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记 樱桃版-第4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要——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得了“春倦症”,想换个环境,这点是主要的,毫无疑问。此外,议会已经拟出了个州宪法;十分之九的人都想要个一官半职;我相信那些先生们会“拉拢”那些一文不名,不负责任的人们接受该宪法,这简直要毁掉这个地方(它无力承担州政府这样的负担,因为这里没有什么企业可以拿得出税款,未开发的矿山不能,正开发的还不到五十个,没有可能纳税,似乎还没有人想到一个简单的挽救办法:对谋杀罪课以罚金)。我相信一个州政府会毁掉“繁荣时代”,我想离开这个地方。我相信我手中的银行股票不久就值得到十万美元,我认为要是批准宪法以前能达到这个数目,就把它们脱手,这样,政府更替带来的衰落就影响不到我。我考虑有十万美元足以体体面面地回家了,尽管这比起我当初所期望得到的来说是一笔小数目。对于这点钱我感到相当失望,不过想到有了这笔钱还不至于饿饭,又觉得自慰。这个时候,我的一个从少年时代起就再没有见过面的同学步行从里斯河流浪到了这里,他的经历简直是一部讽刺贫困的典型纪实。这个富家子弟,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肌饿不堪,赤裸着双脚,披着一块破旧的马毡垫,顶着一个掉了边沿的帽子,那样褴褛不堪却放荡不羁,他快活地说,他要“使圣经上那位浪子黯然失色”。他想借四十六美元——二十六美元作到旧金山去的盘缠,二十元作别的事,也许拿去买肥皂吧,看来他用得着。我发现衣袋里几乎还没有他要的这个数,所以就走进银行,在老板那里借了四十六美元(为期二十天,没有正式开票据),把钱交给他,再走半个街区到办公室去,那里我还存有几块硬币。要是有人告诉我,要花两年才能把这四十六美元还给老板(我并不期望那浪子会还这笔钱,也不怎么失望),我会认为是冒犯我,老板也会这么看。
我想换个环境,我想干干别的事情。机会来了。古得曼先生要离开一个星期,把主编的职位留交给我。这可把我给毁了。第一天,我上午写了一篇“社论”。第二天,我找不到题目,拖到下午。第三天,我一直拖到晚上,然后从全美国报刊编辑的最忠实的朋友《美国百科全书》里抄了一篇优秀的社论。第四天,我一直“鬼混”到半夜,又一头栽进了百科全书。第五天,我绞尽脑汁,直到半夜,叫印刷厂等着,同时对六个人写了几篇恶毒的人身攻击文章。第六天,我痛苦地挣扎到后半夜,写出了——什么也没有。报纸没有一篇社论就付印了。第七天,我辞职了。第八天,古得曼先生回到报社,发现有六个人要求和他决斗——我的人身攻击开花结果了。
除非亲自去尝试一下,没有人知道当编辑是什么滋味。涂抹些本地废话很容易,你面前有的是事实;从别的报纸断章摘句很容易;从任何地方弄出个读者来信也很容易;但是要写出社论说不出有多难。主题就是个麻烦——我的意思是少得使人伤心,每天,就是拖呀,拖呀,拖呀——思索,着急,受罪——世界一片空虚,然而社论栏必得填满。只要给编辑一个主题,他的工作就完成了——把它写出来并不麻烦;但是要是一年五十二个星期,每星期七天,你天天必须绞干脑汁,请你想象一下你的感觉如何。你只要想一下就会头痛。每一个美国日报编辑一年中写的东西就可以填满四至八本象这本书一样厚的大部头!你再想象一下,一个编辑工作二三十年后,他的作品可以办多大个图书馆。然而人们还常常惊诧狄更斯,司各特,仲马父子等等能写出那么多书,要是这些作家能够象报纸编辑那样多产的话,那结果真该令人目瞪口呆了。这些编辑怎么能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继续这种艰巨的劳作,这种消耗脑神经的苦役(因为他们的工作是创造,不象报道那样,只不过机械地罗列事实),实在无法理解。牧师在仲夏要放两个月的假,因为他们发现一周连续布两次道,长期下去毕竟很累人。这一定不假,事实上的确如此;因此,一个编辑怎么能够在十到二十条消息的基础上,每周写出十到二十篇艰难费力的社论,一年到头坚持写下去,实在比什么都无法理解。从我当编辑那一个星期中侥幸活出来以后,我在手中的报纸上至少发现了一个快乐,这就是崇拜那大版大版的社论,私下奇怪。他写出这东西,受了多少罪哟!
古得曼先生回来后,把我解雇了,除非我还想当记者。我不能干那差事,我不能当了将军再去当士兵。于是,我想我得离开这里,我要出国到世界别的地方去。正在这关头,我的记者部同事丹偶然告诉我,有两个公民劝他跟他们到纽约去,帮助卖掉他们在邻近的新矿区发现和取得的一个富银矿,他们负责他们的花销,并把卖得的钱分三分之一给他。他拒绝了。这正是我想得到的机会。我骂他怎么一声不吭,不早告诉我。他回答说他没有想到我愿意去,因此,他给他们推荐了另一家报纸的记者马歇尔。我问丹那是不是个真矿,其中有没有欺诈。他说那两个人给他看了九吨矿石,那是他们挖出来准备运到纽约去的,在内华达他还没有见过比这矿更富的。他还说他们在矿的附近弄到了一片优质的木料,找好了炼银场的地盘。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宰掉丹。不过我改变了主意,尽管我很气愤,因为我想机会恐怕还没有失去。丹说根本没有失去,那两人不在矿上,他们要离开弗吉尼亚到东部去大约十天,他们请他找马歇尔谈一谈,他已答应在他们回来的时候给他们说妥马歇尔或别的什么人。他对什么人都不说,等那两个人回来,就履行诺言把我们推荐给他们。
这太妙了。上床的时候,我兴奋得火辣辣的。还没有人到东部去卖过内华达银矿,这是一片黄熟的田野,就等着镰刀去收割。我觉得象丹描绘的这种矿在纽约一定能买个大价钱,而且随便脱手,没有困难。我睡不着,我的想象力在它的空中楼阁之中恣意纵横,这又是一个“隐矿脉”。
第二天,我乘马车走了,几个老朋友照例前来欢送一番——只要你在那个地方有那么五六个朋友,他们就会发出一百个人的声音,绝不会让你悄悄走掉,绝不会让你不感到遗憾就走掉的——还有,丹保证特别注意要卖矿的那两个人。
这趟旅行中有意思的只有一件小事,发生在我们刚要动身的时候。一个衣着褴褛的流浪汉乘客暂时跳下车去等候着,因为人们照例要把一些银锭装上车。他站在人行道上,这时一个拙笨的快车雇员扛着一块重一百镑的银锭,脚下不稳,跟跄了一下,银锭砸在那汉子的脚上。他立刻倒在地上,凄惨万分地嚎叫起来。同情的人们围了上来要把他的靴子脱掉;但他叫得更凶,人们只得罢手;接着他又喘息起来,喘息之间断断续续地叫两声“白兰地!看在上帝的份上,白兰地!”他们给他灌下去半品脱白兰地,这东西奇迹般地使他平静下来。然后他请人们把他扶到车上去,人们照办了。驿车公司的人劝他赶快找医生看看,他们出钱,但他拒绝了,说只要随身带一点点白兰地,阵痛发作时好用,他就十分感激,非常满意了。他马上就得到两瓶,我们开车了。过后,他一直满脸是笑,乐不可支。我忍不住问他,脚砸坏了,怎么可能还那么舒服。
“嗯”,他说道:“我有十二个小时没喝酒了,一文钱也没有。我快完了——这时,那个笨蛋把那一百镑掉在我脚上,我找到机会啦。我有条木头腿,你看!”他挽起裤给我看。
一路上,他酩酊大醉,为他的机智而咯咯笑个不停。
一个醉鬼自然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有一次我听一位先生讲了件他在加利福尼亚一个酒巴里亲眼看见的事。他把它叫做“一个害羞的人喝酒”。这只不过是个小品,但我觉得简直是场完美的表演。这个害羞的人,灌了些啤酒还有些别的什么东西,醉得还算可以,他走进一家酒店(任何东西,每样东西的价格都是二十五美分,只收硬币),掏出半块钱,要了一杯威士忌喝下去,店老板找他的零钱放在柜台上一处有水的地方。这个害羞的人伸出无力的手指去抓它,但它滑掉了,又落到水里。他考虑了一下,又试了一回,结果还是一样。他发现人们对他正在干的事情很感兴趣,便脸红了,又去拈那二十五美分——脸红——食指小心地,慢慢地放下去,对准他的目标——把那枚硬币推向老板,叹了口气说道:
“(呃!)来根雪茄!”
自然,在场的另一位先生也讲了个醉鬼的故事。他说,在深更半夜他跌跌撞撞地赶回家去,错误地走进了另一家人的大门,他以为他看见台阶上有一条狗,它是——一条铁狗。他停下来想了想,弄不清楚它到底咬不咬人,便壮着胆子吼道:“走,(呃),走开!”没有反应。然后他小心翼翼地走拢去,采取妥协的策略。他嘟起嘴巴,想打口哨,但没打响,再往前走,嘴里叫道:“可怜的狗!——狗儿,狗儿,狗儿!——可怜的狗狗儿!”爬上台阶,还在亲切地念着那些温柔的名字。最后他终于占了优势,大吼道,“滚开,你这个贼!”——起脚朝它肋骨狠狠地踢去,自然是他自己头朝下栽了下去。他歇了一下,痛得哼了一两声,然后意味深长地评价道:
“硬得可怕的狗。它吃的什么呀?(呃!)说不定是石头吧。这种动物很危险。我是说‘咬人’——它们很危险。要是人——(呃!)——要是人要拿岩石喂狗,就让他喂石头吧;咬就咬吧;不过他得把它关在家里——别让它到处乱跑,这地方(呃!)这地方人一不当心就会绊着它!”
我不无遗憾地最后看了一眼那面小旗(它有三十五英尺长,十英尺宽),它在离弗吉尼亚城两千英尺高的戴维森山顶上高高飘扬,象妇人的手绢一样,我觉得无疑将永远告别这个使我享受了一生经历中最有生气的生活的城市。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这件事即使是当时弗吉尼亚自夸记忆力最糟糕的人,也会时常栩栩如生地回忆起来,直到他死去。一个夏日的傍晚,下了一场阵雨。这雨本来就够奇怪的,把全城的人都惊动了,因为内华达只有在冬天(一两周)才下雨,就为这场雨也值不得商人囤积伞来卖。但这场雨还不算最奇怪的事。它只下了五到十分钟;人们还正在议论这场雨的时候,天空突然变得象午夜一样一团漆黑。俯瞰弗吉尼亚城的戴维森山的巨大的东端整个笼罩着一片阴森森的黑影,只是由于那高耸挺拔的山峰离得很近,它的轮廓在死一般黑暗的天色的衬托下,才隐约可见。这不寻常的景象使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了戴维森山。正在这时,他们看见山巅上一条小小的金光灿烂的火焰在夜色的深处摇曳,闪烁!不到几分钟,街上挤满了人,张口结舌地瞪着黑暗笼罩的世界中那个辉煌的小点。它象蜡烛的火焰一样摇曳着,看起来只有那么大,尽管它是那么小,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它明亮得惊人。它就是那面红旗!——虽然人们开始时没有想到这一点,它看起来那么象某种天外来客——有的人倾向于相信它是带来喜讯的神秘的信使。它是落日余辉铸成的国徽;在这幅广袤的山岭和沙漠风景画中,那光辉只降临在那么一点上。甚至没有降临到旗杆上——因此,在远处看来象针一样的旗杆,在此时的黑暗之中就根本看不见了。整整一个小时,那怪客高贵而沉寂地闪烁着,燃烧着,成千上万双仰视的眼睛仍然入迷地盯着它。人们多么激动哟!迷信的说法迅速传播开来,说这是一个神密的使者,从战场上带来了重要的消息——这种看法的诗意便使它站住了脚——它传播开来,从心里到心里,从嘴巴到嘴巴,从这条街到那条街,到最后,人们有一个共同的冲动,要出动部队,鸣放礼炮去欢迎那位光辉的使者!
这当中有一位倍受煎熬的人——电报员,他曾发誓保守官方机密,只得紧锁嘴唇,咬紧牙关,那难受的沉默似乎就要冲破嘴唇,因为在这群胡乱猜侧的人当中,他,只有他知道这落日曾经看见东部的重大事件——维克斯堡陷落,联邦军队在葛提斯堡大捷!
新闻的笼断严禁透露东部的消息,一定要等到加利福尼亚的报纸发表一天以后,要不是这样的话,在那个难忘的晚上,只要还剩有最后一点火药,人们一定会对戴维森山上那面光辉的旗帜一遍又一遍地致敬;全城一定会欢腾,凡是自尊的人都会去喝个痛快,——这是当地的习贯,每到群众活动的时候都是如此。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一想到那个最难得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