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缘昏而嫁 >

第28部分

缘昏而嫁-第28部分

小说: 缘昏而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放开我!」顾晓君尖叫起来,原本被帅哥握住的新鲜感和刺激感消失殆尽,她充满屈辱地叫起来:两名帅哥的集中力居然被那个弃妇所吸引,这是美丽善良大方可爱能干节俭聪慧潇洒(此处省略五千字)的她所不能忍受的!
冯洪健搂进女友,皱眉看着被郭允权拎在手上像小老鼠一样的女人:「这是什麽东西?」小脸小鼻子小三角眼,嘴下一颗大黑痣,咦,好生熟悉,貌似曾经欺负过他的月儿,他的厌恶感更深了。
〃哦,欺负宋小姐的恶女。」郭允权低声说:「要不是我抓得快,那一爪子抓在宋小姐的胸口,保证她伤口崩裂,流血不止。」
冯洪健大吼一声,一把抓过顾女,漂亮的桃花眼要喷出火来,顾晓君被吓得三魂去了六魄,忘记保持自己高贵优雅妩媚多情(此处省略一万字)的形象,只一味求饶:「求求你,放了我,放了我!」
宋清月见昔日同窗这样落魄景象,从他怀中探出头来不忍道:「洪健,你放开她吧,她也没有伤到我。」
「闭嘴!」他半是怒气半心疼地低吼清月:「你偷偷从医院逃走的事,我还没有和你算!」
清月呆了一呆,埋首进他怀里,越来越不懂这个男人了,越来越彪悍地对自己大吼小叫,而自己居然也越来越言听计从了。
冯洪健眯眼看着手中吓得面如土色的女子:「你要我放开你是不是?」
顾晓君点头如捣蒜,吓得都说不出话来。
「好!」冯洪健眯眼,薄薄嘴唇扬起,一松手——扑通一声,顾晓君掉落在金鱼池中,溅起一片水花,吓得锦鲤四下游动。
「可怜啊!多可怜啊!」宋太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啧啧有声道。
冯洪健嘴角含笑道:「岳母大人,这样的女人有何可怜?」
宋太太摇头道:「爱婿有所不知,可怜的是那些金鱼和一池莲花,不知造了什麽孽哦!」
清月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对人在此念着京白,更惊讶地是顾晓君在金鱼池中拚命挣扎,拍打着水,大喊救命!
郭允权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位小姐,你试着站起来,这点水是淹不死你的!」
闻言,那本吓得涕泪交流狂呼救命的女子站起身,顶着一头水草,粉白乌黑染上水渍污了满脸,可怖的很,池水刚到她的大腿——
冷酷八卦的围观人群发出了阵阵爆笑:「哈哈哈哈——哈哈哈——」
天才!清月低呼,却在顾晓君满脸愤怒羞愧难当地抬脚那一霎那,看见她脚腕的一颗金色铃铛——好眼熟,金色铃铛,她在哪里听过?
等等,为什麽不是看过?

丶第五十八章 不止是喜欢吧

宋清月指着那金色铃铛又惊又疑地问顾晓君:「这个铃铛——是你的?」
顾晓君取下头上的水草,擦一把满脸乌黑的油彩,正想破口大骂,一抬头只见那铁塔一样的两个汉子,一黑一白将宋清月保护在中间,尤其是白的那个,那麽貌美如花却被宋清月这二手货摘去——
他,他,他,莫不就是郦晟心心念念的那个健健,果真是英俊又强壮!顾晓君一时忘记开口,直愣愣地盯着冯洪健的一张桃花脸瞧。
咦,像是一瓶黑色液体在心里打翻,清月心中满是酸酸的味道,她抬脸看一看冯洪健:这厮果真长着一副招蜂引蝶的样子。她别过脸不去看顾晓君的丑态,冷哼一声。
冯洪健轻轻扳过她的脸,搂紧她冰冷的身体,低头展颜一笑,抬头又是一副冰雪之色,冷冷对顾晓君说:「月儿问你脚上铃铛的事——」
「废话,戴在我脚上肯定是我的,难道是你的——」她刻薄反击,血盆小口似要再放出什麽恶毒之话,但一眼看见那冷若冰霜的护花使者,吓得什麽话都咽了下去。
宋清月若有所思地盯着那金色铃铛看,半天没有做声,冯洪健见她在日头底下,唯恐她晒昏了头,於是温柔劝道:「月儿你若是喜欢,改天我给你多买几个,缠在一起,比孤零零的一个好看许多。」
「是呀,给我买个百八十个,缠在一起挂在窗口做风铃。」她拿白眼翻他:「我是那样贪财俗气的人吗?」明明不是一回事,这厮脑子里不知想的是啥。她推开他,准备回家。
想不到,那原本因说错一句话低头反思的人,霎时理直气壮起来:「你还想回家?给我去医院——」说着,挟持起她奔向停在街对面的黑色大车。
啊呀,冤孽,怎麽忘记了自己私自「逃出」医院这一节?
宋清月一脸黑线地被冯洪健押回「重症监护室」,正看见父亲宋先生黑气满脸地在怒斥小护士:「我女儿呢?如果我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看你拿什麽来向我交代!」
小护士吓得满脸冷汗,暗暗叫苦:是谁让这样一个瘟神住进医院的,不不不,宋小姐不是,是她的父亲和丈夫才是,从来没有见过这麽心疼女儿的父亲,更没有见过这麽爱女友的丈夫,联想到小姑独处的自己,小护士满腔的恐惧转为心酸,索性抽泣起来。
宋清月献身救人无奈叹气道:「我还没有死呢,这麽伤心的哭什麽?」
那小护士一见清月,立刻泪奔上前:「神仙姐姐,你终於来了。」
宋太太眉飞色舞地便要向丈夫报告方才得胜的状况,宋清月遣下外人,才让母亲大过说书人的瘾。
宋先生听完妻子的说书後,皱眉道:「怎麽可以这样糊涂,招惹姓杨的一家?」
一直沉默的冯洪健开口说话了:「她毁我爱妻名誉,而且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必然不放过她!」
「如果你真心爱她,相信她,你怎麽会受他人挑拨?我的月儿怎麽又会遭这一番罪?」宋先生怒目而视。
冯洪健低头半晌,苍白的俊脸浮上一层胭脂色,妩媚多姿的桃花眼蒙上一层水雾:「岳父大人,这是我最後悔的事情!我恨不能受伤的是自己!」说着,双手紧紧握拳:「都怪我太爱月儿,我是多麽害怕失去她,所以才会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清月有点失神地看着他那张玉般的俊脸,她很少细看这妖孽的容貌,今天细看之下,竟然觉得他是比自己还要美丽几分的,她叹息地将眼光滑向他握紧的拳头,却发现包裹成粽子一样的右手渗出丝丝血迹,染红了纱布。
一阵心痛,她双手抓住他的右臂,又怒又心疼地惊呼:「你流血了,你这个神经病,你这个暴力男!」哦,她怎麽会喜欢上这样一个神经兮兮的男人?
她一边召铃唤来护士,一边琐碎地责骂冯洪健,竟然将身边的父母忘记。
宋太太拉一把失神的宋先生,将他拉到走廊,柔声道:「老公,女儿心有所属,你是怎麽反对都没有用的,你不是不知道,我们这宝贝女儿是得了你我的真传的。」
宋先生英挺的容颜瞬间僵硬一下,叹气道:「霞儿,我不是不知道这冯洪健是真心爱月儿,只是他们两人脾气都是这样的倔强又刚烈,真怕他们这样轰轰烈烈的爱下去,反而会伤了他们彼此。」
他眼眸黯淡下来:「不知怎麽,我还是喜欢那个叫做王文渊的小伙子,儒雅理智,月儿如果嫁给他,日子虽然平淡一些,但是没有任何大起大落的波折。」
宋太太冷哼一声:「王文渊是不错,可是那老太太——不论你怎麽说,那门亲事我是不同意的,我就是喜欢冯洪健这个小伙子,他们两情相悦,你怎麽忍心拆散他们?」说着说着,突然怒气中烧:「我知道了,一定是你当年追求我受了老大的波折,如今当了丈人了,一门心思想报复,所以对人家小伙子百般刁难?」
宋先生:「……」
冯洪健悄悄打开门,观一眼走廊的战火,再合上,偷吻一下怀中佳人:「我说月儿,岳父大人岳母大人一直是这般恩爱吗?」
宋清月伸出一手想支开那张狼脸,不想那狼在她手心吻了又吻,她只好仍由他抱着:「是啊,他们夫妻感情很深。」
「就像你我一样?」他低头细密吻她。
「嗯——」她回吻他。
「!啊!」他尖叫起来,把她吓得花容失色,走廊上「争吵」的老夫妻也推门而入,担心不已地望着冯洪健。
「你!你!你!」他搂住她,俊脸不可相信地狂抖着。
她怎麽了?难道她有口臭?可是吻了这麽多次,他从未有如此反应!她可是浑身散发着茉莉花香宜人心脾的一个单亲妈妈呢!她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你——」他震撼完毕,深情对上她的眼睛:「月儿,你第一次回吻我。」
「这有什麽奇怪,我喜欢你,自然会回吻你。」她耸一耸肩膀,神态说不出的潇洒自若。
喜欢——那一句话说的冯洪健心内百转千回,他那双桃花眼霎时变得水汪汪起来,投向她的怀抱,柔声道:「月儿如此丰神俊朗,奴家只好以身相许——」
站在一旁听得满是鸡皮疙瘩的宋太太拉一拉丈夫的衣袖,不知怎麽,她忽然改变主意,想将女儿许配给王文渊——因为眼前这个快婿貌似精神不正常。

丶第五十九章 奉子成婚 ?

宋先生一张棕色的脸憋成了红枣色,他转头不看沉浸在爱河中一脸幸福的女儿,挽过妻子:「霞儿,我们去接英英吧。」
「可是——」宋太太指一指那相望两不厌的一对人,心有不甘道:「他们两个——」
宋先生红枣色的脸又憋成猪肝色:「唉,女大不由爹,随他们去好了。」很久没有见过女儿脸上那幸福如水荡漾的表情了,只要女儿幸福,他们做父亲的,有什麽不能答应的?只是,他浓眉皱起,这如狼似虎的杨家人,会不会放过他那苦命的女儿?
唉,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
认识冯洪健已经快三个月了,宋清月的身份由副总变为一个门店销售员,月薪由两万变成两万多一点(2000。0)。
俗话说,职场失意,情场得意。(清月:这是作者瞎编的,各位读者大大不要相信)宋清月由一个冰冷骄傲的单亲妈妈变成了陷入爱河的娇俏佳人,可是却被家里的一大一小两个「冤家」折腾得泪流满面:
小冤家:「妈妈晚上是我的!贱贱蜀黍,你白天再来找妈妈玩!」
大冤家:「英英宝贝,这个晚上是指半夜十二点以後,到早晨六点之间,其馀时间都是叔叔和娘子谈恋爱的时间。」
小冤家(好奇):「什麽叫谈恋爱?英英也可以谈吗?有什麽好处?」
清月:「……」
大冤家嘻嘻一笑,搂过一脸自杀表情的清月:「英英长大以後可以,现在不行!谈恋爱嘛,最大的好处就是:英英会有许多小弟弟小妹妹陪你玩,然後小弟弟小妹妹会将很多好多好吃的让给你吃。」
小冤家(双眼飘出许多七彩梦幻泡泡):「真的吗?真的吗?」她高兴地将妈妈往蜀黍的怀里推:「妈妈,你不要动,和蜀黍好好谈恋爱,早点给英英生小弟弟小妹妹!」说罢,迈着小胖腿跑出房间,还细心地落锁以防外人打扰。
宋清月一脸哀怨地看着眼前这个连四岁女童都欺骗的妖孽:「冯洪健,欺骗小孩子会遭天谴的!」
那妖孽一脸温柔表情:「放心,我待英英一如己出。」
她舒一口气,这是真的,英英对这个怪蜀黍是又爱又黏,他为她还和几个嘲笑英英没有爸爸的小朋友吵过架(她摀住脸,什麽德行,和小朋友也能吵起来!),这一架之後,英英便视他为嫡系部队,什麽捉鱼摸虾偷吃的都谴他为先锋部队,这妖孽最大的好处就是从不以一个大人的身份来对待孩子,是以英英对他更是亲昵。
脸上正浮出几分沉醉的微笑,那妖孽便在她耳边吹气:「我说,月儿,什麽时候给英英生小弟弟小妹妹?」
她摀住耳朵,脸颊红透了——耳朵是她最敏感的部位!
而他,则是笑得一脸的春情荡漾!
她双手捶他,那无关痛痒的粉锤最终被甜蜜的吻终结——真是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打打骂骂啊!
从这以後,英英一见贱贱蜀黍便睁大一双大眼一脸关切低声问:「有了吗?」
冯洪健这厮一脸沉痛状:「还没有!」
英英失望道:「贱贱蜀黍,你要加油!」
冯洪健(郑重点头握拳):「放心,英英,蜀黍一定加油,让你三年抱俩!」
清月:「……」
话说一日不巧,一家人吃饭的时候,英英突然想起这一茬,於是又将此段温习一遍:
英英(一脸关切):「有了吗?」
冯洪健红脸,低头扒饭:「还没有!」
英英失望道:「蜀黍,你要加油!」
清月:「……」
宋先生宋太太异口同声问道:「有什麽?」
英英一脸天真无邪状,水盈盈大眼睛眨巴着:「小弟弟小妹妹啊!蜀黍说,他只要和妈妈谈恋爱,英英就会有很多弟弟妹妹!」她关心地给蜀黍夹菜:「蜀黍多吃点,不然没有力气帮英英生小弟弟小妹妹!」
冯洪健一脸感激地吃下英英的御赐,感动得脸都红了!
宋清月捧着碗逃向房间,身後传来宋先生的惊天怒吼:「是谁告诉她男人生孩子的?」
「不是吗?那小弟弟小妹妹在妈妈的肚子里了?」英英大惊失色,夹起一只鸡腿向宋清月奔来:「妈妈你吃,吃了有力气帮英英生弟弟妹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