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家女-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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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嗒嗒,不知何处积起的雨水,成线敲着水泥地。灯光在渐渐密集的雨中,明暗互现。我们彼此对视,任天落之水没入发丝,浸湿衣服,漫上鞋子,却一眼不能眨。
当视线内的景物几乎静止,当时间几乎凝固,两人就动了。
第二十六章 行歌(上)
更新时间2010326 20:10:21 字数:3534
今天是大集会的第一天,大家都很忙,没人会留意小傻又钻了出去。他按着往常的路径,走向目的地。他想在凉凉的石阶上坐一会儿,数数天上的星星。那个地方入夜后很静,平时连老鼠都没一只,更别说人了。
一出来才发现下雨,小傻沮丧得很。像这种混出来的日子并不多,而他不喜欢湿漉漉的天空。任凭他怎么想象,也没料到今夜能看到这番景象,夜雨中有两个正打得不可开交的人。他悄悄躲在木箱空隙间,小心探出脑袋。
打人他常看,自己也常被打,因此从不知道原来打架也可以打得很漂亮。那个女孩动作轻盈,出拳收腿一气呵成,跳起来竟有半人高。蒙面人攻防自如,身体灵活,常常出其不意,变幻莫测。两人的共同点都是快,快打快攻,被打到也不见他们叫疼,手不停脚照踢。两人旗鼓相当,打得好不精彩。雨在他们身侧飞扬,溅起金色。小傻看呆了,他觉得那就是两只翩翩的蝴蝶,仿佛振翅就会高飞。
突然,蒙面人抓住女孩的手腕,一拳打中她前胸。她整个人失去平衡,倒在地面,距离小傻藏身的地方不过数米。小傻吓了一跳,反射性得拍拍胸口,没留意身后摇摇欲坠的木箱堆。
(以下恢复第一人称)
我中了他的拳头,跌在地上,胸口发闷。这人好强!不是跆拳道或空手道,是中国武术,结合现代打法,不花哨,反应快而准,招式见力道。
“你挺能打的。”他没有乘胜追击,右手捂一下脸,火辣辣得痛,而且身体其他部分也隐隐作痛。当然是我的杰作。
“你也不错。”我的小腿被他扫到,手臂被他隔开,疼痛感正蔓延。以前和老师交手,毕竟只是练兵。这算是我的第一场架,居然遇到这么好的对手。
我站起来,朝他走去。铁了心,今天一定要看到他的真面目。
“还打?”他似乎没想继续。
我嗯了一声,左掌劈出去,看似凌厉,其实是假动作。他果然上当,反手抓住我左臂,往后甩。我右手伸到头上,再攻他的咽喉。
“别动。”一根蓝色的簪子离他的喉头不过几毫米。
黑发如瀑,瞬间沾上雨花,星星亮。
他的眼睛发光,盈满着笑意,确定我不会伤他。我的手伸过去,眼看就能揭开真面目。
这时,我看到了小傻。他以为那声惊呼很小很细,我却听得清楚。他身后高高的木箱堆已经晃得很厉害。
“小心。”我边提醒他,人已经往那儿赶去。
我踢飞几只下落的箱子,及时将他拉出来,全身护住。有一两只零星砸在身上,痛得我直抽气。
当一切归于平静,我抬头再看蒙面人站的地方时,他早溜了。机会稍纵即逝。
“手臂流血了。”声音闷闷得从下方传来
我以为他受了伤,又意识到他因为我的姿势动弹不得,赶紧松开他。不顾三七二十一,拉开他的袖管一看,不由倒抽口凉气。姑且认为瘦骨嶙峋是所有少年的特征,上面遍布着淤青,新旧疤痕,还有灼伤,简直惨不忍睹。
“不是我,是你流血了。”他淡淡地说,慢条斯理抽回那两根芦柴棒,捋平衣袖,望着我。
我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好看,不是阳刚的俊,而是阴柔的美。微微上挑的凤眼,秀气的鼻子,优雅的唇型,大约十三四岁。男生女相这个词跃入脑中,如果不是因为超短黑发,衣着灰暗,说他是女孩子,我也相信。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一扭头避开。我挺不好意思,退开几步,检查自己的伤势。左手臂在流血,被尖锐的木头扎破,不过伤口不深。
“为什么要救我?你根本不认识我。”少年问,哑哑得带着杂音,象公鸭嗓。
我一愣,这还有为什么,难道看他死?
“这么晚了,小孩子不该出来。”我答非所问。
“明天我就十七岁了。”他的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再次打量他,十七岁?瘦得像竹竿,比我矮大半头,只比我小一岁?是我太老成,或是他发育太晚?心里自动自发选了后者。
“哦。快回家吧,淋湿会感冒的。”我说着,左右看看,没半个人影。“再见。”
走了几步,我回一下头。少年站在那儿,透过细密的雨帘,仿佛在看我。快走到巷口时,我禁不住又回头。他依旧一动不动。灯光下,影子显得那么寂寥,在雨点中碎碎片片。那张苍白的脸藏在昏暗中,却透露着灰败和死亡。就在一瞬间,因为说不清的酸楚,我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又朝他走回去。
“你叫什么?”我看着他茫然的表情。
“小傻。”他说。
连名字都浸在苦茶里那般涩口。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晃了晃。
“你可以叫我阿鸿,朋友们都那么叫我。”自我介绍。
“阿鸿?”他说。
“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如果明天晚上你有空,我们能在这儿见面吗?”
“不一定。”那要看他能不能有今天的运气。
“没关系,反正我等到你九点。”自作主张。
没等他回答,我走到巷口,挥挥手,不再回头。
后来小傻对我说,他永远记得那夜发生的事,也永远记得我的笑容。他还说,那是他懂事以来,拥有的最温暖的记忆。
到家时,近午夜。我破天荒地在这时候走进肥仔食记吃宵夜。只有不夜城,才有那么多兢兢业业的客人。贴着厨房的那张小桌,早成为我的专用。
“阿鸿,才下班啊。”那次为我说公道话的伙计跟我很熟了。
“嗯。肚子好饿,你帮我拿点吃的。”肥仔的许诺,让这家餐厅成为我的大后方,早上牛奶都加热好送到面前。
“好,马上来。”他推开厨房门,我看见肥仔在里面忙得热火朝天。
吃完东西,回家洗澡,换上干净的家居服,关上大灯,拉亮矮柜上的台灯,蜷在沙发里看书。当挂钟走到一点时,我听到门锁转动,肥仔回来了。
“还没睡?”即使不够明亮,还能看见他眼皮下黑黑一圈,很累的样子。
“等你。”我合上书本,整个人在明黄中。他暗我明。
“为我等门?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他夸张地干笑两声,却无人捧场。
我在光明里看他,一些画面浮起沉落,又一些记忆回温更新。
“不管你,我去洗澡。”他往房里走。
啪——灯熄。
“搞什么?停电了?哎呦——”重物倒地的震动。
“谁?谁踹我?”又是一声哀号。
啪——小型手电筒的光直直照在肥仔脸上。他呈大字形躺在地板上,身上承载着一个人,就是我。
他用手遮挡着强光,没好气地说:“你想干什么?”
“审你啊。”我早知道他会装。
“神经。”他还敢骂我。
“我再怎么神经,也没变装癖,大胡子先生。”我笑逐颜开,“还是叫你蝙蝠侠?”
“你到底说什么?”他演技高明,疑惑不解的神情,丝毫没有破绽。
“好,我从头分析,让你心服口服。”我站起来,押着他坐进沙发,打开灯。
他变得嘻皮笑脸,甚至有些洋洋得意,笃定我拆不穿他的把戏。
“首先是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间。我才来没几天,你就开了餐厅,太巧合。”我当时觉着怪。
“这也算证据?你都说太巧。世上巧合的事那么多,你怀疑得完吗?”他要为自己辩护。
“接着你又要求分租房间,正好就近监视我。”小区里空房又不是没有,为什么要和我挤?
“那是因为你房子离我餐厅最近。我有多懒,你不知道?”他高看对手了。
“在公司撞到我的那天,你开口的第一句话忘了掩饰自己的声音,当时我只觉得熟悉。后来你故意变声,反而引起我的好奇。我抬头,正好看到你的眼睛。你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改变他的外貌和肤色,眼睛却能出卖他,尤其是像你那么有特色的。”
“哦?我眼睛有什么特色?”他很想知道。
“象小狗一样,瞳仁很黑很大,眼睛很圆很亮,撒娇得时候,亮满星星。困得时候,眼角下垂,却依旧维持着半圆,很辛苦很可怜的样子。”我忍着笑。
“说了半天,就是我长得象小狗?”他对这种恭维可不受落。
“对啊,所以一见难忘。”我调侃。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
“本来单凭这些是不够的。谁知,今夜又让我遇到你。你说话的语气和方式更让我肯定,这个人一定很熟悉我。你在门口设置防盗警报,不是为了门禁,而是让我以后能提前告诉你我的动向。我在这里无亲无故,除了你这个室友,还有谁能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如果我没猜错,那张光碟恐怕也是你的杰作吧。”
“你平时爱看侦探小说,没想到入迷到无可救药了。简直天马行空,不知所谓。我是个厨师,和你口中的神秘人根本没关系。我很累,拜托你放我去睡觉。”他揉揉眼睛,半耷拉的眼皮正形成他的特色。
“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今晚你有没有出去过?”我成竹在胸。
“没有。今天客人比往常多,我一直在厨房里做事,店里伙计可以作证。”他嘲笑似得瞄我一眼,“凡事要讲证据,顾大侦探。”
他已经起身,刚要踏步。
“你的鞋子怎么沾那么厚的泥?厨房里漏雨还是地板烂了?”我质疑,他的人证都得看他眼色,怎能信?
他身形一顿,“我记起来了。海鲜店的陈记晚上送货来,我帮忙搬货,大概沾了车轮上的泥。他也能为我作证。”
“几点钟?”
“大概九点左右。”他说话明显底气不足。
“是吗?这场雨十点以后才开始下的。”我微眯双眼。
“我没看时间,记错很正常。”他的马脚越露越多。
“陈记出名怕老婆,十点门禁,街坊邻居人人尽知。你该不会又忘了吧?”轮到我嘲笑他。
他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变换丰富,而且色彩缤纷,最后留下高深莫测。我读不懂,不代表我放弃。
“这样东西你认出来没?”我手上拿着景泰蓝发簪,“它很锐利,差点刺穿你的咽喉。还有一个好处是带有夜光粉,近距离能沾上皮肤。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关灯了?”
他反射性摸向喉咙,这个动作为我的最终审判一锤定音。
“你究竟是谁?”我声音不大,却毋庸置疑的坚定。
第二十七章 行歌(中)
更新时间2010328 10:20:07 字数:2554
房子里很静,他站立在那儿,头低垂,五官沉在影子里面。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你识破。”单手撑,轻身一跃,他坐入沙发,跷起腿,十指相扣。
也许和灯光有关,那张娃娃脸成熟多了,目光里透露着智慧和沉着。在我面前,他已经不是超级大厨肥仔。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猜他和约翰大叔有关。
“反正我不是你的敌人。”他说。
“凭什么让我相信?也许你喜欢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既然拆穿了他,我也能怀疑他。
“我出现的时候,你连洛神都没进,怎么也不可能是他们的人吧?若与洛神无关的话,你还有什么敌人?”他倒能自圆其说。“更何况你除了信我,也没别的选择。”
“那你是帮我的啰。”我其实也这么想,不然早开战了,哪还能坐着慢慢聊。
“受人之托,终人之事。”他说得很明白。
“是谁?”我好奇心无限。
“不能说。”他摇头。
“约翰?”我猜。
“他是谁?”迷惑的神色不象假装。
“李平安是你的真名?”我又问。
“我想过改名,每次老爸拿棍子跟我说不行。”他讲得严肃。
我想那个画面一定很滑稽。
“你知道我多少事?”他不肯亮自己底牌,总可以说说我吧。
“你认为我该知道多少?凤孤鸿。”他用这个称谓,等于看清我的牌面。
“很不公平。”我抱怨。
“你总会知道的。”他用拖延战术。
我们相视而笑,很多话就融在笑容里,有释怀,坦荡,信赖和真诚。
手机接受一条短讯,香香让我尽快去她家。
“宋麦香?”
“你怎么知道?”我很吃惊。
“我的跟踪技巧很高明。”他轻描淡写。
我只叹自己自作聪明,真要吸取经验教训,再不能得意忘形。
平安开车,我们一起去香香家。路上,我和他互相交流目前的发现,原来都到秘密车库为止。不过让我又吃惊的是,他竟然知道很多我和周天之间电子邮件的内容。
“你到底怎么知道的?我的电脑有密码。”
“密码很容易破解,而且我已经将你的电脑设置成由我的电脑远程遥控。”他语不惊人死不休。
“什么!”我几乎从座椅上跳起来。
“不用大惊小怪,就算是调查局的网络,我也能来去自如。”他说。
“你是黑客?”所以才如此随心所欲。
“当然不是。就和厨艺一样,电脑是我的兴趣之一。”他从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