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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偷窥一百二十天-第10部分

小说: 偷窥一百二十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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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我推开,就要穿鞋往外走,我拽紧他的胳膊,触摸他故意不戴婚戒的左手无名指。
林子粹说不能让我为他冒险犯下杀人罪。但我不怕。他说自己怕得要命。
豁出去了,我板下面孔说:我以前杀过人的。
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他会不会对我充满恐惧,再也不敢躺在我身边,害怕哪天我就把他给杀了?
杀人不是开玩笑。
眼前闪过七岁那年,老宅的天井里,小白被爸爸砸到墙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的画面。回头看着窗外的天井,墙头伸出茂密的夹竹桃,似乎也渗透出莫名的血来。
我茫然地倒在地板上,伸开四肢面对着天花板,一如此刻我面对着楼顶上荒芜的天空。
六月,杀妻计划实施。
先购买几支训练用的针筒,又从护士学校弄到一本专业教科书。我故意淋雨着凉感冒,把病情说得很重,专挑男医生撒娇发嗲,让他给我开药打针。我在注射室坐很长时间,打屁股的自然不能看,但仔细观察手臂上的肌肉注射——这才是我准备杀人的方式。
不过,别人给你扎针,跟自己给自己扎针,针孔的部位与角度完全不同。于是,连续两个星期,我在家反复训练用针筒扎自己的上臂,代价是难以忍受的疼痛,以及一个月不能穿无袖的衣服。
我去过他家踩点,悄悄躲藏在角落,把进入别墅区的路线,包括怎样打开房门都熟记于胸。他给我画了家里的草图,告诉我哪些东西不能碰,如何最快地找到卧室,以免在七八个房间中迷路。
那个凉爽的午后,隔着茂密的树丛,我远远看到四个女人,坐在别墅花园里喝茶。她们的年龄都相仿,看起来都像是家庭主妇,看起来穿着体面生活优渥,戴着金银首饰,身边放着LV或爱玛仕的包。
反复辨认过程丽君的照片,我一眼认出了她——虽然她才是主人,却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随意地绾着头发,穿着丝绸睡袍,看起来有些虚弱,目光散淡地仰望天空。她也不算丑,中人之姿罢了,若非上市公司的女继承人,林子粹怎么可能成为她的丈夫?
另外三个女人,有个明显是产后发胖,面孔有些浮肿。还有个看起来过分显老,烫着一头方便面似的短发。只有一个尚显年轻,保养得有些光彩,像个美少妇。
她们在说什么隐秘的话题?反正林子粹也不在家。程丽君的神色有些慌张,不慎打翻了一个茶杯。
虽然,我有着比她们年轻迷人的种种优越感,但更自卑——她比我有钱,有钱得多,她的钱也来自男人,但是她的父亲。
还有嫉妒。
她是他的妻子,而我算是什么?女朋友?情妇?小三?姘头?
对不起,杀了你,这一切都会解决,他是我的,而你的——也是我的。
杀你的时间,定在了6月22日,凌晨一点,这天也是我的生日。
提前一周,我才去购买真正的杀人工具。
早已做了充分准备,耗在网上查看各种药理学与毒理学论文,甚至去了几趟科技文献的图书馆。药店里可以买到两种非处方的注射药剂,分别是治疗皮肤病与妇科病的,但如果把这两种药混合使用,并且剂量翻倍的话,即能迅速致人死亡。
我总共跑了三家药店,购买齐了普通的一次性针筒、两种不同的注射药剂——每一样都要了发票,这在计划里是非常重要的。
全程我戴着口罩与墨镜,根据林子粹提供的妻子近照,穿着与她相同的一套衣服,把自己弄成类似发型——出门前照着镜子,简直就是那个女人翻版,我们的身高体重都差不多,我可以叫你一声姐姐吗?
为什么这样做?自然为了迷惑药店职员,让人觉得来买药和针筒的是程丽君本人。而在同一时刻,林子粹正载着妻子行驶在高架上,无人能证明她不在药店。
再过七天,我就要杀死镜子里的自己。

第十七章 你就叫X

第一百一十一天。
空中花园,刺眼的夕阳下,崔善意外发现墙上的刻痕。
她揉了揉眼睛,将瓶子里的水往墙上浇灌,依稀露出一个汉字——

这不是她刻上去的,隐藏在水泥颗粒中,后面还有一个“正”,接二连三的“正”。
正……
墙被落日照得如同镜子耀眼,每个“正”都刻得歪歪扭扭,难以判断男人还是女人写的,仿佛笔画被拆散过再拼装。
想起初中时竞选过学习委员,老师在黑板上写满了“正”——每个笔画代表一票,每个“正”就是五票。
墙上无数个密密麻麻的“正”,说明自己不是唯一的囚犯。不知多少年前,还有人被禁闭在此。
忽然,她想到了一个人。
自从来到这里,记忆就有些模糊,但不会是永久性的。否则就这样死了,也没必要喝孟婆汤去投胎了。某张脸宛如暗室里的底片渐渐清晰乃至深刻,还有更多秘密,需要洗去或剥落多年尘埃与污垢,才能从墙上从地下重见天日。
月亮升起了,她蜷缩在墙边,触摸正字的刻痕,害怕等到明天醒来,就再也找不到它们了……
凌晨,崔善通过装死吸引来X,冒险用树枝刺入他的胸口,或许再偏半厘米,就能把他当场杀死。
她害怕遭到报复,他下来杀了自己倒不怕,怕的是他再也不来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X简直以德报怨,用航模送来毛绒拖鞋,还有薄荷糖和热牛奶——因为看到她每天光脚走路心生怜悯吗?因为录音笔里提到了自己的最爱吗?
穿上温暖的拖鞋,崔善开始担心他了,胸腔的伤口深不深?有没有伤到心脏或肺?去医院做过治疗吗?会不会发炎化脓,留下某种后遗症?要是别的什么人,大概会恨她一辈子。
她打开早上还回来的录音笔,也许告诉X所有的真相,就是对他最好的安慰——
X,你还好吗?这是我给你起的新名字,希望你能喜欢。
6月21日,清晨,林子粹开车来找我。他在赶去机场的路上,下午会飞到台北,参加三天的展会,至少有上百人能做他的不在犯罪现场证人。
他带着一枝玫瑰,看得出是临时路过花店买的,但我仍然感激地接过来。林子粹并没有抱我,而是祝我生日快乐。他还说,如果我害怕的话,就放弃吧。
我不害怕,又问了他那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马。
到西逮?
林子粹说下星期告诉我,但我永远没得到过答案。
临别之时,他一直说舍不得,但我搞不清楚,他是舍不得离开我,还是舍不得即将死去的妻子?
林子粹的手伸到我的肚子上,我说宝宝还没开眼,不会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是舍不得这个小小的胚胎。
放心去吧,不会连累你的——我说得尤为决绝,简直有舍生取义的自豪感——就算我被警察抓到,肚子里的宝宝,也会保住我一条命,林子粹是律师出身,他懂的。
我让他为了孩子少抽点烟。同时,我想起十多年前,爸爸葬身火灾前夕,每天几乎要抽掉十包烟,熏得我终日咳嗽。林子粹答应了,拍了拍我的脸,却没说再见,开着奔驰车远去。
心头略微失落,玫瑰插入卧室的花瓶,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廉价也最有爱的生日礼物。
其实,我骗了他。
林子粹,我并没有怀孕。为什么这样做?还不是为了让你能接受杀人计划?当你告诉我,你的妻子输卵管阻塞的刹那,我就想起了这个念头。她能带给你一切,却有一样最宝贵的永远不能给你,而我能做到。
这才是你杀妻的理由。
感谢自己伪装得不错,没去做演员真可惜了。我服用一种特别的药物,可以拖延生理期到来。故意每晚狂吃宵夜,让自己增肥了几斤肉,表演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吃了半片安眠药,一整天都在昏睡,想体验他妻子借助药物睡着后的感觉——或者说,是她临死前的感觉。
晚上八点,闹钟将我摇醒。
我嚼着薄荷糖,检查包里所有物品——注射针筒、两种不同的药剂,以上三张发票,加上一副白手套、一双塑料鞋套、几副消毒创可贴,林子粹给我的门卡和钥匙。最后,塞进那本护士注射教程,我在重要地方都用红笔画出来,造成这本书被她经常翻看的迹象。
出门前泡了个澡,刮干净全身体毛。我为自己戴上发网,牢牢裹住脑袋,加上一顶黑帽,不会掉下任何毛发。我给黑衣黑裤做了除尘,尽量不夹带蛛丝马迹到杀人现场,最后穿上不留脚印的平底布鞋。
从我小时候起到现在,穿衣最爱两种颜色:要么纯黑,要么纯白。
在林子粹面前,除了第一次相遇,我几乎只穿白色,有时他会说我像个女鬼。当我独自一人,更喜欢穿着黑色,更别说月黑风高杀人夜。
子夜,零点,出发。
祝我生日快乐,并且,杀人顺利。
我换了三辆出租车,这样没人能发现我的行动路线,更不会顺藤摸瓜找到我家。
6月22日,凌晨一点,来到别墅区的大门口。
这一天,是传统的夏至日。我们老家对这个很看重,从小爸爸教我:“一候鹿角解;二候蝉始鸣;三候半夏生。”这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被确定的一个,通常从6月21日或22日开始,代表炎热的夏天到了。当太阳直射北回归线,在整个中国乃至北半球,都是白昼最长黑夜最短的一天。我在夏至出生,老法里说本该体性偏热。但我从小到大都是手脚冰凉,有时会让林子粹从床上跳起来,以为身边躺着一具尸体,他说我更像是在冬至出生的。
回到杀人的凌晨,别墅区边侧小门没装摄像头,平常走自行车,半夜也没有保安看守,有门卡就能打开。我走在陵墓般的甬道中,全身被浓密树影覆盖,产生隐形的错觉。转过两个弯,见到静谧中矗立的独栋别墅,四周是郁郁葱葱的水杉。整个形状早已刻在心里,绝不会和其他房子搞混。右边的车库大门紧闭,我就是在这儿与他初次相遇。
屏住呼吸,戴上白手套,穿起塑料鞋套,用钥匙打开外面院子的铁门。
走过铺着鹅卵石的花园,我绕着别墅转了一圈,发现二楼窗户还亮着灯——我知道这栋房子的结构,包括每扇窗的位置,那是他妻子的卧室。
不是每晚十二点准时吃安眠药睡觉吗?林子粹还说她习惯在黑暗中睡觉,因此关灯就代表熟睡。
我小心地潜伏在楼下,看着头顶的窗户,无法确定是她忘了关灯还是忘了吃药。
果然,窗边闪过一个人影,从头发与体形来看,毫无疑问就是她。
姐,快要凌晨一点半了,麻烦你快点睡啊!
平常这时候,我在上天涯八卦或耽美闲情呢,因此精神头还不错。我半蹲在别墅底楼,既为避免被外面的人看到,又不想在这里留下衣服纤维。
我差不多就是这时候出生的——二十六年前,巨蟹的第一天,妈妈生我是早产,县城医院条件差,她为我吃尽了苦头。医生让她选择,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如果保我的话,她很可能没命。妈妈说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把我生下来。最终,我和妈妈都活了下来,她却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后面一年都没力气上班。以后,等到我自己做了妈妈,大概才能明白。
对不起,我也是来给妈妈复仇的,如果程丽君要为我妈的死而负责的话。
是不是说岔了?
回到6月22日,凌晨,我去杀人。
楼上的窗户依然亮着,她没有睡,因为丈夫不在家,独守空房寂寞难眠?可是,林子粹说他们已经两年没睡过一张床了,她还会这么想他吗?
难道——趁此机会,她带着别的男人来家里了?
她真该死!
无法想象楼上究竟是什么情况。但只要灯没灭,我就不敢踏进房子一步。
心里有个声音狂喊——崔善,快点回家吧,不要再等下去了,回去还来得及。
不,我回不去了!
从冬至那个黄昏,在寒冷的西风中遇见他,我就再也回不去了,必然会走到今晚的这个地方……
肩胛中间的脊椎疼得难受。行动前的几天,林子粹陪我逛街,路过一家文身店。突然,我心血来潮地拖着他冲进去,说要给他一样礼物,请人为我刺上四个英文花体字——LZCS,就是他私人定制的手机上镶嵌的字母。
林子粹劝我不要这样做,以免留下什么后患。但我执意要刺青,电动文身机在背后刺破皮肤,先刺上一对黑色翅膀,再加上四个简单的字母。真是切肤之痛,鲜血往外渗透的感觉,像杀人。虽然,这不过是在行动前给自己壮胆罢了。
X,你无法明白,没有比今晚更好的机会了,更不能错过——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凌晨两点。
头顶的灯还亮着,却传来某种音乐声……
夜半歌声?不,是高端洋气上档次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天鹅湖》。
没错,柴可夫斯基——我只记得这个名字。
这种声音让我浑身难受,不是从卧室窗户传出的,而是旁边的二楼客厅——有套高档的组合音响,经常用来放古典音乐,那也是林子粹和妻子之间,唯一的共同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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