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者为妃-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了,兄弟。”其中一个留络腮胡子的首先站起身来,拍了拍身边的人,扯着嗓子叫道:“伙计,算账!”
这个人极有可能正是这伙人的头头,几个大汉见他发话,都陆续跟着往外走,其中两个到了门外还兀自扭头瞅了林浣三人一眼。
待到店小二笑嘻嘻的拿着账单走过去,络腮胡已经走到了道边上,头也不回的反手一抛,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稳稳的落入小二怀中。
“不用找啦!”他颇有些洒脱的摆摆手说。
“这人耍杂的么,臭显摆!”茵子看在眼里,含着饭菜口齿不清的说。
他们走了。林浣刚要松一口气,忽然记起自己的包袱还在马车里面,他们该不会是趁自己吃饭……这么一想,她即刻起身。
“林姑娘,你吃这么一点就饱了么?”封伯抿一口酒,低声道。
林浣愣了愣,再一看封伯神态自若的样子,恍然清醒过来,就自己这小身板,恐怕连那些大汉的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事到如今,也只能以“钱财乃身外之物”来安慰自己了。
三个人用罢饭菜,自然是林浣付账,尽管心里已经认了,但还是忍不住后悔下马车的时候没有多抓点值钱的揣在怀里,要知道,那个看似不起眼的包袱里,嫣儿可是给装了不少好东西呢!
没曾想出了小店,居然见到那几个大汉并没有离去,而是散坐在大门两侧,倒像无事人一般。
难不成,自己一开始就想岔了,人家并没有看上他们那辆破旧的马车,而是打算劫色?
林浣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径直上了马车,察看一遍车棚里的包袱,并没有任何遗漏之处,便心事重重的任由封伯赶着马车继续前行。
那几个大汉见林浣几人上了路,也不言语,只是相互丢个眼色,便各自牵了马匹骑上,远远的跟在后面。
毕竟只是在王宫里呆了三年,对于这个世界的规矩林浣并不清楚,见到这种情形,难免胡思乱想。难不成,前面的路上有埋伏?念头一动,即刻被她否定掉,对付自己这三个人,那几个大汉足矣,哪里还需要什么帮手。
“封伯,封伯——”茵子也注意到了后面跟着的尾巴,经不住连声叫。
封伯回过头,只是丢下一个安慰的眼神,并无多话。
林浣早就看出,这封伯绝对不是个寻常老头,尽管尚不清楚他的来历,但对于黑衣人和简公子的目的又多了几分好奇。
行至天色渐暗,前方终于有了灯火,看起来有不少人家,应该是个不知名的小镇。
林浣心安之余,再次回首张望,几名大汉早已没了踪影。
难不成,他们是在保护自己?任由林浣想破了脑袋,却也猜不出是什么让萍水相逢的他们做出这样的决定——黑衣人他们既然安排自己乘坐这样破旧的马车,自然不可能又搞一行人明目张胆的跟在后面引人注目,看起来,这几人对附近像是极为熟悉,不然怎么能够那样的来去自如。
进了镇子,林浣发现,这里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入镇的街口上竖着一块半人高的石碑,上书“盛安”两字。
林浣对于盛安尤为有兴趣,直接无视掉茵子的哈欠连天,要封伯赶着马车在街上转悠了一圈,期间,还兴冲冲的跑下去买了些有趣的玩意儿,这才随便寻摸了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封伯,方才那些都是什么人?”吃晚饭的时候,林浣终于忍不住开口问。
封伯呵呵一笑,也不说话,带了林浣绕到后院停放马车的地方。
市井里最不起眼的旧马车,林浣实在搞不懂暗藏了什么玄机,看到封伯鼓励的眼神,她还是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遍。
没想到这一瞧,还真瞧出了不一样,早上出发的时候,自己明明记得整个木制马车除了陈旧之外,外观的磨损也极其严重,以至于边边角角的地方都失去了原有的棱角。
而此刻,她却发现左侧窗棂旁的木块摸上去有些不平整,掌了灯来细细一看,原来上面不深不浅的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那符号状若箭矢,箭头朝上,尾部却并非羽毛状,而是连了一个圆圈,倒像是后世代表“男”性的某种字符。
“这是什么?”林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这个东西并不是后世人发明的。
第一卷 第十二章 一张保命符(2)
封伯拎着酒壶,浅尝一口,捻须笑道:“林姑娘有所不知,这是世间响马通用的暗号之一……”
“哦?”林浣感兴趣道:“你是说方才那帮人是响马?”
封伯点点头,解释道:“不光是他们,先前你误打误撞救了他性命的那个八成也是。”
林浣有点不好意思,救那个禹敖的实际上是封伯和茵子,但转念一想,自己并没有想要冒领“救命之恩”,心里也就坦然起来:“这个符号究竟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有记错,应该是一张保命符,但凡拥有此符的人物,响马们见到了不仅不会起歪心,还会小心守护一段,直到安全将他送出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外……”
“这么说来,这保命符是那禹敖所刻?”林浣细细的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除了他之外,再没有人接近过这辆马车。
封伯赞同的点点头,眼中闪现出几许赞赏的神色。
“想不到这家伙手脚还挺利索——”林浣就站在他身边,却完全没有察觉到他做记号的手段,心中不由得佩服起来,只是有一点,她还有些疑惑:“这符号并不复杂,谁知道了都可以依葫芦画瓢弄上一个,这样一来,只怕不仅是镖局要混不上饭吃,响马们也没有好日子过啊!”
她这个问题十分尖锐,问得封伯都不由得一愣,想了想才道:“依你看来,这符号是怎么弄上去的?”
“看起来像是用刀具之类的利器刻画上去的,但凡有点力气的人都能……”林浣伶牙俐齿的说着,再看那保命符所在的位置,自己也觉得有些不靠谱了——那凹陷进去的部位并没有露出浅色的崭新木质,色泽却是和车体表面一样呈现出接近于腐朽的暗棕色。
只是片刻间的迟疑,等林浣再想开口求教时,封伯却呵呵一笑,已然拎着酒壶走远,只剩下她目瞪口呆的立在原地。
尽管对于一心想要追寻贺兰天佑下落的林浣来说,这不过是一个小插曲,但一向好奇心极重的她今晚却难以入眠。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世界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利并不亚于自己熟知的那个时代,还真的有类似于江湖这种大环境存在,武林高手、绿林好汉样样齐全不说,甚至还有像封伯那样的世外高人。她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要在这茫茫人海里找到贺兰天佑,实在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事情。
幽幽的轻叹一声,她不得不告诉自己——万事开头难,眼下急需要解决的,是怎样才能顺利改道去往北辽。
俗话说,一心不可二用,林浣在想着这些的时候,手里就失了准头,手中的绣花针略微一偏,端端的扎在自己的手指上,一声“唉哟”尚未出口就生生的吞到了肚子里,看一眼旁边的茵子,睡梦中还在兀自砸吧着小嘴,不知又梦到什么美味佳肴了。
林浣莞尔一笑,托起手中纳好的鞋底儿,针脚细致匀称,只要再将鞋面缝制上去,一双漂亮的绣花鞋就完工了。
满意之余,她不由得想起前世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困苦日子,别的孩子都穿品牌的服饰,自己却是一身手工缝制的衣裤和布鞋,母亲的手工很精巧很用心,却总是因为没有标签而被人看轻……如今倒是好了,宫里宫外,一干闲杂人士只要愿意都可以学学织绣,以至于不过三年时光,她这个闲人也练就了一双巧手,想来也是和遗传有关吧!
呵,大功告成!林浣一想到茵子哭鼻子的可怜样儿,脑子里不由得浮现出自己在盛安街头挑选针线布料的情形,总算是满意的舒了一口气。动了动已经有些麻木的腿脚,这才发现时辰已经不早了,忍不住不顾形象哈欠连天,一阵春夜的阴寒之气袭来,不由得猛地打了个寒颤。
很长一段日子没有这么晚睡了,尽管冻得直哆嗦,林浣还是心情大好,紧了紧披挂在身上的长袍,赶紧熄了灯烛爬上床去,当然,她没有忘记将自己精心缝制的鞋子放到茵子枕边上,手指不经意的碰触到她的脸颊上,湿漉漉的一片。
——小丫头又哭鼻子啦!
“……娘……娘亲不要丢下茵子……茵子……乖乖的……”
仔细听来,小丫头嘴里还含含糊糊的说着一些不成句的呓语,虽然看不清表情,林浣还是从她略带鼻音的腔调里听出了伤心决绝的味道。
又一个没娘的孩子!只是心头一动,林浣就觉得面上一热,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搂住了她。
******************************分割线******************************
林浣似乎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的情形都记不太清了,但她记得,那个梦的颜色是粉色的,有一种很温暖很令人舒心的感觉。
但她醒来的时候却感到脑袋又闷又沉,浑身没有力气,喉咙干得都快要冒烟了。
“你醒了,喝点水吧!”拿着水碗跑过来的是茵子,她还和昨天一样光着一双脚丫子,踩在客栈的木地板上咚咚作响。
林浣盯着她那双红彤彤的脚丫,她明明记得自己有把鞋子给放到她眼前啊,难道她还在怄气,但是看这情形也不像呀!
茵子学着大人的样子用手托起林浣的脑袋喂水,尽管人看起来黑瘦羸弱,却没有半分吃力的样子,末了,还不忘摸了摸她的额头,自言自语道:“唔,已经不那么烫了!”
“你的鞋呢?”润了润喉咙,林浣感觉好了不少。
茵子吐了吐舌头,露出一个腼腆的笑脸:“除了我娘之外,第一次有人给我做鞋……”言下之意,看你做双鞋也不容易,这份儿心意我就领了。
这个结果,自然是林浣所期望预见的:“那你怎么不穿上?”——她该不会又像宝贝她娘给做的鞋一样舍不得穿吧!
茵子眨了眨眼睛,大约是除了她娘之外,也再没得到过别人这么细心的关怀,一时半会儿还难以适应,嘴快的抢着说:“我要了这双鞋并不代表什么,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居然还会做这个,看在封伯的面上,权且是受了你这份情,但得事先申明,因为是你弄丢我娘亲做的鞋在先,所以我们现在是两不相欠!”一口气说完这些,她的脸都因激动而微微的红了。
林浣一直抿嘴听着茵子的话,心道,这丫头还真会得了便宜卖乖,嘴上却顺着她说:“是呀,是呀,我这笨手笨脚的也就权当是练手了,能有人乐意上脚还真是给了我莫大的面子呢!”
茵子咧了咧嘴,按捺住笑意道:“知道就好,你这手工,比我娘亲差远了!”
林浣不想继续和她纠缠不休,挣扎着坐起来问:“封伯呢?”
“方才他已经请大夫来给你看过了,这会子正送人回去呢!”
林浣点点头,知道一时半会儿是不能继续赶路了,索性可怜兮兮的叹口气说:“要是有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就好了!”
茵子一听,二话没说,转身就跑了出去。
第一卷 第十三章 滞留画江城
在盛安住了两日,林浣病愈,三人便再次驱马上路。
临行前,她领茵子到布庄里挑了一身粉色短衣,配上自己亲手缝制的绣鞋,又为她梳上两个小小的抓髻,整个人顿时就显得漂亮了许多。就连封伯见到了,也是眼前一亮,心里对于林浣自是又多了一分赞赏。
一路上,三人之间似乎不再有隔阂,充满了欢声笑语。
林浣这才得知,原来封伯和茵子并无任何亲缘关系,初相见时,茵子不过是一个脏兮兮的流浪儿,封伯见她可怜,赠予食物充饥,哪知这倔丫头从此就认准了似的跟着他,轰都轰不走了。
没娘的孩子最是可怜,林浣心里,早已将茵子当做了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封伯,你那天试菜的筷子能否借我一看?”林浣忽然想起来。
封伯微微一怔,他没料到林浣还惦记着这事,却是什么也没说,解下腰间的小布袋递过去。
林浣掏出竹筷细细的看一遍,不忍叹道:“没想到封伯居然有这样的好东西!”
原来,这竹筷内部有一细小的镂空,内置银器,从夹取食物的一头露出少许,只要夹菜的时候稍加注意,便可测出食物有无异常。银可测毒,谁都知道,但能做出这么精巧而又实用的物件来,却是费了一番功夫。
“林姑娘若是喜欢,送予你便是。”封伯倒是爽快。
“多谢封伯。”虽是出乎意料,林浣还是收下了。
如此又行了几日,马车已由林间小道踏入崎岖的山路,时有路面狭窄、镶嵌于悬崖山间的险道,好在封伯技艺高超,每每都小心穿越过去。
原来,他们已经离开流芳中原地带,踏入了通往西域的山林地区。
这一日,堪堪的绕过一座大山,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