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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左岸纯情 右岸媚色-第4部分

小说: 左岸纯情 右岸媚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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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天。”

“28天。”

……

“48天。很想你回来。”

“49天。卿卿,你是个执著于完美的人,我也是。”最后一个essage发送于一个多月前,那时我每夜在灯红酒绿沉醉。

好笑吗?流云,网络世界的一个普通朋友,能轻易看清我的愿望,而最心爱的人却根本不懂我,自私地无视我的心意。或许,完美无憾的爱情,今生只一次的爱情,自始至终不过是我天真的梦想和幻觉。

冰冷的电脑、闪烁的光标,忽而诱发了我强烈的倾诉欲望。

白衣卿卿和刀如流云,是大街上见面不识的陌生人,在不同的生活轨迹上行走,彼此就像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是以,明知电脑那端无人回应,白衣卿卿还是对着刀如流云,从十年前说起,点点滴滴,毫无保留。

“卿卿。”意外地,在我打下最后一行字时,流云的头像如星星般亮晶晶地开始闪动。

伴随着宣泄后的舒畅,我有种被窥破的不适,“我很累,先走了。”

“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受到的引诱不够;人也无所谓忠诚,忠诚是背叛的筹码太低。道德的力量是很有限的。”流云很快回应,“你难道没有听过这句话?”

“借口!”有一种凌迟般的痛在我的身体里蔓延开来。

“其实许多选择都在一念之间,不一定是他的真实意愿。”

“借口!”一念之间吗?就算我做了维东名正言顺的妻,他的“一念之间”今后也是有增无减的吧。

流云发了个大大的感叹号过来,仿佛在感慨,“卿卿,你还真是个异类。”

“每个人都是异类。”

他又添了奇怪的一句,“还好,我喜欢。”

“嗯?”我最近对“喜欢”一类的字眼格外讨厌。

“我是说,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同类。”流云似乎明了我的心情,及时解释,又问,“你晚上做什么?我觉得你需要放松。”

我想了想,说了实话:“不想见熟人,不想听他们有意无意地提到那个人。我打算去逛逛或者运动。”

流云似自嘲又似在试探,“我要说请你吃饭,你一定又是拒绝吧。”

正文 第四章 缘分,只是一转身的距离(2)

我捣糨糊似的打了个哈哈。既然从前就不打算见面,那么在他知道我那么多私事后,我自然是更不会见他了。面对一个单纯的网友,远比面对一个实在的男人更简单,也更坦诚自在些。

六点半,我随便在外面吃了晚饭,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荡。

维东给我的信用卡副卡,我早在搬回学校时,全放回他的钱包里。所以如今,我不过是个在F大读书的学生,兼着辅导员的职务,工资加补贴每月两千八。如今,我慢慢学会精打细算,学习怎样把人民币的购买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熟悉的街道上,各色橱窗悄然变幻着季节,一幕幕夏日激情渐收,初秋的妩媚开始鲜活上演。

莫名忆起去年,我刚买的裙子和季洁的款式无意雷同了九成九,于是整整一节课,一帮师生不务正业地探讨几千元一件和百元一件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后来宋剑桥知道了,笑问,裙子的最终价值是在于它出售的价格,还是穿着者的喜爱和舒适程度,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你怎么看?我当时很干脆地答,只要我喜欢,不论价格高低我都会买。

“要是花了很昂贵的价格买来,很快又不喜欢了,不是很浪费?”

“至少我曾经喜欢过,不算浪费!”

我喜欢的事物,在别人眼里值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真心喜欢过。那么,就算到了不得不丢弃的那一天,我也绝不惋惜后悔!我曾自信地如是想,如是说,却原来是知易行难。至少,今时今日,我极意的那几件衣裳一件都没扔掉过。

“王太,好久没过来了。”穿售货员制服的女子,笑容满面地迎过来。

我看看四周,回过神来。自己不知不觉地竟走到我和维东常去的那家品牌旗舰店门口。因为我对这里的style很喜欢,所以时常过来,几乎每季都会拎许多回去。只是这段日子,我一次也没来过,倒难为她们还记得我。

“最近来了不少新品,有几款裙装特别适合王太……”售货员章小姐一口一个热情的“王太”。从前觉得这称呼是个美丽的误会,也就懒于解释,此刻却分外刺耳,我选择忽视。

信步进去,我注意到一个女孩子在穿衣镜前顾影弄姿,试穿的正是我初夏时分买过的两件。

那女孩有着小巧的五官,妆容活泼亮丽。纤秾合度的身材,简洁的白色Bar内衣搭了条黑色背带热裤,无处不在地释放着一种青春的活力。背带热裤又用了丝绸与镂空的巧妙结合,裸露出纤细的腰与柔嫩的背部,与白皙修长的腿相呼应,曼妙的体态一览无余。平心而论,她很漂亮,是那种娇俏性感里透了无限风情的,也是我素日欣赏的类型,我不免多看了两眼。

犹记得我买的时候,维东一本正经地说:“你是我老婆,不能穿得这么暴露上街。”结果还是拗不过我。可笑的是,维东“不让”我穿的这两件“暴露”衣裤,恰恰是前些日子我整夜泡吧最钟爱的穿着。

女孩仿佛感觉到我的注视,回头淡漠地望了望我。一瞬间,我似乎看到她的大眼睛猛地睁圆,又掩饰地垂了眼皮,再抬起来时,目光古古怪怪地闪烁不定。

“嗯,我男朋友特意推荐给我的,是很不错,这两件我要了。还有前面试的几件,一并包起来。”女孩又在镜前摆了个pse,仿佛很满意自己。我却觉得她在有意无意地瞟向镜的我。

无谓理会不相干的人,我拿了件吊带丝缎裙,还有一件衬衫裙和花苞裙结合的款,进了试衣间。

“我也要试那两件。”

“对不起,尺码8的都只剩一件了。小姐要试,不如等一会儿,好吗?”门外传来女孩和售货员小姐的对话声。

出了试衣间,我看着镜的自己,吊带裙很合身,闪耀着光泽的紫粉色有着优雅甜美的感觉,微小的褶皱让胸部更丰满,裙摆如春水荡漾,整个人都流溢了隐秘的诱惑。

“王太试试另一件?”我一向不喜欢售货员在旁边唠叨,章小姐大约还记得我这个习惯。

正文 第四章 缘分,只是一转身的距离(3)

余光瞥见那女孩听了这话,霍地转头审视着我。我眼皮莫名狂跳起来,模糊觉得她的侧影有些眼熟,我在哪里见过?

换上另一件,这件是截然不同的感觉。象牙色的衬衫式低开领,释放着若隐若现的撩人春色,袖口精巧的细褶和盛放的可爱花朵相得益彰,幽幽绽放着唯美无邪的韵味,诉说着无尽的妩媚。

客观地看,两件各有特色,我都很喜欢。不过以我目前银行卡里的数字,我还是二择一买比较合适。

换下裙子,我摩挲着这两件衣服,掂量着该选哪件。那边的女孩突然从包里拿出银行卡,递给另一个售货员,“她那两件我全要,统统给我包起来。”

“小姐,这两件是王太先试的……”章小姐明显想讲道理,却被女孩打断,“可是是我先要付钱买的!”

她又目光咄咄地走过来对着我,“不要就早点说,别硬霸着不放。”

凭女人的直觉,我敏感地感到空气翻腾着赤裸裸的妒忌和浓厚的敌意。一个念头径直跳进脑海——她是傅聪颖?她是维东正得宠的新欢,此刻是暗示我该干脆地和维东分手?!

生命里充满了无数不期而至的巧遇,而我需要做的,只能是勇敢冷静地面对。

对着镜子,我慢悠悠地拢了一下凌乱的鬓发,“谁说我不要——”刻意停顿一下,果然见傅聪颖一脸得意,应该在等我跟她争,然后再以“我先刷卡买了”的话来炫耀胜利吧。

“不过——”我直视着她,抿唇浅浅一笑,“既然你抢着要我挑剩下的,我会成人之美。”

傅聪颖脸色一僵,死死瞪着我,粉红的唇色不知几时脱落少许,斑驳得难看。半晌,她终究没说出话来,只是接了售货员递来的签购单,签名后,昂着头扬长而去。遥遥地,我看到,她签下的是“王维东”三个字。

“王太,那位小姐……是有些野蛮了,你再看看别的吧。”章小姐有点结巴,看我的眼神分明含了几分同情。莫非她看到了傅聪颖的签名,以为刚才是失意大婆和骄横二奶在斗法?

不知怎的,《倾城之恋》里范柳原对白流苏说的那句话——“唤你范太太的人,且不去管他们;倒是唤你做白小姐的人,才不知道他们怎么想呢!你别枉担了这个虚名。”——浮云般掠过脑海,我一时只想自嘲地大笑。

我,也是枉担了个虚名,可这“王太”的虚名,到底比“小姐”之类的称呼占了些优势。至少,这里的人不会以为我是傍金主的妖娆情妇。

“以后不要再叫我王太,我姓杜。”简单交代后,我出了门。

回到大街上,看着霓虹闪耀下一张张匆忙来去的陌生面孔,我茫然站定。傅聪颖已离去,我再不必努力掩饰。虚脱般的无力感像病菌,放肆地迅速感染遍我的全身。在这个九月的夜晚,我仿佛失去了痛的能力,只是不可抑制地阵阵发冷。

爱情若是一种风险投资,我就是个不合格的投资人。明知投资情况不好,眼前只有两种选择——撤出投资,或者冒险买进,以期未来能得到更多的回报。而我却一边留恋地不愿退出,一边又无法说服自己不顾一切的全心付出。

流云说我是个执著于完美无憾的人,其实只说对了一半。我若执著得彻底,就该决绝地判维东出局,而不是在这里懦弱地左顾右盼。

雪亮的闪电刺破漆黑夜空,雨滴大颗大颗地打在我脸上,突如其来的暴雨笼罩了天地。仰起脸,我任凭清凉的雨水顺着眉眼睫毛淋下来。然而,脸上的水珠滚落唇边舌尖,竟有点咸涩。

“上车!”

突然,无赖李哲的叫声,穿透哗哗雨声,从马路边传来,我恍惚如梦初醒,转身就走。

“你身上全淋湿了,会受凉的。”无赖的声音紧跟着我,我充耳不闻,迅速加快步子。

“杜辰薇……”无赖固执地在后面大声喊。我捂了耳朵,抬足狂奔。我讨厌流泪,我讨厌此刻的自己。

正文 第四章 缘分,只是一转身的距离(4)

用尽全身力气跑,直到腿沉重得再迈不动,我才停步喘息。没有无赖的声音在旁边,世界清静了许多。隔了厚重的雨帘,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交替闪烁着,路人行色匆匆,各自寻觅自己的归途。温热的液体不停滑落,视线模糊,我看不清自己向往的归途究竟在何方。

“杜辰薇。”

我一转脸,就看到无赖打了把伞,大踏步冲过来。不等他再开口,我仓皇地背转了身,大声说:“走开,不要像牛皮糖一样黏着我,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

无赖答得很干脆:“我不在乎你讨厌我。”

“你再做这些跟踪我的无聊事,只会招人鄙视。”我不信一天见面三次真是命运的安排。

“是天意,你不用鄙视我。”

“滚开,我不想看到你!看到你,我只会想到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用力抹去眼泪,我绝对不要任何人看到我的脆弱、我的狼狈,更不要见到任何人的怜悯或嘲笑。

暴雨倾盆而下,无数透明的水花在地面跳跃。他锃亮的黑皮鞋浸泡在水里,米色西裤的下半截几乎湿透,偏又停留在原处半天没动静。我拔腿就要离开。

“我不是宋剑桥。”他突然沉了声音。

“嗯?”我一时不懂他的意思。

身后的他凑近我耳边,慢慢说着:“我不会像他一样,因为喜欢你,在你面前就变得很低很低。”

他的呼吸,灼热地侵犯了我的领地,我反射性地要闪开。可我想不到,他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扳过我的肩头,迫得我不得不面对他。

“可是——如果将来你我之间,注定有一个因为爱得多一点而变得软弱,我宁愿那个是我。”他拨开我脸上湿漉漉的乱发,眼波温柔如夏夜的月光。

可惜当时,这样亲密的呢喃,对我来说,不像是真心告白,而像是居心叵测的色狼狂妄自大、企图征服的宣言。

“可笑,好像我会爱上你似的!自作多情的白痴!”用力推开他,我像一只刺猬,靠刺伤别人来保护自己。

转身逃开几步,细鞋跟被什么一绊,我的右脚外侧结结实实地撞在地上。钻心的痛从脚踝猛地冲到脑上,鼻子一酸,适才勉强止住的眼泪,险些流下来。

身后脚步声又靠近,我努力用左脚站起,忍着剧痛,一步步若无其事地走到路边,伸手准备拦出租。

无赖冲过来,强硬地抓起我的手腕就走,“现在你拦不到车的,我送你回去。”

“呃——”我痛得冷汗直冒,右脚支持不住,再无法保持平衡,不由自主地扑到他胸前。

是狠狠摔倒,还是抓了他做救命稻草?不等我的理智做出选择,我已自然而然地抱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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