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恩,这不是我要考虑的,一点关系也木有。
“真的假的?那她去哪了?”王也对这个似乎颇感兴趣。
“她没说,我也没问。”我摊手,准备胡说八道。
“没良心,亏了人家还是你初恋情人,问都不问,太没良心了!”王也咬牙切齿,说得好像文兰就是她自己似的,接着放缓语气,现出一脸的疲惫,背靠着沙发对我摆着手道:“滚吧,滚吧,去准备饭菜,本美女都快饿死了!”
然后又加了句:“妖女可是会吃人滴!”
“吃你个头!就知道吃!”我低声自语,很不情愿的把心思投入到了做美食、强身体的伟大事业中。
做美食这么一件让人享受的事怎么这丫就不懂呢?
基因缺失?
由于王也的缘故,我一连几天都没法实现那句灰太狼的经典名言。
伍月依旧跟往常一样上下班,过着安静的日子。
得知这一点,我心稍安。
我宁愿她恨我,也不希望她就此远去,再不回来。
又过了几天,我看到“新世界”《小说周刊》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月儿的短小说《她的爱情》。那是一个简单而又让人伤感的爱情故事,结局是这样:男孩走了,女孩却为了男孩的一句话——我会回来的——一直等待守候。
原来那天她是听到了的,屋里的声音不是大得很吗?
一时头脑发热的我差点直接跑到伍月办公室去抱她吻她。正巧我这个新任的主编身边没有个副主编,我决定让她过来。
副主编其实就是主编的副手兼秘书。难怪这几天,有好几个颇有些姿色的女编辑有事没事过来对我抛眉弄眼的,我竟没品出味来,真是与极可能的艳遇擦肩而过了呀。
这件事办起来显然只是有点困难,很快几天过去,伍月被升任为副主编,成为我的副手兼秘书。
伍月有些意外,没想到突然就成副主编了,只是见到正站在门外满脸微笑表示欢迎的我之后,表情变成了冷着脸不说话。
主编的办公室都是单独而安静的,我请她进屋,然后把门锁上。
我这人做事向来“光明磊落”,所以我当着伍月的面就吻她了,吻得让北极雪变成热糨糊。伍月反贴着我,似乎要把我给融进她身体里,疯狂地把这几天欠的吻都给索了回去,激情燃烧之时便只恨这里是办公室了。
虽然这里只有一扇窗、一扇门,且隔音防偷窥,但毕竟没有床。
我开始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信心。
我确实过了一段好日子。上班跟伍月卿卿我我,毕竟按正常恋爱周期来看,我跟她正处于热恋期,所以免不了偶尔你吻我我吻你的情意绵绵。只是伍月生怕某个蠢货突然闯进来——老锁门嫌疑太大,所以总是小心翼翼,搞得我都有做贼的心虚了。下班就跟王也鬼混,溜溜逛逛,打情骂俏,虽然难免有时候妖女发飙,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我也能安然处之,自得其乐。
背着王也跟伍月“偷情”,我对此是十分严肃认真、小心谨慎的,再加上伍月向来对人冷冰冰,没几句话说。所以王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未曾怀疑我与她会有什么“奸情”。
一般人确实想不到的,这个连妖女都想不到,所以王也不再对我进行严加看守,我也能不定时趁机跑去伍月那一起感受爱的滋润。
然而每去一次,我就有一种更为强烈的感觉:伍月把身与心都全部给了我,而我,给了身却给不了整颗心。
这平添我几分烦恼,尽管每次翻云覆雨疯狂之后,伍月总会抚着我肩上的伤痕说她爱得无怨亦无悔。
伍月离不开我就像我也难以离开王也一样。
经济上发展得算是顺利的,在这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浑水里,我这条小鱼有大鱼罩着,便专干些吃虾米的勾当。
在持续对一些散股进行较低价买进吞并之后,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番,让我暂时免于经济困扰。
第十四章:文兰?骚女人?
又一个周末即将到来,王也照常回家,而我,也照常洗完澡后赶去跟伍月幽会。
除了我,伍月似乎对所有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充满戒心,所以单独跟我在一起就会放纵,喝酒喝到我心疼去吻她为止,然后她就会疯狂地反吻我,她的这种强势与热烈表现在床上,便是她压着我多于我压着她。
当然我是可以骑她的,只是我很不喜欢这种姿势,因为那样一来,我的心跟她的心就显得更远了。
还有一点就是:所有的畜生都那么做!
“爱我,用力爱我!”
伍月渴望抱紧我,渴望我抱紧她,渴望彼此更深入的交融。
而我,只想满足她。
精疲力竭,相拥而眠,然后第二天醒来。
伍月起来得一般早,没有叫醒我,我自然醒来起床穿好衣裤出来。
煮面,伍月正切着葱蒜姜。恩,好像还有几根韭菜。
我过去从背后轻轻环抱她,一点一点地亲她的脸颊,伍月放下动作,低着头竟知道羞了。于是我把她转过来,就看到了正盛开着的娇嫩的红玫瑰。
那是月儿(娥),很美很美的。
我心,醉了,仿佛过了几个世纪。
伍月及时低低说了句:“还不放开我,面都要糊了。”
爱的味道太浓,需要新鲜空气。
“恩,有些女孩子长得太好也未必是件好事,可能害得某些男人连面都没得吃。”我轻捏着并微微扶起伍月的下巴,笑着调侃,同时将另一只正抱着她的手也松开。
伍月嘟着嘴打掉我的手,眼睛却像是吃了蜜一样傻乎乎地笑。
早餐吃得很好,滋润了的,不只是肠胃。
跟伍月在一起,我很容易忘乎所以,时时刻刻中的伍月,很轻易的就在某个瞬间让我聚目凝视,然后回味。
我不想让伍月闷在屋子里,便带她出去走走。
女人爱美,就像爱那各式各样的衣服一样。
我带着墨镜陪伍月来到服装城,她很开心,走到人少的地方时,竟悄悄亲了我。
看着伍月试了好几件衣服后,我才蓦然发现这丫竟是有天生的模特范,衣服怎么穿都有一股别样的气质与神韵,直让人家那些个美女售货员羡慕不已,再看到帅得很一般的我,低头沉思,满布愁云。
估计那些个女人在想:要是以这种比例,自己的男朋友又该是啥模样呢。
恩,顶多一般丑了。
我跟伍月手挽手地在服装城上上下下的闲逛,无巧不巧的迎面撞见了老熟人“鱼尾”。
“鱼尾”依旧带着那副墨镜,趾高气扬,右手正被一年轻女子挽着。那女子长发飘飘,挎着个淡黄色的包,戴着一副浅红色太阳镜,傍着“鱼尾”一脸妩媚。那女人穿得很露,就一吊肩连衣短裙,下面连着丝袜。稍稍弯腰,那雪白幽深的汝钩就足以吸引男人的眼球,从而引起他们探索的性趣,我也不禁多看了两眼。
“鱼尾”没有认出我,也没看我几眼,倒是斜着一双贼眼泛着光地盯着伍月上上下下扫个不停,好像在找寻猎物。
伍月仿若未觉,只是看着我。
而我自然也不会搭理“鱼尾”,倒是从那年轻女子身上感到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她像一个人。
像文兰!
我不自觉地回头看去,那女人很懂味,不着痕迹的回过头,微松眼镜,露出一双勾魂夺魄的媚眼。
真是文兰?!
我顿时一阵恍惚,只觉时空变换,昨日重现。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叫文兰,文雅的文,兰花的兰。我来自……”
这是高一开学前一周集训时的声音。
“喂,那个方远,你能不能,过去点,都挤到我胳膊上来了。”
同桌时的声音。
“你老盯着我,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再看我就长痘痘,吓死你!”
还是同桌时的声音。
“那支钢笔,好好爱惜着用,不喜欢了就还给我。要是给丢了,小心你的书,哼哼。”
笔尖已坏,壳仍在。
“好美的荷花额!方远,看荷花,别看我!”
夏日荷花,不过如此。
“喂,魂丢了?”
腰间的痛楚把我召回了现实。
伍月正使劲掐着我那早就饱受摧残的腰,对我鄙视。
我揽紧她,强笑道:“哪有?那个骚女人哪有咱月儿美?”
骚女人,文兰成了骚女人?
“那你老盯着别人干什么?”伍月吃了点干醋。
“我是在看那件衣服,想着是不是要给月儿买几件那样的衣服,然后……”我自以为是的道。
“呸,死色狼!”伍月连忙打断,倒是把自个脸给急红了。
“回去给你讲个故事算作奖励!”我轻轻说着,多了一重心事。
我打定主意一定要让她买几件,让她晚上在我面前骚骚。伍月羞着脸试了一件,想着让我瞧瞧,结果惹得我浴火大起,差点把她就地法办。
之后又试了几件,她不让我看。
我看对面阿姨。
第十五章:回忆(一)
凡是伍月试过的,统统打包带走,于是我很快就被大包小包闹得没了手,伍月除了再次赏了个吻,可是一点也不心疼我。
这次支出不少,伍月问都没问一句,我只好偷偷翻白眼,心想着要是换成王也,咱铁定要跟她敲个三七分甚至五五分的。
午餐由我来做,这换来一个要求:晚上伍月得穿那很露的骚衣服。
窗外的阳光很辣,窗帘垂下来,空调早开始了运作。
我坐在沙发上,挨着伍月,开始讲一个关于自己故事。
有些往事,注定会让人觉得如在昨日。
去县一中读书,这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但也是一件能够让父母高兴一两天的事。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这个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县一中,每年都会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各乡镇最优秀的学生。在我们那一届,近两千人被聚在一起,成为它的新生。
其中有我,也有一个叫文兰的女孩。
文兰,名字简义为“文雅之兰花”,人如其名,是个挺可爱也比较安静的女孩子。
那天,是开学后的第二天,晚上下起大飘雨,就是风雨交加的那种。晚自习后,我提着挂钩长伞走到教学大楼门口,看到打在台阶上的雨溅起了一个个微型喷泉,雨声几乎淹没了我的听觉。
我正准备打伞回寝,突然眼角余光发现了站在身边犹豫不定的文兰,她抱着一本书,撑着一把小伞。
我一看就明白了,这伞显然已经变得弱不禁风了,估计这会子她一出去,这伞就会立即失控,然后人变成落汤鸡,悲剧得不行。
“嗨,那个文雅的兰花,需要帮忙不?”我这伞大,陪伴了我三年的这把长伞,一般情况下够躲两三人的,所以我觉得帮帮她应该正是件举手之劳的事。
“你是?方远?那个要去很多很远的地方的?”由于四周比较暗,大家又还比较生,文兰看了好一阵才把我联系到“方远”头上。
我很高兴她记住了自己在集训时自我介绍上胡编的那句话,当下坚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位于我有着很好印象的小美女送回去。
“是呢,我这伞大,能躲几个人的,我送你吧!”还不大懂事的我,脸上只有最纯真的笑,露了几颗门牙。
“这不大好吧,这雨好大的!”那时的文兰显然也很纯,只知道雨很大。
“你看,这伞大吧!”我不得不把伞撑到她头顶,让她切身感受一下。
显然,这伞下的空间容下我跟她两个,还有不少余呢。
“这伞真大!”文兰小小感叹一句,接着道:“那好,我先谢谢你,不过你可得把伞撑好了,可别把,别被风给吹坏了!”
我看她把书小心的抱在怀里,点头表示了解。
人家是爱惜书本,咱得鼓励支持!
于是很快,风雨之中便多了一朵缓缓移动的浮萍。
才走出七八步,就听后头有人在喊:“方远你个人渣,重色轻友的家伙,带上我啊!”
这一路我跟她并没有多少话说,大家都很纯,纯得没话说,倒是不时地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顺不顺眼各自心里清楚。
伞下的世界安全而宁静,我一直很怀念那种感觉。
一直走到女生宿舍楼下门口,借着灯光发现她确实没有被淋湿的迹象,我感到很满意,便笑着说了句:“走了!”
还没开始转身,就听文兰捂着小嘴喊道:“你怎么被淋湿了?”
“哪有?”我没想就先答了,然后朝她所注视的方向看去。
哦,原来这衣袖子这么不吃水,都往下吐了,一点连着一点滴滴地掉个不停。
“这雨真怪,都学着转弯了!”我带着几分傻笑的味道对她说:“没事,你上去吧,我也走了。”
然后我就走了,一会就听得从后头传来的一句:“你可别感冒了!”
(本文早前就已写完,这只是上传一下,让更多人看看。并无更多它意。另外我得说声抱歉,本文并非长篇小说,我给弄错了。”
第十六章:回忆(二)
过了一个月,我跟她的同桌生活开始到来。
将近两个月的同桌生活,很平实,也有很多趣事。比如说某一天,我偷偷把她的圆珠笔芯换了,换成了另外一种颜色,她没注意拿着在作业本上写了一阵才发现跟原来的颜色不一样,显得前后很不一致,太有违她的美学观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