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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哎呦我的妻主-第64部分

小说: 哎呦我的妻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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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开始的时候她还觉得很新鲜,时间久了,还是那些顺从的男孩子更合心意些。

她说不喜欢那些擦脂抹粉的男人,却也没说讨厌,而且这个世界上不擦脂抹粉的男人也很多,他们大多天生丽质,即使不用那些胭脂水粉也很俊俏,而自己,就算是擦了再多的胭脂,还是个丑男。

她厌烦了,她厌烦了。自己要身材没身材要相貌没相貌,性格又粗鲁,还没有男人该有的柔媚,所以她厌烦了,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李咎开始担忧,自己曾经是第一首富,甚至没有其一。

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就算他搬空了李家的库房,又怎么能跟从前相比?他连唯一可以留住她的筹码也没有了。

晚上,叶知秋蹭手蹭脚的走进房,然后蹭手蹭脚的钻进了被窝,生怕吵醒了李咎。却不想李咎忽然抱住了她,把她吓的差点叫出来。

“怎么了?”

“没什么,你不在。睡不着。”

“……”叶知秋的小魂魄啾啾滴飞上屋梁,这家伙太可爱了。

抱紧,再紧一点。

不晓得这样的安心能持续多久,却紧紧相依,这便是人。



第二天一清早,叶知秋被蒙住眼睛带出了客栈。

“怎么啦。”神秘兮兮的。叶知秋有点不习惯这样的黑暗,像是乘坐在一叶孤舟,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一般茫然,被带着走让她有那么些不安的感觉,向后靠,背脊贴在了李咎的胸膛上,这才有一点点安稳。

“看看吧。”李咎松开了蒙住她眼睛的手。

面前是李咎的追月,鬃毛飘逸。四肢强劲通体雪白如天上的云彩,在追月身边,那是一匹通体如黑缎子,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的骏马。

叶知秋先是一愣。随即又仔细打量起来,只见它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这个难道是……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靠近一些,叶知秋越发觉得这就是踢云乌骓,伸出手,人家根本鸟都不鸟她,一转身亲昵的去蹭追月,留了个销魂的马屁股给她。

“你不是说想要学习骑马。”李咎走过去,伸手抓住了缰绳,摸了摸踢云乌骓的脑门。

踢云乌骓挣扎了几下挣脱不开李咎的手,只得拿屁股去蹭追月,追月往旁边踏蹄却不肯离开李咎周围。

叶知秋嘴巴呈现了0型,刚才她就觉得哪里怪怪的,现在她总算明白哪里不对了。“李咎啊,这马它……”

“如何?”李咎眉梢一挑,将缰绳递到了叶知秋手上,他虽然是在询问,但他却很自信叶知秋一定会喜欢,这可是他托人从遥远的浅云国买的上好良驹,最重要的是这马温顺(。基本上来说。),很适合叶知秋这种初学者骑乘。

“不要。”叶知秋把缰绳丢开,赌气的嘟着嘴等李咎去安慰,但她又给忘了,这里不但是女尊世界,李咎更是……

果然最后还是叶知秋扁着嘴去扯夫郎的衣袖。

“可是它是公的嘛。”

“那又如何。”马是他选的,他当然知道这是只公马,不解的看着她,这有什么关系吗?

看着两只亲密无间的马儿,叶知秋宽面条泪。“可是你的追月也是公的啊。”

李咎皱眉,这有什么关系吗?

叶知秋最终还是收下了这匹踢云乌骓,也懒得起名字,就喊它小乌龟,它似乎能听懂一般对她暴躁的踏蹄子,大有要踩过来的意思,叶知秋只好喊它踢云,叶知秋很少骑踢云,更多的时候跟着李咎同骑。

“你不喜欢?”看着亦步亦随的踢云,李咎有些疑惑。

“喜欢,你送我都喜欢。”叶知秋看着那只怎么都不跟自己合拍的踢云,很虚伪的说着。“不过我更喜欢跟你同乘。”

虽然追月也不喜欢她,至少不会把她甩下去。

只是不晓得为什么这追月和踢云,后来却得到了黄诗诗的格外青睐,当然,这是后话,后话。

“你们护送无忆公子和清清二人去撕玉寻亲,我与你们少夫人先行一步,在约定好的地方等你们。”李咎说完这话便一甩马鞭,绝尘而去。

“太奸诈了。”

“初一,不得无礼。”

“侍墨哥哥。”初一嘟嘴,明明就是主子们奸诈的吧他们两人丢下好不好。

原来叶知秋他们本想把无忆主仆留在小镇子上,但他们二人说什么也不肯,只求能跟着叶知秋一行人端茶倒水随身伺候。

叶知秋倒觉得无所谓,反正也不缺这两双筷子,李咎要是不想掏银子,她现在也能出的起工钱,毕竟是千年后的灵魂,很多科技拿到这里还是可以挣进大把大把的银子,比如车轮减震。

李咎却不乐意,只是坚持说不需要,这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无忆好像是忽然想起自己在撕玉有个远方的表姑,虽然已经很久没联系过了。

所以李咎与叶知秋二人相视一眼,点点头,既然顺路便送他们一程,下次死也不救喘气的东西。

无忆看着渐渐消散的二人,眼底浮起一片悲哀,这样也没办法吗?他该如何做才好。

在此同时,叶知秋的心又何尝平静,从第一次见面,她就知道这些感觉并不寻常,这个无忆给她的感觉太熟悉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她可以立刻喊出那人的名字,但是她却没有。

如果不是他,她何必给大家添烦恼。

如果是他,她叶知秋又有什么资格去问。

问什么?

问了,然后呢?

叶知秋还爱子谦吗?爱,当然爱,一个在黑暗中的人,睁开眼看见的第一道彩虹,便是一世轮回,再遇见似曾相识的彩虹,也会忍不住以为就是那一道,这就是爱,哪怕她现在爱的是李咎。

“……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为何你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她曾经跟子谦一起听《当爱已成往事》,那时候的她还不懂,会问他,既然爱为什么要离开,好好的一个人离开了,怎么会不同呢,为什么要忘记。

当时子谦说,不会离开,只要她不离开。

她也应承,绝不离开。

但当她发现一切都成为了谎言,她决绝的离去,

悄悄别开脸,将泪水撒在风中,昨天她一直想喝醉,所以故意划拳输掉,但是越是想要喝醉,她就越是清醒,她努力的去无视无忆的存在,她不敢说是什么好人,但她绝不愿意伤害李咎,哪怕当初只是由一纸契约开始的婚姻,但是娶了便是娶了,李咎也许足够坚强,可以承受住她的背叛,但是她不想将他推下深渊,那种苦楚她知道。

学着忘记过去。

毕竟……爱,不是背叛的理由。







于此同时马车这一边

“你的表姑一定在撕玉,也必须在撕玉。”侍墨眼皮也不抬,冷冷的吐出这句话。

“我不懂公子你的意思。”无忆这才恍然醒悟,赶忙收回掀起马车窗帘的素手。

“我没工夫跟你瞎耗,以你的道行,根本不够我们家少爷看的。”侍墨说完这话干脆出去同初一一同赶车。

“侍墨哥哥怎么出来了。”

“里面太闷了,不晓得有什么腥臭味,让我实在是闻不下去了。”

“什么味道?我刚才怎么没有闻到。”初一说着便要起身去查看,被侍墨给拦下了。

“看什么看啊,你能看到就奇怪了,又不是死耗子,这玩意比死耗子厉害多了。”

“哎?”初一这下来了兴趣,追问侍墨那是什么东西,居然比死老鼠还要臭。(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天雷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我看你也别问了,这东西呢也不是你这种小孩子该知道的。”

“我不小了,干嘛每个人都把我当小孩子看。”初一嘟起嘴,她不过就是长得有点娃娃脸嘛。

“好好,小初一不小了。”宠溺的摸摸她的脑袋,侍墨特别加重了初一前面的那个小字。

“那告诉我是什么比死老鼠还要臭。”懒得跟侍墨计较这个称谓问题,初一更好奇的是什么东西比死老鼠臭,那种好奇心早就盖过一切了。

侍墨眼珠子直转,那分明是打了坏心眼。

“那你听好了。”

特别的调高了嗓子。“这个东西啊,他实在是太恶心了,明明看到人家都相处的好好的,他还非要插上那么一脚,也不知道自己一身腥臭惹人嫌,真当大家看不出来吗?什么落魄的大家公子,分明是个一条玉臂千人枕的婊子,不过就是现在想找个女人从良,又恰巧碰到了相貌出众的少夫人罢了,瞧瞧他昨个替少夫人斟酒的那个勤快劲,恨不得咱们少夫人醉了,好让他来个生米煮成熟饭,再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咱们主子心善,没准就让他得逞了,还好咱们少夫人千杯不醉啊,想想他那副恨的直咬牙的模样,咱就得大笑三声。”身为四大侍子之首的他牙尖嘴利异常,说起刻薄话来更是让人无地自容,初一本来还云里雾里的,听到最后也明白过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不搭腔。

侍墨声音提的那么高,马车里的无忆自然是听的一清二楚,清清这么小的孩子都听明白了。起身打算冲出去跟侍墨评理,却被无忆给拉回来。“别冲动。”

“可是无忆,他怎么可以这么说你呢,你又不喜欢那个漂亮姐姐,让我去跟他解释嘛。”清清不甘心的说着,他跟在无忆身后那么久,无忆其实一直有一个喜欢的李家小姐,这事情他是最清楚的。所以他觉得无忆根本不会去喜欢叶知秋。

但他到底还是小孩子,他不懂,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和嫁一个人是不一样的。

“无忆,你不喜欢那个姓叶的漂亮姐姐吧。”

“我……”无忆欲言又止,最终在清清纯净的眼眸注视下还是选择了谎言。“没错,不喜欢她。但是你也不要出去和他争论了,我们现在身处屋檐下。什么都得指望他们,闹僵了总是不好的。”

“可是无忆……”

“清清,你一向都很听我的话的,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他爱说随他说去。”

“哦。”清清这才勉强的答应着,终究是小孩子。不一会就忘记了烦心事,趴在车窗上往外看了。

而无忆却是恨恨的咬紧牙根,李咎,还有侍墨,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他只是想为自己博得哪怕一点点的幸福,这有什么不对?

我的确不是什么落魄家的公子,我爹就是个戏子。所以我也是个戏子,我九岁就被个老女人夺了身子,我甚至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女人,只是因为我是个戏子生下的母不详的戏子,所以我没有选择。

当遇到李小姐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找到了归宿,她这人有些傻。但是对他真的很好,哪怕他不喜欢她。也曾经幻想过她会为他赎身,然后二人去个没有其他人的地方,她给他放风筝,给他扑蝶。

就这样一直到他们都老去。

她说要给他赎身,然后回去取银子,他满怀希望的等着,但是她却没有回来,一个月,两个月……

可是我以为我再也不信女人的时候,你出现了,我以为你会是我的归宿,哪怕你什么都没有,哪怕你只是个女宠,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这样都不行吗?

他以为叶知秋是个女宠,和自己一样受尽白眼,所以她一定可以理解他。

他以为李咎这个丑男只会用金钱绑住叶知秋,所以她应该是并不喜欢李咎的,但是他错了,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是他看的出来,叶知秋对李咎的感情很深,深得他有些胆怯。

但他还是想争取一下,他想,自己至少还有相貌,虽然不能说倾国倾城,但是比起李咎,他还是很有自信的。

结果是他失败了,还被侍墨狠狠的羞辱了一番,侍墨的狠狠羞辱出自于对主子的维护,但在无忆看来却认为这一切都是李咎的指使,他心说李咎实在太可恶,自己躲开,却让个下人来羞辱自己,他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其实他错了,李咎固然知道他的想法,以他那自负(。)的脾气,却不会真的对他如何,他只会反省自己,然后找到更多的优势来争取,这也是他多年商场打磨下的经验,闹是没用的,你得私底下花费更多功夫,然后不动声色的将主动权再抓回自己手里。

所以无忆要怪,那只能怪他自己操之过急,对叶知秋的献媚,弄的人尽皆知。

但仇恨的种子一旦落入泥土中,就会很快地生根发芽,慢慢的缠绕上来,谁也不知道当它开花的时候,会怎么样。

分隔线

到了撕玉,侍墨直接掀起了帘子请车内的二位下车,然后丢下他们便扬长而去,往与叶知秋二人约定好的地点奔去。

当然,他还是把盘缠给了丢下了,这是李咎的吩咐,他虽然气恼却也不敢违背主子的命令。

送到了这,又给了盘缠,别说是救了他们了,就是欠他们的,他们做的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再说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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