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失眠-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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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跟他在公路上一边找顺风车,一边抽烟。冬天,公路上的风很大,我跟阿秋两个人就背着个包,缩在棉袄里,他还笑称我和他狼狈的就像城市街头等着给人家砌墙,通下水道的农民工。
“为什么要去西藏?”在我眼里,谈起西藏,体质虚弱的我的脑海里只有,高原反应这四个大字。
阿秋很没素质的把烟头丢在了地上,然后踩灭,问着:“蔻蔻,你有信仰吗?”
“没有,我不拜诸佛,不信鬼神,只相信科学。”
说实话,我这是从小就被荼毒的。
“我的工作很好,一个月可以挣很多钱。可是,当我挣了很多钱,有了香车宝马,有了美女环绕,我却开心不起来,生活找不到目标。我想了很久,某天我一拍大腿,才发现我是没有信仰,没有信仰的我如此的苍白单薄。于是,我辞了职,一个人在这大千世界游荡,我想找到我的信仰。我看了耶稣,听了唱诗班的演奏,看了佛祖,接受各大寺庙的熏烟的洗礼,亦看了真主,结交了穆斯林的朋友。可是,我觉得这些不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信仰。”
“所以呢?”我深吸了一口烟,然后跟阿秋一样没素质的把烟头踩灭。
“六根未净的我想去趟西藏,找找我的信仰。找得到,那最好,找不到,我就滚回红尘,再去修炼一番。”阿秋说着。
“你要是在西藏剃度什么的,我可不陪你。”
“剃度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阿秋说着,甩了甩他那头引以为傲的秀发。
某天那货还大言不惭的跟我说,某牌洗发露让他去拍广告。
见过自恋的,没见过天天把自恋挂在嘴上的。
“哈哈哈哈,你个逗比。”我笑着,捏了捏阿秋的脸,只道: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萌的一张脸,正正经经的说这些话的时候,就特别好笑。”
“妈蛋,蔻蔻,你个神经病,人家和你说正经的!”阿秋怒道。
后来,我跟他干脆站在公路上互相吐槽。
阿秋和我聊得很投机,他的话总能说进我的心坎里,而我也能读懂他到底咋想什么。有人就问我了,你为啥不和阿秋在一起呢?我答:
有些人,这辈子只适合当朋友,不适合当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噜啦啦啦,阿秋就是个大逗比~~~~求收藏求评论
、滨离宫(二)
01
离开大理以后,我和阿秋便乘车到了洱海。洱海在大理的郊区,开车过去差不多一个小时,途经大理机场。在去洱海的路上,阿庸连续打了三个电话给我,前两个由于我在睡觉,没有听到,最后一个算是把我吵醒了。车子在路上颠簸,车内的夹杂着食物以及香料的味道,有些难闻。我稍稍打开了车窗,接听了阿庸的电话。电话那头的阿庸先是因为我不接她电话,浪费她话费而把我劈头盖脸的骂一顿,后来她带来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
那天,我乘着破旧的车子,跟阿秋赶去洱海,而身处祖国东南的刘先生和粥粥在高级酒店大办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的请帖,刘先生忘了给我,我的酒水喜烟,我没有讨到。
“蔻蔻,你在听吗?”阿庸焦急的问着我。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没有做声,抬着首看着窗外初升的太阳,初升时的太阳的光应该是柔和的,可不知为什么彼时的我却觉得那光如此刺眼。
“恩,结婚就结婚了,跟我无关。”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阿庸叹了口气。
自从我离职以后,我和阿庸二喜她们的联系虽然保持着,但不频繁。阿庸她以为我还是没放下刘先生的事,我假装跟她说我放下了,但实际上我还是在意的。
“放心,我一个人活得挺开心。”我说着,便把阿秋那个逗比的身体摆正。
阿秋早就在我旁边睡着了,还发出微微的鼾声,最恶的是这个家伙的脑袋还靠在我的肩上。后来,我和阿庸交代了一下我的近况以及我在旅途上的所见所闻,作为处于工作周期中的阿庸狠狠的羡慕了我一番。
挂完电话的时候,顺风车已经开到了洱海风景区。待司机伯伯把车子听稳,我推了推阿秋,那家伙睡的跟死猪一般,于是,我便捏紧了他的鼻子,不让他呼吸,他才惊醒。下了车,我便把镜头套上,然后把单反相机挂在脖子里,跟着阿秋往洱海那边走。身为自由旅行家的阿秋带的东西很少,一个背包,几身替换的衣服,以及钱包和手机。我问阿秋干嘛不带个相机,拍下沿途的风景,他就指了指他的脑袋,给我说,那些风景早就映在了他的脑子里。
总之,阿秋就是个很有趣的男人,我也喜欢和这样的男人交朋友。
洱海的湖水清澈见底,水呈湛蓝色,好似头顶碧澄澄的蓝天,又似一块落入群山间的无暇美玉。我们看见前方有一个旅行团,便偷偷跟着人家,算是蹭导游,蹭解说。后来,我们就不跟着那个旅行团了,两个人犯了烟瘾,就坐在湖边抽香烟。当时在国内,我还是抽茶花烟,而阿秋则爱极了兰州。
一开始我没在意,后来才知道他和兰州那个地方有着不解之缘。
阿秋和我看着平静的湖面,相继无言,后来还是受不住无聊的他先开了口,只道:
“蔻蔻,我好无聊,讲过故事给我听吧。”
“阿秋,你几岁了?”我撇过头去白了他一眼。
阿秋见我这副表情,便抽出了嘴里的香烟,弹了弹烟灰,伸了个懒腰,只道:
“今年三岁半。”
等他说完,我又白了他一眼,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最近看到的一个很火的故事,便干脆把那个故事讲给他听了。
微风徐徐,吹打在我的脸上,原本如镜,平静如镜的湖面泛起了涟漪。
“这故事是我从网上看来的。从前,有一对恩爱的情侣,彼此相爱,大学一起去美国的某个城市留学。很不辛,有一天他们被那个城市的一个杀人狂抓住了,成了杀人狂的牺牲品。他们两个人被装在机器上,只要一分钟,位于他们腰部的尖刀就会撕裂他们的腹部,将他们同时杀死。那个杀人狂很变态,因为生还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玩剪刀石头布的游戏机,胜者生存,败者死亡。于是,情侣决定一起摁拳,双双殉情。可是,最后男孩子除了剪刀,生还了,而女孩子出了布,被尖刀剖开了肚子,当场死亡。”
我简单的概述了这个故事,而阿秋的脸色很难看,嘴角抽搐着,对我说:
“在这么美好的洱海边,你居然和我说这么个故事。蔻蔻,你简直就是个变态啊。”
“呵。”我冷笑一声,耸肩摊手,然后抽出了嘴里的香烟,问着阿秋:
“对于那对情侣,你怎么看?”
“男孩为了救女孩,准备做自我牺牲,出了剪刀。可女孩偷偷使坏,想要活命,出了布,最后害人没成,害死了自己。这是男孩对女孩的爱啊。”
“阿秋,你个男人真狭隘。”我道,然后继续说:
“有可能女孩早就猜到男孩要自我牺牲,准备出剪刀,于是,她为了让男孩活着,自己出了布,从而成全了男孩。”
“所以说,你觉得是在感情里,女人比男人付出的多?”阿秋问着我。
话说,阿秋已经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两性感情付出的方面上来了。
阿秋这么一问,我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毕竟,我一向认为,在爱情中,女方的牺牲,容忍和付出,往往是男方想象不到的。自古以来都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再加上刘先生背叛我的事,我那种想法已经根深蒂固了。
“蔻蔻,非也,其实我刚刚还想到一种结局。女孩为了保命,自私的出了布,男孩知道女孩一定会出布,所以出了剪刀。”
听到阿秋这么说,我挠了挠有些发痒的头皮,只道:“你这是在往最丑恶的方面去想。”
“在你眼里爱情是什么样的,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什么样的。”阿秋道。
听阿秋说了这么一番话,我一惊,用赞许的眼光看这阿秋。阿秋见我好像很钦佩他,尾巴便翘到了天上去,然后吐了吐舌头,跟我说:
“其实这故事我早就看过了。”
“那你干嘛还装一副没听过的样子?”
我顺手执起了一块石子,往洱海掷去,溅起一个小小的水花。
“想听听看你的见解。”阿秋这么说着,然后又是没素质的随地乱扔烟头,将其踩灭。
我淡淡的笑了两声,看着眼前偌大的洱海,感叹道:
“你瞧瞧,即便你我社会地位极高,钱赚的再多,在这山水之下,洱海之畔,我们不过都是渺小脆弱的草芥。”
“那是自然。以前,我坐在办公室里,天天和金钱打交道。可是,其实那些不过是过眼云烟。”阿秋说着,翘起了二郎腿,然后又道:
“在这个社会里,想要生活便要有钱。可是,我觉得,钱不在于多,够花就行。”
“你这算是看破红尘了,我觉得去了西藏,佛祖肯定会收你。”
我调侃着阿秋,可是阿秋没有像平时那样嬉皮笑脸的吐槽我,而是摇了摇头,喃喃道:
“不,不,我六根尚未清净。”
后来,我没有再追问下去,我想阿秋这个人,如果想倾诉,那他肯定会自己主动找我,然后倾诉一切。
再后来,我和阿秋随便找了个饭馆吃饭,老板是个健谈的白族人。最后,结束洱海之行的我们又搭顺风车去了丽江。
02
我们到丽江古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天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正值一月份,还没到过年的时候,是丽江的旅游淡季。我和阿秋把房间打理好后,便背着包去镇上的小饭馆吃饭,吃的都是辛辣的纳西菜。由于我和阿秋是是不善于吃辣的江浙人,全程我和他都是流着眼泪和鼻涕吃完的,颇为滑稽。吃完晚饭,我们没有立刻回客栈,而是在丽江古城的老街上瞎逛,买买路边小吃,拍拍夜景。
后来,我们就钻进了传说中的丽江古城酒吧一条街,找了间火塘酒吧坐下。当酒吧的小哥儿把价目单递给我们时,我扫了一下价目单,说真的,我被各类酒水的价格吓到了,最后随便点了两瓶锐澳鸡尾酒。本来我和阿秋就打算小酌一杯,然后就回客栈休息,谁知道阿秋一进酒吧,就开始微信摇一摇了。手机的提示音不断的响起,阿秋见着漂亮妹子就加人家,然后开始跟人家聊骚。
坐在我身边的是一对男女,男人穿着干净休闲装,女人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穿着碎花小洋裙,我想这大概是一对出来旅游的情侣。阿秋跟人家聊骚聊的气劲,我便一边饮酒一边听着隔壁那对男女的对话。我一开始以为他们是情侣,言语之间,才知道那男的和那女的是刚刚才认识的。三言两语后,那男人便把身上的皮衣披在了那女人的身上,拉着那女人的手,走出了酒吧,消失在灯火之中。
我当时就那个震惊,阿秋看到我一脸惊愕便喝了一口酒,然后嘲讽道:
“丽江是中国首屈一指的约炮圣地,没什么奇怪的。”
“呵。”我冷笑一声。
我并不排斥床伴这样的关系,但是对于一夜激情,天亮分手这种事我始终是接受不了的。一来,我不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二来,我不愿意让一个我不信任,甚至不知道对方任何信息的人触摸我。阿秋握紧了手中的酒瓶,看着酒吧里来来往往的人,只道:
“别这么古板嘛,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快乐。”
“至少我懂什么叫慎独。”我反驳道,然后提起酒瓶,猛地喝了一口酒。
我绝非圣贤之人,但我也绝非作践自己,不自尊自爱之人。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正所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阿秋解释道,然后眼光落在了一个坐在角落,手里捧着本书,穿着格子雪纺裙,黑色雪地靴的文艺女青年。
之前,阿秋和我形容过他喜欢的女孩类型,大抵就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里,那种坐在灯火阑珊处,独自倚栏凭风,耐得住寂寞的貌美佳人。
我看了看那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女子,心想,看来那女子就是阿秋的款。
果不其然,阿秋放下了手里的酒瓶,用眼神示意我,离开了坐位,欢快的走到人家姑娘那边去,跟她搭讪。其间,我扫了那边几眼,由于酒吧的灯光过于昏暗,再加上我是个近视眼,以至于我看不见阿秋和那女子的表情。没过十分钟,阿秋便垂头丧气的回来里,嘴里还暗暗咒骂着。
我见他蹙着眉,一脸布满的样子,便问:“怎么,不是你的菜?”
“长相五分也就算了,表面是个文艺清高的女青年,实际就是个思维混乱的抠脚女汉。”阿秋说完,便扶了扶额,随即大口饮了一口酒。
“怎么说?”我瞥了那女子一眼,只见又有一个男人跟阿秋一样,屁颠屁颠的走上去跟她搭讪了。
“我看她在读普希金的诗集,普希金又正好是我最喜欢的诗人,就跟她开始攀谈。想着能不能从普希金的诗集,把她骗到手。可谁知道,她连普希金的全名是亚历山大。谢尔盖亚维奇。普希金都说不清楚,我想那就算了,毕竟老毛子的名字难念。后来,我再和她说起当年普希金和丹特士的决斗,她浑然不知。”
阿秋说道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