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狂宠小妻-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难道,他和那些男生一样,喜欢她?她怀疑着。可是,又不禁摇了摇头。她不能这样怀疑汤校董,象他这样一位有善心的长辈,怎么可能会对她有别的念头。
“我今天碰到你后,很巧合的,又在校长室无意中看到你的资料。我现在正好去你家附近有事要办,看你一个人在路上走。反正是同路,就顺便送你一程。”
汤锐镇的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
“原来是这样啊。谢谢你了。汤校董。”
夏心怡心里对自己暗暗吐舌。原来这一切只是巧合加顺路而已。可是,刚才,她却怀疑他喜欢她。看来她真的是太爱瞎琢磨了。
“谢倒是不用。可是,心怡,你为什么改口了?不是叫我汤叔叔的吗?”
“我同学说我了。说你不老,我叫你叔叔会把你叫老。让我再碰到你,不要再叫你叔叔,所以我只好叫你汤校董。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这就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只是在外面,还被人叫校董,有些不习惯。如果你不觉得拗口,可以直呼我的名字。我叫汤锐镇,你可以叫我锐镇,怎么样?”
“……”
夏心怡有些尴尬。放在大腿上的两只小手绞在一起。不能称呼他为叔叔。他又不喜欢叫他校董。但连名带姓的称呼太不礼貌,叫他锐镇似乎又太怪。他的年纪明明可以当她的叔叔。
“怎么,你不愿意。是不是嫌我老,所以不想称呼我的名字?”
他的俊脸有点绷紧,性感的薄唇也抿着,似乎有点不快。
“啊。不是的。不是的。好,锐镇。我只是有些不习惯。”
夏心怡小脸有点绯红,她着急的辩解着。好象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猜到了,有些慌。她真的没觉得他老。可是,这个年纪,真的可以当她的叔叔嘛。
“傻瓜,别紧张。我只是开玩笑的。”
车子不偏不倚的在她家楼下停下。夏心怡低头解开安全带。
“锐……镇,今天谢谢你送我回家。”
她望着他,说完感激的话,小手碰触车门,打算下车。
“你今天已经谢了我多次。如果真的很感谢,那就请我吃饭吧!”
他的声音低沉有力,夏心怡不由得惊讶的抬起头。
“怎么,只是嘴上这么说吗?真的想谢谢,请吃一顿饭,要求不过份吧!”
他的俊脸转向她的小脸。那张绝美的小脸完全呈现惊呆状,小嘴张开成O字型。让她请他吃饭。可是她是学生,没什么钱,而他是大老板,怎么请呢?
“怎么,你就这么小气。连一顿饭都不肯?”
他的冷眸微眯,俊脸绷的紧紧的。看似不太高兴。莫名的,她心里有点慌张。她并不想惹他生气,他还帮了她的。可是……
“不是的,不是的。可是,我是学生,没什么钱,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请你。”
她的小脸很紧张,很局促。好象感觉她自己是个很没有良心的人。人家帮了她两次,请吃一顿饭都不肯。
“没关系。请吃碗面条就可以。”
他的脸有了暖色。夏心怡这才放下心来。请他吃碗面条,她还是请的起的。
“好。”
她低声回答。
“那么,就算你先欠着。下次再碰到,你就得请我,别耍赖。”
“好。”
夏心怡很老实的回答,又乖乖的下了车。望着她那两条校服短裙下的性感美腿迈入楼梯口,汤锐镇的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夏心怡,你逃不开。
正文 第9章 少女的芳香
“姐,你已经下班了。”
夏心怡家在三楼,一进屋就看到姐姐从房间里出来。
“嗯。心怡,刚才是谁送你回家的?”
夏心怡的姐姐夏明艳,今年二十二岁。因为没有考上大学,目前正在一家超市做理货员。
两姐妹长的完全不象。姐姐比一米六八的夏心怡矮了三公分,脸蛋也长的很普通。不过,她打扮还是挺时髦的,有着长长的波浪卷发,化着精致的妆容。
“啊,姐你看到啦?是我们学校的校董。只是顺路送我回家的。”
“喔。”
夏明艳刚才凑巧站在窗前,就看到从那辆名贵跑车上下来的妹妹。
“姐,你去哪?”
夏心怡看到姐姐在门边换鞋,穿的很正式,便知道她要出去。现在已经是傍晚了,父母就快要下班,还没吃晚饭呢。
“有约会。”
夏明艳扬了扬那张描绘的极为精致,已经看不到本色的脸庞,甩上门就出去了。
夏心怡和姐姐不但长的不象,连个性都不象。夏心怡从来不化妆,也不用化妆。学习又努力,成绩也很好。是个爱笑,听话又开朗的好孩子。
而姐姐夏明艳长的普通,很喜欢化浓妆,喜欢打扮,不喜欢学习。参加工作后,化钱如流水,基本上每晚都出去玩,很晚才会回家。
两姐妹虽然没有不和,但夏心怡一直觉得姐姐和自己似乎隔了层什么,总玩不到一块。更不象有些姐妹那样,可以交心。她们两人之间,完全在情感上零交流。
从小到大,姐姐对她时好时坏。高兴的时候,会答理她。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欺负她。还会抢爸爸送给她的礼物。
说起来,在家里,只有爸爸对她最好了。很宠她。经常给她买好吃的,好玩的。
可是,妈妈和姐姐就不同了。妈妈和她不亲。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自己不是妈妈生的。而是捡回来的小孩子。
因为,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自己用钥匙打开家门。厅内没人。
经过姐姐房间,发现房门半掩。妈妈和姐姐正在房间里,每人手中都拿着一块小小的奶油蛋糕在吃呢。在书桌上还留着两块,那一小块一小块的蛋糕好漂亮。最上面不但有奶油,还有水果,好象还有巧克力。
她舔了舔嘴唇,应该很美味。除了生日,家里很少会买奶油蛋糕,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奶油蛋糕。真是太想吃了,于是推开房门。
“妈!”
七岁的她推开门便叫着妈妈。可是,妈妈和姐姐却略带慌张的瞥向门边的她。妈妈当时还说了一句话,虽然那个时候她只有七岁,还很小,但那句话,她到现在也没有忘记。
“她怎么来了?叫你快点吃的。你偏不听。”
妈妈当时使眼色对姐姐说的话,声音压的很低。可是,还是被夏心怡清晰的灌入了耳中。
后来,究竟她有没有吃到蛋糕,她全忘记了。但那几句话。却深深的刻入她的脑中,久久都挥不去,一直到现在。
妈妈不喜欢她。这是她从小到大的感觉。有好吃的,都会偷偷留给姐姐。有好穿的也都是给姐姐的,她只能穿着姐姐穿剩的旧衣服。
妈妈总是对她淡淡的,和她保持着距离。所以,她怎么也做不到,象姐姐那样经常粘着妈妈撒娇。
不过,还好,家里有爸爸。从小到大,爸爸都很宠她。会给她买好吃的,好玩的。虽然,爸爸买给她的礼物,有好多次被姐姐给抢走。
“心怡,怎么呆愣愣的站在那里啊?”
夏心怡纷扰的回忆被熟悉又亲切的男声打断。爸爸开门回家了,她竟然没听到。
“爸,你下班啦。”
她开心的迎上去,接过爸爸手中的公文包。她的爸爸夏国强,今年四十五岁,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爸爸略微有点发福。中等个子。
“心怡,乖,这是给你的。”
爸爸手上拿着一个小盒子,递给夏心怡。那是一盒女孩子都喜欢吃的巧克力。
“爸,谢谢你。”
夏心怡在爸爸胖胖的脸上亲了一口。爸爸从小到大都宠她。虽然,经常会听到有人在背后说她和爸爸长的不象。还说,她和妈妈也不象。
那些爱议论是非的人,都在偷偷说她是被捡来的小孩子。因为她长的太不象这家人了。
这样的话,传到她的耳朵里有好几次了。可是,她不相信。爸爸他真的很疼她。她怎么可能不是爸爸的小孩?
晚饭后,夏心怡的手机响了。是文志哥哥打来的。她和文志哥哥已经交往几个月了。
因为她还在念高中,所以,她们很少晚上出去约会。顶多周六,周日的白天会出去玩。她也不敢告诉爸爸。怕被爸爸责怪她早恋。
文志哥哥名叫林文志。比她年长七岁。原本,小小年纪的她,并不想谈恋爱。可是,自从文志哥哥遇到她之后,一直追着她很紧。又很宠她很宠她。最后,她终于答应和他在不影响她学习的前提下,和他试着交往。
“文志哥哥!”
夏心怡已经换上淡黄色的连衣小短裙,蹦蹦跳跳的跑到站在小路边等她的林文志身边。
夏心怡的笑容比夜空的星辰还要灿烂。她的笑容特别美。当初,就因为她绝美的容貌和迷人的笑容,使林文志对她一见钟情,狂追半年多,才终于得到她的回应。
只是,平时在学校,夏心怡却很少笑。因为,她很受女同学的排挤。她不能笑,她要尽量低调,不让她们对她产生更大的敌意。
“心怡,想不想我?有没有想我?”
林文志是个高大又帅气的男生。长的一表人才。他本人是某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家中还开了好几家中型的连锁超市。
他们两个,晚上并没在约会。但他实在太想她,基本上每晚会打电话,让她象现在这样出来一下。他会把手里一袋子好吃的东西递给心怡。
“文志哥哥,你不要总是送我吃的。我都吃不完,会变成小胖猪的。”
夏心怡接过文志哥哥塞在她手中的塑料袋。又是好吃的。他每次都这样。就是喜欢宠着她,当她是小孩子。
“小傻瓜。心怡怎么会变成小猪。如果真的变那样,心怡也还是文志哥哥心里最喜欢的小丫头。”
林文志长臂环到她的腰际,脸庞凑了过去,热唇在她的俏脸上亲了一口。她的小脸香香的,少女独特的芳香。
正文 第10章 危险的男人
他口中的热气吹拂着她俏脸上稚嫩的肌肤。痒痒的,她縮了一下脖子,躲闪一下。他的唇,不经意顺着她的小脸滑到她精致小巧的耳垂上。蓦然,他含在口中。轻轻的啃咬着。
“别,文志哥哥,别这样,让人看到。”
她的小脸红通通的。这条小路虽然行人不多。可是,这里离家太近,她不想太过招摇,不想让认识的人看到。因为家人都不知道她在谈恋爱。
“嗯。心怡,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林文志停止了动作,放开让他眷恋的小身体。穿着修身短裙的她,玲珑曲线肆意绽放,实在太过诱人,使他短暂忘了她还是一个小女孩。
“文志哥哥,没关系的。不过,我要走了。我跟爸爸说,是出来买学习用品的。不能太晚回去。”
夏心怡知道林文志一直都很尊重她,不会对她有过份的举动。每一次顶多就是亲一下她的小脸。象这样咬她耳朵的行为,是交往后的第一次。
他也没有吻过她的唇,有一次他凑过来,想亲吻她的唇,她本能的闪躲了一下,他便没有继续。还说,他不应该那么着急,她还小,他会等她再长大点。
“好,我送你。”
他帅气的脸庞流露着只对她的温柔专注。这是他二十四年来,第一个心动的女孩子。他略一低头,虽然路灯的光线很昏暗,可还是被眼尖的他发现她腿上缠着的那条手帕。
“心怡,你的腿怎么受伤的?”
他暗暗怪责自己太不细心,刚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嗯。下楼梯的时候有点擦伤,不要紧的。”
她动了动那条腿。其实一点也不痛。可能因为是手帕包扎的,太过醒目。刚才爸爸也以为她受了很重的伤。现在看文志哥哥的眼神,她知道,又害他为她担心了。
除了爸爸之外,这个世上,对她最好的人,她觉得就是文志哥哥。说起来,他们两人相识,也是因为她的腿受伤。
有一天晚上,她心情很好的出门,蹦蹦跳跳的帮爸爸去买包烟。就在这条小路上,一辆好酷的赛车型摩托车风驰电掣般迎面而来。却没注意到从小叉路穿出来的她,差点撞上她。
她愣在路中间,一害怕,就摔倒在地。小腿擦出了血丝。
而那辆摩托车为了避开她,也摔倒了。因为速度不慢,摔的蛮厉害的。可是,骑车的人也不扶起摩托车,却先一摇一拐走近她。把并没有撞上的她给扶起来。看到她腿上渗出的血丝,坚持送她去医院包扎。
那一天,是她第一次遇到林文志。他有一张青春帅气的脸庞,高大的体型,有一双透澈热情的眸子。
从那天起,早上她去上学时,在路上总能巧遇他。他对她说,他住在附近,他想和她交往。他说喜欢她。以前,他的兴趣是骑摩托车。可是,现在,他的眼里只有她。因为那辆车差点撞上她,所以,他再也不开那辆摩托车了。
她拒绝了他,因为追求她的男生有很多。她从来没有接受任何一个男生。她还在上高中,她不想早恋。
但他,却固执的,每天早上都追着她,粘着她。还买了汽车,非要天天送她上学。不顾她对他的冷脸,风雨无阻的每天早上都出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