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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何以笙箫默-第21部分

小说: 何以笙箫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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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那个人却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一天他昔日S大同系的一个同学来拜访他,顺便带了一封给他的信。

“这个人大概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了,把信寄到了我们系里,我看到就顺便给你带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

应晖心情激动地拆开信。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赵默笙。

应晖在心里默念了一下署名。

终于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了。

扫了下封底,发信日期已经是一个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应晖顾不得同学就在身边,连忙拨了信上留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接起电话的是一个很轻的女声。

第二天,应晖坐飞机到N市。

他们约的地方是一个公园,初春的时候,嫩青的季节,应晖远远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子坐在长椅上,围着围巾,好像有点冷,于是一直用围巾搓着手。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应晖走到她面前:“请问,你是不是赵小姐?”

那个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是的,我是,你是应晖先生吗?”

应晖这才看清楚她的样子。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也许还在读书,衣服有点旧,看得出有几年了,但很干净,眼睛很大。

他微微笑了下:“赵小姐,我们找个有暖气的地方坐下来说吧。”

拘谨的寒暄过后,应晖问:“我有点好奇,赵小姐,为什么当初你会寄给我那笔钱,你不担心我是骗子吗?”

这个问题让她怔了一会,然后有点含糊其词的说:“那时候我当好有一笔钱……”她模糊的带过,紧接着说,“其实应先生你根本不必专程过来,我只是收拾杂物的时候看到以前的旧报纸,寄那封信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

“那你现在是?”

应晖没费多大劲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冻出来的还是因为不好意思:“我们做邻居很久了,而且她帮过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屋子里晕过去没人知道,是她发现救了我,要是晚点发现的话,也许我现在就不存在了。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鲁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倾向,我亲眼见过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听话,娟姐其实也很可怜……”

她着急地找着一切理由。

应晖却无动于衷,这个世界本来就各有各的凄惨。

只是,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或许不难,应晖和克鲁斯谈过一次,他的确只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应晖并没有成全他的打算。应晖见过小嘉,那是一个黑发黑眸有点呆傻的混血儿,据说痴傻是小时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决定背上这个包袱的话,我有个提议。”应晖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假结婚,或许……我可以帮忙。”

电话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应过来后就连忙说不行:“那怎么可以……”

应晖也不强求。

接下来事情有了进展,克鲁斯喝醉酒拿烟头烫伤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东无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师所说的那样,克鲁斯虽然被取消了监护权,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默笙学业很忙,还要打工,就这样,她也每隔一天或者两天就去看小嘉。

几个月后的一天,远在加州的应晖接到默笙的电话,她的声音微带哭音:“应先生,我想收养小嘉……”

小嘉在福利院里被别的种族的小孩欺负,其实已经不止一次了,只是这次更加严重,小嘉被推到了厕所的马桶里,若不是及时发现,恐怕会窒息死亡。

应晖去N市的时候带了份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你放弃这桩婚姻所带来的一切权益,相应的,你也不必履行一切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将只有夫妻的名义。”应晖解释说。

权责分明的协议书让默笙的态度自然了起来。这正是应晖的目的,他清楚地知道这份让默笙占不到一分便宜的协议书反而会让她轻松许多。

“应先生,谢谢你……”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所以才想把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可是,仅仅是这个原因吗?

应晖不敢自问。

他看着她签字的手微微迟疑着,眼眸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熄灭,然后抓紧了笔,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递给他,再没看一眼。

应晖在默笙顺利取得小嘉监护权的当晚飞回加州。

默笙学业未完成,依然在N市。

因为要应付福利院的定期检查,应晖每月月底必须飞N市一趟,默笙为麻烦到他内疚不已,应晖却一次比一次期待月底的到来。

应晖的白人秘书小姐琳达十分可爱地说:“Boss,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喜欢每个月的月底,那时候的你总是那么和蔼可亲。”

应晖闻言微笑,心情愉悦。

小嘉还是呆呆傻傻的,默笙好不容易教会他叫中文的应叔叔,应晖没被那声“应叔叔”感动,默笙却欣喜若狂,感动地摸着小嘉的头。

失神于她笑容的一瞬间,应晖清楚地明白,他动心了。

久违的感觉。

他和这位赵默笙小姐,至今接触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这种心情来得毫无道理,甚至无迹可寻。

理科生的天性使应晖固执地想找出他心动的逻辑,可是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证明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能为力。

好在他立刻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务实的个性使他决定顺其自然。

应晖空中飞人的生活差不多过了两年时间,两年后的一天,默笙打电话告诉他两个消息。

第一个是她毕业了。

第二个是娟姐提前释放,而她决定带小嘉回国。

挂了电话,应晖的第一个念头是:时间也差不多了。

应晖在N市国际机场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满脸风尘的娟姐。

默笙偶尔提过这个娟姐的经历。她原本是作为陪读夫人出来的,后来那个男的却为了绿卡娶了个美国女人。娟姐出国的时候很风光,现在落了个这种下场,不愿意回国被人嘲笑,迅速地嫁了个美国男人,不料却更加不幸。两年监狱终于让她对这个地方绝望,大彻大悟之余决定回国。

默笙在一边抱着小嘉,依依不舍。

娟姐感谢应晖:“这两年多谢你了。”

“你谢默笙足够。”

娟姐看着默笙:“她比我幸运很多。”

应晖了然她眼中的羡慕,一哂:“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不必强求。”

飞机飞上天空,默笙仰望着远去的飞机。

“很想回国吗?”

默笙怔了一下摇头说:“不想。我大概很懦弱,应大哥,在异国他乡,孤零零一个人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每一个异国人都这样,可是,如果回去了还是孤零零的,那会很可悲吧。”

她低下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走出机场的时候默笙说:“应大哥,我有事情要和你商量。”

应晖当然知道她要和他商量什么,接口说:“正好,我也有事情请你帮忙。”

应晖的父母要来美国看望儿子,为期一个月,因为儿子不久前无意中露了自己已经结婚的口风。

应晖请默笙帮忙应付父母。

时机刚刚好。

默笙的学业已经完成,随时可以离开N市,应晖的公司一切已经上轨道,开始有较多的空余时间。

默笙到加州后,首先是找工作,可惜华人加女性的身份让她频频受挫。

应晖有意使用自己的人脉帮她,默笙拒绝了:“应大哥,你已经帮我许多了,我不能一直靠你啊。”

应晖想起默笙好像从来没有接受过他经济上的帮助,接着又想起以前的女友在分手的时候对他说的那番话,不由有些感慨。

默笙看他若有所思:“应大哥,你在想什么?”

应晖笑笑说:“没有,只是重新理解了骄傲这个词。”

默笙不解,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

在应晖父母来之前,情人节先来了,不过应晖天性并不浪漫,默笙则根本没往那方面想过,所以他们这个情人节过得毫无暧昧。

情人节晚上应晖在楼上书房接了一个国际长途,下楼的时候看到默笙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头,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完全没发现他下来。

角度的关系,他正好看见默笙眼角的一点闪光。

应晖以为她看了什么悲情的电影,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普通的网页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过的SOSO的搜索页面。

搜索关键词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这才发现他,急速地转头,脸颊上的泪水都来不及擦去。

她合上电脑,站起来,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尖,有点尴尬的样子。

应晖立刻就明白了:“他……”

说了一个字顿住,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默笙抬头望着他,水洗过的眼睛分外清,那里面的忧伤被应晖看得一清二楚。

“应大哥喜欢过什么人吗?”她问。

“嗯。”应晖慢了一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默笙声音低低地说。

“哦?”应晖勉强笑了下,“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毕竟,他现在只是你的“以前”而已。

默笙却完全误解了他的话,大概以为应晖说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运气不好,有点不服气地说:“我也没那么差吧……”

应晖没有解释,匆匆去了楼上的书房,却无心做事了。

一旦见过这个名字,生活中好像就处处看见这个名字。

从那天开始——

默笙时不时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

默笙开始频繁地和他提起这个名字,好像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讲讲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多么多么聪明。

那个人多么多么能干。

……

应晖当然会不耐烦。

只是当他看到她说起那个人时眉梢眼底的伤心和落寞时,不耐烦又变成了不忍心。

还伴随着一种陌生的疼痛。

之前就算知道默笙更多的只是把自己当作兄长,应晖仍然有一种笃定的感觉,他自信她身边不会出现比他更优秀的人,所以不妨慢慢来。然而,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应晖清楚地感觉到了默笙心里筑起的冰墙,那面冰墙把一切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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