子慕成熟了,比以前更优秀。我想爸爸本来就反对我跟她,他一回来肯定加倍地阻拦。墨染在我身边,我怕会出事。再说,我也想让她自己选,毕竟,子慕还对她念念不忘。”
程敏说:“你个白痴,你现在等于就把她推给了秋子慕,便宜那小子了。有你这么傻的吗?他优秀,你就差远了?再说,你有没有考虑小君的感受,她是怎么想的?她跟你这么长了,转头又回去他那里,你让别人怎么想她!你们男人啊,真自私!就知道按自己的想法做想做的事。”
林枫说:“我本来可以更自私点,就把她绑在身边。但是,我不能!……”
林枫省略了很多话,他不想说。他去加拿大,就为了跟秋子慕谈判。他想劝他别回来,但是,一场谈判下来,他失败了。还让他发现了,秋子慕对墨染的心,也不少的。子慕仍旧保留着两人当年的订婚戒指,他对当年欠她的一直耿耿于怀,负疚至今。
当然,林枫不会因为这个发现就成全秋子慕,他气走墨染,就如他说的,怕她出事。所以,就大胆放任了她,如果她回去子慕那里,那也是他的命。
程敏越过林枫把墨染的行李拉进了房间,再看一眼无可救药的林枫,说:“算了,反正误会也误会了,我回去倒时差了。”
她倒是无所谓,又不是她的正事。
林枫愣愣地望着门外,趁着没人,把刚才吞到肚里的话,倒了出来,他说:“染染,我要真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怎可能让你看到现场!”

第121章 伤感的回忆
墨染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他那个小区高档,周边根本见不到出租车的影子,而要走到公交站牌下,起码要走上两公里。
她总以为林枫早已经翻过了程敏这一页,所以,忽略了,他们也曾经恩爱,他甚至亏欠了她。
记忆如潮涌翻滚上来,她记得第一次知道林枫善厨艺,就是跟子慕在农贸市场旁边偶遇了他们。
那个时候,林枫为程敏拎菜篮。程敏想要邀请他们两个到他们家,说林枫很能做吃的,让他们去尝尝。
子慕当然不肯去的,墨染也就没有吃成。
后来,就是她跟着他一起创业。林枫一直很忙,就着不了家了。
程敏很反感男人只顾事业不重家庭,他们两个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和的。林枫也觉得,在照顾家庭方面,他欠了程敏。他经常跟墨染谈这个亏欠,她就记下了。
林枫尤其负疚,当年林源还小,经常得个感冒发热,他又回不了家,程敏常常边开车,边哭泣,还得照顾因身体不适而折腾大人的小家伙。
他常跟她提,如果程敏开车出差错,他们母子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他一辈子绕不了自己。
小孩子去医院里哪个会安分的?程敏都一个人扛过来了。
但是,事后,她会委屈地跟他发脾气。
墨染常常劝林枫,该让着点她。
林枫也说该相让,可总是在脾气上来以后,忘了相让以后,一阵恼火以后,找墨染开解。
墨染很能感受程敏的委屈,也能体谅林枫的无奈,劝又不好劝,就当个忠实的听众,偶尔提点他,珍惜眼前人,等到了后悔的时候就迟了。
林枫跟墨染诉苦诉多了,就感觉到她的好了,聊出了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加之,程敏一直以来的不理解、不体谅,他那感情的秤砣就偏向了墨染。
那个时候墨染是子慕的,林枫不能动她,一动,他就连得意的助理,要好的兄弟都没了。
后来鬼使神差,江苏**的事,程敏就知道了,她不能原谅他,林枫其实知道,是一直以来的积怨,让她无法原谅他。所以他不作解释,顺理成章地办了分居。
之后,秋树仁就出事了,墨染跟着出事。
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就仿佛,命运注定要把他们捆绑在一起一样,换成了墨染常常寻林枫诉苦。
她那段时间就爱喝酒,以为醉了就一了百了了,哪里会想到醒来以后,太阳还是照常升起在地平线上。
林枫把持得很好,可是,醉后,就失态了。
那时候程敏帮他把墨染留在了身边,所以,他又欠了她一个人情。
他们之间还有个林源,缕缕的牵丝总是扯也扯不断。
墨染想起,这么长时间,她不在他身边,他也许寂寞了,碰上程敏这个旧爱,他们……很正常。
可是,她忘了,林枫洁癖重,不碰不爱的女人;她更忘了,林枫说过,只要她相信他,他们就能长久;她甚至忘了,自己教过他,要珍惜眼前人。

第122章 风雪夜归人
林枫在程敏之后,学会了珍惜,可墨染,不知道。
终于,墨染还是登上了公车。回家以后,她天不管、地不管,睡了个满足。一觉醒来,发现妈妈回家了。
王懿馥到底舍不得女儿,赶回J市陪墨染过年,一回家就见女儿睡得昏天暗地的,吃惊不小。于是就留意观察了她几天,就见她神色恍惚,终日无所事事。问她话,她不答,也不见林枫登门造访,猜来猜去,她想,他们这次真的分了。
她想分了也好,这样总好过没名没分地被人嫌弃,就想着怎么把她劝回北方。
但是,没来得及她行动,秋子慕先过来了。
王懿馥开门,惊愕了老久,才欢天喜地地把他迎进了家门。她兴冲冲地把墨染叫起,拉了她见他。
墨染见到秋子慕,仍旧是耷拉着脑袋,漫不经心地问了句:“你来了?”
秋子慕这个谦谦君子,含笑如贵人般拘谨,他回答她,“是的。”仿佛,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从来就没有伤害过她。
墨染说:“不是说你死了!怎么还活着?”
王懿馥忙打岔:“君君,瞎说什么话呢?”
秋子慕说:“妈,没关系!她气我,您就让她说吧。”
王懿馥无奈出门,子慕难得来她这里,她想做点好吃的招待他。她特喜欢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吃饭,总好过酒店里的山珍海味。
墨染拉扯着秋子慕的衣袖赶他,愤愤道:“你也好意思叫妈?你忘了我们已经退婚了?”
秋子慕温柔地牵起墨染的小手,臂弯顺手一带,温柔地把她裹入怀里,半是哄人、半是求饶,他试着小心地跟她商量:“染染,对不起!那个时候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不能拖累你,所以只能让你离开。现在我回来,已经能够担当起我们的生活重任了,跟我回家好不好?”
墨染一点点挣脱他的钳制,不着痕迹地从他怀里溜出来。与林枫较量惯了,让她也摸索出了惯例了,对付体力明显强于她的男人,她不能用蛮力,只能智取。
面对着秋子慕,墨染说:“子慕你别开玩笑了,以伤害为代价的爱,我承受不起。”
秋子慕摇头,他从口袋里掏出当年的戒指,如今看来,钻石依旧归故里,她的心也该收回了,他把戒指递到墨染手上:“染染,我留了它五年,我的戒指,就从没想过要送给第二个女人!”
面对钻戒,墨染不屑看一眼,直接扔还给他,她说:“那孩子呢?你以为,逼我打掉孩子以后,我们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秋子慕的眉心纠结成“川”,失去孩子、失去她,他的痛苦不亚于她的。虽然当年是最无奈的举措,但这悔天悔地的遗憾已经铸成了,他不想狡辩什么,他只能跟她说一声:“对不起!”
“对不起”三个字有多重,也就有多轻。墨染说:“‘对不起’有用吗?”

第123章 人都是会变的
“没用!”秋子慕说,“但是,我对不起你的只是过去。将来,不会!”
墨染望着他信誓旦旦,就想起了林枫,不久前,他还说只做她的唯一,可现在呢?看起来,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还是不早下定论的好。她说:“子慕啊,不管过去,还是将来,对我来说,现在才是最实际的。我现在不开心,也没心情,你请回吧!”
秋子慕怎也不会想到,比吃闭门羹更过的,是他被扫地出门。他不得不信,外人告诉她的都是对的,他的墨染爱上林枫了。
“染染,既然你心情不好,就回房休息吧。我等……你妈回来,跟她道个别再走。”
轻松打发掉了秋子慕,墨染就回房睡觉。她现在就像个活死人,除了吃饭,就是睡觉。
王懿馥提着两袋子食物回家,就见秋子慕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喝着水。
“君君呢?”她问。
“她累了,我让她回房了。”
“哎!”王懿馥叹道,“她哪里是累了!”
秋子慕说:“妈,我知道她难过,等过段时间就好了,放心,我会陪着她的。”
林枫已经跟他爸摊牌了,他们已经过去了,所以,子慕相信,他可以陪同墨染渡过难关,就算是还当年,他欠林枫的。
王懿馥说:“子慕啊,我也想你们好,可是君君,被我们从小惯坏了,你多体谅着点。”
秋子慕说:“妈您说哪里话,我疼她都来不及呢!”
王懿馥笑着颠颠手里的东西说,“这个,怎么办?”
她本想着三个人围着吃一顿饭,哪怕墨染拒绝子慕,好歹也曾经是有缘人。可现在,女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剩他们一老一小,这缺了主角的戏,还怎么唱下去?
“要不?我陪您!”
秋子慕说到做到,从王懿馥手里接过袋子,拎了就进了厨房。
王懿馥早前了解的子慕,是翩翩贵公子,从来不知厨房是何地。不想,五年转眼过去,生活也把他逼成了煮夫。几乎不用她插手,他很快就做成了一桌菜。话说,她买的还挺多的,他不问,也知道配菜。
娘俩对坐着吃了,味道还不错。王懿馥终于相信命理的话了,她的君君,生来不需要懂厨房里的事。
临出门前,秋子慕把鱼放回了锅里保温。
王懿馥问他:“子慕,你干嘛把鱼放锅里?”
他说:“妈,放锅里不容易凉,晚上染染如果要吃的,就给她端上,她喜欢这东西。”
王懿馥愣怔了会,她都没记得墨染最爱吃鱼,难为他记得牢。可惜了墨染的心已经不在他身上了,她也不好意思白担了“妈”这个称呼。她对秋子慕说:“子慕,答应我一件事。在君君点头之前,叫我阿姨,好吗?”
秋子慕应声,就离开了。
翌日一早,墨染还沉在睡梦中,她被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磨得奇痒无比,手推来推去,那怪东西就是不离开,以为自己又做怪梦了,索性就挣扎着醒了。

第124章 明天要喝粥
一只硕大的、可爱的粉红猪跃然眼底,可怜的家伙被人扭着笨拙的躯体在她眼前摇来晃去,墨染伸手把它抱入怀里,免得它再遭人荼毒。
她抱着娃娃心里略过一丝喜感,很多年没有抱这些毛绒玩具,她都快忘了这种软绵绵的感觉了。
女孩子天生就喜欢粉红,她一点也不例外。长大后她爱粉红的浪漫胜过小时候认为的可爱。
人大了不喜欢穿粉红的衣服,她就喜欢买粉红的毛绒玩具以填补粉红的空缺。
与子慕在一块的时候,墨染就喜欢让他买。看到粉红的就买,什么样的都买。而一大堆玩具中,她最喜欢粉红猪。她跟他说,猪笨笨的,最有福气。
他跟她说,一辈子把她当笨笨猪养着,让她尝尽人间福气。
却不想,福气容易变晦气。
五年过去了,她早已忙得不知道福气是什么东西了。安生立命才是生活之根本,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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