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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重生之童养媳-第14部分

小说: 重生之童养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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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早去早回啊,我和大娘在家等着你。”沈寄站在村口冲魏楹挥手。

魏楹颔首,先走到魏大娘跟前说了几句,然后又同沈寄说:“好了,回去吧。”

直到两个人的身影看不到,魏大娘才往家走,沈寄便跟上,心头盘算着,五五分账,那每月就可以攒下一到二两银子,年节的时候再想点法子多挣点,一年二十两银子可以攒下。别问她为什么不想法子挣大钱,那是要引起人眼红的。就是现在,她也必须依附魏家。一来她还小不能自立门户,二来她如今也算村里顶能挣钱的人了,要是没有魏楹这个举人的关系,她的小生意很那说能保得住。首先,里正的女人如果要她交出各项小吃的配方,她就没法子拒绝。然后,那些地痞流氓的要收保护费她也没法。

魏大娘则是一心想着魏楹在路上的食宿,那孩子经她再三的说才带了几两碎银子在身上。说什么古人出门,有人一个子儿不带游遍天下,别人能做到他也能做到。这些年都靠母亲和寄姐供养,他心头满不是个滋味。这一点沈寄倒是毫不担心,魏楹十来岁就知道去给人代写书信换银钱买书了,偶尔到县城也知道去酒楼揽生意给那些读书不成器的富家子弟代写点歪诗文,这一路谋生想必没有问题。她比较发愁的是,魏大娘之前是秀才母亲的时候,就不再接绣活来做,连到市集去做小买卖也不肯了,如今成了举人的母亲,怕是为了顾及魏楹的面子,更加的不肯了。日后,就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张罗了。

嗯,实在不行,她就以魏家的名义雇人吧。村里那些婶子大嫂的,想必也乐意有挣外快的机会。这个话回去和魏大娘一说,她并不反对。如今有村里的富户供应,魏家其实已经不缺银钱了。就是日后魏楹上京赶考,那几家必定也会送银子来。不过有沈寄出头去挣钱,然后分给她,她当然是何乐而不为。沈寄要的也不过是挂靠户籍、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能够用魏家的名义不受人欺辱,大家是皆大欢喜的。

于是,除了魏大娘不再亲自出面张罗,沈寄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她雇了王二婶做帮手,依然忙碌着她的小生意。魏楹则十天半月的必有一封信来报平安,魏大娘如今也知道了他们只是两个小子一道出门,胡家没有安排人给他们打点食宿。胡老爷听儿子说了魏楹的打算,并说自己要一同上路大为赞同。就连马知县也逐渐释怀,觉得魏楹果然不是个死读书的,也许真如师爷说的,将来是个有造化的。所以,沈寄和魏大娘在家的日子都比较的好过。

、游学(4)

魏楹在过年前半个月的时候回来了,在镇上和胡胖子分手以后心头一动迈步往集市而去。沈寄果然正在摆地摊卖春联。一年的功夫,她的字越发的好了,也越发的像他写的了。这要是假以时日,怕是除了自己旁人都不能把他们俩写的字分辨出来。魏楹摸摸鼻子,发现自己一点都不介意,这个,日后倒也可以是一段佳话。

沈寄正一边收钱,一边给人递春联,察觉到眼前有个身影,便抬头问道:“客人您要来一幅么?”魏大娘觉得再出来做小生意会掉儿子的面子,沈寄倒是本着‘劳动最光荣’的理念这三个月一直在努力挣钱,如今也有了五两银子的家当,每晚临睡的时候摸摸心头踏实得不得了。

“呀,少爷,你回来了。”见是许久不见的魏楹,沈寄满面喜气。魏楹的家书每每都是她读给魏大娘听的,然后再由她代笔回信。所以相当于是他们两人每个月都要通两到三次书信。她都把他信中说写的见闻当游记来读。感觉那就是魏楹写给她看到,因为魏大娘关心的不是那个,只是魏楹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而已。

魏楹也含笑点头,“生意还不错?”

“嗯,还可以。”价廉物美嘛。而且现在魏家不需要她努力做活换钱吃饭,她有的是时间来写春联,今年卖完估计能挣到三两银子。她今日穿的袄子是去年做的,魏大娘前些日子帮她放了放线,如今穿着正好。眼下,魏大娘不做田间的伙计,不揽绣活做,也不出来卖小吃,成日家很清闲,就在家做针线活喂喂鸡鸭。给魏楹做的新衣做好后,也给自己和沈寄做。她现在是举人的母亲,有时候也要和里正的女人应酬,也不能再穿旧衣、破衣。而沈寄这是意外之喜,不用做感情投资了,魏大娘做新衣还是没有忘了自己。

用魏大娘的说法,她是魏家的福星,而且如今她有五两身家,就贡献了魏家五两,魏大娘怎么都是很乐意的。

“什么时候可以收摊啊?”

沈寄看一眼自己的小摊子,“很快了,卖完这十几副就可以了。”

“好,我等你。”魏楹站在旁边看沈寄做生意,听她舌灿莲花的忽悠客人。旁边同村的人也过来和他这个‘举人老爷’打招呼,他一一含笑以对。众人便道他一如既往的平易近人,还得意跟旁边的人炫耀,‘看,这就是我们村的举人老爷,才十六呢。’

末了,沈寄做完生意,便跟着魏楹去镇上的馆子吃饭。岂料刚出了集市不远就被人拦下了。

“呀,这不是魏举人么,怎么跟个泥腿子一样从集市里出来啊。”来人是个穿着厚实裘衣的少年公子,看着比魏楹年长个四五岁。沈寄不知道是什么来路,这是来找茬的?托魏楹的福,倒是没人来找过她的茬。怎么倒有人来找魏楹的茬。

魏楹皮笑肉不笑的拱拱手,“原来是王秀才,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

来人的脸一下子青白,“你——”

秀才,沈寄明白了,这么年轻的秀才,怕是魏楹在书院的同窗,当初一起考中秀才的王灏了。这也就不难理解他对魏楹说话含着这么一股子酸味了。听说他乡试没过,回家娶妻了。看这样子,家里家底不错,一来就挖苦魏楹的出身,不是什么有心胸之辈。不过,似乎世人是很看重长衫客和短衣帮的区别。

“我的确是家境贫寒,靠家里老母和丫鬟做绣活卖小吃供养,但是英雄不问出处,出身低一点有什么关系,要看的是将来的成就。王兄,共勉之!”魏楹说完绕过这群人继续前行。

沈寄乐呵呵的说:“少爷,你方才真是帅!”

“帅?”

“呃,就是威武、好看。”沈寄差点咬到舌头,怎么在芝麻包子面前说起现代词汇来。她是久别重逢乐晕了不成。好在魏楹也没有追究,只是停步在旁边给她买了一只糖葫芦。

“少爷,你都怎么挣钱啊?”魏楹只带了几两碎银子出去,早该花完了。

“哦,有时候给寺院里抄抄经文,还给人解过签文,也上街给人测过字。”

脑子蛮灵活的嘛,不过,“人家不是都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么,他们怎么信你呢?”有没有能力再说,你上街摆摊测字,首先看着得上了年纪仙风道骨吧。

“我个子够高,稍微捯饬一下,还是挺像那么回事的。寺院里有个僧人教我的。”

还真是三教九流无所忌讳啊。沈寄外头打量魏楹,他看起来黑了壮了,眼神也更坚毅了。也许行万里路就是这样,人看起来把那么像白面书生了。

“看什么?”

“少爷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嗯,不然干嘛要出去。”

沈寄嘟囔,“我也想出去的。”

魏楹莞尔,原来当初看她一脸的羡慕真的不是他看错了。他看向沈寄的脚,当然没有包小脚,但是也不大,乖乖巧巧的在鞋子里。这样的脚,也许也是可以到处走动的。不过,路上可没有女人单独上路的。寄姐的有些想法,还真是跟人不同。谁家养女儿会养成这样啊。

“寄姐,你日后有什么打算?对了,你十岁了,我还是不要再叫你的小名了。那叫什么好呢?”

“你就叫我沈寄好了,至于打算嘛”沈寄看看魏楹,有点不确定他这么问的用意。

魏楹见沈寄很是警觉的看着自己,心头没来由的就有点不爽,我坑过你怎的,这么防我。

沈寄察觉他有些不悦,不过心头并不担心。反正我现在又不是你家的奴婢了。不过还是回答了魏楹的话:“我想多攒点钱,买几亩地。”

嗯,买了地,落了户,就可以脱离魏家了是不是?魏楹看着沈寄,觉得她十之**就是这么打算的。而且,恐怕连更长远的都想过了。不过,世上不如意之事,也往往是十之**呢。你恐怕很难如意了。

“叫沈寄多生硬,我叫你小寄吧,你呢,也别叫我少爷了,嗯,就叫我魏大哥吧。”

、游学(5)

小寄,魏大哥,这是要干什么?沈寄心下疑惑着。

魏楹道:“到了,本来想回家打牙祭的,胖子邀我去他家我也拒绝了。走着走着想起今天赶集,你多半在镇上。咱们就先在这里垫垫肚子吧。”吃了沈寄做的饭菜一年多,让他再吃他娘拌点盐炒一炒就作数的菜,还真是有点食难下咽呢。

“少爷”看魏楹盯着自己,沈寄改口,“魏大哥,你请客么?”

魏楹额角抽了抽,然后道:“是,我请客,你尽管点就是了。”

“好!”

是镇上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小二瞧着魏楹和沈寄的穿着打扮也不像吃不起的,便引了他们入座。这要是放在沈寄刚到魏家那会儿,是不可能的。那个时候她刚开始卖小吃,路过另一家饭庄,一时好奇驻足都被人看似客气的请开了,就因为她穿着破旧的用魏大娘的旧衣改的衣服。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只敬罗衣不敬人,倒也不用太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计较。

既然魏楹请客,沈寄一点也没跟他客气,坐下就一连报了几个菜名,然后又说:“小二,我们还要水晶饺、梅花饼子,荷糖、百果圆子,桂圆瓜子。”又点了几样点心。心头算了一下,已经要花掉五钱银子了,看看魏楹的表情倒没看出心痛来,不过做人得适可而止,便吩咐小二下去准备。

魏楹自己倒了桌上的茶来喝,小声道:“怎么,又打算偷师啊?”

“嗯。回头都打包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用料和配方。”这样就可以多增加一些品种来卖,一个王二婶打下手不够的话,她可以多请两个人。这样来钱快。

魏楹见沈寄一心谋划着未来的生活,要想脱离魏家,心道小寄你真是想得太简单了。能困住你的并不只是那张卖身契而已。现在人人都还当你是魏家的小丫头,谁家想要提亲也得通过魏家,你想落户,那还得问问我答应不答应呢。

两人吃不了兜着走都带了回去,魏楹回去就被魏大娘拉着问长问短,沈寄便去研究那些点心去了。一半给魏大娘品尝,说是魏楹特意给她带回来的,另一半她就拿走了。之前魏楹就时常给沈寄带吃的回来,她都好好研究过,能用简单食材替代或者本身就是简单食材做出来的,她都改进应用到自己卖的小吃里去了。所以魏楹才会一看她点那么些东西就知道她是要偷师。

没几天,沈寄的春联也都卖完了,因为该买的人也都买了。然后便着手开始准备过年的事了。年货魏大娘之前就置办好了,沈寄大年夜就做了很丰盛的一桌年夜饭。只是魏楹正月间到镇上、县城去应酬了好几次,参与读书人的一些联谊、诗会去了。连马知县宴请县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也叫了他这个举人去。正月间也只剩魏大娘和沈寄在家闲闲度日。

这天外头挺冷,沈寄在灶里烤地瓜吃,全身都暖烘烘的。一边吃着一边和魏大娘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闲话,“少爷回来又总是有应酬,大娘怪念着他的吧。”

“不是自己怀里的奶娃娃了,男孩子长大了都是这样的。男人的天下在外头,女人的天下就在屋里。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我再念着也不能耽误他的前程。只有没出息的男人才成日家在家里转悠。”

沈寄想了一下自己的父亲,普普通通的公务员一个,上班下班,周末就在家陪着妻子女儿,她觉得有爸爸妈妈陪的童年很是幸福。干嘛非得要去求什么有大出息,一辈子那么谋划不累么。当然,各人的生活各人自己选择。别人要去走青云路,她也无从发表意见。总之就是你过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如果三年后魏楹顺利成了进士当了官把魏大娘接去享福,自己差不多也攒了五十两银子,可以买地落户,还可以修一套房子,然后再有点别的营生,日子很好过了。有魏楹当靠山,不说作威作福至少是无人敢欺。闲了也可以到处去旅游观光。然后再找一个像二狗子那么踏实的男人一起过日子,生几个听话的小娃娃,一家人心朝着同一个方向——奔小康改善生活质量而努力。所以,来到古代,生活成本降低,不必为工作、房子那么焦心,也是有好处的。

魏大娘看看走神,嘴角挂着一丝甜美笑意的沈寄,“寄姐也快成大姑娘了,再两个月就是十一周岁,你又这么能干,怕是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媒人上门来提亲了。”她一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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