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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邪君炙情:爱上祭品王妃-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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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南宫大夫治疗之后,我的心胸仿佛舒畅了很多。”

叶书钧白净斯文的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能让娘子和女儿开心,不再让她们担心,是他近年来最大的心愿。

“嗯,南宫医士真是一个医术高明的人。”

施清儿也高兴重重的点头说。

“不过,”她转过头对女儿说,“南宫曦的诊金也太高了吧,将来,我们能还得起吗?”

她又颦了颦眉,女儿说,南宫医士的诊金将来还要还,可是,他们一家子怎么还得起这么一大笔钱呐?

别以为你就可以乱来(7)

叶莺莺心微微一窒,急忙说道,

“当然可以啊,我们一家人可以打工嘛!幸好南宫医士这次行善济世,愿意先给爹治疗,诊金可以慢慢还。所以,爹、娘,不要担心啦!”

叶莺莺笑哈哈的,其实,她骗爹娘说,这笔诊金只是先欠着,她根本就没有给付南宫曦一万两黄金。她也请求南宫曦不要告诉她爹娘。

因为,她怕爹娘猜测她怎么能得到这庞大的黄金,让她更难堪羞辱了。

“而且,南宫医士还让我们住这么好的房子,还有这些衣裳……”

施清儿也看向房里的衣柜,今个儿早上,也有裁缝店的裁缝来给两老各自都量了尺寸,很快送来了一箱的衣裳。

这些衣裳都是大户人家才穿得着的,像他们在村里呆久了,可穿不上这华丽的衣裳。

而且,不知道这中间花了许多的钱,还有这居住的别苑环境十分幽静清雅,南宫医士真是好得没话说!

“我……我也不知道,爹娘,等爹的病好了之后,我们再努力赚钱,还给南宫曦吧。”

叶莺莺还不知道怎么说,按理说,她给诊金他。他救好她爹的病,就两清了。

可是,这额外的“服务”为什么会这么好?

不单给她买昂贵的衣裳,还赠送数件首饰给她。还有她的爹娘,也都得到很好的礼遇。

要说他只是一个医术高明,又遵从职业道德的商人,这未免也说不过去。

其实,只要能呆在爹的身边,就算在别苑里给个丫头她当当,她就已经很高兴了。

可是,如今他照顾他们一家都很好,很舒适,那她欠他的情就会更多了。

晚饭时,陪爹娘在南厢吃了一顿晚膳,因为爹生病的关系,一直吃得很清淡。

这里的厨子也十分周到,做的菜清淡又可口,不咸不腻,但又兼有本地的特色。

叶莺莺吃得很开心,很久没有和爹娘一起吃饭了,那种感觉很温馨,很愉快。

就算吃得是清淡的食物,也觉得高兴。

别以为你就可以乱来(8)

叶莺莺吃过晚膳之后,回到西厢的房里,贴身女婢小眉递上一条热毛巾,给她擦手。

“小姐,房里已经备好了文房四宝,还有古琴,小姐想练习哪一样?”

叶莺莺微怔的看向书房里,那里书桌上早已摆放着精致的文房四宝,旁边的矮台上,还有一把名贵的古琴。

“这是……”

叶莺莺缓缓走近,

书房内,硕大的书桌上整齐的摆挂着大小不一的毛笔和一块纹如罗丝、色泽青莹的歙砚。

薄薄如蝉的宣纸,铺摆在桌案上,仿佛静待着主人的动笔。

“这是公子吩咐,给小姐所用。小姐请不要介怀,尽管使用,这都是公子怕小姐在闺房里会闷,所以,特地让下人去购回来的。”

小眉微笑的在一旁说,她好羡慕小姐。从未见过公子对哪位小姐上心,好象对小姐一样的好。

“嗯,谢谢你们公子。”

叶莺莺点点头,随后,再看向旁边的古琴。

是宝袭古琴,十分名贵,看那池上所雕刻的图纹,就精细非凡,不愧是南宫曦所选之物,都不会是凡人之物。

她坐下来,轻轻拨动一根琴弦,果然那音色极佳,空谷传音,缭绕动听。

她端正坐着,随后认真的弹了一首曲子。虽然,她弹得不好,但这音色实在好,仿佛也掩盖了那三分的暇玼。

还好,只是随便弹弹,没人批评。若是师傅在,又被指责几句了。

上次,兰亚斯王还说,要她在冬祭的皇室盛筳上弹首奏。

以她现在的水准,怕不笑死人吗?连师傅也脸上无光吧。

“小姐,您弹得真好。”

小眉在一旁又惊又喜的说道,没想到小姐平日俏皮活泼,居然也弹得一手好琴。

叶莺莺怔了怔,弹得好?

她觉得一般而已啊。

虽然,在皇宫的时候,琴艺师傅就一直执鞭站在旁边,弹得不好,就挨打。

逼着她不停的练习,再练习,真是累死了。

别碰我(1)

也许,是因为师傅的要求过高,因为师傅是国内第一。所以,也要求徒弟不能差。

这就累惨她了,不过,以她这样的水准,在外面,在市井平常之中,应该也算是中上了吧?

“小姐,是真的,不是小眉故意要讨好您,小眉真的觉得很好听的嘛。”

小眉认真的重重点着头说,两只圆溜的眼眸晶晶亮的,没想到小姐抚琴很厉害。以前在外面偷听那些个青楼女子弹的,都没有小姐的好听。

如果让叶莺莺知道,小眉拿她和外面的青楼女子相比,怕不让她气得吐血!

不过,她也知道能力有限,只是学琴一个月,师傅再好,也需要自个儿经常练习。

所谓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

她就需要多多练习啦。

好在,南宫曦还算是个体贴的人,知道她呆在府里会闷。

特地买来文房四宝和古琴,让她可以解解闷。

今儿晚上练得累了,小眉又及时体贴的放好了热水,还细心的在上面洒满了花瓣。

叶莺莺瞅着奇怪,

“这已是深秋的季节,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么多的花瓣?”

小眉掩嘴轻轻笑说,

“公子别苑里栽种了各种各样的花,有许多花是四季皆开的,要采些花瓣来,一点也不难。”

叶莺莺这才有些觉得,她对这别苑也不太熟悉。起码,她只行走在自己的西厢和爹娘的南厢,就连偏远的北厢,甚至是,南宫曦的东厢也没有去过。

温水里飘着花瓣,均是浅粉色,芳香和她房里的那兰花是同一种香味。

小眉说那是西域运送回来的雪兰花,价格昂贵,而且十分稀有。

花园里栽的雪兰全是浅粉色,听说纯白色的才最珍贵,所以,她房里的雪兰,是唯一的一盆最纯正、稀有的雪兰。

四季绽放,而且香气怡人,就像现代喷了空气清新剂一样,但又比那化学的东西更自然、更清新。

别碰我(2)

洗了一个豪华的沐浴,看这飘落的花瓣,就知道花了不少钱。

南宫曦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一直在乱花钱。就算他很有钱,喜欢乱花,那也是他家的事,干嘛在她的身上也乱花。

难道,是因为她是客人。就算是客人,也会得到如此奢华的待遇?

“小姐,你的脚……”

小眉这时惊呼的看着她光裸的脚裸,掩着嘴。

好可惜哦,如此白皙细腻的脚裸上,却有如此难看的疤痕。从脚板前一直沿着脚底后,淡粉色的疤痕,女人都爱美,这可是致命伤。

叶莺莺低头看了眼,淡淡的笑着说,

“没事,皇宫给我留下的一个纪念。”

那是在皇家狩猎场,刁蛮的弈国兰亭公主给她的“纪念”,女人嫉炉的心真的很可怕。

不过,在皇宫里,给她留下来的伤口,又何止这一个?

夜里,她睡了一个很美的觉,极安稳,爹的病正在逐渐康复。她也生活得很好,只要,她忘记那道心中的“伤口”,平稳自己的心态,就好了。

翌日早上,刚吃过早膳不久,南宫曦拿着一个药箱,来到她的房里。

叶莺莺困惑的看着他,和他手中的药箱。

“南宫曦,你今日要去给我爹治病吗?”

咦?昨日不是说要三日后才来吗?而且,干嘛要先来她的房里。

南宫曦俊美的脸孔露出温和的微笑,那双琉泽的瞳仁像是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说:

“我今天要治病的人是你。”

“我?我好端端的。”

叶莺莺郁闷的瞅着他,没事干嘛咒她生病啊?

难道,这个大夫喜欢这样。没事,在家里找个丫头,随便治治,就当是临床实验。

不过,他的医术这么高明,临床实验那是菜鸟的事,他算是大师级了,犯不着了吧。

南宫曦轻轻笑着,看见她眼珠子咕噜不停的转,一定在想着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觉得好笑。

别碰我(3)

“不相信吗?你不记得,你在皇家狩猎场上的事,你中的箭伤,那时候你极怨恨我吧?直到现在,你也在怨我,当时对你见死不救,是吧?”

南宫曦黑瞳盈着笑意,当日,他去皇家狩猎不过是去玩玩,而且,还有一万两黄金的赏金。

雪貂,他是誓在必得。

而人,属于意外的,并不是他的关注范围内。

更何况,他没有救他人的习惯。

因为,他救人的代价很高,一般的人,他不救。

“明明就是。”

叶莺莺鼓着脸,瞪他。

明明就是见死不救,没见过像他这么冷血的人。她都摔倒在地上,满地血泊,差点昏迷不醒。

他却仿佛看不到,一点也没有医者的风范。

因为,他是南宫曦,不是一般的大夫。

如今,他竟然提着药箱,来到她的房里。

叶莺莺眨了眨眼睛,难道说,

他想治疗的,……

“就当是我补偿给你吧,我今天就是来治疗你的脚伤了。”

南宫曦将手中的药箱放在她桌上,

然后扳了张椅子坐在她面前,示意她坐在软榻,把脚放在矮几上。

叶莺莺有些气鼓鼓的看他。

当日,兰亚斯给他一万两黄金,治疗她的脚伤。

她拿来换容妃娘娘的肺痨病,结果,让她脚上的疤痕一直都留在现在。

虽然,那是会影响女人的美貌,可是,她也没办法。南宫曦的要价太高,她有钱的话,当然先救她爹要紧,女人美貌这种事,当然是在紧急之后。

“你会有这种好心吗?”

叶莺莺还是不相信的瞪他,搞不好,这家伙是在耍弄她。

天下红雨,也没见到这家伙有好心肠的时候。

现在,居然未文未取,就帮她治伤,搞不好是个陷阱也说不定。让她再欠他天价的债务,然后要她一辈子做女仆赚钱给他。

不是吧?还有这种事,天方奇谭!

别碰我(4)

她脑袋在咕噜的转,南宫曦却已不耐的拉她坐下。

这小妮子,等她脑子转停,他都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哎哟!”

叶莺莺一个屁股跌下来,好痛哦!这家伙,有没有怜香惜玉的心啊。

“脱鞋子。”

南宫曦黑瞳意识不明的看着她道。

“脱就脱。”

叶莺莺嘟着嘴,郁闷的低声说。

她卷起裤腿,然后长长的裙摆落下来,嫌碍事,她又拉起了裙摆,到腰间。

稍后,她脸红了红,又放下来。

“你干嘛?”

南宫曦微异的看她,脱得好好的,又放下来。

“那个,你先转过脸去。”

她脸红红微赧的说。

“我是大夫。”

他提醒她。

“是大夫也要转,快点!”

叶莺莺气呼呼的说道,是不是大夫与那无关。她那样不顾形象的撩起裙摆,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很暧昧似的。

在一个男人面前,把裙摆撩起,总之,就不行!

“那……好吧,我还有事,时间可不多。”

他无奈又君子的转过身去,提醒她的矜持不要太久。他虽然是个男人,但也是个大夫。

叶莺莺等他转过身,才利索的把裤腿卷起。裤摆也扎在小腿肚上方,然后脱了绣花鞋子,白色袜子。

在深秋的季节,还不算太冷,光洁的小趾头露在空气中,只感到透气清凉,而没有冷意。

“好了。”

叶莺莺看了一遍,总算是该掩的掩,该遮的遮,不该遮的也不遮了。

南宫曦转过了身,他低头看向她放在矮几上的小脚,眼神微微一深。

白皙玉莹的小足,每一颗都像珍珠般晶莹的足趾,腻白如雪。

只是,上面那道浅粉色的疤痕,影响了一些美观。但是,也足够让人移不开视线。

“喂,你看什么看!”

叶莺莺忽然涨得脸叫道,看见南宫曦一直盯着她小脚看,她心头就一阵羞涩和涨红。

别碰我(5)

古代女子一被男子看到自己的小足,就得要嫁给那个男子。

可是,她是现代人,当然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随便就嫁人。

但是,也不能让他这么一直盯着看啊。

羞死人啦!

“我是大夫,不记得了吗?否则,又怎么能治疗你的脚伤。”

南宫曦敛起神色,伸手向她的脚裸。

他炙热的手掌碰到她略冷的肌肤,她微微一僵。

俏脸也下意识红了起来。

被男人这么触碰着自己的脚裸,除了那晚兰亚斯细腻的爱着她之外,就没有别人了。

那时在皇宫里,被御医们治疗的时候,她也没有这么觉得羞涩。

可是,为什么只是对南宫曦,

她有这种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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