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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第25部分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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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爽快地答应,半点不犹豫,大大方方地掀开被子,在他□裸的目光中展示——在他进来之前就已经穿好的吊带丝绸睡衣,便宜又挡光,非常好用。
砰然关起的木门,隔离了易笙彻底被打败的郁闷“咆哮”。
而在浴室里的我,竟那样轻易又无措地发现:盥洗台的镜子中映有一张久违的灿烂明媚的笑容,带着一丝丝慵懒的眸子里,此时此刻,满满的尽是幸福。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在经过太多次的失败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已是脱离社会的一族,对于职场的规则完全外行,非常无能。
我总算还是一个能接受现实状况的人,在认清了这一点后,纵然不甘心,还是颇有诚意地拉下脸面向易笙请教。
没想到,他只随意地扫了一眼,立刻不厚道地笑了。
我相信我现在的表情一定非常糟糕,毕竟恼羞成怒一向是我的特长,所以易笙马上收起了好生欠扁的嘲讽,只是吐出口的依然是相当的言语。
不过,倒也确实一针见血——
他说:我的简历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内容太广言语啰嗦毫无特色,一看就是个刚出茅庐广撒网的生手,纵然资历不俗,学历够高,但光看这样的简历,就绝不会被重视:“简历应该侧重搭配你要应聘的职务,就算真的想偷懒,最少也要把相关经历和获奖情况放在最前面,这样才会给面试你的人一种你是真的想要这份工作,有针对这份工作进行思考,而不是盲目的,什么都不懂就随随便便地扔出简历。”
他说:当代大学生多半由于家庭条件不错,觉得若不是好工作,就算先在家赖着也没什么问题。自视甚高,高不成低不就,在家里幻想被伯乐相中,从此大发。殊不知,现在最不值钱的就是毫无半点工作经验的大学生,自尊心强、个性傲气,偏偏该有的能力却是一点儿也没有,上手慢,工作态度差,最基本的勤奋和谦逊都不知道遗矢在了哪个角落。
易笙还说:他刚毕业的时候,也患过这些毛病,这就好像强迫症和盲从一样,已经成了现代人的通病,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儿。
远大的理想,残酷的现实,对比起来不过如此。
当然,并不需要为此觉得可耻,因为丢脸和挫败,其实都是一种珍贵助益,帮助自己了解自己底线的助益。
真正可怕的是没有自知之明,总觉得一切错都不是因为自己。纵然犯了错,还不肯承认,总觉得是因为环境逼迫,永远认识不到自己的无能。
……
言辞凿凿,犀利而尖锐,却又是那样的条理分明。
我不由有些发傻,怔怔地看着此刻正说得眉飞色舞的易笙,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神采飞扬,专注自信,一挑眉一投足间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和光彩,让他原本就出众的外貌更是闪闪发亮。
我看得太过痴迷,以至于之后他说了些什么,我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脑海里来来去去的,都是他灿烂的容颜,占据了所有。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那片天空,他一直展现着这样的帅气……
*
当天晚上,我有些失眠。
怕吵着熟睡的易笙,连辗转反侧都不敢。
我微微侧首,看着易笙熟睡的脸——他正抱着被子一角,满足的像个孩子的容颜。
莫名的,我心里多出了一些自己都不懂的心情。
之后的几天里,我依然尽情享受有他在身边的日子,依然一起吃饭、散步、逛街,一起赖床,为谁做家务而闹腾不休。
可是,心情却有一些微妙的不同。
我发现自己总是在笑,任何时候。
易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现,依然耍赖纠缠不休。
我们比之前过得更加惬意。
*
在职场达人易笙的指点下,我重新整理并投递了三份简历,在面试后终于有了些还算不错的消息。
我个人最为中意的是一家律师行的行政秘书,离家近,工作也不很难,主要是文字方面的工作,外带一些翻译,都是我相对擅长的。
最重要的是那里的工作氛围不错,还有认识的师姐在那里做高层。
她说行政秘书的工作挺好,不太忙,几乎不用加班,工作稳定,人际关系也相对简单,只是理所当然的,薪水也略有些惨淡,升迁的机会也不大。
显而易见,这是一份看上去没什么前途的工作,不过,恰好非常适合还想窝在电脑前继续写小说画插画的我。
于是,我很快下了决定,只是还不及告诉易笙,他便接到了公司的急电。
我沉默地望着书桌对面正说着一口流利德文的易笙。他并没有刻意的避讳我,和以往一样慵懒地靠在花花绿绿的抱枕上,用右边的肩膀夹着手机,飞速地打着字,偶尔说到激动处,还忍不住微微颦眉。
他的态度轻松自然,落落大方,仿佛话筒对面正心急如焚咆哮如雷的不是他的同事,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友人。
我自然是听不明白的,多年来的应试教育让我成长为一个除了考试科目,全然没时间也没兴趣关注其它的考试疯子。除了术业有专攻的英语之外,不管日语韩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还是西班牙语,所有的外语在我耳朵边上都和蚊子飞过同样效果——完全不理解。
不过,我想假如连严谨沉稳的德国兄弟都能发出如此震撼的音量,估计他们商量的绝对不会是什么简单的玩意儿。
当然,我更不会懂。
我抬头看了下钟,发现快到晚饭时间,便默默走进厨房。
我没有回头,专注地搭理着手中的食物,只是脑海里不断浮现的,尽是易笙老练的模样。
那并非不好,当然也很帅气,只是莫名让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易笙强行闯入我家并鸠占鹊巢的那一天——
那天晚上,我本和秦云在一起吃饭,而他也恰恰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不得不匆匆离开。
那一别之后,再相见,竟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的,某种意义上的永远再见……

我是你心头的一根刺

我一直没有看传说中《裸婚》,事实上任何有关婚字样的书我都不敢看,不管它们是多么的红。
我会这样清楚地记住未曾真正谋面的它,仅仅因为宣传上的一句话——前夫是场水痘,痒过抓过,如今只剩下浅浅的印子;而我妈则是血栓,顽固不化,简直令人半身不遂,万念俱灰。
我没学过医,不懂什么病更可怕。然而我想我的“婆婆”一定会是比血栓更绝望、更无药可救的痛,能让仅有的希望在瞬息间泯灭,能让光明的世界只剩下暗黑。
——by郝仁日记
1。
浪漫是需要金钱堆砌的,可纵然没有浪漫的爱情,也需要果腹的面包。
有情饮水饱是传说中的传说,只能听听,不能当真。现实里那些只喝水不吃饭的主儿约莫早就升天去了。
易笙几乎休完了他所有能休的假期,又接到同事的追命CALL,自然得回公司给衣食父母做牛做马、任劳任怨。
我想易笙的老板的确是个相当成功的生意人,因此易笙一回到公司,还没机会坐热他饱受相思之苦的小椅子,就接到了一个足以让他加班、加班再加班的项目,而且还是去一个通讯都有些困难的穷乡僻壤。
这种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有个牛哄哄的名字,叫做开发。
看着苦着脸收拾行李的牛马童鞋,我蠕动着嘴角,努力了很久,才硬生生把那句“你是不是把自个儿老板的妞儿也给泡了,才会落到如此下场”的真诚疑问给吞下去,没有再刺激即将流放边疆的孩子。
不过,说是流放,但眼前这位只会做做接洽、调解、翻译等等的“无能”人士,其实也就出走个个把月而已,比起那些不得不在那里上山下海、长期劳作、鞠躬尽瘁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们,这家伙实在是幸福得近乎可耻。
当然,这些大实话我是绝对、绝对不敢说出口的,生命诚可贵啊。
*
易笙这些年约莫常东奔西跑,因此收拾起行李来相当利索,不擅家务的他居然三两下就把那堆应该不算少的东西全都巴拉好了。他的行李很是轻便,就一LV的小拖箱,再加个小手提,搭着那身革履西装,还真有那么回事儿。
我看着站在镜子前努力把自己打理得更加衣冠楚楚的易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准备了一些解酒药和胃药,又装了满满一饭盒他最爱吃的卤味,塞进他的行囊。
易笙似有些意外,看着我的举动,目光灼灼。我被他看得耳朵一阵发烫,有些恼羞成怒,却被他牢牢地搂进了怀里。他像要勒断我的腰一般,粗鲁地抱着我。
我吃痛地倒抽了口气,不及抗议,便听得他霸道又不可理喻的话语:“郝郝,你一定要想我。”
“好好好!”为拯救我可怜的小肥腰,我很识相地立刻屈服于恶势力。可恶势力就是恶势力,居然想得寸进尺:“说一个‘好’!记得,一个小时就要想我一次!”
这孩子,到底有多堕落才能说出这样台剧的台词哪!我无力地朝天翻了个白眼,无奈地哼出一个很是气弱的:“好……”
易笙大爷显然还不够满意,可屈服再屈服的我着实已忍无可忍,猛得一提脚,没真用力地踹开了他,然后悲催地揉着自己遇人不淑的腰:哇靠,这混蛋,知不知道温柔这两个字怎么写啊?!
在我穷凶极恶的瞪视中,恶势力畏惧了。易笙缩了缩脖子,委委屈屈地矮下了半截身子,一手捂着伤处,一手仍提着他的小包包,犯贱的嘴还很不甘心地继续废话:“记得,要想我哦……”
“嗯嗯!”我不耐烦地挥挥手,像打发对骨头念念不舍的狗仔一般在心里疯狂地呐喊着:滚吧!快滚吧!快点儿受苦受难去吧!
对于我的态度显然相当不满的易笙扭扭捏捏的,一脸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样,还很是梁祝的一步三回头,不知道的估摸着还以为他在演什么狗屁倒灶的戏码,偏生那张脸蛋装什么都有模有样的,气氛渲染能力一流,让我又气又好笑:这厮不去演戏,倒还真可惜了。
当易笙第八次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好啦,同学,别玩了,小心赶不上火车被老板打屁股!”
“你嫌我!你居然嫌弃我!”易笙泫然欲泣,那模样就算不能搞个小金人小银熊,估摸着也可以参选个什么卓别林搞笑效果奖了……
“是啊是啊,所以你别在这儿碍眼了,快滚吧!”我笑开了,直视着他淡褐色的眸子里那个脸上带着小小幸福的自己。
易笙看到我足够灿烂的笑容,终于满足了。
扔下被蹂躏许久行李,他上前用力拥抱了我一下,一句话没说就头也不回地跑下楼。
楼道里提提踏踏尽是他急促的脚步声,以及那声略显遥远的:“我会尽快回来。”
我倚着门,一直维持着淡淡的笑容,默默注视着陈旧的楼道,悉心听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直到那笑容,僵在脸上;
直到那声音,连脑海中也不见。
我木木站了很久,久到脚都发了麻,才挺直僵硬的脊背,转身回房。
*
在踏入房间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怔然,为这格外空荡的感觉——明明,装饰家具都和过去一模一样;明明,窗帘地毯什么都没有改变。
然而这些陪伴我多年的新旧物品,在他离开的这一刻里,竟是如此的陌生,充斥着那久远岁月中伴我走过青春年华的寂寞气息。
腿莫名有些发软,我靠着门背,缓缓蹲下身子,不由自主地扯了扯微皱的地毯,那是我从澳洲带回来的,是常常惦记着易笙的Wang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地毯上,低着头,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身体发寒,才僵硬地抬起头,再度环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黑漆漆的房间:熟悉又陌生。
我忍不住自嘲的一笑,笑自己的看不开,他不过出个差,他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寂寞气息,说白了,不过是心的变化。
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他天长地久,我不过是厌倦了争执腻烦了争吵,想要得过且过地守着他,哪怕只有个把月也好。
可是现在呢?他不过小小的离开,我却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我真是没一点儿出息。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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