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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你迟到了许多年-第56部分

小说: 你迟到了许多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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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让。”慢慢地,从人群最外面挤进来两个女孩子,走到这个男孩子面前。那个男人跳下桌子,走到那个瘦弱到几乎病态的女孩子面前,微微发着抖,一时说不出话来,而另外一个女孩子低着头,很迅速地退到人群外。
佟樱彩先开口:“永贞,在我的心里,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我曾有一个男朋友,我们不是对方的最爱,但这样走下去也不是不可以,因为我们想要的只是一份安稳,可是我毕竟坚持不下去,而他鼓足勇气,回到了初恋身边。永贞,只要他留在我身边,永远都是个懦弱自私的男人;只要我留在他身边,永远都是个虚荣脆弱的女人。永贞,你曾经为了一部卫星电话追了我九条街,还骂醒了我,今天在这里,是我还给你,给他一个成熟起来的机会吧。”
她离开了。
“永贞。”封雅頌喊了芳邻一声,又把平板举到她面前,“你看得见吗?我爱你!永贞永远!”
眼泪溅在镜片上,利永贞摘了下来。
“你现在的不快乐,不安心,都是治疗的副反应,我们坚定信念,你—定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任何人哪怕我的母亲在内,都不会成为我们的阻力。”见芳邻没有反应,封雅颂继续说道,“是,谁没了谁都还能活下去,但是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失去你,我也将不再是个健全人。”
围观群众开始分发纸巾,有人还递给利永贞一张。
“我现在钱不够,只能送这个给你。”封雅颂突然想起来,赶紧从裤兜里拿出一个首饰盒,他手忙脚乱,一手拿着首饰盒,一手拿着平板电脑,终于想到将平板电脑夹在腋下,打开首饰盒,里面是—枚戒指,但原本应该镶着钻石的地方,却镶着一块小小的煤石,“我们都是火电厂的子弟,我觉得这个也很有意义。”
他一跪下去,平板电脑就啪的—声掉在油腻腻的地板上了,他也顾不得捡:“我希望你的手术由我来签字,我希望做完手术,他们会对我说,封太太的手术很成功。请你勉为其难地收下它,如果你嫌它寒酸,我将来。。。。。。”
“寒酸什么!这样的碳原子才有价值。”利永贞流着眼泪回答,“这比我看到的那次求婚酷多了。”
他为她戴上戒指,她的手指太细了,戴上去还空荡荡的,他就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不让戒指掉下来。

钟有初看到这一幕,立刻转身离开。她奔出美食城,心底在大声呐喊,她要去一个地方,一个有雷再晖的地方,然后打死也不离开。
—辆出租车停在路边,她大力拉开门,坐了进去。那瘦小精悍的司机正在吃盒饭,转过身来:“小姐。。。。。。”咦?他一向记忆力惊人——这不是雷再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吗?他记得那个打不过就会跑的男人,为了这个女孩子受过伤,这个女孩子还就是最近街知巷闻的那个钟晴。他最近的生活太沉闷了,于是将饭盒盖上,又拿掉暂停服务的牌子:“去哪里?”
“精卫街138号。”钟有初脱口而出,“啊,不是,不是,我要去格陵国际俱乐部。”
“精卫街138号?”司机想了一想,“真熟悉——哈,一年前有个同行求助过,也是这个地址。”

“是你?!”钟有初惊讶道,“是我,当时是我想要去精卫街138号!”
那司机心想,她对他并没有任何印象,这也是好事,于是懒洋洋道:“你到底去精卫街,还是俱乐部?说定了,我好掉头。”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在思索,也不催她,摸出一根牙签来剔牙,剔完了才听到她回答:“精卫街。”

她又到了这里,精卫街138号。
那张卖房子的纸已经撕掉,整栋房子重新整修过,焕然一新。她去按门铃,但是没有人来应声。她绕着房子走了一圈,饭厅的窗帘并没有拉上,灯也没关,于是她看到了崭新的餐桌上方挂着两幅画。
一幅是花豹,一幅是家。她的心怦枰直跳,顿时头晕目眩。她记得雷再晖离开云泽的时候,把这两幅画带走了。
她贴在玻璃上使劲儿往里面看,那家居风格真是越看越喜欢——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你在干什么?”
她转过身来,看见那一对再熟悉不过的鸳鸯眼,穿着运动服,拎着一个环保购物袋。
“你。。。。。。你把这里买下来了?”钟有初口吃道,“可是。。。。。。可是那个电话只有十个号码,你好厉害。”
他掏出钥匙,走到门口:“你来过?”
她站在他身后,高兴地回答:“很早以前,早在认识你之前,无脸人叫我来这里找他。”
雷再晖停了一下,还是开门进去了。钟有初怕他关门,立刻从他腋下钻进去。两个人的身体贴得很近,他看了她一眼,她眨眨眼睛,主动抱上他的腰:“我一下午没有喝水,好渴。”
他把她的手拿开,将钥匙扔在鞋柜上,换好拖鞋,就走到客厅去了。她自己打开鞋柜,看见里面有一双女式拖鞋,立刻拿出来换好,跑到厨房去自力更生。
她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拿着一块绿豆糕晃了出来。雷再晖正在客厅里整理买回来的日用品,她咬了口绿豆糕,又递到他面前:“吃不吃?”
他实在不喜欢,于是摇头推开。
“不吃你又买。”她嘟哝了一句,突然拱了他一下,“承认吧,是给我买的。”
此刻她是打算一点脸皮也不要了,小女子要能屈能伸,必要时耍赖到底。虽然雷再晖不和她说话,可是她就像口香糖一样缠着他。他的晚饭是微波食品,她想起来,他说过一个人不爱做饭:“我要吃菌菇牛肉饭,配紫菜汤。。。。。。没关系,我自己做。”

吃过饭后,他坐在沙发上看书,她则蜷起双腿,坐在旁边,支着下巴,直直地盯着他和他手里的书。那本书是英文的,她数了数,题目一共有五个单词,只认得“the”与“of”,还有—个词的前缀是“经济”的意思,再看书内一行行的外文,钟有初的头都大了,可他却看得那么全神贯注:“吃完饭正是大脑缺氧的时候,别看书了,做点别的吧。”
他轻轻哼了一声:“做什么?你空虚寂寞了?”
她一愣,想起来是她在停车场说过的话,于是起身走开:“好好好,你继续,你继续。”
雷再晖抬头看了她的背影一眼。若是平时,他已经回书房了,伹今天她在这里,他才坐在客厅里看书——才说她一句而已,居然又跑了!
她去拿了一支笔一张纸来,背对着他,坐在茶几边开始写写画画。足足写了半个多钟头,久到雷再晖都看不进去书了她才喜滋滋地转过身来,趴在他的大腿上:“你看, 不用你说,我罚自己抄写一百遍。”
她捧过来一张纸,满满地写着“我错了”三个字。她用罚抄蒙住自己的脸,只露出一对求饶的眼睛:“我真心错了,你知道的,我说的是真话。”
雷再晖的心早已软了;弯下腰将她捞起来,放在身边坐下:“手不疼吗?坐好,让我把这一章看完。”
他还要看天书?钟有初一蹙眉,迅速将书抽走,往旁边一扔,一抬腿,跨坐在他腰上,两只手分别撑在他脸侧,撒娇道:“我看不懂的书,你也不许看。”
她一俯身,柔软的胸脯就抵住了他的胸口,一漪丹凤眼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又眨了两下。
一下子温香软玉满怀,又是秋波频递,雷再晖不能继续装镇定了,哑声道:“你这是要做什么?”
“看不出来?”钟有初脸红红地对他附耳说出两个字,“。。。。。。呀,我们很久没有了,你不想吗?”
闻言,雷再晖眼内迅速燃起一簇情欲。他知道她的本性很放肆,他也知道,她的大胆与挑逗,是专属他一个人的,就好像他的激情和热烈,也是专属她一个人的。
她还在啰唆:“小说里面都说,做这个,包治吵架冷战虐心等等一切。。。。。。唔。。。。。。”

沙发又窄又小,可两人都等不及了,立刻交缠在一起。
其实过了开头非常生气的那几天,他就开始想她了,一直想得很厉害,都快发疯了,每天夜里合上双眼她就来了,即使是白天,她也常常不请自到。他明明知道,她越是在意越是嘴上不饶人,怎么还和她生这种闲气呢?
她的甜美,她的娇柔,她的婉转,她的嘤咛,她的一切,现在就在他怀里。
实在摸不到连衣裙的拉链在哪儿,他索性动手撕。
听见了裙摆裂开的声音,被他吻至三魂不见七魄的钟有初惊呼一声:“我的裙子——”
大片大片白皙的皮肤露了出来,雷再晖突然停住了动作——她的颈中挂着一条细细的红绳,红绳的末端挂着一只非常熟悉的锦囊。
她也低下头去看那只锦囊:“哦,这是我的。。。。。。”
他知道。
她的裙子在他的大力撕扯下已经裂成一片片了,他的唇覆上去,时而大力,时而温柔地吸吮碾磨着他相思已久的饱满与敏感。
出于报复,钟有初也去扯他的衬衫,可是浑身燥热无力,根本址不动。她呜咽一声,放弃了,转而紧紧地抱着他的头颅,将自己毫无保留地送上去任他揉捏抚弄。
书和衣物不知不觉都掉到地上去了。
。。。。。。

当一切重新归于平静的时[派派]候,喘息未平的钟有初发现自己整个人伏在雷再晖胸前。
他将她拦腰抱起,往二楼的卧室走,突然又低头俯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她顿时面红耳赤。
他贴上来,再一次地索求着她的甜蜜与柔美,偏偏她还无力反驳。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除了动作与喘息,根本很少说话,大多数时候是她逗他,而每每逗他,都会引来他更加狂暴的回应:“你那本没营养的小说,快翻烂的那几页。。。。。。”
没营养的书?翻烂的那几页?可是,可是那几页没有写过这么露骨的话啊!人家用的字眼多优雅多隐晦啊!
他又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不许我触类旁通吗?”
触类旁通?不及深想,她实在倦极了,沉沉睡去,可是好像只休息了—会儿,又被雷再晖闹醒了:“休息好了没?”

她的嘴立刻被堵住了。
第三十章  终有一爱
第二天早上钟有初醒来的时候,雷再晖已经去上班了。她还有点倦意,两只手放在被子上,打了个哈欠,睡意蒙眬地四面张望,先是看到了椅背上搭着一件深红色的衬衫,她拿过来,想起这是无脸人穿过的,大概是赔偿她昨晚被撕坏的裙子——又看到了自己左手小臂上有一枚红色的图章。
那是雷再晖的私章,她看着看着,又羞又喜。到了傍晚,雷再晖下班回家,刚刚打开门,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嗒嗒嗒地跑过来:“你回来了!”她本来想跳到他身上去,但他两手都拿着东西,十分不便,只好硬生生刹住车,不好意思地扭来扭去。
她把他的衬衣当做抹胸小礼服来穿,袖子交叉束在腰侧,十分娇俏的模样。他把东西放下,张开双臂:“过来。”
她一下子跳到他身上去了,像无尾熊一样紧紧箍着他,一下一下地亲他的面颊,一边亲,一边喊他的名字:“再晖!再晖!再晖!”—连喊了好多声,又娇又媚,简直能把人心都融化。他知道她再不会走了:“你就只会喊我的名字?”
“什么?”她抵着他的额头,“那你想要我喊你什么?”
他亲了她一下:“没什么,饿不饿?中午吃的什么?”
她拼命点头,又拼命摇头,开始撒娇:“你不在,什么都吃不下。”
“那先做饭。”
“我要吃鱼头锅。”
“我正好买了鱼。”
“我来淘米做饭。”
这样合拍!准备饭菜的时候,钟有初还在絮叨:“下次我去买菜!我叫鱼老板把鱼剖好——”
雷再晖突然停住动作,背对着她喊了一声:“有初。”
他的声音很严肃,钟有初也吓了一跳:“怎么?切到手了吗?让我看看。”
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只再熟悉不过的戒指:“你看我在鱼肚里找到了什么。”
钟有初整个人愣在当场,然后一步步地朝他走过来。那枚梨形的钻戒,明明被她扔进了河里,为什么——是被这条鱼给吞了?不可能有这样巧的事情:“这。。。。。。”
他很冷静地把干干净净一点腥味也无的戒指递过来:“既然找到了,就重新戴上吧。”
“哦。”她站在他面前,也很镇定地伸出左手——咦,手背上还有两颗米,她赶紧弹掉,让他为自己戴上戒指。其实他的手有些颤,她察觉出来了。当戒指被缓慢地推到指根,他才松了一口气,将她一把抱住,深深地吻她:“看你还往哪里跑。”
两人缠绵地吻了一阵,钟有初才低声道:“傻啊你,这世界上没有两颗一模一样的钻石——”
“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钟有初。”
“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雷再晖。”

异口同声地说了这么傻的话,两人又一起笑了起来。扔进湖里的戒指当然找不到了,当然是他新买来求婚的——这样一个严谨的人,做这么夸张的事情,不过是为了博爱人一笑。
她又亲了亲他的脸颊:“老公,吃完饭,我有件事情想告诉你。”
“好,快去把饭煮上。”
晚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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