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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第12部分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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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乖,从不多话,不是顾自作业,就是趴在那里睡觉,直到我背起书包,才会歪着脑袋陪在我身后。
夏天到来前,他的脖子上一直挂着我送的围巾,我看得出他真的有在好好爱护。
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在拨弄起围巾时却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我只觉得心里烫热一片,眼睛总会因为他而有一些湿意。
我越来越多地仰头,天空其实不很美,可即便是那样淡的湛蓝,也能刺得我眼睛发疼……
我其实很想开口问他:“我到底有什么好?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对我?”
他明明是个很受欢迎的男孩子,成绩不错,运动不错,长相不错,性格更是好得没话说。
可是,我问不出口。
我自私地利用了他的感情,在应该推开他的时候,恣意地享受着他的关怀,却又无法回报他任何。
我厌恶着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只能更尽心地为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会在他睡觉的时候静静地帮他检查作业,会在不断袭来的模考之前,帮他总结知识点,甚至帮他猜题。
我希望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
我希望他好,希望这个心和我名字一样的人,能好好的。
整整半年,我都和秦云同出同进,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走到了一起。
老师们也有所耳闻,为此还特地在暑假前,招我们来谈话。
面对他们担忧的表情,秦云一贯诚实:“我只是觉得大家对郝郝有点过火,担心她会出事。”
而我,亦只有坦然:“我和秦云只是一起学习,我想谢谢他之前帮我说话,就顺便给他整理了下考点。”
秦云的班主任一听就乐了,连声说:“好,好,相互帮助是件好事。于老师,你们班的郝郝啊,果然人如其名。”
秦云和“无药可救”的易笙不同,也是年级前五十的常客。我和他一起学习了半年,也不是全无感觉。他是那种没有全心全意学习的主儿,只要稍微再努力一把,就会有很好的表现。
他的班主任还挺重视他,也清楚他不会说谎,再加上这个学期他的成绩都很亮眼,自然乐得给个台阶下。
相比之下,我家老班的表情不甚好。于是我马上补上一句:“其实,也不全是我帮秦云,他的逻辑思维好,又是物理竞赛的,给了我不少好想法。多亏了他,这个学期我的物理进步得很快。”
老班这才眉开眼笑地和三班的班主任相互谦虚起来,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走出办公室时,秦云看着我松了口气的模样,又是一脸歉意。
我不住地笑,踮着脚故作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肩,说:“别这样,其实我挺高兴的,你每天早出晚归的陪我学习,我觉得很安心,集中力都好了许……多……”
话的末梢中止在迎面走来的易笙的身影中。他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我,我硬生生地撇过脸不愿理他。耳边却落下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下个月五号,老地方,不见不散。”
我一愣,待反应过来,他已背过身走出了一段距离。修长的背影潇洒不羁,却有种萧瑟的寂寞感觉。
我无比愤怒地发现,自己竟因此而觉得心疼。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逼出了一句:“你慢慢等吧,我不会去的!绝、不!”
他微微一晃,停下了脚步,却只微微侧过脸,留下了一句“我会一直等到你来”,便又迈开了脚步。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墙角,我才虚软地跌坐在地上。任秦云眼疾手快,都没能及时托住我:“郝郝?”
我没有吭声,委屈地抱着膝盖坐在午后无人的走廊上。
火辣辣的日头落在肩头,仿佛地狱的烈焰,灼着内心的空洞。烫的,竟连眼角都发了热……
我将脸埋进膝盖,在心里将易笙碎尸万段——他是混蛋、臭蛋,是全世界凹凸曼的敌人!
*
和普通学生不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放假。因为那个时候,学校会封闭起来,谁都不给进。
八月的太阳如同毒龙,等市立图书馆开门的时候,已能晒得人两眼发花。
我只好呆在家里,却不想自己低估了多出的时间,竟只用了十天就把暑假作业全部了结,只能对着那一摞做完的参考书发呆。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拿我妈留下的饭钱去书店买点什么时,我接到了秦云的电话。他的声音不但无措,还有很多的委屈:“郝郝,对不起。你给我的围巾……”
我直觉是学校里的流言给他爸妈知道了,把围巾给烧了。若只是被扔掉的话,这个傻头傻脑的家伙肯定会去捡回来:“没关系,本来就是别人不要才给你的,你别在意,反正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做。你要喜欢的话,我再打一条给你就是了……”
秦云却及时打住了我:“郝郝,是易笙!刚才他突然跑到我家,翻箱倒柜硬是把围巾给劫了!”
我一愣,反射性地转过头看向日历,果然……明天就是他约我的日子:“对不起,给你惹麻烦了。”
秦云说:“那倒不会,可是,郝郝……”他似乎很犹豫,言语艰涩,半天都没把话说出来,我很耐心地等着,权当打发时间,却不想等来了九个晴天霹雳般的字眼,“明天,星期五是……七夕节。”
我真的呆住了。
很久以后,我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带着一点颤抖,以及更多的坚定——“我不会去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9。
传说,农历七月初七会有个晴朗的夜。
那一天,天气温暖,草木飘香。
古时的姑娘最重视就是这一天,她们会向织女乞求智慧和巧艺,也向她求赐美满的姻缘。
听说在七夕的夜,抬头可以看到牛郎织女的银河相会,还能在瓜藤架下偷听两人相会时的脉脉情话。
可是今天或许仙女给情郎放了鸽子,居然一大清早就闷闷的,仿佛随时会有倾盆大雨袭来。
自睁开眼睛起,我就一直不能安心,忍不住就望着阴郁的天空发呆,反反复复想着那句“不见不散”,直到恼羞成怒,便干脆出门去了新华书店。
我终于找到了平静。
我安安分分地在店里看书,直到广播里提醒结束营业。
我把来不及看的书通通搬到收银台,正准备下班的工作人员狠狠剜了我一眼:“怎么早不来啊,不知道今天七夕么?”
我在学校是职业挨白眼的,根本不拿她当回事,还颇有气势地指挥她套书,硬是多磨了十分钟,气得她嘴都歪了,这才心满意足地抱着沉甸甸的书回家。
我并不是故意要去遇见易笙的,只是走出书店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不久前下过一场很大的雨,地上湿漉漉的有点儿打滑,夜风中的空气也变得好不清新。
然后,等我反应过来时,自己已出现在约定的地点。而易笙,竟真的还在。
他就在那里垂着头站着,双手插在裤袋里,仿佛荷塘凋零的叶。
“哥……”我叫得很轻,可他还是听见了。
他猛得转过头来,直勾勾望进我的眼里,倏然,迸出惊喜的光芒。随即,是徐徐上拉的嘴角。
他站在那里看我,眼底尽是无奈,又有许多的满足:“郝郝,对不起,我忘了和你约时间……”
那笑容真美,美得仿佛在一瞬将,将岁月扯回了五年前,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只要看到我就会灿烂展颜的男孩。
徐徐的夜扫过荷塘夏色,将绵绵相连的碧叶卷成薄浪,映得他的笑容,宛若朵朵白莲,如星美丽。
我怔忡许久,才从错觉中找回一丝理智,发现自己竟像呆了一样地盯着易笙,而他的笑容也不知何时染上一层薄薄的调侃。
我羞耻至极,硬生生地拉回视线,逼着自己转过身,像逃跑似的快步离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
“郝郝!”他的声音迅速逼近,我很后悔自己的一时贪心,居然买了那么多书。抱着它们我根本跑不快,跌跌撞撞的,一下就被人高腿长的易笙赶了上来——他几个大步就拦在我的面前,头发上还余着些雨水,随着大幅度的动作,猛得甩到了我的脸上。
我和易笙都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回神后,他手忙脚乱地把袖子蹭上我的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袖子也是湿的,我脸上的水珠越来越多,多到他怎么擦也擦不去……
他只能无措地望着我,手脚僵硬,百味掺杂的表情力仿佛塞满了道不尽、说不清的情感。我却定定地看着他那双带着些浅棕色的瞳眸,内里倒映着我的倔强、我的无法原谅。
忽然,易笙往后退开一步,从怀里掏出那条宝蓝色的围巾,不顾炎热的天气,硬是围到了自己的脖子上,还习惯性地绕了两圈,绵长的流苏果然正好坠在他的胯部。他把玩手边的流苏,冲我挤出一个笑容,满载骄傲地炫耀着:“怎样,好看吧?”
我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我看着他渐渐踌躇的动作,捏着围巾的手变得用力,又怕捏坏一般,转去揪自己的裤腿;
我看着他的嘴角慢慢落下,很低、很低地吐了一句:“对不起……”
那一声对不起,重得几乎压塌了我的心。
我突然歇斯底里起来,手一抬就使力地砸了过去!
倏然停住,只差那么一点,我的手就要挥上他。
他闭上眼睑,微微侧过脸去,并没有躲开,仿佛正等着那迟迟没有落下的,那怎么也落不下的……一巴掌。
我憋足了气力,却只憋出了一声啜泣,爆响在宁静的夜色中,无比凄凉。
易笙低下头,一把搂住我,将头埋进了我的肩窝。
我怎么挣扎也挣脱不开,我被泪水占领的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他带着我玩耍的,他拉着我游戏的,他用自己的身体包着我咬牙承受中学生殴打的……
那么遥远的记忆,竟还如此清晰地停留在我的心底,可又为什么呢?
我只觉得胸口闷痛得快受不了,大张的五指用力地捏成了拳,狠狠砸向他的胸膛,却在落下的那一刻,揪住了自己编织的围巾。
泪水模糊视线,我用力地扯着,粗暴地只想将围巾从他身上扯下来。然后我就可以继续欺骗自己,骗自己说我已彻底地忘了他,我很出息,我不再惦记……
易笙没有反抗,只是固执地抱着我。直到我跌进他的怀里,他才把我按进他的胸膛,任由我又踢又踹地在他怀里哭嚎。
我撕声裂肺地嚎着,那累积许久的痛苦、委屈、无助,仿佛都要在这一刻尽情地宣泄出来。
我哭得昏天暗地,哭得几乎喘不过气,靠在在他的怀里痛苦地啜泣。
易笙并不安慰,只轻轻地顺着我的脊背,一下、一下……
我闭着眼,却无法逃避不住地落在头顶发梢间的那一滴、两滴的水珠……
我能感觉到易笙薄薄的胸膛微微地震动着,右掌按着的地方传来心脏的脉动,和我的心跳连成一片……
泪水顺着融进发顶的水珠,不断往下掉……
夜凉如水,寂静无声,只有风过时树叶沙沙的低吟。
生命,也许已凝结在这个瞬间。
*
那天晚上,易笙吻了我。
粗鲁的,笨拙的,将湿漉漉的唇强行印在了我的嘴上。
他的手很凉,唇也很冰,却烧得我全身都痛……
我一直捶着他,用尽力气地捶他。
他生生地受着,紧紧抱着我的腰,一遍遍地重复:“对不起,郝郝,对不起……”
我们恋爱了,在这雨后的七夕夜。
荷花凋零的十六岁末梢,他到底还是握住了我的手。
**
我们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会在放学后继续等在教室里,做做功课看看书,顺手帮他整理笔记,归纳重点。
易笙会在训练结束后回来找我,满头大汗,将橙红的光芒挥洒得到处都是。
我们会在夕阳的俯瞰下,一前一后,相依回家。
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现在的易笙会主动牵住我的手,十指紧扣,将我的整个手藏在他的掌心。握着我的手腕上挂着我背书时闲来无事编得粗边手链,其实挺丑,但他却欢喜得紧,连打球的时候都不愿意拿下来。
我们和小时候一样,常去那个初吻的小河塘,多半是我帮他复习功课,就像很久以前那样。他听得比过往仔细,不再动不动就睡死给我看。
不过,他还是常常走神,拨弄这个,折腾那个,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帮我包书皮。
七夕那天,我买的书几乎都惨遭泥袭,书面斑驳不堪。易笙看着那些泥泞,总是恣意地笑。
可笑完了,又属他最仔细,把书皮小心地拆下来,一点点地用指甲抠,用橡皮擦去那些已凝固的脏污,再将书皮套回去。
等到夜色微落,易笙会突然凑过脸来,轻轻吻我的脸,额心、眼睑、鼻尖、眉梢、下巴……最后,定会深深地吮着我的唇,像吸着好吃的果冻,久久不肯放。
我很不好意思,仓惶地躲避他的视线,假装自己很忙、很忙,刚才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易笙每次看我这样都会低低轻笑,眼角上挑,有点顽皮,像个淘气的孩子,直看得我目不转睛。
我们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感情,但因为有秦云这个大乌龙在,别人虽好奇,倒都持观望态度。惟独老班,为此特地找我谈话,看得出他对易笙其人很不放心。
我很是心虚地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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