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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半路阳光-第14部分

小说: 半路阳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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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稀,快点起来。”
“我没病,不去医院。”
“一般有病的人都说自己没病。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
……
随便他怎么说,我实在不想花费更多的力气去跟他辩论这个问题,突然发现仲皓阳好讨厌,我宁愿他像以前一样对我冷眼相看,不闻不问,总比现在要好,真不知道今天他抽了什么风。我转过身侧躺着,不再理他。
“林依稀,你真倔。”他说完又把我拉起来,拿着羽绒服就要给我套上。
我真不明白到底是他倔还是我倔,我避开他给我穿衣服的手:“仲皓阳,你听我说。我真的没什么事,忍一下就过去了。”
他不理会我的话,抓起我的手往羽绒服的袖子套进去,然后又抓住我另外一只手穿进另外的一只袖子,把裤子丢给我让我穿上。
我站起来,他坐在床上,我突然发现居高临下的感觉很好,讲话很有气势,怪不得仲皓阳总喜欢站着讲话。我对他说:“女人每个月都要来临的时期也要去看医生吗?”说完我脱掉羽绒服扔给他,重新钻进了被窝。
我整个人都钻进被子里,我感觉过了很久仲皓阳都没有上床睡觉。我偷偷地把头钻出来,看到仲皓阳盯着我的方向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被他看得发毛,头又钻了进去。在我翻来覆去的同时我听到开门声,仲皓阳的脚步声。脚步声几乎不可闻的时候,我把头重新伸出来,房间里除了我没有第二只活着的生物,我突然想起古代皇帝在妃子来月信的时候都是避开的,他们把这个称为污秽。难道仲皓阳也这么迷信,那以后他娶了老婆怎么办。我完全忘了自己还跟他躺在一张床上呢。
我正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时候,我听到开门声和关门声。我看到仲皓阳拿着一瓶红酒走过来,他走到我的面前把红酒递给我。我皱着眉头看他,很不解。
他看我没有接的意思,态度像以前一样不友善的跟我说:“林依稀,给。”
“干什么?”
“林依稀,你怎么那么笨,给你你就拿着。”
“你要喝自己喝,我要睡觉。”
仲皓阳拉起我的手,把瓶子往我手上一塞,转过头大声地说:“现在知道这是干嘛的吧,我再说一遍,只说一遍,这是给你捂肚子的,下次别再那么笨。”
我捂着热热的红酒瓶子,眼眶冒热,我低声地说:“谢谢你,仲皓阳。”我看到仲皓阳的后耳根微微发红,这一刻我心里发酸。多么熟悉的一句话,我曾经对贺子翔说过好多次,现在我对着另外一个人开始说谢谢。贺子翔,贺子翔,会不会有一天我们之间也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如果时光倒流,你会不会后悔遇见我……
“林依稀,林—依—稀,你有没有觉得舒服点?”
我晃过神才发现仲皓阳已经躺在床上,而他的一只手从他的被子越过来到我的被子里,他的掌心微热,放在我的肚子上轻轻地来回移动。我微微地转了一下头,别开他的眼睛,我能清晰的感受到我整个人都在发烫,脸火辣辣的我烧着,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此刻它是通红通红的。我不能否认我那死去活来的疼痛得到稍稍的那么一点缓解,虽然效果并不呢么明显。我小声的说:“仲皓阳,谢谢你,但是我并不需要。”
“好心当驴肝肺。”
仲皓阳扔下这句话转过头去,遗憾的是他的手还是在我肚子很有韵律的来回移动。我抱着红酒瓶别扭又难受的躺着,我想僵尸都不会有我这样子僵硬。我宛如一个被老师惩罚的小学生,一点都不敢乱动,幸运的是在后半夜我竟然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睡着前的一刻我还在想这是我多年来唯一一次有点睡意的在这种晚上。
我醒来的时候,仲皓阳已经不在。我可以闻到枕头上属于他那种若有若无的男性气息。仲皓阳,只要我们再坚持两年半的时间,你就可以去寻找你的幸福了,像你这样的人不应该和我捆绑在一起,不管是林如还是阮梦颖,我都祝福你,愿你早一日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仲皓阳本来今天应该带着我去他舅舅家拜年的,然而他却把我带去了一个老中医处。碍于仲皓阳在我跟前,我对于老中医的问题很不好意思回答,我使劲的对旁边的人使眼色,可是仲皓阳变得比我还要笨,他一直没有理解我那所谓的眼色,我甚至在桌底下用脚踢了踢他的脚,无奈的是他还是稳如泰山的坐在我旁边。我真不知道是他的脸皮太厚还是我的脸皮太薄。最后我决定当他是透明,咬咬牙把我这些年的一些症状向老中医仔细地描述了一遍。
老中医听了我的描述,把把我的脉,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我的气血亏虚所致。他给我开了些中药并嘱咐我要注意饮食和调养,至于他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就忽略不计。
仲皓阳现在越来越不识相,回去的路上还很不识相提起老中医最后说的话:“林依稀,医生建议你生个孩子,那样很大程度上会改善你的痛经。”
……
我闭目养神,就当我睡着了,乱花飞过,我什么都没有听见。
不识相的人最欠揍,仲皓阳竟然拿出一只手使劲晃着我的胳膊,我睁开眼说:“注意路况。”
“唔。刚刚我说的话听到了吧,没听到的话我再说一遍。”
“仲皓阳,你恢复以前那种深沉吧,别这么八婆。”
“林依稀,我这是好心的建议。”
“敬谢不敏。你不会忘记刚结婚的时候你说过的话吧。我大人不计小人过,重复一遍给你。林依稀,对于这场婚姻,我可以不忠诚,你必须忠诚。”
“没想到你对我的话印象这么深刻。”
“我只是不想惹麻烦。”
   ……




、第十七章 长路漫漫(5)

我开始跟着仲皓阳到处拜年,我不知道别人眼中的壁花是怎么样子的,也许我在别人眼中也是壁花,虽然不是很成功的壁花。仲皓阳告诉我不认识的人只要得体的笑,其他一切交给他就行。
我没有想到假结婚这么麻烦,应酬一堆人还得笑,我总觉得我两腮的肌肉都快被笑得僵硬掉。从正月初三开始到正月十二,每天来回在不同的场合穿梭,每天对着一大堆的陌生人,好累。
我开始佩服仲皓阳,明明他已经烦躁得不行,还能对着不同的人进行说着不同的鬼话,特别有些人还无聊的学着英国人聊天气,可幸的是仲皓阳还手到捏来。我光光扯扯嘴巴,就已经很累啦。司机稳稳的开着车,车厢里的暖气很足,我坐在后面昏昏欲睡。我有气无力地问:“仲皓阳,这样的日子还要多少天?”
“让我想想。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半载的,聚会天天有啊,你节哀顺变吧。”
我看着仲皓阳嘴角那若有若无的微笑,就恨得牙痒痒,我拾起旁边的抱枕扔过去,郑重的说:“过了十五,新年过完,我哪儿都不去。以前你怎么过的现在还是怎么过。”
“问题是以前我没有结婚,现在我结婚了。”
“反正过了十五,我就哪儿都不去。”
“林依稀,你准备在家当大家闺秀吗,哪儿都不去?嗯嗯,这个想法不错。”
“仲皓阳,你听不懂人话还是不懂人话,我的意思是说不跟你出去,这么多天我要尽的义务也够了。”
“林依稀,你说你这都是在尽义务?”
“难道不是吗?否则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仲皓阳的脸色冷下来,嘴角的微笑不见了,剩下的全是我初见到他时的冷酷。我真想不明白,我跟他本来就是假结婚,不是义务是什么,真是莫名其妙的人。仲皓阳的这种情绪一直从车上维持到回家,董事长问我们玩得开心与否,仲皓阳都是冷着脸,淡淡的说还好。我当然也是不例外的如此这般回答。
我洗完澡擦干头发出来的时候,仲皓阳已经躺在床上,前襟半敞,头发还滴着晶莹的露珠,一副美人出浴的样子。我突然想起胡悦悦以前经常在寝室念叨,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人,怎么会有这么性感的男人,如果我以后能遇到如此白马王子,那我会幸福得死掉。对,就是性感,仲皓阳现在用性感二字形容是最恰当的。可是他的行为是该死的令人讨厌,可见男人的外表与内心是相当成反比的,就好比我们初中高中学的反比例函数,初中比较初级,高中比较高级。仲皓阳现在就是一个初级的人。
我真不明白仲皓阳的坏脾气竟然一直维持到现在,我站在床边,看到仲皓阳把我的那床被子和他自己的那床被子都盖在身上,而且我的那床被子还盖在他被子下面。
“仲皓阳,你不怕自己悟出痱子来。”
“我乐意。”
“被子还给我。”
“不乐意。”
……
我实在很无语,我的好脾气,我的忍耐力好像在仲皓阳身上都不能很好的体现,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激起我的爆发力。“仲皓阳,你几岁了,怎么喜欢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鄙人今年29,还没有过而立之年。怎么着?”
我上下牙齿都开始打架,这个人怎么那么无聊,再加上无耻。我不再跟他废话,直接动手去抢我自己的那床被子。仲皓阳笑意盈盈的看着我,看着我小丑般的夺被子。我直接爬上床,掰开仲皓阳的手,我掰了左手掰右手,如果我有第三只手那多好。
“松手,还给我。”
“就不给你能怎么样。”
我不再直接抢被子,我的一只手狠狠地掐在他的手臂上,我的嘴巴也没闲着,直接咬上他的肩膀,下手毫不留情。
“哎……林依稀,你属狗的。”
“属狗的你想怎么着?”我学着他的话学着他的语气回敬给他。
仲皓阳腾出一只手开始跟我厮打,另外一只手还死死的拉着我的被子。我活了23年都没有打过架,这一刻在仲皓阳的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我咬,抓,扭,无所不用其极。仲皓阳裸露的肩膀已经被我咬的可以看出红血丝,手臂被我抓的紫一块青一块,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我的手腕被仲皓阳抓的都淤青了。我还在狠心扭着他的胳膊,仲皓阳却放开我的手,他开始盯着我看,轻轻地抚开我的刘海,我看着他这一瞬间温柔的神情,突然有点害怕。我放开手,正想爬起来,发现我和仲皓阳过于姿势暧昧。我骑在他的身上,整个人趴着,距他的距离仅仅几厘米。
仲皓阳的手已经搭在我的腰上,我看着他的眼眸越来越深,终于嗅到不对劲。我挣扎着要起来,仲皓阳的手箍的我越来越紧,他的嘴唇距离我的脸越来越近,我们之间几乎没有距离。我越来越害怕,整个人都要沸腾起来,还好还好关键时候我打了一个漂亮的响嗝。
仲皓阳放开我,邪气的眼睛看着我露出一股无奈,笑着说:“林依稀,你果然最擅长煞风景。”
我没有说话,默默地扯过被子睡觉。我真的不敢想象如果如果没有……我们会怎么样。这是不应该的,仲皓阳有自己喜欢的人,我也有喜欢的人,我的脑子越想越混乱,最终我把它归结于仲皓阳的情不自禁,只能是情不自禁。他不清楚,我的心里清清楚楚,两年后我们将各奔东西,我会离开他,也许这一辈子我们都不会再见面,也许见面就是陌路,我们会像陌生人一样毫不犹豫的从各自身边走过,我们的相遇本身就是一场错误,错误终将被改正,一切都会回归正途。
林如说,生活没有永远,没有永恒。如果它流动,它就流走;如果它存着,它就干涸,如果它冰封,它就融化,如果它生长,它就慢慢凋零。
这个新年,仲皓阳还有一场宴会。仲皓阳说这是生意上的伙伴,刚刚把总部搬来这里,今天是他儿子订婚宴,所以仲皓阳必须带着我一起出席。我好想问以前那半年他是怎么过的,不过我还是闭紧我的嘴巴没有问,反正问了也是白问,仲皓阳还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消遣我,那才是我自作孽不可活呢!
“林依稀,把身上的衣服换掉,穿这件,再配这双鞋子。”
我看着这件金色的晚礼服,不能否认它是无限美丽的,可是我实在没有勇气穿他。我拿着它犹豫不决,还是对仲皓阳说:“这件太闪了,我穿着不合适。”
“林依稀,你这是在质疑我的眼光?快点,剩下的时间不多。“
我把衣服拿去换上,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还是觉得太耀眼,直到仲皓阳敲门我才忸捏着走出来。
仲皓阳看了我一眼,然后嘴巴里说出一句恶毒的话:“林依稀,想不到你干煸四季豆一样的身材也能穿出身材。”
我忍,我沉默,再沉默,等我爆发的那天你就玩完了。仲皓阳明明说时间不多,还带着我东拐西拐的去一家顶级会所找人给我化妆。那个化妆师一直说我的皮肤很好,我的眼睛很有神,可是她的眼睛一直看向仲皓阳。估计不是旁边坐着仲皓阳,人家看都不会看我一眼。有人说过,如果夸一个人皮肤好,那是对她的五官实在没什么好夸了,如果一个人夸你的眼睛很有神,那是你呆板的脸上唯一可以找出的可取点。我看杂志基本上看了就忘,偏偏这句话从我的脑海里钻出来。
仲皓阳明明说时间不多,还让我在这里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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