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的报恩-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胸前。
未曾开口,先动手翩翩扇了扇,端得十足神韵。
“话说,小公子当日与老妇摊前驻足…”
别看婆婆年岁大,说起话来一点不含糊,简单几句便道出了一段萍水相逢的美缘,造出了个天上有,地下无的俊朗形象,说那人是如何对史朗一见倾心,又是怎么交代打点自己,日后要对史朗的买卖诸多照顾云云。
史朗听她舌粲莲花,语气语调像模像样,可是配上婆婆的长相和身材,就徒生了几分喜意,想笑又不敢笑,只好掩着嘴角,由她去瞎编。
一双琥珀眼眸染上浅浅笑意,不自觉中,想起一个人的身影。
“那娘子,身如修竹,气宇非凡,素面如玉,剑眉星目,却又极是温文儒雅…”
摊主讲得虽然过瘾,心底却也免不了一些心虚——想到若多多为她在小公子面前美言几句,就算小娘子秋后算账,大抵也会留下几分情面罢?
老妇人口中的故事,情节虽然属实,但对于人物的刻画和描绘,显然是下了不少功夫的。
那日的常笙,脸黑得跟堪比地沟里的污水,横眉竖眼,又是打哪儿来的素面如玉,温文儒雅。
老妇边说,联想起那日常笙的凶神恶煞,连自己也觉得好笑得很,但这种调侃,丝毫不能阻止史朗,渐渐将脑海里的那人形象化起来。
更准确的说,一旦想起那个身影,婆婆越说,他便越觉得是她,直到最后,居然无端在心中清晰地勾勒出一幅图。
俊俏的娘子站在红花绿地的桃花林中,一身金丝白袍外褂,半侧着身,看不着表情,任由飞落的花瓣泄了一身。
她双手背在身后,细看才发现,葱段玉指间,明明轻捻着一束桃枝,枝上几朵桃花含羞待放,粉瓣白蕊。
忽闻身后动静,娘子翩然转身,见到来人,嘴角轻弯起,只璀璨一笑,就叫星河全数坠尽了那双温润墨玉,变得越发幽深,越发明亮。
她一脸宠溺,跺近几步,稳稳站在来人身前,欲将手中花枝比珠钗,插在来人发髻上……
史朗眼前闪过一阵阵莫名的白光,他抚了抚额,定神后问:“婆婆可识得那人?”
摊主老妇大肆过了吹牛的瘾后,抬头看见对面屋脊上脸色玄黑的常笙,正眯起眼睛,幽幽地打量着自己和史朗,仿佛在下最后通牒,痛快过后也只敢答:“…不曾识得。”
史朗闻言,小脸上的光彩失了大半,声音里带了些失落,顿了一顿,大胆的问起,“…那人……”
他抬眸,正正看向摊主,眼神动容,语气肯定,“婆婆可曾注意,那人左眼下,是否有颗朱红泪痣?”
看史朗这般正经的模样,摊主老妇竟一时失了言语。
不曾想两人竟是识得的,可为何小娘子要这般偷偷摸摸?不知其中缘由,老妇人不敢挑明此事,回了一句“…老妇记不太清了”,便模模糊糊,将史朗的问题带了过去。
说不清是失望还是别的什么,史朗便没有话语去回答老妇。
再一恍惚间,感觉身旁来了个人,还未看清,右手便被他挽了起来,沾染上一阵香甜气味。
“东家!你吃吗,还有一颗!”不待史朗反应回来,小荻就将自己吃得只剩一个山楂果儿的竹签递到他眼前,嫌不够,还频频往他嘴上凑,嬉笑道,“吃嘛吃嘛!甜得很。”
转头看小荻笑得天真烂漫,不好拂了他的意,史朗张开嘴,小小咬了一口,小荻见状这才罢休,笑眯眯收回签子,将史朗咬了小半的那颗,囫囵吞枣嚼了下去。
嘴里裹了糖浆的山楂果儿,细嚼起来,有些粘牙,竟是又酸又甜,又甜又酸,酸酸甜甜,黏黏地搅在一起,再难尽数区分开。
正如此时的心情,就是连他自己,也说不好是什么。
小荻也是个怪胎,自己家主子不见了这么长时间,他也不慌,换了旁人,怕早就该急得团团转 ,恨不得上大街上满处找去。
他倒好,站在墙角,慢慢吃完了糖葫芦,等围观的人群散了,才到慢悠悠到熟识的摊前,寻他家主子。
至于不分大小,将自己的吃食递到东家嘴上的事,就更不提了。
眼看小荻挽着史朗的胳膊,大有离开之意,不知是为着史朗的失落,还是别的什么,摊主老妇改了主意,开口拦住了二人:“虽不曾识得那娘子,老妇倒不是全无线索。若公子有意去寻,大可以去地榆东街脚甲二十三号处查上一查,或许能有收获。”
摊主说这话时,瞄准了原在对面房顶上的常笙已经离开,才敢如此坦言。
刚才常笙听老妇说不识得自己时,便已经松了大半口气,见小荻慢吞吞地过来寻了史朗,又想起要去丁晋家中商议事情,便未在多做停留。
摊主分明见那抹白色身影,朝着城南的丁晋家方向离去,此时史小公子若是去寻,没准还能撞个正着。
霍霍霍霍。
老身暗中助你一把,看在你我两人有些交情的份上,小娘子就不必多言谢了~
※※
“东家,这里就是地榆东街脚甲二十三号。”
大事不会,但小处还算机灵的小荻,七拐八弯,领着史朗来到刚才摊主老妇所说之地。
虽然不知道东家为何不直接回铺子,还非来这市集街道的巷尾,不过…东家是多么聪明的人啊,总会有自己的理由,小荻这么想想,美滋滋的像是别人在夸奖他一样。
相较而言,明明是主动要求前来一探的史朗,步子停在巷子口,说什么,也再难迈腿进去。
怎么说,自己都觉得有些荒唐。
怎么听过婆婆的话后,居然就下定决心找了过来,怎么就认定,那个人是她呢?或许是旁人,或许婆婆是乱编拿他开心的,也不一定。
就算…就算在此处找到她,自己又要说些什么?
当初不正是自己一番话,才逼得她不敢现身,现在居然还找上门去,哪里有说得通的道理。
是谢她不曾假手于人的照拂自己,是谢她将自己的生活处处打点得精细,还是谢她赠的那些套衣裳?
若不是那衣裳,自己也不会那么快想到找上“彩云轩”的想法。
可是,可是…不是说记忆全无,又怎会…突然在镇中安了家……
“这个李遥遥,姿色还真是不错啊!看得老娘痒到心窝里了,搞得现在还一身骚火!什么时候我也能搞这么个小蹄子来玩玩,一想起来,就浑身带劲儿的爽啊!”
“赶紧闭嘴吧你!今时不同往日了,你这粗鲁婆娘,怎么还敢乱说话。李遥遥是丁家正夫,也是你肖想的?”
在同伴身上吃了瘪,嘴里不干净的女人,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她们继而从巷子阴影里走出来,其中一个还算得上斯文,另一个,却是满口污言秽语,一脸淫相不自掩。
看到史朗时,那个粗鲁女人眼里陡然射出□的光,眼神直愣愣的,眼珠子滴溜溜转动,似乎在琢磨什么对策。
肥手一边在胸口抓挠,嘴里一边喃喃,“格老子的老娘走运了,平白大街上也能碰上这么好的货,看我不……”
不等她有时间把话说完,就被同行的人一把迅猛揪过,强迫拉扯着走远了。
这段差点给他带来危险的小插曲,史朗未曾注意到。
他当下心如鼓捣,又酸又涩,竟是闷得透不过气来。
李遥遥…正夫…李遥遥……正、正夫…………
那些词语跟小飞虫一样,快速地钻入他的耳朵,自那后,胸口便再也平静不下来,就连刚才那女人看他时,明显带有情|色的目光,都没能落到史朗眼中。
他心口似乎被踉跄着狠狠撞了一下,险些站不住步子。
她恢复记忆了。
她…姓丁,有正夫。
她…恢复了记忆…她姓丁,东江镇人,原来…已娶了人。
“东家可是倦了?”慢半拍的小荻,直到现在才注意到史朗的不正常,一手抚上他的后背,关心地开口询问道。
“……不,没关系……”
不管那女子是不是曾记忆全失,现在又都记了起来。
不管她是不是姓丁,是不是娶了人,这么长时间的照料和关心,自己,总归欠那个只有两面之缘的女子,一句道谢的话。
“我们进去吧。”史朗抬手,没有温度的指尖,理了理耳鬓的碎发,如是说着。
明明是六月天,却让他觉得从脚板心凉到头顶,全身有止不住的寒意。
他究竟在犹豫什么,又在为什么痛惜,他不知道。
19
19、018 。。。
018
丁晋家?后堂
常笙和丁晋猫在桌前,圆凳和桌子隔得极近,两人大半个身子都瘫在桌上,坐没坐相,活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除去都还算穿得人模狗样这点,那付懒散劲儿,比大街上成群结队蹲踞在墙角的地痞混混儿,强不了多少,要不怎么说物以类聚…
桌上摆着一壶茶,两碟细点,分块未动。
“你托我问的事儿,都有点眉目了。”丁晋砸砸嘴,有气无力的说道。
常笙不答话,视线停留在沾了茶水,在木桌上胡乱写字的指尖上,好像在思考,却又似是发呆,其间瞄了一眼丁晋,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史家那老宅子,这几年,前前后后转手了好几趟,从前年开始,成了个私塾,专供小男儿学书。从夫子到学生,清一色都是男的。”
“噢?”常笙听出了些兴趣,停了手,下巴尖搁在桌子上,磕了两下,转头问,“颇有点意思,怎么想出来这么个主意。地契究竟在谁手上,可有信儿?”
丁晋对史朗一星半点的了解,基本建立在常笙含糊不清的描述当中。
傻乎乎,脾气拧得跟牛的小妹,不知道为了什么,说是报恩,还真的死磕上了,总是不遗余力,不惜想尽一切办法,在背后帮史朗打点、周旋和筹备。
小妹不说,她做姐姐的,自然无需多问。
可一旦扯上跟史朗有关的事,闲散惯了的常笙,哪怕是正在小憩打盹,也能在分秒钟内清醒过来。
不太乐意见她这副惟命是从的孬样儿,丁晋闭着眼答道:“再给我点时间。我也差人打听过,那人紧着花钱买了屋子,请了夫子,几乎不怎么收学费,只要是四岁到弱冠前的小儿郎,均可去习书。还没闹清到底是哪个大善人在背后张罗,不过据我看,多半该是个男子。”
“是啊…”常笙叹一口气,如果是私塾的话,恐怕不那么好办呐,“只好辛苦丁姐上点心了,要不是小妹脱不开身,这些事,我该去亲力亲为才是。”
丁晋和常笙之间,自然不像以前那般生分,掌柜、娘子的叫,常笙很是果断地唤她丁姐,可当丁晋问起常笙姓氏名谁时,常笙一下就默了。
是了,失忆的事情虽然是她编的,但是她也再明白不过,但凡谎言这种东西,都必须遵守从一而终的道理。
骗了一个,就再得骗上一百个,而首当其冲,得先骗过自己。
就算是她上来这世界后,唯一交了心的丁晋,也没有把真实姓名贸然说出去的理由,于是以自己失忆为由,让丁晋叫她小妹。
丁晋一直在内心感慨,自己这个小妹啊,真是命苦,一路坎坷的背后,指不定藏着何种血海深仇、家斗宫斗的复杂背景,要不是被人灭口又一路追杀,最后被高手打落山崖,怎么会突地失忆?
作为一个第六感灵验的唯心主义者,隐约感知到总是萦绕在常笙周围,那一身青色的贵气,丁晋思量,常笙终归会有真凤归巢的一天,想到这里,就忍不住为可怜的小妹垂泪。
这么想想,那个救了小妹命的史朗,似乎看起来也不那么招人厌了。
“再来,布行的情况确实如你所料。虽然现下很多布庄都仿效‘史铺’和‘彩云轩’的做法,定了契约,但由于‘彩云轩’在东江难以撼动的领头地位,现在行里,依然要数‘史铺’的布料,流转得最快。近些日子的出货量,也不光是多了一倍两倍,‘史铺’的掌柜该偷笑了。”
“嗯…极好……”某人还在桌上写字。
“你之前跟我说,订做那衣服能换来一笔大买卖,其实我在心里偷偷嘲笑你了。”
常笙翻了个白眼,撅着嘴冷哼,“小看你小妹了吧…”
虽说没有什么经商头脑,灵光一现的鬼点子,常笙偶尔还是能有的。
“啊。是啊,我家小妹确实有能耐啊,能给我往金窟里推的人,差不了~差不了!哈哈,哈哈。”
丁晋家中的摆设虽然依旧简单明了,但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明白,原先那些老旧物件,几乎全被置换成价值不菲的古董家具。
即便看着没有太大变化,实际上又岂是能同日而语的。
“托我办的事儿,我都跟你汇报完了。现在该说我的了…”
丁大货娘假装正经的直起身来,清了清嗓子,定定凝视半张脸趴在桌上,用后脑勺对着自己的常笙,继续道,“那张吊睛白虎整皮的信儿一放出去,燕菱就来消息了。”
生意方面的周旋,丁晋似乎有着比常人都高的天赋,若不是以前没有本钱,根本没有让她翻身的机会,也不至于时至今日,才让她丁晋出名。
所以,放手让丁晋去处理问题,比起每天围着史朗,团团转得跟陀螺似的常笙,显然要可靠得多。
对于钱,常笙极是有兴趣,可对于赚钱的过程,就兴趣聊聊了。
后脑勺当即喃喃道,“谈过价格了?”
“谈是谈过了,价格也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