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缘昏而嫁 >

第15部分

缘昏而嫁-第15部分

小说: 缘昏而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内分泌,搞不好是因为更年期提前报到,所以才会整日胡思乱想。
阳光无情地在头顶射出万道金光,窗外灰尘四起,看不见路,凭借有节奏的震动感,她感觉到路面由残破的水泥道变由成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路旁没有半点绿色植物——足以解释,火港为何灰尘满天,初来乍到,会以为来到了沙漠。
车内残存的冷气消耗完毕,整个车像个巨大的蒸笼,她热得头发都黏在脖子上。那个人的影子,却在她心头越来越清晰,自己,这是怎麽了?

丶第三十章 冰女的关心

难道自己出师未捷先热死,岂不是让那个女魔郦晟笑得泪满襟?
唉,上个月坐冯公子的跑车,太阳比这还烈,也不见她热成这样。
唉,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了?
唉,路竟然这样漫长。
郭允权踩住刹车,货车慢慢地停下来。
灰尘四散乾净,清月才看清火港镇: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灰色别墅,灰色的墙面,灰色的玻璃,灰色屋顶,不是优雅的矿石灰,而是那种发白的灰,给人脏兮兮的沉重感。
好奇怪的口味,和「爱家」那间重口味的会议室有得一拼,她再一看路边无精打采的道旁树,立刻明白了:
道旁树也是灰蒙蒙的,挂着几片沾满灰树叶,耷拉着脑袋。
这不是火港,是灰港!
她呻吟一声,怎麽了,脑袋昏沉,整个人感觉燃烧着,眼睛也渐渐视物不清了。
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孔出现在面前:是冯洪健!
他一脸担心焦虑地将她抱下车,口中不住地念叨着。
真烦,让人家再睡一会。
是的,他的怀抱又温暖又厚实——她抚摸他宽厚的胸膛,鼻子酸酸地想:明天去医院,检查完内分泌後,再检查一下眼睛,不,检查大脑,好端端的,为什麽产生幻觉——
她皱着眉毛,嘴角却挂着笑,靠向他怀内,沉沉地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她才昏昏沉沉地醒来,一抬胳膊,唔,右手刺痛。她定睛一看:原来自己在打吊针。
她环视四周,一片雪白,是卫生所吗?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身白衣的高大医生走进来:天啊,这个医生怎麽这麽像冯洪健?
不行了,她一定是发烧把脑壳烧坏了,所以才会见到男人都像冯洪健,她困惑地揉揉眼睛。
「冯洪健」站在病床前,一脸怒容:「宋清月,你在发高烧,不去医院,跑到文昌来做什麽?工作对你而言,就那麽重要吗?」
那个语气,那个神态,还有那张贴着创可贴的脸!
真的是冯洪健!
关於那天暴雨中的记忆,如同海啸一般向她汹涌而来,她脸颊涨红,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
地洞是没有,所以她很果断地拉起薄被将脸蒙上,心中懊恼不已:都已经躲到这个地方了,怎麽还躲不掉这个瘟神?
冯洪健拉下她的遮羞被,好气又好笑地问:「为什麽要躲我?」
她将脸埋进枕头:「你管我!」好不好的,那天你强吻了我,你还哭!难道是我玷污了你的清白?切!你这花花公子有何清白可言?
她恨得牙齿痒痒,好吧,不止是恨,还有害羞。
冯公子坏笑起来:「你抬起头来——不抬是不是?好吧,老实告诉你,卫生所的床单和枕头有一整年没有换过。」
「!」宋清月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弹起身来。
「哈哈哈!」冯公子大笑起来:又找到她一个命门。即:洁癖。
清月瞪他一眼:我是病人啊!你有没有公德心?她掀起被子,准备下床穿鞋。
!混蛋!谁脱了她的西裤!她的两条雪白的长腿,晶莹发亮地呈现在她面前,她立刻捂上薄被:管它几年未换,贞洁要紧!
冯公子见面前这个小女人,用薄被将自己裹得像粽子一样,满脸通红,眼中充满怒火地盯着自己——太喜欢这个样子的宋清月了:生动而美貌,含蓄的性格将她钳制,不能破口大骂,可是那眼睛中的精魂明明流露的是:狂揍他一顿。
他决定捉弄一下她:「刚刚给你脱西裤的时候,我已经见过那旖旎风光了。」说着,眼睛盯着那薄被之下,用手抚摸一下下巴,奸笑起来。
「你这个男流氓!」清月的脸颊都要沁出血来。
「是呀,流氓还有女的呀!对了,忘记告诉你,你昏倒之前,一双不安分的手在我胸膛上摸来摸去,你忘记了吗?」他促狭地看着她,还眨一眨眼睛。
「……!」快给她一个地洞吧,她要钻进去,永远不要再出来。
冯公子却坐到床沿,一张俊脸靠近她,低声地说:「女人,你想逃到哪里去?爱神的金箭已经射中你我,你刚刚在昏迷之中叫的是我的名字。」
恶心!她最讨厌听的便是这样的情话:什麽,我爱你爱到骨髓你!呸,那麽急着献出你的骨髓干吗,你的骨髓吃了可以补钙吗?
还有,爱你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喂,你能活多久,想永垂不朽,与日月争辉吗?
爱别人就算了,爱这个花花公子?她老寿星找砒霜吃。
她愤愤抬起头,想辩白一番,可是目光触及他的脸颊,立刻疑惑起来:「冯洪健,不对啊,你的抓痕应该只在右脸颊啊,怎麽创可贴又贴在左脸颊啊?」
还有,大夏天穿着长袖衬衫,不热吗?她眼尖地看见他右手手腕处有紫药水的痕迹。
冯洪健的目光黯淡一下,立刻嘻嘻笑着说:「没事,不小心碰到而已。」
捉住他躲避的眼光,清月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谎言和愤怒,她猛地伸出手,捉住他的胳膊。
他惊道:「清月!」
「是郦晟对不对?」她的脸瞬间凝结成了冰块,又恢复了冰女郎的本色,可是眼神里充满的痛惜之情。
他点点头,心头温暖——很久,很久,他都没有过这样被异性关心的感觉了,除了母亲和姐姐,就是清月了。冰女郎的关心更加的炽热难得,他笑了起来。
清月解开他衣袖的纽扣,轻轻卷起袖子,吸了一口冷气:深深浅浅的抓痕,像是被野兽用利爪撕裂,一排排牙齿印,印在饱满的肌肉上,整只小臂都涂满了紫药水,十分可怖——那郦晟小姐难道是美国大山猫转世,念念不忘前世口爪并用的技能?欺负人家没有妈妈的孩子,没有姐姐的弟弟!
清月放下冯公子的胳膊,青着脸,冷冷吐出一句话:「打狗还要看主人面!这个女魔头!」
冯公子醉心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等等!他没有听错吧?她叫他为「狗」?

丶第三十一章 都是肉身惹的祸

冯洪健沉下脸:「喂,宋清月,你怎麽说话的?」
呃,怎麽一时气愤没有藏住内心的话?她看见他愤怒的表情,一时意识到自己的失口,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转过身子,宽厚的肩膀轻轻抖动。
!不会吧!这样一句话,竟然触伤了他那颗脆弱又无耻的黑心?好吧,她承认,缺少母爱的孩子是比较容易受伤。
於是她轻轻地拍他的肩膀,温柔地说:「洪健,对不起,我说错话了,触及了你的尊严。好吧,你说怎麽样做,你才可以原谅我?」
冯洪健转回头,俊朗的脸上全是坏笑,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你说的,补偿我!」
她愣住:这个混蛋,欺骗她那颗善良单纯的老心!
她刚想收起脸上温柔的表情,他的脸已经靠近——毫无准备的,在病床上,宋清月,又被她最讨厌的花花公子掠夺去一个吻。
嗯——这一次,他的吻温柔而细密,他轻轻地吮吸她的唇,舌尖在她的唇上一遍遍的画圈。
好痒,好热,好闷,她的身体缩在他的怀里,鼻前的空气被他抢夺一空,无意识的,她微微张开嘴巴。
「唔。」冯洪健笑了起来:现在学乖了。他撬开她紧闭的贝齿,纠缠她的舌。
感觉到怀中的身体越来越绵软,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发热发烫,他生生地将自己的唇舌离开她的,头抵住她的肩膀。
半晌,他才哑着喉咙说:「女人,你真是点火高手!」
她已经化作一池春水,躺在他怀里,眼中朦胧一片,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在羞得粉红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他感觉一片灼热从下腹升起,还是在这样一个敏感暧昧的地方——床上!
在没有犯错之前,他毅然放开她,向门外走去。
可是那位被吻得神志不清的病佳人控诉了:「冯洪健,你又弃我而去了!难道我玷污了你的清白了吗?」
这个不知死活的纵火高手!他慢慢地转身,眼睛射出危险的火光。
宋清月见到那双**高涨的眼睛,才知道自己刚刚是多麽的胆大愚蠢,她咬住自己的舌头,往薄被中缩了又缩,只可惜自己快一米七的身材太不娇小,无处可缩。生平第一次,她恨起自己的身材来。
冯洪健走到床前,伏下身体,危险地看着她:她衣衫不整的,脸颊醉红,双眸如星,嘴唇红润微肿,难得一见的小女人的娇羞模样。
冯洪健,你已经找到你的女郎,何必急於一时,要将你们宝贵的第一次,浪费在这间简陋的卫生所里吗?他深深吸气,按捺住自己心底的欲望,沙哑着喉咙说:「今天先放过你。」
放过我?难道我是你的猎物?清月张开嘴巴,想质问他,但又害怕引狼上病床,生生地将问句吞进肚里。
冯洪健进来,将一件白色衣裙交给她:「快穿上,你原来的衣服已经全是泥浆,等会我们要去销售点。」说罢,他再度出门,留一个封闭的空间给清月。
日久见人心,她了解冯洪健多少?这又是个神出鬼没不按理出牌的男人。清月一边想,一边展开那件白色的衣裙。
这是件做工考究的丝绸旗袍:料子丝滑柔软,月白的底色上绣着一枝清荷,菡萏粉红,莲叶碧绿,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说不出的风韵雅致,清月几乎立刻爱上这件旗袍。
裙身略微宽大,但虚虚实实之间更加能体现女性的曲线美,她扣好精致的盘扣,内心纳闷起来:这个冯洪健怎麽有这样浓重古意?
她起身下地,却找不到自己的鞋子,这才出声:「我的鞋子呢?」
「在这里。」冯洪健应声,从外面进来,惊喜地看着她:太像了,那雪白的鹅蛋脸,那晶莹的大眼睛,那端庄的神态。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神复杂。
她脸颊微红咳嗽一声:不知道这个花痴又要发什麽神经。
冯洪健回过神来,用一把珍珠发钗将清月一头黑亮的卷发盘起,接着又蹲下身来,将她的脚踏在自己膝上,小心翼翼地为她穿上清洗乾净的白色凉鞋。
清月双手贴在胸口,吃惊微微张开嘴巴:除父亲之外,她从来没有男人这样呵护过,她的前夫,那个混蛋……而今天——
她内心震撼,嘴唇微微颤抖。
他表情从容,眼神清澈,像是在做一件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难道花花公子都是这个模样?曲意逢迎,甚至不惜伏地伺候?
直到他站起身来,她仍是这样的表情,冯洪健坏坏一笑:「你那微张的红唇是在诱惑我的热吻吗?」
清月慌忙闭上嘴唇,她瞪他一眼,突然说:「同我在一起,不要油嘴滑舌。」
同她在一起,是怎麽在一起?是答应他的追求了吗?冯洪健心头雀跃,刚想张口发问,清月却自己拔掉吊针头,径直走出门外。
不涉及感情,她仍是个冷静理智的女子,冯洪健惊呼:「你的点滴?」
清月回头,指一指空空如也的瓶子:「你想我因吊空气针而死吗?快去销售点吧,已经快到中午了,工作要紧。」
他走到她身边,抓起她手:「不要紧吧,你的手上还有血点。」说着,竟然要伸过头用嘴巴为她吸去。
光天化日之下,门外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村民,清月吸一口气猛地抽出手:「别动不动就像发情的种马一样?」她不愿意时时处处都上演爱情戏码,上午已经过半,此刻的她只想快快投入工作中去。
「!」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怎麽这样快就转了性?不可以再同她嬉皮笑脸了,而刚刚在卫生所内那个脸红娇弱的女子,可真的是宋清月?
他紧紧跟在清月身後,没有注意到她如释重负的表情:总算做回了理智冷静的自己。难道真的要因为花花公子的几个勾人的吻,就丢兵弃甲,一败涂地?
她深深地自省:肉身,都是肉身惹的祸,一定要用自己顽强的意志,牢牢地控制住自己的肉身。

丶第三十二章 冠军的真相

走出门,发现冯洪健换了一辆普通的越野车,黑色朴实,清月点头道:「你总算是返璞归真了。」
冯洪健装作愁眉不展的样子:「没办法,姐姐吃苦,我只好跟着一起受罪,总不能我还是『五花马,千金裘』——」他故意拖长尾音。
清月内心有点惊喜:这个假洋鬼子什麽时候学会了诗词?
像是知道她心思,冯洪健叹息:「唉!交了个文学士女朋友,只好每日捧着古诗词读读读,都能快上京参加殿试了。」
「是呀,顺便再拐一个公主回家,过一过你的驸马瘾。」她翻他一记白眼。
「不要,我这一生只要宋清月替我煮饭洗衣,共度贫贱。」他嘻嘻笑,开玩笑的语气,黑玉一样的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