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沙文主义 >

第4部分

沙文主义-第4部分

小说: 沙文主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素看着鼓手,没说什么。
鼓手叫做阿森,技术很不错,正式职业是初中的音乐老师,额外还在教人打鼓。参加这个乐队的原因是欣赏尼采的才情,当然还有想赚点外快。罗素在乐队是节奏吉他,而旋律吉他是一个叫重宵的尼采的极端崇拜者,几乎病态地死死追随着尼采,知道前一个吉他手被换掉,才加入这个乐队。
乐队的名字叫Volcano,应该算是罗素起的名字。本来前面还有个修饰的单词,但是被尼采去掉了。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没有必要取个英语的名字,简直就是装逼,但是罗素似乎认定了这个名字,死活不愿意用其他的。
虽然罗素取的是英文,可是他们的乐队还是被通称为火山。尼采是Volcano的主宰,负责创作,贝斯演奏和部分演唱。尼采是天才,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编曲的出神入化简直匪夷所思——丝毫不亚于国外的专业乐队的水平,很少有人能够相信这是出自中国的地下乐队。不过中国的商业的金属乐队本来就是个空白,说乐队了不起就是有那么些不轻不重的台湾乐队,国内所有说爱好摇滚的入门者听的都是林肯公园。
无论是一衣带水的日本,还是远在地球另一侧的美国,摇滚都是流行乐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唯有中国,在台上唱的都是清淡的情歌。
在被埋怨不爱国,只听外国歌的同时,很多摇滚爱好者在想的其实是,为什么只有中国没有。无法承认中国没有市场,可中国就是没有。
应该是现在的娱乐圈太过于面向大众,而大众又是一群向往单纯的爱情的人们,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的摇滚太过于激烈和刺耳,污浊了他们对爱情纯粹的渴望,所以大众的耳朵还没有爱上摇滚。
可是身为地下乐队,Volcano是一个过于刺眼的突破。
每一次在酒吧唱的时候,没有几个人是来喝酒的。时不时会有露天的演唱,江边的公园会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得水泄不通。录制的数千张专辑,会在瞬间销售一空,而没有得到的人还在请求着增加发行量。这个城市里有一群尼采的教徒,他们被尼采的才华所征服,他们的耳朵被Volcano的演奏所俘虏,他们会期待城东江边的夜晚,期待去接受一次全身心的洗礼。
尼采是神,Volcano是神话。
——相比起来,其实铅蓝也只是一个在酒吧驻唱的小乐队而已。
Volcano是专业的,铅蓝只是一群爱好者的集合而已。其实两个乐队根本没有可比性。

今晚是在酒吧唱的日子,重宵已经在酒吧等着了,尼采和罗素背着各自的乐器,和阿森一起向江边走去。阿森看着小个子的罗素,关切地问他要不要帮忙背吉他,结果被严词拒绝了。
即使是气氛较为森严的城东,夜晚江边的气氛也是可圈可点的。虽然公园里一般都是跳舞健身的大妈和遛狗的街坊,但是公园中的湖边却有一个像模像样的大型酒吧,下班后的白领或是游玩累了的情侣总是有不少会坐在这里喝上两杯。虽然在公园里面,但是由于交通还比较方便,生意不差。
大概是Volcano出名之后,这个酒吧的生意就好到爆棚。今晚也是如此。
因为酒吧的容量有限,只要到Volcano演出的时候,酒吧就需要提前进场——这似乎违背了酒吧喝点小酒调点小情的本质,Volcano大有喧宾夺主之势。一行人到达的时候,酒吧外似乎站着些没能进去的人,一看到尼采,就迅速地开始投诉:“都是你们,害得我今天喝不上酒了。”
尼采抱歉地笑着:“那下次再来,我请你。”
“算了,开玩笑啦,是今天我来晚了。”面对尼采的人格魅力,那人笑着说,“下次一定早点来占位置。”
尼采笑着道谢,那人虽然有些不甘,但是也没多少怨言。罗素站在尼采身后,静静地看着,没说什么。

进场之后,所有人都开始为尼采欢呼。尼采淡然地给下面的人挥手致意,开始接线,其他人在调节音量和失真。准备了一会儿,演奏就正式开始了。
没有化妆,没有造型,没有灯光效果——甚至灯光没有把他们完全照亮,就那样开始了。两声吊擦的敲击起头,重宵一边的吉他开始了前奏的Riff,由几组根音组成的沉闷的旋律重复两次之后,鼓和罗素的吉他加入。两把吉他略有差异的音色依旧演奏着同样的旋律,分别占据着左右声道。强劲有力的节拍,控制着世界所有的频率。
尼采低沉的声音加入了厚重的节拍,开始吟唱。

“揭开伤口让它不会再次愈合
牢记苦痛让它继续制造甘甜
痛哭都麻木的日日夜夜后
有一个方向是我们最终的选择

撕裂过去让未来出现在眼前
咬紧现实让意志贯穿于一切
坚信被灰尘蒙蔽的世界中
有一个使命只能由我们去完成”

尼采的声音摩擦着听众的耳廓,混着节奏很轻易地给了人们快感。
旋律变得激烈,节拍加快,演奏者们加重了手挥动的力度,有轻有重地交织起来。罗素开始唱接下来一段念白。

“叫做失控的单纯意识被夺去
沉溺于双重加速在晕眩中舞蹈
停留在此刻很久忘记了来处
即使黑暗到来用全力的挣扎去迎接结束”

罗素的声音非常明亮,偏硬,并不成熟,但是质感明显,个性鲜明。有讨厌得听不下去的的,也有喜欢得不能自拔的。他的声音充满金属质感,可以说有乐器的特性。他的声音完美地凌驾了背景音,让旋律凸显了出来。
激烈的节奏把每个人沉睡在内心的狂野都唤醒了,听众都在用手臂挥舞着节拍。从变幻着的沉重节奏里忽然脱出一支激昂亮丽的快速的旋律,宣告了副歌的开始。

“直到声嘶力竭那一刻
不断的歌唱是永远的轮回
现在此起彼伏响起的欢呼
就是称誉我们的赞美歌

直到余音消散的那一刻
无尽的狂热是永生的轮回
在听觉神经里残留的片段
就是记载我们的史诗

Can you be our listener forever?”

尼采低沉的充满磁性的嗓音背后是罗素偏硬的和声,没有丝毫破绽的配合让人声更加饱满,完美地凌驾了有些过于喧嚣的伴奏,打耳的主旋律。
台下的人都在欢呼尖叫,既是对前面演出的赞赏,也是对后面演出的期待。
几乎是火山的保留项目,第一个副歌后总是浓墨重彩的一段纯粹的节奏。
所有的乐器都安静下来,只有罗素的吉他在左声道演奏着,两组跟音以有间歇的节奏的重复,接着右声道的重宵的吉他也加入进来,充实了整个现场。环绕着每个人的耳朵的是一组单由吉他组成的复杂节奏,在强烈失真的作用下,嘈杂而不失规律的嘶哑响声控制着听众的快感。
随着重重的一个和击,贝斯和鼓也加入了进去。类似于开头处,有呼应的意味在其中。丰满起来的节奏带给人的是无法抗拒的震撼,占据了人的所有听觉,紧紧地塞入耳朵中的每一个角落。其中轻微的制造节奏感的停顿没有让人得到任何的休息,反而让人在下一个节奏上得到加倍的快意。
像是咒语,或者魔术,令人不只是头皮发麻,而是浑身的战栗,在耳膜轻微的不适中无法自拔。
地面颤抖着,身体颤抖着,手中的杯子颤抖着,神经通过听觉被抽走。

“有一个东西叫梦想
它叫我们快乐着遍体鳞伤
I am singing now
即使没有麦克风
也没人能夺走我的歌声”

曲终,恍然从曲中醒来,一片被映衬出的死寂。当意识到发生过的一切后,整个酒吧中就掀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几乎是要掀掉房顶一样持久剧烈地响起,甚至高过了刚才的演奏声。
罗素看着昏暗中的人们,在耳边残留着演奏的同时晕晕乎乎地听着喝采声,忽然觉得无比的满足——这是每场演奏后必有的感觉,但是无论多少次都是这么新鲜而令人热血沸腾,从来没有厌倦。他看着身边的尼采笑着向下面的人挥手,昏暗的黄光照亮了尼采脸和手臂上的汗水,和起伏着的胸膛。
“谢谢,”他学着尼采的样子,冲着麦克风说着,“谢谢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听唱见了……受同学猫酱的推荐。本来是冲着蛇足,clear和咪酱去的,结果爱上了amu。真是美丽,我果然喜欢伪娘声。
……话说我开始写摇滚乐队却开始听这种慢歌,我是想干什么OTZ


第四章 瘾和其他的



连着唱了三个小时,演奏终于结束了。十二点已过,现在已经是第二天,可人们还是没有离去,而是将这个夜晚延长。
尼采还保留着相当的精力,现在正陪着其他人喝酒——可能是因为人缘太好的原因,在台下还是被簇拥着。男人喝酒后的话明显比较多,但也无非是谈理想谈现实,我年轻时也想干什么结果没做成,或者是赞美尼采的才华之类。
甚至会有很多人以为和尼采谈过这些就能成为尼采的好友,但显而易见的是这只是个习惯,几乎每个人都受到了同等的对待,能归结出来的还是尼采人好。
鼓手阿森已经回去了,另一个吉他重宵一个人喝了点酒,远远地看着被包裹着的尼采,也知趣地打了声招呼就悄悄地走了。

“累了吗?”
罗素抬起头,看见了赵一鸣——昨天也在寒池的专场也见到了。他说着,坐到了罗素的旁边。
虽然被吵醒了,但是罗素并没有多少怒意。他和尼采有着相似的氛围,罗素并不那么讨厌他。
赵一鸣拿出一包烟来:“唱得不错啊,比小谢的有味多了。比以前有进步。”说着,抽出的烟都要点燃了,忽然又打住了,“对不起,你是闻不得烟味的吧。尼采说过。”
“谢谢。”罗素轻声地说着,却心知肚明。自己唱的并不好,高音上不去、低音又干瘪的自己是不能比得上寒池天生的好嗓子的。
“你喝点什么?我帮你叫。”赵一鸣对罗素大方地说着。
罗素摇摇头,继续趴在冰凉的吧台上。有点饿,而且很累,酒味太重了,头晕。
过了一会儿,赵一鸣幡然醒悟似地说道:“哦!对了,你喝不了酒!”说着,便自顾自地叫来酒保,“有汽水吗?”
“没有。只有冰水。”酒保看着赵一鸣和罗素笑得跟花一样。
“你坑我呢,冰水想收我多少钱啊?”赵一鸣假装皱着眉头,“来两杯果酒,一杯兑半杯水。”
听到后,罗素就抬起头,大声抗议:“我不喝。”
“你把它当汽水就好了。”赵一鸣看着罗素的臭脸,忽然觉得有趣。酒保看到这一幕,也继续笑着去调酒去了。
等待的时间有些漫长,赵一鸣玩弄着手中的打火机,看着身边好像睡着了的罗素根本没有和自己聊天的意思,又远远地看着聊成一片丝毫不见结束之意的尼采一群人,叹了口气。他忽然好奇地问道:“我说罗素你真的二十了吗?又没上学,这么在酒吧里混为什么还烟酒不沾?”
“对身体不好。”面对这个被询问过无数次的问题,罗素头也不抬地敷衍回答道。
“啧,真不知道尼采是怎么培养出你这样的人才的。”喝酒还好,对于自己这种老烟枪来讲,不吸烟简直就是要命。
罗素把脸从手臂中抬起来,是张写满疲惫的却有些稚嫩的脸。他看看赵一鸣的脸,开始细细回忆。
总是被叫做鸣哥,做IT的,年轻而多金,可惜已婚。平时炒股炒房,除了投资以外最大的乐趣就是摇滚。是外地考进城西的大学就留在这个城市了,因为嫌城西吵毕业后就在城东住下了。和尼采是旧识,平时关系很不错,经常一起喝酒聊天吃饭。具体两个人多有渊源,罗素并不知道,只是知道两个人关系非常不一般。貌似尼采一直经营着的乐器店都是赵一鸣的出资。连罗素都不相信他是单纯被音乐所吸引才投资的。
但是他对尼采的才华佩服得五体投地是真实的,几乎少有的场场都来。按他的话说,是“火山比毒品更刺激更容易上瘾”。
“能让我上瘾的玩意,除了烟火山就够了。但愿你别迷上什么不好的玩意,小东西。”赵一鸣把兑了水的果酒递给罗素。
罗素接过杯子,嗅了嗅,然后用舌头尝了一点,再开始喝。赵一鸣在一边看着,情不自禁地说:“你怎么这么像个长不大的小狗,难怪尼采那么喜欢你。他就是个喜欢养宠物啊花花草草啊什么的人。”
“我不是狗。”罗素冷静地回答,然后躲过赵一鸣想要揉自己头发的魔爪。
赵一鸣暗自叹气,果然罗素是只有主人的小狗。他建议道:“你的头发太长了,需要去剪剪。”
罗素像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样把杯中的稀释了很多倍的酒当作碳酸饮料喝完,然后继续趴在桌上,留给赵一鸣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
不再自讨没趣,赵一鸣背对罗素,点了根烟,边看着尼采的方向慢慢抽起来。

陪着聊了很久,尼采身边的人终于散去。
他来到吧台,坐在了赵一鸣旁边。赵一鸣笑着说:“没想到想跟你讲句话都这么难。”
“对不起,”看见赵一鸣手边烟灰缸里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