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生钱--企业金融手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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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规定》规定:“贷款在合同期限内尚未还清的,贷款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并对逾期部分按原定利率
加息20%”;“借款单位不按合同的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银行有权收回部
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银行对逾期未归还贷款
者,可采取强制收回贷款,或通过督促程序收回银行贷款,在银行贷款通过
银行自身无法收回的时候,银行可通过司法途径收回贷款。
表1.3 借款展期协议书
一、本协议为原No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
款延期协议书。
二、展期理由:
三、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利率月息%。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利率执行。
六、原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止。现
展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动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
逾期贷款处理。
八、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保证方:(公章)
(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本协议一式四份,借款方一份,贷款方二份(会计、信贷各一份)保
证方一份。
2.本协议书作原合同附件,其中条款要齐全,数据、日期要认真填写,
不得涂改。
3.抵押贷款、期限优惠利率贷款不展期。
八、各种主要银行贷款
□工业贷款
工业贷款的种类有: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工交企业固定资金贷款;
专用基金贷款;科技开发贷款。
工业流动资金贷款是调节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物资供销、建筑等企业
流动资金需要的贷款。1992 年来,贷款占国家银行全部贷款总额的1/3。因
此本节重点讨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种类和发放、收回的操作方法。通过对
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了解,其他类型工业贷款业务也可明了。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国营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工
商银行对国营工交企业的贷款种类有以下几种规定:
(1)工业周转贷款。工交企业为完成当年生产、经营计划,超过规定比
例流动基金的正常、合理资金需要,在银行批准的年度信贷计划内,可申请
工业周转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 年。
(2)流动基金贷款。工交企业自有流动基金达不到银行规定比例的,可
申请流动基金贷款。此贷款属垫付性质,期限2——3 年。
(3)临时贷款。工交企业由于临时性、季节性等原因,超过银行批准两
年度信贷计划的资金需要,可申请临时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 个月。
(4)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
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时,可申请卖方信贷。此种贷款期限1——2
年,企业按贷款回收进度分次归还。
(5)票据贴现贷款。持有银行承兑或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流动资金发
生周转困难时,可申请票据贴现贷款。贴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
(6)科技开发贷款。工交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科学研究单位,在研制、
消化新技术,试制新产品,推广新型应用科技成果的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
可申请科技开发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
(7)专用基金贷款。工交企业因专用基金先用后提,进行固定资产大修
理和小型技术改造,已提专用资金不足时,可在专用基金计划提取额度内,
申请专用基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 个月。
(8)结算贷款。工交企业因销售产品,采购物资,使用托收承付或信用
证方式结算所需要的在途资金,可申请结算贷款。
□工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1.贷款的主要对象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贷款单位。原则上一切从事生产、流通的经营性的
国有生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物资供销企业、集体工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
城镇个体手工业者、合资、合营工业企业。二是贷款用途。主要有:一是满
足工业企业物资储备需要;二是满足正常的在途资金需要;三是满足应提未
提存的大修理基金需要;四是满足某些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及更新需要;五是
满足一些经批准的其他特定的用途的需要。
2.贷款的主要条件
确定贷款的条件依据:
(1)贷款企业的合格性。看单位的布局是否合理,经营是否正当。
(2)贷款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经营的权力和责任。
(3)贷款单位是否具有经营所需的自有资金。
银行对贷款单位提出的条件是:
(1)经县或县以上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设立,依法登
记,持有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银行信贷管理的规定。
(3)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处理全部业务的权力。
(4)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并按规定建立了补充流动基金制
度。
(5)必须在贷款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有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
□贷款操作规程
1.贷款的申请
银、企信贷关系建立之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流动资金需要,
可向开户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前,一般应口头告诉信贷员,相互沟通,
取得意向性同意或不同意意见。企业正式申请贷款,必须提交《借款申请审
批书》(格式见下图表)。
2.贷款审查的内容
开户行受理企业借款申请,即按照贷款原则和政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
策,市场需要,对企业分类排队,并结合本行的贷款规模,可用资金来源进
行认真审查,审查和批准的内容、程序,必须根据贷款制度办法的规定进行。
审查内容包括:
(1)贷款的直接用途。如支付合理购货的贷款,承付应付票据,经银行
批准的预付贷款,各项专用贷款规定的用途,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
(2)企业近期经营状况。主要是物资购耗存和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
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支付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
(3)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
情况。
(4)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新产品开发状况,
运用新技术状况,自身资金积累状况,领导班子的实际工作能力经营机制状
况。
表1 . 5 工交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年月日单位:万元编号:
贷款单位
经济性质
营业执照编号
帐号
自有流动
主管部门
资金
年借款计
申请借款
借款前一日
划
额
可用借款
顶计还款
借款余额
存款余
额
日期
额
借款理由:
物资名称
上月库存
本次购进
平均月耗可用天
1。
数
借
支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款
付
直
贷
接
款
用
2 .承讨应付票据
途
3 .预付贷款
4 .
5 .
还款措施
法人代表(签章) 企业(公章)
年月日
(5)企业偿还能力。可用两项指标衡量:
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
①流动资金自给率=
全部流动资金占用额
×100%
②流动资产负债率
=
流动资金借款+应付购货款+其它负债
×100%
全部流动资金占用-流动资产的“水份”
流动资产的“水份”指应摊未摊、盘亏损失、亏损挂帐、积压物资、成
品潜在损失、其它挤占挪用流动资金等。
3.贷款审批程序
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信贷员审查,信贷科(股)长审核,
行长(主任)审批。信贷人员素质较好的行处,可由行长或主任授权,实行
两级审批。任何行处都不准一级审批贷款。凡参与审查或核批的人员,均应
按前述审查内容,认真审查企业借款申请,并签署审批意见表(见表1.6
和1.7)。
(1)信贷员审查。
信贷员根据企业报送的报表、日常积累的资料和深入企业了解的情况,
查清企业借款申请书中有关数字、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就是否贷款、
贷多少、贷款期限、贷款方式等提出具体意见,填入银行贷款审批书,送科
(股)长审核。审查的主要方面是:
查验有关合同、凭证和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请书附件资料,认定
贷款的直接用途;查阅企业财会报表、供产销计划和有关帐目,取得必要的
数据和情况,正确分析企业经营现状,预测企业发展前景:查阅企业近期财
会报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审查本次购进物资的合理性。查
阅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及有关会计科目,测算偿债能力,结合企业信用等级、
市场动态,分析贷款能否按期收回,是否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财产抵押。
(2)信贷科(股)长审核。
审核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清楚,法人及法人代表印鉴真伪;听取信贷人
员汇报,认真了解和核实企业经营状况、贷款用途、偿还能力等,遇有问题,
可责成信贷员重新调查、核准;根据国家及银行有关政策、企业在本地支持
或限制序列中的位置,结合本行贷款规模和资金来源状况,认真复审信贷员
的意见,确定适当的利率,并在贷款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对大额、疑难贷款,
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综合评估。
(3)行长(主任)审批
在听取信贷员汇报的基础上,根据信贷政策、资金、贷款规模,结合信
贷员和科(股)长的审查意见,签署审批意见并盖章。
(4)不同意贷款的处理。
经审查不能发放贷款,应填写《暂缓贷款通知书》一式两联,一联交由
信贷员通知企业,另一联连同贷款申请书、审批书等资料交科(股)内勤,
据以登记《暂缓贷款登记簿》。
4.贷款的发放
已获审批的贷款,必须签订借款合同、立借据。借款合同应注意填写清
楚,文字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
5.贷款的检查
贷款发放后七天内,要对贷款用途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要填入《工
业流动资金贷款跟踪检查表》(见表1.8)。
6.贷款的收回
7.信贷制裁
企业违反借款合同,流动资金有关规定。银行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制裁。
包括:提高违约贷款利率;强制扣收违约贷款本息;提前收回用途不当的贷
款;停止部分或全部贷款;追回己发放的全部贷款;附加贷款条件加以阻难;
在办理结算上采取阻难限制措施等。信贷员视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提
出适当的制裁措施,填写《信贷制裁通知书》,交科(股)长审核,报行长
审批后执行。
8.贷款失误的责任
发生贷款损失时,应区别主客观原因,视具体情况追究工作失误者的责
任。
(1)信贷员提供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由信贷员
负主要责任,信贷处、科、股长负领导责任;信贷负责人不采纳信贷员的正
确意见,导致贷款失误和损失,应由信贷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2)信贷负责人未采纳信贷员的正确意见,而提出相反的审核意见,导
致行长(主任)审批失误,由审核者负主要责任,审批者负领导责任。
(3)贷款发放后,因信贷员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造
成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负责;因信贷负责人对信货员反映的问题不及时或措
施不力,造成贷款损失,由信贷负责人负责。
(4)由于国家计划、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引起贷款损失,不
追究信贷部门责任。
表1 . 8 流动资金贷款跟踪检查表
年月日编号:
企业名称
贷款金额
借据编号
发放时间
年月日
到期日年月
日
贷
品名
数量
金额
贷品名
数量
金额
款
款
计
实
划
际
用
用
途
途
检查出来的问题
信货员盖章
年月日
处
信贷员科股长
行长主任
理
意
章章
章
见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
处理结果
信贷员盖章
年月日
□商业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服务业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商业、服
务业贷款对象范围划分如下:
凡国有、联营、集体的商业、粮食、医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