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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新城已无旧少年-第34部分

小说: 新城已无旧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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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2

“那年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就让保管钥匙的邻居把钥匙给我了。”余蝶珍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里面每一条都是她经常使用的,唯独只有外婆旧居的这一条,很久没有使用过,看起来表面锈迹斑斑,“幸好当时我拿走了。”余蝶珍指着邻居的家,已经没有人在了,窗户的玻璃碎了,从里面贴着的报纸也破了,看起来应该是没有人要了,可是门是半掩着,余蝶珍猜想应该是那些流浪汉把这里当作住所了。

她又看了看外婆的旧居,幸好没有人看上这里,里面的家具还在的呀。

她打开门,一阵霉味扑鼻而来,她赶紧掩鼻,用另外一只手挥起来,里面的桌椅被她用报纸遮盖住,报纸被老鼠啃舐得惨不忍睹,上面积了很厚很厚的一层灰,郑哲希走了进来,问她:“你打算怎么办?”

余蝶珍说:“清理一下吧,你车上有报纸吗?”

“用来擦车窗的报纸还是有的,不知道够不够。”

“我想在这里待两天。”余蝶珍转过身,看着郑哲希,“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候我叫你来接我吧。”

“还不如我也在这里待两天,你忘记了我星期六日都是宝贵的假期呀。”郑哲希说道,余蝶珍不是一周五天的工作,而是自主经营,从来就没有假期可言,或许因为来这里,她又让那个管帐本的服务员加班了。

“在这里的时候,不想看见你。”余蝶珍说。

郑哲希扯下沙发上的报纸,尘满天飞扬,余蝶珍赶紧掩鼻,眼睛也被尘得出泪水,她怒道:“你有病啊!”

郑哲希说:“在那个时候,我的确是有病,还病得不轻。”

余蝶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候,在这间屋子里他和她发生过的最让她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他趁着发烧夺取她的初吻,她至今想起来都面红耳赤。

“随便你了!”她瞪他一眼,去轻轻地拉开报纸避免尘满天飞扬,即使是用报纸盖住了,那些桌椅还是沾上了尘,余蝶珍去房间找到了一条抹布,又去后院找到了水龙头,水龙头很久没有用过了,扭转的头已经生锈,她扭了很久都没有扭动,手也发痛,郑哲希过来帮她扭开,然后刚喷出来的水还是黄色的泥水,过了一会儿才清澈起来。

“幸好还有水。”余蝶珍想起来,她之前就是在这个后院里,用着这个水龙头里出的水,外婆替她洗头,那时候是夏天,她又不喜欢被外婆压着来洗头,因为那样总是很累,但是外婆很固执,所以她只能从命,外婆给她洗头的时候是没有用洗发水的,用的是山里摘来的皂角,所以她的头发才那么发黑发亮,发质很好。

有时候有路过的村民看到余蝶珍就会说如果我家妹子有那么听话好好用皂角洗头,肯定能嫁到城里去。余蝶珍总是很害羞别人看着自己洗头,有些村民还会拉着自己家的女孩过来看她洗头,她真不能理解他们,在那之前,她都是用花洒还有香喷喷的洗发水来给自己的头发增添香味,似乎妈妈喜欢那个味道。

如今皂角何处寻?她不知道外婆是从哪里找到的那些皂角,但是似乎村里的老人都知道皂角在哪里,她这一代的都淡忘了那个地方。

擦拭着那些木制的桌椅,都要被老鼠吃烂了呀,桌脚奥凸不平,余蝶珍拿了一张报纸垫着,说道:“如果一直没有人回来,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呢?”

“看过一辑关于如果人类消失的纪录片,估计到最后桌子被吃光,屋子倒塌杂草横长,风化后就什么也不留下了。”郑哲希说,桌椅已经擦干净了,他在擦着那些房间的门,门角也被咬出了一个洞,老鼠真是猖狂得一点儿也不手下留情。

他推开门,里面没有变化,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一个窗。窗被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但是报纸上破了几个洞,光透过那几个洞照射进来,郑哲希看见了漂浮在空中的尘,似乎是因为他的开门而造成的四处飞舞。

“要你一起搞卫生,真不好意思。”余蝶珍说,拿了一把扫把进来,把拖把递给了他让他去弄湿,她闯进房间,撕下窗上的报纸,阳光全部都跑了进来,晒在她的身上,窗其实是没有玻璃的,只有个形状在,平日只不过是将塑料薄膜贴在一条一条当作防盗网的铁棍上,现在没有了薄膜,只留下锈迹斑斑的铁棍。

余蝶珍也把包在梳妆台镜子上的报纸撕去,镜子比较干净,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角沾了一点灰,她给梳妆台擦去灰尘,在梳妆台下的空隙拿出里面的一张椅子,擦了擦,就坐了上去,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因为要搞卫生而绑起来,她想起了那时候笨手笨脚地给自己绑头发的情景,她出了神,坐在这的感觉仿佛外婆还在身后给她梳着头。

“你很喜欢这里吧。”郑哲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后,在她看着自己的时候也同样看着她,“真想看看那时候的你,可惜呀你真的不太喜欢照相。”郑哲希没有见过小时候的余蝶珍,她也从来没有拿照片出来分享,以前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让大家都拿一张自己的小时候的照片回来,郑哲希有一张骑马的照片,被全班女生笑了一个遍,当他想去看余蝶珍的照片的时候,余蝶珍告诉他她只拿了一张小学毕业照。

“所以现在我记不清外婆的长相了。”余蝶珍说,苦笑着,满满的懊悔,“我连可悲的拿着照片哭的权利都没有,如今再怎么睹物思人,也思不出她的模样了。”

“更好不是吗,至少思念的时候不用太痛。”

余蝶珍鼻子酸酸的,郑哲希叹了一口气,把拖把放在一边,拿起余蝶珍的扫把开始扫掉地上的灰尘。

等到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基本上搞完了整个旧居的卫生,虽然并没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但是这又能让房子保存得久一些,余蝶珍洗了个脸,出门把准备好的背包拿了进来,一脸早有准备地看着郑哲希,想着他肯定是没有准备的,所以他一定会回去。

“原来你有准备的呀,”郑哲希假装惊讶,“我还为你没有准备,所以收拾衣服的时候多拿了几件衣服,本来你提出要来的时候我就打算在这里睡两天的了。”

余蝶珍惊得合不拢嘴,看着郑哲希从车厢后面拿出一个旅行包,里面都应该装有了衣服。

的确,郑哲希又看穿了她。

余蝶珍从床底拿出竹席,摊到厅里,擦干净之后抢过郑哲希的旅行包扔到上面,说:“你就在这里睡。”

郑哲希一脸的不愿意,那个时候他睡觉长度就勉勉强强,现在可是要大半只腿要再竹席的外面,“一起睡会死?”

“会死!”余蝶珍瞪他一眼,可是郑哲希的眼神很是奇怪,对视过不多久,她就想起了在上海的那个夜晚,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给面前的男人过。

“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其实我还是不能了解你啊。”他苦笑道,“为什么你和我那样之后,你还要回去找凌少杰结婚?”

余蝶珍看着他,他很高,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逼近她,她别过脸,不愿告诉他原因。

“不说吗?不说也好。”郑哲希笑了起来,“我也害怕听到原因啊。”

余蝶珍蹲下身拿起他的旅行包,走进房里扔到床上,然后折回身抬头对郑哲希说:“那就你睡里面,我在外面。”

郑哲希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泪水在里面打转,可她还要假装什么事情也什么,她就是那么擅长假装什么事也没有,他想那件事恐怕她都没有告诉过凌少杰。

“我也是那句话,你随便吧。”郑哲希坐在凳子上,用手背遮住眼,他不想看见那双眼睛,他心疼。

“我想一个人出去转转。”余蝶珍在手提袋里翻了一翻,拿出手机,然后就把手提袋放在桌上,郑哲希侧头看她,余蝶珍没有再继续说话就匆匆离开了,她是大步地走,就像是逃走一般。

“早点回来……”他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了,因为她的离开,就像是当年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时候,之后他就见到跌跌撞撞躲凌少杰的乔爱雯,之后就和凌少杰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立刻起身走出门去。

他跑出去立即寻余蝶珍的身影,这里的村道变了很多,他也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样走了那么多路,最后他在一间没有人住的房子前停了下来,余蝶珍就站在那里,看了好一会儿,郑哲希认出来那个地方是他曾经躲雨的地方,那时候真不争气啊,吹吹风淋淋雨就发了个高烧,可是也因为那个高烧他才有勇气吻她。

余蝶珍离开了,他尾随她,一路上都看着她走走停停地,她好像也不太认得地方了,只顾着找路认路。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3

她终于找到了进去的路口,狗尾巴草还是很高,比她还高,她低着头似乎在寻找什么,郑哲希躲在一间平房后面,看着她找到什么后欣喜地拍掌,他见到她走进去了。

余蝶珍早乱草丛之间看到了被踩踏过的痕迹,她就知道那里是安全的,那些被踩踏出来的地方是一些孩子做的,因为杂草太多又很少人走,痕迹很快就不会不见,孩子们会一到周末就来踩踏,这条路就总是在杂草中若隐若现,她以前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摸索到草坡上的路,就是跟着这些痕迹走。

她走了进去,草丛埋没了她,有一些锐利的叶子顺势割伤她的手臂,还有一些草上布满小虫,她加快了脚步,耳边除了鸟鸣声就是拨开草丛的沙沙声,鼻翼边徘徊的是泥土香味和草叶的香味,这里的味道,比凌少杰身上的,浓郁多了。

“他以前就是在这些地方出出入入,才会沾上这些味道吧。”余蝶珍自言自语,深吸一口气,味道充斥了她的鼻子,她还记得,他白色Tshirt上的淡绿色的青草汁。

余蝶珍的衣服被树枝勾住了,她扯了好一会儿,又被伸出地面的树根办了好几次,所幸都是有惊无险,她感觉到离出口很近了,伸出手拨开最后一丛杂草,她看到了她的草坡。

草坡的草比那些杂草低很多,也柔软很多,好像外面那层杂草就是给这个天堂做的保卫圈,余蝶珍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坐下这才听到有不属于她的踩踏干树叶树枝的声音,并且伴随着被锐利杂草叶子割伤手臂而发出的低声骂音。

“你怎么跟过来了?”余蝶珍坐在树荫下,托腮,看着郑哲希被树根一绊,然后摔到她面前,她笑了起来,郑哲希别过脸,但是她看到他的耳根都红了。

“我只是……担心你一个人来这里会有狼吃你。”郑哲希爬起来,然后背对着余蝶珍坐了下来。

“这里没有狼。”余蝶珍笑得更大声了,“这里真的不是原始森林,虽然少人来,但是不会有狼的。”她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小动物,连兔子都没有一只。

郑哲希没有说话了,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说得太可笑。

他也听说过,不久之后,这个草坡就要被铲平,最后变成四处通的高速公路,村也将消失,村民迁到前面那个县的政aa府给他们搭建的新房子。

可能过多几年,这里就会彻底地被人遗忘吧。

余蝶珍坐到他身边,转头看着他,郑哲希瞥了她一样,只留了后脑给她。“你一路跟着来吧,不然怎么知道我来这里,而且,你又不认识路。”

“说得好像你认得路一样。”郑哲希说。风吹过来,凉凉的,很热的天,他出了汗,白色衬衫里若隐若现的他的肌肤,余蝶珍听到他说,然后就沉默了,连她也忘了路,这个地方真的是要变成回忆了。

“如果这里消失了,我就没有牵挂了。”余蝶珍站起来,向后走,郑哲希转过头看她越走越远,也站起身跟着她走,“以前凌少杰一直都不让我去草坡的后面,为此我们还吵过架,但是最后是我妥协了,所以我就没有来过这后面,一步也没有。”她一步一步地走,变成下坡路了,但是很明显有人来过这里,而且是不久以前,她看到一边的杂草有被砍掉的痕迹,一路都是,还有用锄头开的路。

“郑哲希!”她转过头,对郑哲希挥挥手,示意她要下去了,郑哲希喊道让她等等他,然后他就慢慢地挪到她的身边,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山一样,但是这附近都是比较平坦的山路,余蝶珍站的地方是下坡路的开头。

余蝶珍对他说:“这里有人走过的痕迹,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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