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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随身空间之祸水妞儿-第12部分

小说: 随身空间之祸水妞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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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权一身黑色锦绸,他鹰一般冷锐、洞察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他的左脸有一道很长的疤痕,据说,那是子弹擦过脸颊留下的痕迹。也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受伤。

他的那道疤太显著,也是我刚刚一眼就认出他的原因。

金权抬了抬手,道:“我们坐下说吧。”

然后,我就被仆人带着进入偏房,小厅里陈列简单,桌椅皆是上等檀木。

仆人都穿着墨蓝色的褂子,皆是半低着头,好像天生就低人一等。

我虽表面平静冷淡,内心实则早已风起云涌。我从未想到有一天会跟这样一个人物坐在一起谈话。

金权温和的开口:“不知小姐如何称呼?”

“我姓顾。”

金权手里拿着那张卡片,淡淡道:“碧涛在我这里存放了那么多年,有时候还以为是我自己的了呢。”

我心里微慌,莫不是这老头不想卖了?

“不过,东西再好,我也要物归原主,是不是?”

他笑着问我,我却不知所措。也许是对他的传奇听得太多,所以心里将他放在了很高的位置去仰视,所以,就连跟其对话都是诚惶诚恐。

他好像知道我的紧张,便说:“顾小姐不信佛么?”

“呃。不是的。”

“有佛祖在,你不用怕。”

我呵呵干笑了两下,自己也觉得丢脸。

金权径自倒了两杯茶,“顾小姐,喝茶。”

“谢谢!”

我直勾勾的盯着小小茶盏,这可是黑道帝王亲自斟的茶啊!

金权笑了笑,脸颊上那道疤痕也跟着一起上扬,颇有些触目惊心的感觉。

他冲仆人示意了下,很快仆人从外面端来一个暗紫色的匣子。仆人打开匣子,呈到我面前。

我心里一跳,手中的茶杯差点没握稳。

匣子里放着的,是一块紫色的翡翠,被雕成一只昂扬的凤凰。

我记得以前看一期节目中介绍说:紫色在中国古代被称为帝王色。在紫翡翠中,茄紫色浓艳大方,有紫气东来的霸气。行业中有一句老话“十紫九豆”,就是指紫色翡翠的结晶颗粒较粗,肉眼可以感到颗粒感,像是一个豆一个豆似的;紫色翡翠结晶颗粒细腻的通常颜色较淡;如果紫色浓艳且质地细腻,就非常少见且价钱昂贵。

而我面前的这只精雕的紫翡翠凤凰,无论是颜色还是质地上,都绝对是紫翡翠中的上品。这是浓艳纯正的皇家紫,据说,这样的紫色极为少见,属于理论级翡翠。

市场价无法估计,但至少是上了八位数。或者说,这种东西更可能是有市无价。

这样贵重的东西,季连尘竟然让我来找!

金权缓缓说:“这就是碧涛。”

*

金权派人将我送到紫禁别院门口。

怀里抱着天价翡翠,即使走到最高安全级别的紫禁别院里,我都诚惶诚恐。

直到见到季连尘本人,我脑海里依旧混沌一片。太多的震惊与错愕,让我一度以为自己就要精分。

我站在书房门口,季连尘低着头不知在忙什么。

“找到了?”他抬起头来,表情平静无波。

“你知道碧涛是什么吗?”

“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我去找?!”

他也不怒,依旧面无表情的开口:“你不是顺利完成任务了么?”

我压着气将匣子放到他桌上,“你要我抱着它坐公交,转地铁,然后完好无损的交到你手里?”

他笑了,春风和煦的模样,“金权会派人将你送回来,不是吗?”

“这是属于你们家的东西,如果它在我手里有个三长两短,我担负不起。”

金权说,碧涛是季家祖上的东西,虽不算是传家宝,但地位也不一般。

所以这不是一般人能碰的东西,更何况是我。

季连尘的唇角扯出一抹弧度,却不是笑。“这就是你生气的原因。”

“对!”

他的表情一瞬间变得冷漠,甚至,是有一些残忍的冷酷,“我不去,是因为。我不能见他。”

我心头微愣,不是为他这句话,而是,我好像从他眼底看到某种情绪。低暗中涌动的,恨。

我瞬间脑中混乱一片。

但终究这是别人家的恩怨,与我无关。

我心平气和道:“季总,金权说了,碧涛在他那里寄存的这段时间的寄存费和赎金他都不要。”

“哦?”

“恩,他是这么说的,所以您打算怎么办?”

“那就不用给钱了。”

“……”

莫非这就是商人本色。

*

我对金权的那座大院很好奇,更好奇的是,一般人是无法接近他的,为何那个金掌门轻易就带我觐见了呢?

晚饭时我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季连尘喝了一口汤,淡淡说:“你当他是傻子?那座大院处处都是机关。甚至有精密的仪器瞬间检测到你身上到底有没有武器或任何有可能威胁的物品。如果有,或许你已经被藏在墙里的暗器戳成了马蜂窝。

我心里微惊,恼火的说:“你这人够冷血,万一我包里有小刀什么的,估计你已经见不到我了。”



、22床的阴暗面

BOSS就是BOSS,而我只是为其打工的马仔,所以我的死活,并不重要。最多就是付一笔赔偿金,更何况我在这世上已无亲人,这笔钱也就省了。
夜里十点,我已经累到神志不清。
季连尘提早一会结束了他的工作,我猜想,一定是下午的体力活动太耗费体力。我虽不好奇那女人是谁,但是对于他在价值八位数的紫翡翠与女人共度春宵之间的选择表示相当鄙视。
紫禁别院里的所有房子都运用最新的科技,室温全年都保持在最舒适20度到26度左右,所以我可以在室外温度还是零下的时候,赤脚走在地板上,穿着薄睡衣,悠闲的吃着冰淇淋。
我拖着眼皮洗漱完毕后就钻进被窝里。
今天一天的经历都太过传奇,身心俱疲的我实在木有精力再做其他事情。
就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或者说,我很可能已经睡着了,因为我的潜意识变得相当模糊。大脑在浅睡眠层低速运转,我好像做梦梦到两位老人,他们的背后分别闪着黄、色和黑色的光,一个代表光明,一个代表黑暗。
他们两人都抬着手微笑着向我召唤,而我就像是被放养的小白兔,正犹豫着朝哪个主人奔去。
就在这时,天空一道闪雷,将我前面的路隔断。而我,也在这雷声中惊醒。
房间里很黑,只有床头的手机在热烈的跳跃。
我这个人从小就有很重的起床气,尤其是睡梦中被人吵醒,火气顿时上窜。这几年没有了父母的宠,我也几乎不与人交际,所以很少有被吵醒的时候。
于是随手按掉电话,将其丢到远处的沙发上。我很困也很累,不管是谁,此刻我都不想搭理。
于是……倒头继续睡觉。
但是打电话的人绝对跟我有仇,没几秒钟电话又聒噪的响起,而且压根没有停的意思!
我顿时恼怒,开始后悔自己将手机扔的太远,还得下床去关掉它。
在英国,人们用“床的阴暗面”来形容女性在起床之后的坏脾气。我衣衫不整的奔下床,一把拿起手机,对方是陌生号码,火气更是不打一处来,开口骂道:“谁?何方妖孽?大爷我睡了,再打电话弄死你丫的!”
根本不容对方开口,我潇洒的将手机挂掉,丢到沙发上,转身继续爬上大床。
就在我重新蒙上被子,以为可以安枕无忧的睡个好觉的时候,该死的电话又响了起来。
再这样下去,我会提早步入更年期的!
我丧着脸,赤脚踩在白色长绒地毯上,感觉就像踩在云端,轻飘飘的,意识模糊困意缭绕。
我的身子软趴趴倒在沙发上,看着屏幕上闪烁的陌生号码,末尾的六个八实在是太吉利。眼皮抬了抬,恶狠狠按下接听键,“是谁?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那边有几秒的沉默,“下楼。”
“恩?”脑袋依旧是一团浆糊,打着哈欠问:“亲,你打错了吧?”
“我说,下楼!”
他又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充满了不耐。
我愣了愣,这声音……貌似还挺熟悉!猛然大悟想起,上午在医院的时候被万祈允强要了电话号码,难道是他?
次奥……他当时为了验证号码是否正确还专门拨给我,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压根没记他电话会不会被分尸!
我霍的从沙发上站起来,“那个,你说什么?”
“下楼。速度。”
“可是,你知道我在哪?还有还有,下楼干吗?!”
我握着电话良久听不到他回音,拿到面前一看,他早挂断了。
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强烈怀疑此人是在捉弄我。于是过了五分钟,我躺在被窝里拨通他的电话。
“咳咳,我下楼啦,你人呢?”
“哦?”他沉默了几秒,突然提高了音量吼道:“顾茗恩,别给我玩花招!速度给我滚下来!”
我心头一跳,靠,不会真在楼下吧!
忙跑到落地窗前,偷偷掀开窗帘一角,楼下面一辆银色法拉利静静亮着车灯。由于距离太远,实在分辨不出里面坐着的人是谁,但我的小心肝早就颤抖不已,难道他是来抓我去医院吗?!
我胡乱换上衣服,头发都顾不上梳,忙滚到电梯里。
下了楼这才发觉冬夜的冷风如此凛冽,冻得我浑身发抖。
我走近车子,敲了敲车窗,看到里面的人正坐在车里闭目养神。其实,从我这个角度看万祈允,似乎……俊美到近乎完美的地步。投胎果然是门技术活,身世好,摸样好,上天对他真是不薄。尤其是他中了枪伤还能遇上我这样的好人救活,不得不感叹,他真的命很好!!!
他淡漠的看了我一眼,将车窗打开一半,“上车。”
“去哪儿?”
我哪字还未说完,他已经关掉了车窗。
算了,好女不跟太子爷斗。更何况,升斗小民哪里斗得过!
我上了车,感受到车内春天般的温暖,顿时困意滋生,都懒得问他要干嘛,直接靠着舒适的座椅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已经到了一家餐厅门口。
我还没来的及看餐厅的招牌,就已经被万祈允拽了出来。也不管餐厅侍者的目光,他一路拎着我,直到落座。
侍者端着得体的微笑走到我们这里,一开口就是标准的英文。我听不懂,大脑直接屏蔽掉。
他拿着菜单说了些什么,然后合起,整个过程动作优雅流畅,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这样一来我就显得更加糟糠。
在他点菜的时候我偷瞄了一眼菜单,最便宜的后面也是跟了两个零,而且都是英镑计价的。
“万祈允,你大半夜叫我出来就是为了陪你吃饭?”
他看了我一眼,“不是。”
“那是什么?”
“是你请我吃饭。”
“啊?我什么时候说要请你吃饭了?”
“因为你,我爷爷还在医院。作为赔罪,你不应该吗?”
“……”
我顿时凌乱了。这是为毛?为毛?让我请他吃饭?就算是我导致他爷爷住院,也应该是我请万安他老人家吃饭赔罪才是吧!
我站起来拉着他要往外走,“我没带钱!”
他笑了,笑的很贱也很奸:“没关系,我先替你垫付。”
然后他不顾我的反抗拉着我回到座位。
菜品一道道上来,我看着满桌的天价菜,有一种想要切腹自杀的冲动!
因为已近深夜,整个餐厅只有我们两个人用餐,远处小舞台的中央还有一个尽职的女士在弹着钢琴。空气里流淌着淡淡的花香,清淡而素雅。
尽管餐厅极力营造一种高贵典雅的气氛,可我从内而外散发着的连小白领故作出来的小资气质都没有,与这里格格不入。
一天之内,我遇见了两位传奇。而我现在,正在跟传奇的孙子共进夜宵。
但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握着刀叉,心想只有一个执着的念头。既然是花我的钱,那我一定要把它们收拾的干干净净,也好对得起我两个月的工资!
“这顿饭钱你可以选择分期付款,也可以一次性缴清。”
我闷闷吃着,口齿不清的回答:“那就分期吧,不许要利息!”
“也可以。”他略带邪气的笑,“我就仁慈一点,你以后每个月还一百,直到还清为止。”
“那还完到猴年马月了?呃,我的后半生岂不是摊你手上了!”
“那你就一次性还清!”
“……”
王八蛋,真怀疑这家伙经常靠这种手段剥削人民大众!
吃到一半时,万祈允对着某道据说是餐厅的主打菜挑剔的评论:“火候不够,分明还没入味。看来这家餐厅的风评也是徒有其名。”
我试着夹了一块尝了尝,“我觉得味道很好啊。”
他根本没有搭理我的话,用一种几近刻薄的语气说:“很好,餐厅黑名单上又多了一家,不小的收货。”
“……”
才吃了没几口,他已经意兴阑珊,独自坐在那里品酒。我反而越吃越欢畅,之前的起床气儿渐渐压了下来。
不过美食太多肚皮太小,吃了没多久我的胃已经撑到要爆,于是不得不暂时休战。
他看着我,以一种命令的语气说:“明天去医院照顾我爷爷。”
“呃,好吧,我试试跟老板请假。”
“NO,是务必。”他表情不屑。
“哦……”
季连尘明天有一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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