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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如果你听到-第16部分

小说: 如果你听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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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至少有一点,程致研是很清楚的,根据婚前协议,陆玺文无权染指W集团的股权,而董事会里又有很大一部分人对Kenneth和Draco的表现不甚满意。也就是说,如果她能在这几年里搞定詹姆斯,并且争取到多数董事的支持,那么在詹姆斯去世之后,站在台前的人就会是程致研,而她便可以在幕后大权在握。
其实,程致研从来就不是一个有企图心的人。童年时期,他和祖父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的是书生的淡薄明净。少年时代,他突然变得很有钱,除了情感,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是他想要却得不到的。他之所以原意淌这潭浑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陆玺文想要他这么做,是因为陆玺文不甘心。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过,但她毕竟是他最亲近的人。
陆玺文在北京总共呆了两周,但那段时间,程致研和司南并没有太多机会在一起。在天庭,两人有一种毋需多言的默契,还是保持上下级关系,绝无越距。下班之后,司南是跟父母住在一起的,也不能太晚回家。程致研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女孩子家教严一点总是没错的。于是,两人得以亲近的时间,只有下班之后到夜深那区区几个小时。
就快到十二月的旺季了,程致研的事情很多,司南是小喽罗,上下班时间还比较固定,总是早早的在距离厉峰大厦两条街之外的环形天桥上等他,鼻子被风吹得红红的。弄得他也无心在酒店耽搁,匆匆离开,去天桥上找她,捧着她的脸,亲吻她冰冷的鼻尖和嘴唇,一起坐地铁过江,再找个地方吃饭。那种淹没在陌生的人流中拥抱她的感觉,让他觉得既满足又安宁。而后,他会带她回公寓,在那里,和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有种奇怪的氛围,就好像除了两人身体交缠肌肤相亲的部分,其余的自己全都不存在了,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颠覆了他曾经相信的一切,只觉得时间过的太快了。
他总是求她:“留下吧,今晚留在这里好不好?”
看得出来,她也是不舍的,有那么两次,她经不住他劝,打电话回家,说跟同事换了夜班,不能回家。可能是这么多年下来习惯了,她家里人跟她打电话总是嗓门很大,他在旁边也能听见,她觉得很尴尬,讲话的态度就会不太好。
程致研起先觉得那种小脾气很可爱,类似的事情多了,才渐渐意识到,司南对自己的缺陷其实是很介意的,那些满不在乎的自嘲只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罢了。就好像她很少在他面前摘下助听器,如果摘了,就尽量不开口讲话,生怕声音控制不好。还有不管夜里折腾到多晚,她总是醒的很早,他起床的时候,她已经梳洗妥当,头发吹得顺顺的,遮着她戴助听器的那只耳朵。他记得她跟他说过自己神经衰弱,其实,只是她比别人需要更多时间准备罢了。
面对这些小事,他有些茫然无措,他相信她是喜欢他的,但始终保留着一部分不让他进入,那是她小小的无声的世界,只有在那里她才会卸下所有防备,才是完整的真实的。虽然他的职业就是与人周旋,但见惯了的全是光鲜亮丽的人,而且,她对于他来说,那么特殊,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出自己的感觉,也不敢轻举妄动。
那个周末,吴世杰约人去阳澄湖吃最后一批大闸蟹。程致研放下手里的事情,租了一辆车,带司南同去。吴世杰是何等敏锐的人,纤毫毕查,立刻发现他们俩之间有JQ。在他面前,程致研和司南都不觉得有避嫌的必要,大大方方的承认:对啊,有JQ,怎么招吧。
那天晚上,他们在苏州郊外的一家酒店过夜。吃过大餐,吴世杰的女朋友晶晶提议去唱歌。程致研考虑到司南,本想不去,但司南第一时间响应,他也不好推辞。
进了包房,晶晶点了一串歌,叫吴世杰跟她一起唱,吴世杰光顾着跟司南说话,不怎么搭理她,她就一个人霸着麦克风唱。晶晶看着年纪很小,还在上大学,点的歌都是他们听都没听到过的。
司南自然不唱,在一旁绘声绘色的跟吴世杰描述他们在巴拉望的经历,特别是程致研跟人打架那一段。
吴世杰立刻拍大腿道:“我老早就跟丫鬟说过,打架还讲什么道义,打要害,Hit and run(打了就跑)!这么多年都没记住!”
说到打架,吴妈无论实战经验,还是理论基础都比他丰富,总是说他招式太绅士,打人只打腰以上,简直是中华武林的耻辱。说罢两人郑重其事握手,连声道:英雄所见略同啊!把程致研气的够呛。
临走,吴世杰终于拿过话筒,说要献歌一首,吩咐晶晶替他找《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对》,没想到还真有,他一个人唱男女声,逗的另外三个人乱笑,他自己却很绷得住,趁两段中间的过门儿,还一本正经的说:这首歌送给程致研和司南。
回到房间已是深夜,程致研回想吴世杰这一晚上的表现,隐约觉得吴妈有种反常的兴奋,虽然此人一向都挺亢奋的,但那天,也说不清是哪里,总有点不一样。他没功夫多想,就被司南拐到浴室里去了。
洗过澡,他抱她上床。她趴在他胸口质问:“你老实说,什么时候看上我的?”
“面试,第一次看到你,”他老实回答,“你呢?什么时候看上我的?”
“跟你一样,面试那天,”她回答,“知道为什么吗?”
他摇头,等她解释。
“人事助理带我进面谈室,你跟她说了几句中文,舌头拐弯拐不过来的样子,连我都听得出来。当时我就想,哈哈这人比我还口齿不清,觉得特亲切。”她大笑。
这个理由是程致研绝对没想到的,他一直觉得自己中文讲的很好,至少不至于口齿不清吧。
“你不是说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我,所以才来应征的?”他负隅顽抗道,“别不承认了,你就是对我一见钟情。”
“美的你了!”她一盆冷水浇下来,也不跟他拐弯抹角,嘻嘻哈哈的告诉他,其实她根本就没看过那个节目,至于那句“Work hard; play hard”是在前台等面试的时候,听另一个来应聘的人说的。
“那人是谁?最后有没有拿到offer?”他问她。
她想了想,回答:“这么久了,早忘了。”
过了许久,她又说:“还有,我申请的毕竟是一个要跟人打交道的工作,我这样的情况,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把我刷掉的,我特别开心你能给我一次机会。”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侧着头枕在他的胸口,他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但可以听出来,她的笑容已经敛去。他想,要不要告诉她实话呢?他就像那大多数人一样,觉得她是个麻烦,第一时间就想把她刷掉。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次日回城,他们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加油。程致研的车先加好了,在前面等吴世杰。
一个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突然走过来,敲了敲车窗玻璃,对他说:“赶紧把车开出去,你油箱漏了。”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叫司南下车,跟吴世杰和晶晶呆在一起。
“干嘛呀?”她问他,还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不动。
他不回答,把她揪下车塞到吴世杰的车上,而后才把车开车开出加油站,找了服务区维修部的人来检查,也没查出什么结果来。
过了一会儿,司南等的不耐烦了,跑过去找他,说:“我给租车公司打过电话了,他们说这个型号的车的确有这样的问题,因为车身防腐蜡遇高温会融化,刚好油又加的太满了,难免就会漏,漏掉一点就不漏了,保证不会有问题的。”
但他好像没听到她说的话,坚持不会再用这辆车,又打电话给租车公司,让他们来人把车拖走。她不能理解,这么小一点事情,何苦搞这么大,也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变了脸色,又什么都不跟她说,有些生气了。吴世杰是猜得到他的担心的,顺势打了几句圆场,总算混过去了。
四个人坐着吴世杰的车子回到上海。一路上,程致研和司南都不讲话,直到车子开到他住的公寓楼下,他开了车门下车,司南还在赌气,坐在位子上没动,看都不朝他看一眼。他只好拉了拉她的手,她也不是真的不理他,就顺势跟着下车了。老式公寓的楼道里灯光昏黄,他们沿着螺旋型楼梯上楼,他一直握着她的手,心里想,她不知道他有多怕,害怕因为他,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38

程致研送司南回家之前,向她赔罪。当然,他还是没解释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小题大做,只低眉顺眼的对她说:“你原谅我吧。”
她反问:“原谅你有什么好处?”
“你喜欢什么花?”他问她。
“玫瑰吧,芬德拉。”她回答。
她以为他打算用一束花打发她,但也没太为难他,却没想到次日整个天庭上下,前台、餐厅、酒吧、客房,到处都是奶白的芬德拉玫瑰。
她在办公区遇到他,对他说:“哼,原来是借花献佛,早知道就说个有难度的了,比如向日葵什么的。”
“那也不是办不到。”他不动声色的回答,趁四下无人很快吻了她一下就走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陆玺文突然就从北京飞回上海了。直至她到达酒店,他才知道她此行的目的是与本城政府官员会晤,而后就回纽约。
陆玺文被安排在九十五层的套房里,查尔斯亲自迎接,程致研自然也得跟着。她穿一身黑,披一件浅米色的长大衣,除了手上一枚素金的结婚戒指,没戴任何首饰。与老沃尔登在一起时,她总是穿艳色的衣服,因为他喜欢她盛装打扮,私底下却总是穿得很简单,因为她自己喜欢。
一行人上到九十五层,走进套房,陆玺文看了看门厅和起居室的插花,说:“这是结婚还是死人,怎么一路上来到处都是白花?”似是随意的一句话,目光却径直落到程致研身上。
程致研不答,旁边还有行李员、私人管家之类不相干的人,她也不便再问。
第二天一早,查尔斯在办公区的大会议室里对全体管理人员讲话,陆玺文也在场,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持低调,既不发言也不自我介绍,反正大家都知道她是谁。
程致研跟一众高管站在前面,身边是关博远和贝尔纳。他看到司南躲在靠近门口的角落里,时不时的看他一眼,露出忍俊不禁的笑。
他低头偷偷发了条短信给她,问:你笑什么?
她收到消息,低头去看,不一会儿又回过来:突然发现你眼神特犀利,特别是在关总那两只水泡眼旁边。
他想象了一下那画面,忍不住笑了,一抬头刚好就对上陆玺文的目光,忙收敛起笑容,集中精神听查尔斯的讲话。
晨会之后,陆玺文又开了一天的会,直到傍晚才召程致研去吃晚饭。他临时收到消息,只能打电话给司南,告诉她,他晚上有事,不能见面了。司南倒也无所谓,说管家部刚好出了点状况,她也走不开,可能也要加一会儿班吧。
挂断电话,程致研上到九十五楼,走到套房门口,他是有钥匙卡的,就直接刷卡进去了。
晚餐已经送上来,摆在餐桌上。陆玺文换了衣服,一身舒软的米色开司米连衣裙,斜靠在起居室的沙发上,看见程致研进来,便示意他坐她身边。他在餐厅倒了一杯酒,才慢慢走过去坐下。陆玺文笑着看他,伸手摸了摸他脸和肩膀。程致研往旁边让了一让,避开她的手,倒不是厌恶,只是他始终不习惯这些亲昵地举动。
两人一同吃饭,边吃边聊。陆玺文跟他说了这几天见的人、开的会,亚太区这一块是她带着几个心腹从一无所有一点点做起来的,现在W集团最赚钱的也就是这里,北美那边每年单地产跌价就过亿,股价落到十年前的水平,只要能把中国的生意抓在手里,就等于抓住了整个W集团。毋庸多言,程致研就知道事情进展顺利,W在中国大陆又要有大动作了。当地政府表达了希望他们进一步投资的意向,要把本年度的最佳外资酒店,和最佳雇主奖颁给天庭,帮他们创创名声。
“现在也是时候更进一步了,”陆玺文继续说下去,“我回纽约之后,就会安排把你调回总部,负责新的投资项目。”
他低头啜了一口杯子里的酒,许久才开口道:“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不想回去?”
“为什么?”陆玺文问,但看起来并不吃惊。
“因为,我想留在这里,……”他不得不字斟句酌。
“是因为管家部那个女孩子,对不对?”
她竟然都知道了。他惊讶于她的效率,反倒觉得一阵轻松,心想那就索性说开了吧,点点头,笑答:“她是一部份原因吧,也是因为我自己,我想找个地方定下来,这里就挺好的。”
陆玺文听他这么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淡淡道:“你这几年做的很好,现在这个位子也算是扎扎实实一步步升上来的,詹姆斯也常说你有几分查尔斯当年的样子,难得你懂得韬光养晦,不争而争,妈妈很欣慰。”
程致研隐约猜到她的话外之音,不言不语,等她把真正要说的说出来,但她却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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