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不怕孤独-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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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霍霆不一样。”
“我知道你们不一样,但你们都是男人,男人有男人的共性,就像女人有女人的共性,童瞳现在就在体现女人的共性,她再骄傲再坚强说到底心里也是柔软的,会依赖依靠拯救她的人,对他有着莫名的信任。”
霍朗的目光突然变得深邃起来,好像要看进阮阮心里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和霍霆确实有一些共性,但一定和别恋与*无关,我们……”他停顿的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那句‘我们都很爱你’隐藏了起来。
“我们还是有些地方不同的。”他接着说道。
阮阮深吸口气,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莞尔一笑,“我是家庭妇女嘛,发发牢骚你不要介意,不是将你们比较。”
“你需要我怎么做?”他态度认真且诚恳。
“恩?”阮阮弯着眉眼轻笑,“你是一家之主,是九五之尊,臣妾不敢对你有要求。”
“没关系,朕偶尔也可以满足一下你除了‘吃’以外的要求,当然机会不多,对你提出的要求我也会酌情考虑是否应该实施以及实施程度,说吧。”
“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阮阮摇头,“我相信真正在意我的人,不会让我陷入两难的境地,我吃醋不代表我不相信你。”
“哈哈……”
很难得的,霍朗竟然非常爽朗的笑出声,洁白的牙齿在月光下白森森的,不是一般的好看,可阮阮并不觉得哪里值得他笑,这是多么严肃而正经的话题。
“你笑什么呀……”
霍朗蜷起手指在她额头上弹了个响,“我笑你越来越聪明了,学会给人带高帽子,这手段比提要求高明的多,完全看我的自觉性对吗?”
阮阮推开他的身体往主卧走去,“什么什么什么呀,我什么都没说,况且我本来也不笨,我那个叫大智若愚,不是真正的愚,是我的智慧不拘小节。”
霍朗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手臂环在她纤细的腰间将她向上提起,唇齿交错的轻啃着她的脖颈。
祝小香大概想起来喝水,一出房间就看见主卧门口这一副香艳的情景,立刻捂起眼睛,“瞎了我的钛合金至尊桃花眼,啧啧啧……”
一整夜,看似波折,却也平静。
第二天一早,喃喃准时开嚎,霍朗起chuang后只穿着一条居家长裤便要去抱孩子,结果一开门,一个软绵绵的重物倒在了他的脚上,把他吓了一跳,差一点被本能驱使着去踹一脚。
他低头看着迷迷糊糊爬起来的童瞳,万分不解,“这才几点,你不睡觉躺这干嘛呢?”
童瞳揉了揉眼睛,视线落在他赤/裸的身体上,宽肩窄腰还有沟壑分明的肌肉轮廓,以及色彩繁杂的满臂纹身,集合在霍朗的身上,每一处都成为了他勇敢和力量的显示,她不假思索抱了上去,小腹甚至撞到了他隐藏在裤子下的晨·勃。
霍朗突然脸红了,他再不喜欢不能接受,童瞳也是个女人,这让他非常不自在,况且他感觉身后有一束凉飕飕的目光伴着一点点醋意和难过向自己扑过来,霍朗立即推开她的身体,“大早上的逼我发火,滚回你房间去。”
说完和她擦肩而过,径直走向婴儿房。
童瞳像个甩不掉的尾巴一样,一步步跟着他,跟得他心烦意乱。
当天,他就和医生反映了童瞳的情况,并且非常郑重的交代,别的都可以暂缓,这个毛病必须得治,感情投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万一童瞳一发不可收拾,后果不堪设想,这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和谐以及两对好朋友的友谊是否能够长存。
这个家的和谐,如此的流于表面。
一天早起,阮阮正坐在地毯上刷一块被喃喃弄脏的污渍,祝小香在想方设法让大螃蟹变得更大,霍燕喃在霍朗的脚边来回翻滚,而霍朗,则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脑上的邮件往来,他不打字的时候,左手便会被童瞳抓在手里,开始只是抓着,后来慢慢的就变了,她无聊的时候会用指尖沿着他纹身的图案描绘,一个圈两个圈,一条线两条线,掀开他的袖口向上油走。
霍朗挥开她,“别弄,痒。”
童瞳置若罔闻,该干嘛干嘛。
“我说了别弄!”他一身嗓门惊动了所有人,连喃喃都忍不住抬起头看着自己伟岸的爹地到底在鬼吼什么。
童晏维一直睡在隔壁沈茂的房子里,这会刚刚从那边过来,就看见霍朗这么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心里着实有些不舒服,当然这种事也是他无法制止的,任何人的劝解,童瞳都会当做虚无缥缈的耳边风去感受,转屁股就忘。
医生让童瞳保证一个午觉,但这午觉也着实的困难,阮阮特地从安燃那里学来了安神的补汤,童瞳喝了有没有效果不知道,反正祝小香每天喝的倒是挺饱,睡的也挺好,他睡觉也愿意委到霍朗身边的沙发上,但待遇明显比童瞳好,至少从来不被吼,大概是霍朗觉得阮阮不会吃祝小香的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祝小香不是情敌,他面对沈茂和安燃的时候明显热情度比面对霍朗高,霍朗就像一个委曲求全的替身玩伴而已。
童晏维哄了好久,才成功的代替了霍朗一小会,陪着童瞳一起午睡,当然更大的功劳来自于他们上午刚刚见过心理医生,童瞳这会还清醒着,等睡醒觉了嘛,那就不好说了。
她穿着一身纯棉的浅绿色的小碎花睡衣,套头的款式,长袖长裤,十分保守,若是以前她的衣柜里出现这种东西,按着童瞳的个性不是把衣服烧了就是把衣柜烧了。
童晏维躺在她身边哄孩子似得半搂着她的腰,在背上轻轻拍着,“姐,你快点好起来吧,我都快成撒谎精了,我怕尿chuang。”
童瞳半阖着眼,似睡非睡的不说话。
“我告诉他们你回来了,他们要来看你,可能还要揍你,我不敢让他们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你走丢的时候妈都快哭死了,还把姐夫给揍了一顿,我告诉他们你离家出走的时候不小心流产了,现在抑郁症兼精神分裂,姐夫带你去治疗了。”他皱了皱眉,“可是抑郁症总会好起来,精神分裂也不会一直都这样分裂,什么时候你能好好的像个正常人那样,和爸妈打个电话也好呢?”
童瞳抬了抬眼皮,“不要沈茂。”
“哎……”
“你记得霍筱吗?你很讨厌她的,以前你说她长了一副白莲花的模样,还自命清高,看着就想用高跟鞋捶她。”
童瞳皱了皱眉,“记得。”
晏维眨了眨眼,“你记得?”
“恩。”她又不愿意回答了,但这已经很出乎晏维的意料,至少这是她愿意回应的问题。
晏维像小时候一样往她身边蹭了蹭,抵着她的额头,十分亲密道,“她怀了我的小孩。”
童瞳又开始陷入了新一轮死寂,晏维无奈的轻声叹息,轻拍她的手掌却没有停,“可是那天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被气晕了,就在酒店把她……”他斟酌了一下用词,强·歼这两个字眼是绝对不能出现在童瞳的耳边,“恩,怎么说,就是很不和谐的发生了关系,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有早在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告诉我,而是在我那么粗暴的对待她之后才说,姐,你说那是为什么呢?”
没人回答,他便继续缓慢低沉的自说自话,那二十来年没说顺溜的话好像今天一股脑的非要说出来一个中国上下五千年的长篇大故事,“我猜她在等一个适时的时机,想给我一个惊喜,或者她只想悄无声息的打掉,因为她又要结婚了,告诉我,纯粹是为了让我对那天的自己内疚。”
他眯了眯眼睛,似乎在回忆,“然后,我穿上衣服,下chuang,站在墙边,面无表情的告诉她:打掉。 然后我走了。你肯定想不到我听到这句话心里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特别让你有成就感的一句话,我当时想:我的天,我居然让一个女人为我未婚先孕了,我姐一定会打死我!”
他说完自己腼腆的笑了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依赖姐姐的大男孩,“我是不是特别没出息,没出息都是你惯的,我一直觉得,只要你在,我不需要有出息,什么你都会替我安排好,从小就是这样,能决定我吃什么穿什么的不是爸妈,是你,你让我吃馒头我就不敢吃米饭,你让我穿红裤衩我不敢穿白裤衩,你说高二让我选理科,我就和数理化死磕,你让我学市场营销,我不敢报会计,因为我觉得,你比我大,比我看得远看得多,总会给我选择更适合我的,更对的,让我将来不会后悔的那个决定,包括霍筱,你不喜欢她,因为知道我将来一定会后悔,果然,我现在很后悔招惹了她。”
他长长的叹了口气,童瞳会时不时的闭一会眼睛,却睡不着,睫毛乱颤,接着又睁开。
晏维有些心疼的在她背上搓了搓,以示安慰。
“我和她私奔,是不是让你失望了?”他的语气带着浅浅的无奈和歉意,“其实,我不喜欢霍筱,一开始,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觉得如果我可以带走霍筱,让她心甘情愿的放弃姐夫,那你的生活会好过一些,而我是一个男孩子,不会吃什么亏,谈恋爱这种事对我来说没有非谁不可,和谁在一起都一样,因为我永远不可能和心里喜欢的那个人在一块儿,我被霍家威胁过,打过,关过,可还是逃跑了,最终也带着霍筱逃跑了,过了一段浪漫的流/亡生活,她有钱,漂亮,性感,除了平时有一点冷漠,但也并不骄纵,对我也算言听计从和,这样一个人,我后来稍稍有那么一点对她动心,也算正常了,对吗?”
“后来你失踪了,大家猜测是霍家对你进行打击报复,于是我想,再和她好一阵吧,让她帮我找出你,或者交出你,只要她在我身边,隐藏着秘密,便总会露出蛛丝马迹。现在想想,你变成这样和我脱不了干系,是我太不懂事,自作主张,假如霍筱真的和姐夫举行了那场婚礼,我们会有别的办法来解决那段关系,可是我带走了霍筱,让沈霍两家恼羞成怒,他们大概认为你真的威胁到了沈家的利益,才会做出这样*不如的事情,所以我很内疚,不知道该如何弥补你。”
这上下五千年的故事终于接近了尾声,他总结道,“姐,我特别想让你变回原来那样,虽然有点不可爱,但是我习惯了,你打我骂我我都能忍着,其实也没多疼,只要你能好起来,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童瞳蜷缩起身体,膝盖弯抵在童晏维的小肚子上,“不要沈茂。”
“暂时可以不要沈茂?以后呢?他是你丈夫,你们是合法夫妻……”
“不要,不要沈茂。”
晏维看她这哆哆嗦嗦的样子就心疼,只好妥协,“不要沈茂那你要什么啊?”
“霍朗。”
“那不行,那是阮阮的老公,阮阮是谁知道吗?”
童瞳痛苦的闭上眼,没有回答,她心里什么都明明白白。
“霍朗是阮阮的,阮阮我的姐姐,你的妹妹……”
童瞳突然摇了摇头,“只要霍朗,看不见霍朗,不想活。”
童晏维骇然,她对霍朗已经依赖到这种程度了吗……
“你喜欢霍朗?”
童瞳犹豫了很久,在晏维已经放弃得到她的答案时,听到她轻声说,“喜欢。”
晏维沉默了好一会,轻声安慰道,“他会一直陪着你的,陪到你好起来,如果你好起来也喜欢他,那,霍朗就是你的。”
————【还有四千,今日万更】————
306:要儿子还是要老婆,二选一
更新时间:2014619 17:43:12 本章字数:6902
沈家庄园。悫鹉琻晓
一直以来,只要是沈茂回家,甭管高兴是还是糟心事,沈家都会大车小马的接送,门口一排佣人穿戴统一得体的列队欢迎,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没有仪仗队来一曲。
这个恶心的欢迎方式是他小妈生的女儿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想出的幺蛾子,这孩子先天性脑子缺钱,一步一炫耀,家里不整天的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她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沈家买得起鼓敲得起锣放的起花,这一点,还真看出来和沈茂不是一个妈。
沈茂的亲妈是大家闺秀,他亲姥姥也是大家闺秀,他亲姥姥的妈妈和姥姥也是大家闺秀,也就是说,沈茂亲妈家的生活环境文化水平教育机制一直以来都那么的好,算是世袭制。
沈茂呢,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少爷,打一落地掉钱堆里,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其实我不需要想办法去赚钱,我只要想办法花钱就行。
一个对钱没有什么概念的大少爷,肯定是看不上整天只把钱当做唯一概念的后妈和小妹。
当然这种不合不仅仅是嘴上说说,是真心不合。
他亲妈刚刚去世那会,沈茂天天变着法的折磨跟进门的小妈,为此挨了不少揍,这一度让他深深的体会到了“没妈的孩子是根草”这话的深刻含义。
这个小妈不敢说在家里横行霸道,但是欺上瞒下的事情没少干,在沈茂年少无知叛逆桀骜的那段时间,曾经励志要像我党打倒小japan帝·国·主义那样打倒他小妈,后来长大了成熟了理性了,便随她去了,那人虽满肚子坏水,但大抵都是坏别人家,对待沈家和沈茂父亲是十分厚道的。
爱情嘛,是有那么一种魔力能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