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家女-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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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伸展着领土,扩张着财富。然而几百年来能一直维持着富贵的家族少之又少,多数随着各式各样的危机没落了,消失了。凤家带着她的六支旁系到今天屹立不倒,不知牺牲了多少凤家女子的幸福。
“我讨厌东雷耀华。”我却做得了什么呢?“不会叫他姐夫。”
“我打赌他根本不在乎。”有人说,笑如欢杨。
第六十章 订婚
更新时间2010429 21:02:28 字数:2336
我回头一看,正是大姐凤孤爱。她和鸣羽所穿的黑色相反,一袭香水白,干练却不失妩媚。她从不留长头发,短而明快,天生红黑色,如性格一般简洁,同火焰一般热情。这个大我七岁的美丽姐姐,于我,亦师亦友。
“姐——”我拉长音调,“你要好好查清楚。东雷耀华是花花公子。嫁猪嫁狗,也不能嫁他。要不然,你一进门,可能就有十来个小孩子叫你继母。”我粘在她身边,不依不饶。
“比起猪啊狗啊,我宁可做继母,至少自己不用生。”她任我扯着袖子撒娇,从抽屉里扔出一张粉色卡片,“今晚,家宴,准时。”
我忙不迭拿起来一看,雷凤结亲四个大字烫得我拿不住。“这么快就订婚,而且还是今晚。老姐,你帮我送我机票的时候,就算好了对吧?我不回来,你怎么办?”
“早晚得有这一天,嫁谁都一样。没错,知道你今天回来,所以选在今晚。你不回来的话,后悔的人绝对不是我。”大姐说,“东雷耀华,他是花花公子才好,大方谈情大声爱。我自己早想创造一方世界,等结婚后才能开始,到时候忙还忙不过来。最怕嫁个小肚鸡肠的男人,假正经还碍我手脚。”她眼睛好明媚,是弗朗明戈的舞者,即使一人起舞,却毫不孤独。
我没想到大姐竟然真地看得开,心中锦绣,丝毫不限于儿女私情。我心情也不拘泥难过了,且把这个姐夫当成姐姐离开凤家的挡箭牌。这么说来,我还要感谢东雷耀华。
“所以,你还有一年时间。”大姐把矛头对准我了。
“什么呀?”我装糊涂。
“我嫁人之后,一定不会再打理凤家事业。”她终于有机会解脱。
“姐姐,凤家女不只我一个。”我还没认命呢。
“二小姐,你不能再偷懒了。看看阿爱,她瘦成什么样子了?整整掉十公斤。明天还是她订婚呢。礼服没时间试,皮肤保养更不可能做,连戒指的样子和尺寸也不知道。你唯一的姐姐,难道要在订婚和结婚前工作到最后一秒?”言词犀利不是鸣羽姐的风格,她总是像水那样柔和。
可如今我被她几句话说得抬不起头,“让我想想。”我逃了出去。
某爱斜斜看了某羽一眼:“我怎么不知道自己瘦了十公斤这么多?两天前,是谁取消我所有的行程,去做什么新娘美容和按摩?至于戒指,东雷送过来当天,我记得就套过了。”
某羽也斜斜看某爱一眼:“我不说得惨点,她能内疚?她不内疚,我们就得做到你出嫁前的最后一刻。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还有一年哪,东雷耀华干嘛那么传统啊?亏我千挑万选出来这么一个,做了那么多小动作,帮他挤入前三。在老夫人眼皮底下,我容易吗我?”
看来是自己压榨得太狠,搞得鸣羽比自己还想摆脱凤氏。凤孤爱又想,只是孤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的实力隐藏得很深,狡猾如奶奶,也难动她。看着鸣羽为一点小聪明沾沾自喜,她不忍心打破美丽的幻想,从而选择缄默。
姐姐的确很了解我。我人从电梯里出来时,就已经知道鸣羽说得太夸张了。再如何忙碌,奶奶不会对大孙女的婚事不开绿灯。即便奶奶冷硬如此,鸣羽自小和姐姐一起长大,也会将订婚和结婚仪式办的妥妥当当,不让姐姐受半点委屈。我的内疚,是真正的关心则乱。
出了大楼,就有一部车开过来,在我面前缓缓停下。司机走出来,他带一顶棒球帽,穿棕色套头毛衣,着洗白牛仔裤,一派秋日闲情。当他抬起头,对上我的视线,神情有些激动。扯开了笑容,又瞬间腼腆得收敛起来。如果不是他脸上那条疤,我跟本认不出眼前这个手长脚长,足足比我高出一个半头的魁梧男子,居然是当初秀气的小傻。天啊,凤家对他做了什么?他如小白兔一般的眼睛呢,他秀挺的鼻子呢,他红润润的嘴唇呢,他堪比雪莲的肌肤呢?把美丽的踏歌还给我!我用力瞪着眼睛,仿佛这样瞪过以后,踏歌就会变回来。
他被我瞪得慌了神,手脚不知放哪里好。我叹口气,算了,反正大概他还很喜欢现在这个样子吧。男人,都喜欢力量。
“踏歌。”五年后能见到全新的他,我其实很高兴,“我回来了。”张开双臂,轻轻拥抱。
他先是胆怯,然后鼓起勇气回抱,学她的样子,拍了拍肩。在她身边,永远不会寒冷。抱着她,连心都能融化。欢迎回来,他在心里说。整整五年的时间,他努力让自己变强,希望从此能好好守护她,不离不弃。
大姐的订婚宴在凤家老宅举行,个个忙得底朝天,所以我回家也没引起什么轰动。奶奶正在小休,我没见到面,照顾她几十年的姆妈倒是拉着我说了好一会儿话。感情最充沛的妈妈都来不及掉几滴高兴的眼泪,马上被一旁的管家拉过去研究菜单。三妹孤清要在宴席上表演,正在琴房里练习。四妹孤岚据说也是刚从某个考古基地回来,因为灰头土脸,被美容师拉去整理。
我回到自己房间,刚要理包,鸣池敲门进来。他笑容依旧,样貌还像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时光徒劳无功。
“要不要帮忙?”他问。
“要啊!我对整理不在行。”我本来以为多年过去,和他会有所生分。可是他仍然爱护我,让我羞愧。
“你只是很懒而已。”原来,他对我一如既往。
“这话就不用说出来了。”我白他一眼。“踏歌怎么变成了这样?”既然想到了,就问问。
“什么样?”他不明白。
“看着又高又结实,跟柱子一样。我交给你的时候,他可是人见人爱的俊美少年啊!”我解释。
“你也好意思说。他那时候营养不良,后来调养好了,再加上练武,身体才慢慢好转。他现在的样子才是男人的样子。”他不以为然。
我就说吧,男人——
“以后就让踏歌跟着你。他很强,而且对你忠心。”他安排。
“好。”凤家女身边至少有一个助理,文武都行。我既然回来了,也必须接受。“奶奶还让你跟我吗?”
“应该是。不过因为在公司已经有了实职,所以不能一直在你身边。等你正式上班,我会担任特助。”他一直被奶奶重用。
我一笑,正式上班?但愿永远不要有那一天。
“今晚的礼服在柜子里,首饰还在梳妆台的保险箱里。你先睡一下,东西我稍候整理。等你醒了,吃点东西。下午三点,美容师来替你上妆。五点就得下去帮忙。”他熟练打点我的时间表,“有事打我内线,今天我会一直在家里。”
我目送他出门,换了睡衣,跳到床上,呼呼大睡。回家的感觉,原来真的不错。
第六十一章 相逢
更新时间2010430 20:24:53 字数:2223
我提着裙子,在梨树林中穿行。入秋时分,倾夜如水,很凉。虽然早已不见梨花,结着一树的橙黄果实,满溢芬芳。若是我心情不错,还能欣赏出几分野趣。
家宴?我游荡乡间太久,脑袋不会用了。近百桌的席面,上千的客人。这叫家宴?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场合,两眼趴趴满,全是陌生人。我一看不对劲,躲回房间,直到晚餐时间,被美如天仙的大姐亲自拎下去。
还好,双方家人在小餐厅单独一桌。我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气氛不太对。原来准新郎没出现在饭桌上,惹得他父母尴尬无比。奶奶和妈妈虽然不悦,但凤家女子向来骄傲,依旧保持完美的礼仪。大姐很无所谓,陪着东雷母亲说话,一幅好儿媳的样貌。似乎非常得东雷主母的欢心,将腕间一对名贵的玉镯摘下来,直接往大姐手上套。可怜大姐的手被刮得一阵白一阵红一阵青,竟然硬套进去了。我缩缩脖子,扭曲着脸,替大姐痛。谁知奶奶看见了,正好,打发我出来找未来姐夫。
前头那么多人,我看了就头昏眼花。索性也不是真找,绕过大厅和花园,跑到梨树林这边躲闹。还找人咧!我连东雷耀华的脸都没见过。我往深处走去,那里有凤家最老的梨树,从第一代至今,已有数百年。
宴会的喧闹渐渐消散,唯有风声伴行。我踩着一地月光,仿佛踏冰履雪,心情渐佳。不一会儿,老梨树的轮廓出现在月色下。它主干粗壮,盘根错节,展示时光的痕迹。它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却有着飞扬的生命力。小时候的我调皮捣蛋,常跑到它这里爬上爬下,在枝丫间还能睡个底朝天。妈妈让人搭了个树屋,又架了梯子,免我着凉虫咬,半空掉下来。因为宽敞舒适,成年后,我还是喜欢在树屋里读书,越积越多,竟成了小书房。
我摸着梯架,五颜六色的油漆绕成一条七彩糖,每个阶梯上一幅童年的画,均出自我的手笔。我没打算上去,因为身穿晚礼服的关系,行动很不方便。偏偏当一切寂静下来,新的声音又响起。四下看看,今夜满月,林子几乎雪亮,没有人影。耳朵渐渐分辨出来,女人的娇哼嘤咛,千回百转,媚入骨髓,不依不饶的轻唤,忘乎所以的索情。伴随不时的喘息,低沉的笑声,是男人。我涨红了脸,完全怒不可遏。什么狗男女,居然在我最爱的屋子做龌龊事。
东雷耀华,我非把你打成猪头不可。心里认定是这个臭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我几步爬上去,略弯腰,借天上那片皎洁,将里面看得一清二楚。两道纠缠在一起的身影,好像麻花。女人脱得就剩条小内裤,雪白的背泛出一层密密的汗珠,沿着脊椎流到小蛮腰。一头长发,可惜了,染得乱七八糟。男人坐靠着书架,居然还衣冠楚楚,白衫黑裤的,两只手放在地板上,左腿平放,右腿弓起。两人吻得难分难舍。我却有种感觉,女人绝对比男人投入。我如今大了,没谈过恋爱,也见过不少,知道他们还没开始弄脏地方,心里平伏些。更发现那男的没穿新郎的白色系列,确认不是未来姐夫。女人丢弃在门口的衣服是今晚女侍者的制服,一块亮闪闪的名牌写着张小菊。
我退后一步,故意咳嗽两声。
里面传出女人的惊呼,一阵凌乱的脚步和细琐穿衣声。几分钟内,那女人钻出来,看到我以后更慌张。头低着,长发披散,扣子还扣错了,露出小半白皙透粉的胸脯,裙子拉链也没弄好,光着脚,双手抱着鞋子,十分狼狈。我的神情很冷,并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你叫张小菊?”我向她确认。
她瞬间抬头,睁大眼睛。喔——小鹿班比。大眼,小嘴,鹅蛋脸,虽然不是大美女,也是清新可人。不过,我怀疑她是否真得很单纯,几个小时内就差点和陌生男人滚床。
“我妈病很重,我刚开始替她这份工。小姐,您别跟我老板说。我还有个弟弟,家里等我的工资开饭,还有学费。”她说着眼泪成线。“这位客人喝醉了,我推不开他,被他强迫......还好小姐来了。”
原来世人多会演戏,只看你单纯欣赏,还是情不自禁参与。而她的演技算是不错的,如果碰到的不是我,应该会相信和可怜她。她的眼风更好,看到我华衣美服,能找到如此隐秘的场所,一定与主人家关系非浅。只是她这么急着把脏水往那男人身上泼,不怕他反弹么?
“你可以走了。”那只狗男不出来,我没工夫和她多说。
她抱着东西,赤脚踩得咚咚响,头也不回就跑了。等张小菊走远,屋里仍然毫无动静。我气不打一处来,脸皮实在太厚,真把别人的地方当自己家啊?想到这儿,手挡着门楣,微微一弯,走了进去。
浓浓的酒味,弥漫。苦艾,龙舌兰,葡萄果酸,马提尼,交杂混合出奇特的香气,如丝如缕般绕着梨木之香,舍不得分离。虽然不难闻,却充满着颓败的味道。我打开屋里唯一的小窗,换些新鲜空气进来,又对着月光深呼吸几口,才转过身来看那个男人。
微卷的黑发,长长的睫毛浓密,好像为那双闭着的眼睛涂了迷人的眼影,顶级陶瓷的细腻皮肤,挺而直的鼻梁,玫瑰花瓣的唇彩。五官达到黄金比例的完美。这样的男子,五年前我遇到过一个。五年后,在我增广见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男人之后,还是只有一个。
海粟,依旧是沧海中绝无仅有的一粟!
这个不该属于我世界的乖乖牌,如今躺在我童年的小屋里,烂醉如泥。他衬衫敞开,展示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精壮的腹部。还好西裤皮带一切正常,否则我会冲过去给他两巴掌,看他还能睡得跟无辜的天使一样?海粟,我搞不懂,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他如今和东雷耀华,以及那些花花公子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