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厨邪妃-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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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筷子大爷,别人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只有他坐等吃食,不劳而获,果然是坐大爷的命。
若倾可没那么好福气,肉是有了,但是她还缺一样东西,信步沿着路边往前走去,她一直抬着头望着那些茂盛的大树,想找个蜜蜂窝出来。
也不知道走了有多久,蜜蜂窝没找到,她脖子快仰断了,终于,她颓然放弃,准备一会儿让连晋再跑一趟,去弄点蜂蜜来。
低头往回走,意外的惊喜却赫然在右手边的灌木深出,迎风向她招摇,她惊喜尖叫一声——“番茄”——然后的,不顾一切的冲进了灌木丛。
已是初夏,穿着开始单薄起来,剌人的荆棘和高过她半腰的枯枝,多次刺穿了她裙裤,划拉上她的小腿。
她却浑然不觉得痛楚,眼睛贼亮贼亮的像是见到了宝贝,一个劲的往里冲。
这种见到珍贵食材不要命的精神,真是前世今生都未改变,真是她可能忽略了,前世的她体格强壮的不像个女人,今世的她却羸弱的如弱柳扶风,不堪一击。
就算她用尽全力的扒开灌木往前挤,行程也十分的困难且缓慢,整双小手,在扒拉灌木之时,不知道刺破了多少的小血痕。
不远处的郝云惊,看到她中了魔怔一样往的灌木深处挤的娇小身影,眉心微微一紧,足下轻点,整个人轻盈而起,如同长了翅膀一般,朝若倾飞来。
若倾专注在番茄身上,全然没有注意到他靠近,直到他忽然从天而降,站在身边,揽住她的腰肢把她带上半空的时候,她才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啊,干嘛,要掉下去,干嘛!”
这样悬空在半空中,她本能的搂住了他的脖子,尖叫起来。
上辈子就是摔死的,这辈子人还没做够呢,她不想再做鬼。
郝云惊的身子,在她揽住他脖子的那刻,微微一紧,大掌,不着痕迹的,抱紧了她的腰肢,低头,在她头顶轻轻吐气:“抱紧点,不然,真会掉下去。”
若倾忙搂的更紧,全然没有注意到,头顶上的他,那张人神共愤的俊脸上,勾起的那抹满意得逞的笑容。
——题外话——
周六日让我休息一下,就不加更了,姑凉们请体谅下,男二就趴在番茄那里,明天会摘回来!
第四十七章 摘了个男人1
在“平安着陆”那刻,若倾整颗掉字嗓子眼的心肝,终于放了下来。
一着地,她就兴奋的拉着筷子大爷:“你,飞进去,那个红色的果子看到没,给我摘来,快去快去。”
一面说,一面眼睛冒光的看着番茄,脏污想小手,不停的推搡着筷子大爷,很快玷污了他雪白的长衫。
郝云惊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这样使唤过自己,不过,她的使唤,并不让他生气讨厌。
望向她手指的方向,那是一些近球形的红色果子,大的小孩脑袋那么大,小的也有女人拳头大小,这种果子,郝云惊以前见过,但是听说这是一些毒果子,服食看了之后,会中毒身亡。亜璺砚卿
所以这些果子虽然长的诱人,却从来没有人敢摘取食用过。
见若倾要那东西,他不由道:“那是毒果,你要来做什么?”
“毒果。”若倾差点笑喷,“拜托大哥,那是番茄好不好,营养价值那么高,你居然说是毒果,算了算了,我自己去摘。”
今天不摘到番茄,她就誓不为人了。
眼瞧着她又要往灌木丛里钻,郝云惊忙上前拉住她的手臂。
“我带你去!”
说完,抱着若倾整个人腾空而起,若倾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没法靠近的番茄枝,他居然只轻轻巧巧一个飞檐走壁,就到了目的地。
轻功这种东西,真是个好东西,若倾的羡慕嫉妒恨,都写在了脸上。
不过,看着眼前红艳艳,光溜溜的的番茄,她就兴奋了,毫无形象的撩起裙子,做了个小兜儿,然后,弯下腰,一手捏着小兜,一手熟稔的摘番茄。
不进来不知道,一进来,这里头的番茄还真不少。
美味啊美味。
她边摘着,边丢了个大的,红艳艳都给郝云惊:“给,尝尝看。”
郝云惊只拿着,没往嘴里塞,想来是还把番茄当做毒果。
若倾却挑了个小的,能两口搞定的,囫囵吞枣的塞入口中,一边吧唧,一边陶醉的闭上眼睛:“美味,真是美味。”
见她的吃相,真是勾起人的食欲,郝云惊也勉为其难的吃了一小口,反正有连晋连曦在,就算真的中了毒,他们也有法子救人。
郝云惊是抱着这种心态咬下那一口的,只是没想到,这种被人当做毒果的东西,味道沙甜,汁多爽口,其口味,简直称得上是美味,比起任何水果,都毫不逊色。
第四十八章 摘了个男人2
郝云惊又咬了一大口,眉宇间有些微微吃惊和满足,看到这位大爷终于肯开口吃了,好像吃的还挺喜欢,若倾咧嘴大大一笑,道“怎么样,好吃吧!”
郝云惊轻轻一笑:“甘甜多汁,不错,就是一会儿中毒了,你可别哭。覀呡弇甠”
“切!”白他一眼,若倾不理会他,继续摘番茄的。
前面那株,硕果累累,番茄又大又红,太赞了。
她兜着裙子,小步的往前跑去,只是尚未跑到那株番茄面前,她猛然停下了脚步,脸色,一片苍白,然后,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啊,有死人!”
郝云惊火速飞步上前,将她一把护佑在身后,目光,朝着前面不远处灌木看去,一个面色沾满血污的男人,衣衫破败的躺在其中,了无生气。
“在这,别动。”
“嗯,嗯!”
要她动,她也不敢动,真是倒霉,摘个番茄,都会摘到个死人,不知道那人是被抛尸荒野的,还是自己死在这里的?
若倾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看到那男人手里,居然握着半个番茄,她不免惊心:“不会,古代的番茄,真的有毒吧!”
想到刚才,自己吃的那么欢实,她的小脸刹那白如纸张,忍不住的想扣嗓子眼吐出来。
那厢,郝云惊已经靠近了那具“尸体”,身子蹲下,手,探上那人的鼻息,然后,眉心微紧的转向了若倾:“还没死,我先带他出去,一会儿来接你。”
说完,背着那个“尸体”凌空而起,踩着灌木出去,边往外,他边向不远处的连曦招呼:“连曦,过来,看看这个人。”
吩咐完,他又赶紧回去,把若倾也给接了出来。
等到若倾兜着一兜子番茄出去的时候,连曦正在运功救治那个男人,若倾紧张的站在一边。
那了无生气的男人,在连曦一通发功后,好像轻咳了一声,这一声轻咳,也证明了他却是没死。
“连曦,这人怎么了,是不是……中毒了?”如果真是中毒了,估计下一个就是她若倾了。
“并不是中毒。看身上的伤口,可能是被仇家追杀。”连曦的话,总算让若倾安心下来。
她就说嘛,番茄怎么可能有毒。
“他这活不活的成?”好像伤口好多,留了很多血的样子。
连曦温润一笑:“都是些皮外伤,并没有致命伤口,死不了。”
“呼……死不了就好。”若倾大大的吐了一口气。
今天她算不算积了功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不是她执意要去摘番茄,可能这个男人就此倒在番茄地里,化成了枯骨都不一定有人发现呢。
第四十九章 蜂蜜兔和叫花鸡1
确定那人不会死后,郝云惊十分冷血无情地让连曦把他丢到了车上,然后,继续如无其事的指挥大家忙活。
若倾好心要上去照顾那人,却被连曦一把拉住:“主子的脾气,向来说一不二,而且他饿着肚子的时候,很容易生气。而且主子肯把那人丢到车上,已经说明不会丢下他不管了,你放心,那人死不了。”
“话是这么说,可是……”
“连晋好像回来了。”不等她说完,便瞧见连晋拎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回来。
算了,既然连曦那么说,她最好还是乖乖滴,不要多事,筷子大爷肚子饿发脾气的样子,她可是见过的,那根贯穿林大少爷嘴巴的筷子,咦——现在想来还让人汗毛森森呢!
当务之急,最好的选择就是先填饱筷子大爷 肚子,然后再和他商量商量如何善待病患。覀呡弇甠
两只野兔,自然是交给刀工熟练的福大宝去解决皮毛内脏,一只野鸡,若是没有开水退毛的话,就这么手工拔毛,要拔到猴年马月去。
可开水,没锅没罐的,哪里烧的来开水,若倾真发愁要不要把这只野鸡放了,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哥,这鸡,你顺道也杀了洗净,鸡毛你不用管,我自有办法。”
一切吩咐妥当,剩下的,就是她要的调味料了:“连晋,连曦,你们能不能去弄些蜂蜜来?”
“蜂蜜,你要蜂蜜做什么?”
“自然,有好用处,用不了太多,稍许即刻,我和我哥哥着水洗东西,呶,这个给你们吃。”
折腾了半天了,若倾一人丢了一个番茄过去,犒劳他们。
他们接了,却活像看到杀虫灵似的,眼底露出一丝惊惶。
知道他们在顾虑什么,若倾一眼瞟向游手好闲,坐等吃食的郝云惊:“他都吃了,你们怕什么,这东西没有毒,这东西有名字,叫番茄,也可以叫西红柿,本来是洋鬼子的东西,我不知道这里怎么会有,哎哟,说了你们也不懂,反正,就是能吃,刚才救的那个人,也吃过着东西,连曦不是说他没中毒吗?你们要是怕,还我算了。”
虽然摘了不少,但是在这物资匮乏的赶路途中,这也算得上美味馐珍了,不要,还她。
第五十章 蜂蜜兔和叫花鸡2
虽然摘了不少,但是在这物资匮乏的旅途中,这也算得上美味馐珍了,不要,还她。亜璺砚卿
还好,这两人比较识时务,没有真的送还回去,驳若倾一个大面子,而是勉为其难的收下,然后各自忙活去。
在他们离开若倾视线范围之前,她都没见他们动口咬过,她真怀疑,他们会不会飞到了林子里,趁着她看不见,随手丢掉。
“小宝,快些!”那边,福大宝好像找到了河流,已经在催了。
若倾忙缓过神来,“哦”了一声,提着一兜子番茄,朝福大宝跑去。覀呡弇甠
她没发现,郝云惊的目光,从始至终都追随在她身上,他的眼神,含着淡淡的笑意,如春风一样温暖和煦。
大家动手,很快两头搞定,连晋连曦找来了一些蜂蜜,用野芋头叶子兜着回来,而福大宝娴熟的手法,也没多会儿清洗完了所有的食材。
本来是蛮不情愿做着一顿午膳的,可是现在,看着大家忙忙碌碌的样子,好有朋友们一起出去野炊的温馨感,若倾不由的投入起来。
她的投入,也可能是因为与生俱来,无法抗拒的对食物的用心和热情。
在连晋连曦的帮助下,把两只兔子穿上了木棒,然放到火上翻滚烘烤。
她嘱咐了福大宝,当开始出油的时候,就涂抹蜂蜜,然后,每隔一段时间,涂抹一次蜂蜜,直到兔子快成熟了,颜色变成金黄偏焦红色,就可以停止。
而她自己,则是拿了那正只挂着毛的野鸡,在一些用水调和过的黄泥巴里,滚了又滚,滚了又滚,直到整一只鸡糊满了泥巴,变得惨不忍睹,她才心满意足的停了手。
不过,看着那样鸡,所有人的胃口,瞬间就倒了。
第五十一章 蜂蜜兔和叫花鸡3
不过,看着那样鸡,所有人的胃口,瞬间就倒了。覀呡弇甠
“小宝,你这是做什么?”
福大宝做厨师多年,都没见过这样处理食材的,只觉得惊悚。
若倾神秘一笑,并不作答。
让连晋帮她在地上刨了个坑,然后,从烤兔子的炭火里,取了些火炭,放到坑里,借着把整只鸡丢了进去,再铺上一层炭火,盖上泥巴。
只看到热气从地里头冒出来,带着土味和鸡毛烧焦的味道,有些难闻。
郝云惊坐在马车上看着她的动作,眼底里是不一样的颜色,初时觉得惊讶,后面的,则是微微期待,因为他灵敏的鼻子,在这股土味和焦味中,闻出了一丝清洌的肉香味。
瞪了两个钟,这股清洌的肉香味更加的浓郁起来, 别人只当是烤兔子的香气,只有郝云惊闻得出,那是鸡肉的味道。
他上前,走到若倾面前,轻笑问道:“这只鸡,叫什么名字?”
“嗯?这不就是野鸡?”他问的肤浅,她答的更肤浅。
郝云惊一愣,旋即笑意更浓:“我是说,这道菜。”
有眼光,居然看出来是道菜。
说到美食,若倾就滔滔不绝起来:“这只鸡,叫做叫花鸡,相传是乞丐发明的,不过它也有个漂亮的名字,叫富贵鸡,相传是皇帝落难,饥渴难耐,有群乞丐朋友可怜他,分这道菜给他吃,他觉得十分好吃,问了菜名,乞丐不好意思说是叫花鸡,就随便起了个名字叫富贵鸡。”
“古代的皇帝?哪个朝代的?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他较真了起来。
若倾忙大咧咧一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