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已无旧少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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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乔爱雯与凌少杰感冒了好几天,在春节的欢乐之余对爷爷道出了他们的关系,爷爷和奶奶都很开心,说让乔爱雯先保密,读完大学以后再告诉她父母。只是爷爷没有熬到凌少杰的婚礼,在他初三那年因肺病去世。奶奶边哭边骂他让他少抽烟他就是不听,一时间凌少杰的世界陷入了灰暗。
乔爱雯轻轻握住了他的手,与他一起在灵前拜了拜。
十五岁少年的肩膀因强忍悲伤而颤抖,他终于第一次讨厌白色他穿着白色丧服,抱着骨灰,将爷爷亲手放进坟里。
从此不再见。
就像将童年最纯真的那份感情,那些誓言,统统埋葬。也只有每年清明,才能折一枝菊,放在坟前。
6月20日,细雨朦胧。
昨日大家还笼罩在看考场的慌忙,今日坐上校车时已是有说有笑,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音特生献唱考核时所唱的歌曲,尽管女高音众人大都唱不上去,但大家还是跟着旋律一起哼哼。
江秀贤见余蝶珍也不参与大众活动,不解道:〃蝶珍,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大家都不紧张的时候就数你最紧张,难道怕忘记背过的啊?”
余蝶珍鄙夷的看她:〃我倒不怕,倒是你,什么都不背,你能上高中那可真是老天开眼顽石点头。”
江秀贤不改那笑得惊天地的声音,道:〃我自有出路啦。对了,你觉得方铭这人怎么样?”
余蝶珍思索一番,道:〃怎么?除了黑了一点,其他都不错,还从初二追到现在,多有恒心,我要是你,早跟他在一起了。”
江秀贤这次不再笑,而是沉闷的闭上眼。
余蝶珍问道:〃咦,原来江大小姐也有烦的一天。”
她附在余蝶珍耳边,小声说道:〃其实我早喜欢他了,只是害怕在一起后他会像别人一样对到手的东西不感兴趣了,也害怕哪一天他经不起我对他那么暧昧的关系,不再追我了。但是很有幸,他对我锲而不舍。”
余蝶珍不说话也不做任何评价,只是倾听。她们经常互诉心事,不做任何评价,只是倾听,不然心底里憋得慌,不对对方有任何欺骗,余蝶珍唯一藏在心里的秘密,就是郑哲希对她说了我爱你,即使对于那晚彻夜不归江秀贤持着他们一对干什么都很正常的态度。
郑哲希成绩很好,如果考到了全市前五有可能去省城念书,有更广阔的天地让他闯荡,而余蝶珍的分数不管几次模拟考试还是未能超越他。
每到分别之前都会很怕,大家都各奔东西,有些从此不能再见,都会默默感伤,亦如余蝶珍,亦如江秀贤。
江秀贤说道:〃他是体特生,加分之后成绩提高,或许在新学校新生活他就会遇见新的人,我也会后悔没有和他在一起。”
余蝶珍忍不住说道:〃还未迟啊,一切都还未迟。”
〃若现在已经迟了,高中三年又是什么?大学四年又是什么?也许以后你还会见到方铭,他这么专一不二,也许直到你变心他也还未变心。”
江秀贤笑了,靠着她的肩。去考场的路途似乎很漫长,同学们已经沉静了,郑哲希手里还拿着语文古诗的背诵资料,在装着文具与准考证的胶袋装满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能静下心来背书了。
他的心很乱,脑海里不断浮现自己那晚说出的话,那日以后余蝶珍开始疏离自己,气氛变了很多,说话也没有之前那样没有节操开玩笑了,仿佛倏地变为陌生人,不痒不痛的说话语气很让人难受。
他穿着白色衬衫,下身是校服裤。长高使身体不断纤瘦,肩膀不断变宽。上帝创造男人这样的身形,或许只是因为女人需要保护,男人宽阔的胸膛是她们的避风港。
只是郑哲希最想为她而敞开怀抱的人尚不需要他。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1
余蝶珍见他们相握的手,笑道:〃没有啦,社区有环境调查,我需要做对比,所以就舍下城里来这个穷死人的地方看看呗。”
凌少杰一阵失落,被乔爱雯看见,她挽着他的手臂,轻声道:〃少杰,要不请蝶珍到奶奶家吃个饭?”
余蝶珍婉言拒绝,说自己已经吃过饭,而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她说得眉飞色舞,仿佛那是真的般,可是他却信了,在乔爱雯的催促下离开,留下她独自一人。
原本最熟悉的人此刻却成了陌生人,而这个地方也开始变得陌生。但在很多年前,她初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这里的人,丝毫不觉陌生,也许四年,很多东西都变了。
她再也忍不住了,蹲了下身,眼泪也汹涌而出,她看着眼前变得模糊,只有隐隐约约的绿色,突然间,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猛地一回头,见到来人,余蝶珍吓到了。
郑哲希穿着白色衬衫,背着一个背包,汗水从脸上滑下,他用手背抹走了,衬衫贴在胸前,隐约可见里面的皮肤,看起来他很热,也很疑惑余蝶珍为什么会在这里哭,他知道余蝶珍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她这么要强。
郑哲希来到这里是因为她。他按照她日记里的描述的地名与位置摸索着到了这里,进村后先是见到残破的小学,进去走了一圈,发现及时修补过也都是危楼,200米的跑道也完全不合格,煤炭铺的,趷脚,摔倒容易受伤。然后走着走着就见到了日记里描述的她险些丧命的荷花池,也见到了她。
余蝶珍抬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郑哲希犹豫一番,将手中的精美的笔记本递给她,余蝶珍见到眼前熟悉的笔记本,惊讶地看他,然后很生气地抢过,准备扔进荷花池,举起的手给郑哲希握住,余蝶珍怒道:〃不要拦着我!〃随后站起身,扯过手,但郑哲希依旧不撒手,死死握住日记本和她的手。
余蝶珍认为他是在嘲笑自己,双眼通红,脸上还挂着泪痕,很是狼狈,郑哲希皱眉紧抓日记本,她甩开手,不做无谓的挣扎,而是把郑哲希推开了一步,说道:〃郑哲希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吧!为什么为此我狼狈不堪之时你就会出现?我知道我犯贱了,也不需要你来凑热闹的!”
郑哲希有些气了,自己什么都还没做就被骂了一顿,道:〃谁看你笑话了?你以为我想来这个多蚊子到要死的地方?当我傻呢?我来是因为你日记里写这写得很漂亮,我想来看看而已,谁会知道煞风景的你也在这里?”
余蝶珍咬住嘴唇看着他,头发因为在车上颠簸睡觉变得又乱又翘,很是可笑,她也知道从城里到这里并不近,而他因为一本日记里的描述就来了这里,真不知他到底在想什么。
见余蝶珍不说话了,他说道:〃这儿有宾馆吗?”
余蝶珍愣了几秒,随后笑起来,然后郑哲希才意识到什么,这个偏远的小村怎么会有宾馆这种东西?他被她笑得红了脸,问道:〃那你住哪里?〃余蝶珍对他的问题实在很无奈,〃我外婆的旧居。”
郑哲希弯起嘴角谄媚地笑起来,走近她,笑道:〃小蝶珍,好蝶珍,刚刚是我不对,收留我吧?〃余蝶珍别过头,道:〃不要。〃郑哲希笑着揽住她的肩膀,她瞪着他,推开他的手,但是他依旧笑嘻嘻的,硬往来时相反方向走。
余蝶珍没有再拦他,反而在想要带他去哪里玩,即使她对这里知晓的所剩无几。
郑哲希也没有再问她为什么哭,他想他自己也猜到的了,默默地将日记本放进背包内层,小心谨慎地保护她的伤疤。
郑哲希在竹藤椅上午睡时,余蝶珍溜了出去。
就像当年溜出去,无意中发现草坡,遇见凌少杰,还有蝴蝶。女孩唤男孩〃冰激凌〃,男孩叫女孩为〃小蝴蝶〃。
花开花落,年复一年,物是人非。她深深确信他爱上了乔爱雯,他长高了,意气风发,乔爱雯更显文静清新,他们站在一起,仿佛是微电影中的男女主角,很是相称。
总有点过意不去,她坐在草丛中,微风伴随蝉鸣,身后突然有草被踩动的沙沙声,她警惕的转过头,发现竟然是凌少杰,她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别过脸,但凌少杰坐在了她的身边。
凌少杰先开的口:〃你还记得这里。”
余蝶珍无奈地说道:〃我还记得你,记得我们说过的话,〃她看着身边凌少杰黝黑的双眸,里面映着她,〃甚至记得你差点让我死了。”
凌少杰沉默了一阵,说道:〃后来我辍学了,是爱雯给我解开的心病,为了爷爷我们在一起了就在初一的寒假,那时候我很怕,我以为你死了,我失去了你,我不能再失去任何东西了。”
〃可我发现我什么都改变不了,所以后来我失去了爷爷。”
余蝶珍淡淡地说道:〃然后是我突然回来了,来破坏你们的关系?”
凌少杰说道:〃我一直在等你。”
余蝶珍瞪大眼睛看着他,努力说服自己不要信他,凌少杰继续说道,〃爷爷很喜欢她,我没办法不对她好,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又去了同一个初中,互相照顾,其实我完全可以把她当成妹妹,只是缺少脱离男女关系的理由。”
余蝶珍惊讶,说道:〃可是你们看起来关系很好。”
凌少杰叹气,笑了笑,道:〃也许吧,小蝴蝶,我时不时会想你。”
余蝶珍抱住双膝,她也何曾不想他。
凌少杰眺望着远方,犹如儿时盼望父母归来那时般,身上的青草香飘到了余蝶珍的鼻翼,他道:〃我的父母回来了,不,我的父亲回来了,我想他们离婚了吧,父亲带回来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女孩,那孩子已经6岁了,挺漂亮的小丫头,像是你当年出现在我面前的感觉。”
〃父母从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村去打工,十三年了,感情早就淡了,爷爷死了,奶奶有养老金,我在县城读书做洗碗打杂赚饭钱,乔爱雯也会帮我,但我没要她的钱。”
余蝶珍感觉自己无法体会到他的感觉,她向来衣食无忧,期末还可以拿奖学金。
可他什么也没有。
〃对了,我的妹妹叫凌敏,除了大小姐脾气挺重其实也很不错。嗯,我可能读不了高中,父亲要我赚钱,去珠三角打工,给他过好日子。”
余蝶珍听后大吼:〃这不行!这不是剥夺教育权利吗?你应该去教育局投诉你爸!”
凌少杰摇摇头,告诉她这不可能。
余蝶珍很是心疼他,那是一个多么好的少年。梦中时常出现,却触摸不了,而今他在了却沦落成这样了。一旦到了鱼龙混杂的社会,不知还能见到原本那个他吗?
一只蝴蝶飞到了他们身边,寻找最甜的花蜜,夕阳下是漫天蝶舞,它们正享受新生命的阳光,采撷一天中最后的花粉。
凌少杰笑容依旧,对身旁扎头发的少女说:〃你看,蝴蝶还是很喜欢你。”
回到最初童年,记忆中温文的少年,却将在蝶未见阳光之际死去,不可同更多人一起,见到第一缕夕阳。
后来的凌少杰真的背上行李去了珠三角,一部旧手机父亲用剩的,一个装了几件衣服,几本书的背包,开启了打工之路,在此之前,他与乔爱雯分了手,他说乔爱雯的世界会比他更广阔,她能拿着助学金,度过青春,嫁个好人,而不是他。
余蝶珍在高中之后再没有见过他,仿佛人间蒸发。
凌少杰想捕捉她头上的蝴蝶,但它却飞走了。他清澈的眼眸有着漫长心事想吐露,到了嘴边,只化成一句话,〃你看,我还是很喜欢你。”
那绒绒的头发被夕阳折射出金色的光芒,一下子让少女迷了双眼,失了方向,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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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将影子拖的老长,蝴蝶渐渐散去,回家休憩,而凌少杰与余蝶珍在山坡下相别,原来凌少杰家与她是相反方向,但以前他总不让她去他的家,说有一只大狼狗,而他也是送了她回家以后再回家。
这次没有送了。
郑哲希坐在门前,一脸不高兴,见到余蝶珍以后更是黑起了脸,余蝶珍只是去市场买了两个粽子当自己的晚饭,完全忘记了郑哲希,她有些尴尬,把其中一个粽子给了他。
郑哲希抢过粽子,问道:〃你去哪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他醒了之后围着整个屋子转了一圈,还忘了穿鞋让石子趷了脚,最后差点给几只猫来历不明的猫咬到,最后才坐在门口,等她回来,还以为是出事了,被绑架了什么的。
余蝶珍看他光脚坐在门口,怨妇般,有些不满道:〃怎么?我还不能自己出去玩了?在你没来之前我就是这么做的,这儿可是我的家!”
郑哲希不再说话,拿着粽子走进屋内,他想到她今天哭泣的时候,不远处有一对男女,其中那个男生时不时回头,却被身边那个女的拉扯,而那个男生穿着白色Tshirt。
凌少杰。一个名字冒了出来,他剥开竹叶,对着香喷喷的粽子咬了一口,思绪有些乱,他想问余蝶珍,却又怕她说他多管闲事。
〃你要在这里住多久?〃余蝶珍坐在竹藤椅上轻轻吹着滚烫的粽子,才咬了口。郑哲希被烫得来不及咀嚼就吞下了,说道:〃七天吧,然后还要去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