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已失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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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有事可做,跑到药店去买药,先是买一种苗药,一口气买了许多贴,3天后未见好转,跑去另一家药店,向小姐描绘了关于我右手的故事,小姐同情地看着我,果断地推荐店内最贵的药,据说一贴见效,为了显示自己对右手的珍爱和重视,我买了两贴。
在贴上第二贴时,我觉得手背发痒,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痒,这让我焦躁不安,于是揭掉药膏,抓我的手背,越抓越痒,就像武侠书里中了奇毒的人,非抓不可,哪怕死掉,也要抓,皮破了,血渗出来,我的左手狠狠地对付着右手,就像一个宿敌,左手冷笑着,让你比我灵活,让你比我力大。
次日,右手肿了,还起了一片片的小疙瘩,它们成群结队,气势汹汹,很有吞并整个手背的趋势。
我在网上告诉喜喜,右手可能受了风寒,她坚定地告诉我,右手要保暖,切不可受凉。
但现在,我的右手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我不能让它冻着,可我让它暖和了,马上就奇痒无比。
左手冷冷地旁观着,有时,它独自在键盘上走路,几天的训练过后,它健步如飞了,但仍有许多事无法独力完成,比如解扣子系扣子,我是说,文胸的扣子。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我带着残手去中医院了,挂的是伤科,但女医生说我应该去第一人民医院看神经外科,于是打车去一院,但挂号的人说我应该挂神经内科,我迷惘地走向神经内科的第八间屋子,里面坐着两个白大褂。
一男一女,女的细眉细气,而男的头发略有些蓬乱,戴了副近视眼镜。任是如此,我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姿色不俗,可以称得上是潦草版本的黄耀明。在我唠唠叨叨叙述完整个案发过程后,男医生推翻了我自己的诊断,他说,是睡觉时压伤了手指的肌肉,我立刻眼睛发亮,也就是说,科学战胜了迷信。
医生对我的右手进行了全方位的琢磨与实地考查,弹拉攥拔,确认了我右手乏力这一基本事实,同时用极其含糊的语言告诉我,可能需要做一次肌电图,配一些活血的药物。
也就是说,我将花上一笔钱。
就在这个关键时候,一边的女医生拿起我的病历说,我看过你的名字,在杂志上。
我犹豫了一下,对,我是自由撰稿人。
啊,原来是作家,男医生立刻变得和蔼可亲,温柔地端详我五官上的每一个部位,含情脉脉地握着我的右手,我能准确地感受到他手上的力度稍稍加重了些,这显然是一种友好的信号。
然后他坦率承认所谓活血药物只是自欺欺人,而肌电图会有一些痛,痛过之后得出的结论将和他肉眼的诊断保持一致。
最终他开了一个不需要花一分钱的药方,多穿多睡多吃,这和我母亲劝告我的一模一样,原来,医者父母心这样的话真是有的。
我带着残手离开了医院,医生亲切的话音还响在我耳边,注意休息,也要多活动,总之劳逸结合,情况好的话,几个月也就好了,要是不好好休息的话……
他满含忧愁地看着我的右手,似乎预见了它的结局,如果我不好生伺候的话,那将会成为一个摆设。
这一年是我的本命年,冬天过后,我就可以走出本命年这个古老诅咒了。亲爱的,在我24年的时候,失去了右手失去了你。
正文 第31节 绝不在回忆里沉沦 字数:2014
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埋在消极的情绪里,对于任何东西都态度无谓。生命这个东西,既来之则安之,既已来到人间,就应该安心坐下来,等待每一次相遇每一次别离,如果失掉爱情,也应该从容淡定地闭上眼,等着下一场恋爱,如此循环反复,直至剧终。
如果我确实是一个以爱情为生的女子,若能如此,实在皆大欢喜,如我能没心没肺,对于有关你的一切洒脱道别,不使自己就此搁浅,再也,再也走不下去。
我就像一尾在涨潮时分上岸的鱼,当潮水退去,我孤独地横着,有时是阳光的炙烤,有时却是风的凛冽,还有寂寞的侵袭。最后,我发现自己焦渴难耐,失掉了呼吸。
看着天空,我怀念你,在我失掉力气,挣不脱结局的时候,我深深地怀念你。我对于你深怀感激,就像那个生活在娱乐时代同样冷清的女子所唱,让我感激你,赠我空欢喜。
空欢喜。
不是没有欢喜的,当初携你的手,走过B城的繁华,合吃一块巧克力。我知,现在怀念这些,是不对的,那么,就让我带着所有过去的细节,缄默地合上眼,把手放在胸前,神情安详。
我是一尾纵然被弃依然骄傲的鱼。
我绝不在回忆里沉沦。
其实,有关这个故事,我已背离了叙述的初衷,似乎穿越着迷雾,走错了方向,竟然围着一堆废墟,说起了全然无关的话。
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看着面前的灰烬,走神了。
张三和老莫他们在狐狸酒吧喝酒,打电话叫我过去,我到了那里,发现是一个庞大的聚会,包厢里坐了十来个人,大多是陌生的面孔,在我和风眠脱离了这个圈子后,他们显然吸收了很多新鲜血液,继续夜夜笙歌。
张三向别人这样介绍我,阮白,别看她秀秀气气,她可是狐狸酒吧著名的人物,玩骰子没有人玩得过她,她才是真正的狐狸。
确实没有人玩得过我,一年前的狐狸酒吧,我坐在吧台边,他们逐一与我比拼,三个五,四个五,五个五,开,哈,你输了。
我赢了所有的人,彩头是一瓶摩根船长。后来,有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问我,你为什么玩得这么好?
因为我擅长撒谎,我笑着看他,他回以一笑。
我们一起喝掉了那瓶摩根船长,我薄有醉意,他送我回家,我的家后来成了我们的家,再后来,他走了,风眠离开了我,你们知道。
很多人都要同我一较高下,他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却只是摇头,我知自己玩不好骰子了,自从我爱上风眠,就再也不会撒谎,也做不到心思玲珑,神情淡定。
我郁郁寡欢地坐在角落里,那些人都在喝酒唱歌,然后张三坐到我身边来,拍拍我的肩,阮白,怎么这么没精神,尽管风眠死了,你还是要……
我猛然抬起头,用冰凉透骨的眼神看牢他,风眠去了日本。
是的,他去了日本,他死在日本,我知道你很难过……
他没有死,我握紧了拳头,霍地站起身来,一字一顿地说,张三,请你听清楚,风眠去了日本。
张三也站起身来,他犹豫了一下,双手搭在我肩上,似乎想让我平静下来,风眠从28楼……
闭嘴,你他妈的倒是闭嘴啊,猪啊,你不明白啊,你这只猪!我突然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张三嘴里的那个死字挑落了我努力绷紧的一根弦,我抬起腿来拼命踢他,左手抓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砸过去,我哭叫起来,左手用力拍打着张三,你这头猪,你才死了呢,你个傻逼,你他妈的闭嘴,给我闭嘴!
有人来拉我,我大声哭了起来,刚才喧哗的包厢静寂下来,电视屏幕上MTV里的画面不断切换着,所有的人都闭嘴了。
我跌跌撞撞跑出来,一直跑到大街上,张三那句蠢话还在耳边回响,风眠死了,风眠死了。
那只猪!
风眠根本没有死,他只是去日本了,我知道,是我陪他去办的护照签证,他说会回来接我,我们是这样约好的。
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没有人在日本从28楼往下跳。
我的风眠可以不来接我,可以爱上异国女子,领取她们的温柔,爱上粉红的樱花,洁白的雪,他可以对我说,阮白,对不起,我不能再同你继续下去。
我会原谅他,我会的,我爱着他,无论他如何辜负我,我都会很温柔地对他,希望他好,得到快乐与幸福。
我不要他死,我要我爱的人活着,即使他的生活与我再没有一丝关系,即使已形同陌路,我仍然希望他好。
他们说你从28楼往下跳,亲爱的风眠,我知道你不会,此时,你在日本,你仍然活着,请你活着。
站在A城的夜街,A城的风里,我倔犟地对自己说,风眠,我们只生离,不死别,即使你抛弃了我,我也不要你死,我不要你彻底消失,生命终结。
我希望你好。
我抬起没有知觉的右手,将它紧紧贴在脸上。
正文 第32节 是一个职业骗子 字数:2245
时至今日,我已不记得那一年周庄的确凿场景。我难免会想像,揣测,加以诸多不切实际的追想,那些与青春有关的,与悲伤亦有关。
我迷恋悲伤。我总是觉得欢喜皆然早逝,惟忧愁永存,好教我们懂得生命如此冗长,惆怅,然难以自遣。
25岁,我在周庄租了一间小小的屋,租期为半年。房东太太是一个和蔼至谦卑的女人,她讨好地看着我,给我捧来簇新的被子,问我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菜式。她和她的丈夫住在对面,那里整天传来评弹的声音,也曾在一些场合听过这种江南风格的曲艺,一男一女坐在桌边,各抱一只琵琶,说说唱唱地走完一个故事,有时夹杂着甜软的苏白。男先生总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而女人则清一色烫着头发,显然亦是已婚,穿着丝质旗袍,腰板直直地坐着。他们看上去宠辱不惊,似乎不管世道如何沧桑与斗转星移,仍笃定地经营着他们心中那个烂熟的故事,无非是才子佳人,男欢女爱。某个寂寞午后,我在这样小家碧玉式的天地里,心想,如若用评弹来演绎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想来亦有一番风味。
无论是乱世或盛世,爱情终究是生活中惟一的光。请允许我这样狭窄,因为我是一个以爱情为生的女子,我必须坚信确有其事,倘若偶作疑虑,辗辗转转,仍要举帜欢呼爱情的坚贞,纯真,与高贵。我们的媒体需要这些,或者说读者需要,再确切地说,是脆弱的人心所需。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爱情经常被牺牲,践踏,撕裂,所以在一地狼藉时,诸如我这样的人拿起了笔,来细细修补爱情,使之有完美的可能。即使这些粉饰尽皆虚枉,亦能慰藉那些破碎的心,或者说,保留某种神圣的美,告诉你,天堂是有的,虽然你没有去过,但真的有,大家各人好好修行罢。
笑。
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职业骗子。
不,这些话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心,这只是我在行骗时保持的自我清醒而已,在理智的框限里,感情依然一次次轻叩探寻,就像我的读者那样,膜拜着无以证明真假的天堂。
是谁说,真爱是条龙,都说有,可谁又亲见。
我想,也许终有一天,这半生的流离会从自己的笔尖流淌出来,掺杂着主观意愿的删与选,取与舍,然后那些我爱过的人或者像个君子,或者面目全非。有一点是肯定的,像我这样冷漠的人,一旦没有了爱,便只有刻薄了,在种种细节上的瑕疵,我都不会放过嘲讽的可能——这多么可怕,我替他们感到担忧。
当然,这只是偶尔无聊的自娱自乐,更有可能的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去写这些真实发生的事件,我会眼睁睁看它们烂在心里,胃里,肺里,哪怕内心沸腾翻滚,我都安之若素,只字不提,像个烈士般。
一如未曾发生。
我爱的人,我的龙。
不得不重申一个事实,我已经25岁了,人家林黛玉14岁就谈过了可歌可泣可生可死的爱,然后魂归离恨天,我却整整苟活至25岁,而且经历过的感情统统不过是鸡毛蒜皮,这是事后才发现的。
我25岁了,可以毫不羞惭地将之冠以〃我的前半生〃,在那间20平方的小屋里,我对着电脑屏幕幽幽地过滤着我的前半生,我应承了某家媒体的一个合作计划,即在半年内写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他们将为此支付一笔不菲款项,这可以保证我能去海南或者丽江住上半年,而不是周庄这样的小镇。
周庄的900年长梦,经由陈逸飞的画笔唤醒。一时恍惚,多少楼台烟雨中。是否曾经亦有女子如我,走过小桥流水,走过花样年华,走过面容模糊的爱人。而周庄日见老去,随着富贵及身,人流如潮,我也日见老去,随着这桥,这水,这清平闲适。
我保持着一种恒定的状态,每天中午起床,带本书去三毛茶馆闲坐,或者去听昆曲,在最初的一个月,我的足迹踏遍了周庄每一处,我想,我已经可以胜任一个导游了。
事实上我也确实做过两次导游,用蹩脚的英文和老外进行缓慢而艰涩的沟通,一边说一边还比划着。那些手势比语言更为词不达意,纵然这样茫乱,我仍能感觉到不远处有很多崇敬的目光。这种感觉让我既羞耻又欢喜,当然,我并不曾从中获得真金白银,只是蹭过两次下午茶,并成功地赢得了程喜的好感。
程喜把我想像成一个满腹经纶学贯中西的才女,对此我不打算作徒劳的辩解。用张爱玲的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