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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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霄正源瞅了眼瑶华说起男人就发亮的眼睛,心里无端升起一阵鄙视,嘴上却在啧啧有声:“哎!殿下你是不知道啊!自从你走后,京城多少头牌都撂挑子不干了,日日夜夜说要等你回来,惹的龟公哭爹爹告奶奶地到太女府门口哭诉;京城的闺阁公子也望眼欲穿地等你回来,说少了皇太女,连今年流行什么颜色的服赏都没了可以跟随的人了!”
霄正源这番说的倒是实话,瑶华在京城中的时候那风流的名头可是响当当的,偏偏又对男子温柔多情,一掷千金,所以俘获了不少男儿心。凤君在时也曾给她说过几门好的亲事,结果都在大婚前夕叫瑶华给逃了,声称自己是属于天下美男的,岂能束缚于一夫之手!于是在朝中有点地位的老臣都训诫自己的儿子:我宁愿把你嫁给城东卖猪肉的张大娘,也不愿你嫁给皇太女这个纨绔子弟来丢脸!
瑶华听见这话,果然满意地眯起了眼睛,点点头道:“果然不枉本宫疼他们一场!”说完,又半是得意半是假装惋惜地说:“哎!本宫又没让他们等我,何必一个二个都那么痴情!”
霄正源赶紧趁机上前道:“那不是殿下的个人魅力大嘛!这。。。。。。殿下是同意回京了?”
瑶华极其傲慢地瞥了眼霄正源,潇洒地大手一挥:“回!”
因为当日已经天色渐晚,所以瑶华便说第二日出发。因为山中不留外人,所以霄正源连夜赶回京去复命了。待霄正源走后,瑶华回书房写了一封信,唤了一声“清一”,便见一劲装女子悄然落地,垂头等着瑶华的指示。
瑶华将手中的信和金牌一并交给清一,说:“你将信和金牌送还给香公子!”
清一伸手接过,身影很快地便隐藏到了夜色中。
瑶华从书房中出来,路过月出的房间,不由得放轻了脚步,悄悄地溜回自己的房间,却不料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趴在桌子上已然入睡,小脸在烛光下而略带暖意,睡颜朦胧,嘴微微嘟起。肘臂下压着的是师父早些年教的五行阵法,旁边还画着两个人物小像,一男一女,双手拉在一起,男孩稍矮,不过四五岁,女孩稍高,已有十岁左右,但都笑容晏晏,恬静美好。
这是自己十岁下山前月出所画。彼时自己已经坐着马车远去,月出哭闹不止,师父就只好约束着他在房里背五行阵法。
瑶华看着月出幼时画的画,不由得失笑,宠溺地摸摸那绒绒的小脑袋,弯下腰身,将其小心翼翼地抱起,抬脚向床上走去,谁知白月出的身子刚挨上床,便醒了。
“师姐?”月出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像个睡不醒的小松鼠般可爱。
“乖,再睡一会,天亮了我叫你。”瑶华边说边拉过被子往月出身上盖。
月出却摇了摇头,拉住瑶华的衣袖不放,明明瞌睡的不行,却还要强撑着,只剩下头一点一点的。
“听话,明天就要启程回京了,我叫人买了好多周记的桂花糕,你不是最喜欢吃桂花糕了么?”瑶华脱掉月出的靴子,用被子将其裹的只余下一个小脑袋。
“师姐的意思是要带我去?”月出惊喜道,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睁的老圆,再也看不见一丁点的睡意。
瑶华又拍拍那小脑袋,轻笑:“怎么可能不带着你?快睡觉吧,听话。”
月出却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转身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没一会便又听见“噔噔”的鞋子敲木板的声音,房门被打开,一阵风又涌了进来。
瑶华有些头疼地看着月出左手抱只小黄狗,右手抱只梅花鹿,胳膊间还拖着一只白兔,一脸甜甜的看着自己笑。
“出儿,咱们的马车应该装不下这些东西……”
堂堂皇太女带着一堆家禽回京会被嘲笑的好吧!
月出一脸紧张地看着瑶华,连连晃动着小脑袋:“不成不成,小黄小梅和小白是一定要跟着我的,大不了把它们放车里我走路便是!”
瑶华扶额,真是一物降一物,面对这样粉雕玉琢的小师弟,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时不时地还要接受他麋鹿般的眼神所带来的温柔攻势。瑶华认命地抬起了头,强自忍住不断抽动的嘴角,尽量温柔地道:
“哪能让你走着去啊,还是师姐走着吧……”
说完,瑶华一脸期盼地看着月出:乖出儿,快说出心疼师姐的话,说不带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了!
月出想了想,又低头看了眼手中的小黄,小黄嗷呜一声,撒娇地伸出舌头舔了下月出的手背。
“那就有劳师姐了!”月出甜甜一笑,露出两个梨涡。
瑶华心都快碎了,果然一切小聪明在这个心思单纯的师弟面前都邹不了效果,自作孽不可活,就暂时同意一起带着吧,大不了到时候偷偷地叫清一把这些畜生给处理掉好了。
这边一想,瑶华倒是也好说话的多,月出也满心欢喜地准备往回跑,瑶华看着那没有穿鞋袜的小脚丫,在灯光下白的晃眼,到底是叹了口气,将月出从地上抱了起来,往其房间走去。
刚刚笑的可爱的月出,在瑶华的怀里立刻变的脸色通红,结结巴巴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全无刚刚活泼的样子。
“师姐……”
“天凉不穿鞋袜就不要随便乱跑,会冻着的!”瑶华瞥了一眼怀里红的快熟了的番茄道。
“不……不……”
“不用不好意思,师父走之前托我照顾你的!”瑶华将怀里的人抱的更紧些,却不防备月出怀里的小黄给舔了一下,立刻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来。
飞快地将月出放在床上,月出从那令人窒息的怀抱中解脱了,连忙想起什么似的对瑶华道:“师姐!刚刚小白好像尿到了你的衣服上!”
瑶华开门的手顿时一僵,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可疑黄色,瑶华转头,声音愈发的温柔,不细细地听都听不到那骨头相碰的声音:“出儿刚刚怎么不告诉我呢?嗯?”
最后一个尾音真的是转了十八个弯才落定,月出看了眼师姐温柔的脸,却感到阵阵寒意,便怯怯地咬着嘴角道:“我刚刚想说来着,却一直被你打断……”
瑶华点点头,笑容不改地转身去开门,只最后朝着兔子身上的那一撇充满了杀意。
出来沐浴后,瑶华便一身清爽地躺在湖中心,一波碧清中竹筏依旧,微风过后,许瑶华嘴角一勾,慵懒开口:“你来了 。”
只见一红衣男子随而衣衫轻撩,自顾自地拿起一壶酒,仰面倒入口中,偏黄色的“杏花村”,顺着那朱唇溢出 ,流淌过凝脂般的肌肤,没入衣领,在莹莹月光下,尚且能看见酒水流过的脉络,清亮地附在红衣男子的下颚脖颈上。
一口灌罢,红衣男子用衣袖轻抹嘴唇,竟如当世女子一般潇洒,虽无男儿家的惺惺作态,却又胜在天然的七分娇媚上,竟惹得人挪不开眼。
“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怎么?今天又想和我来个不醉不归?”香丘语调轻扬,墨黑的发丝并未束起,在晚风中随风而乱。
、第三章(大修)
瑶华也不多说,拿起另一壶酒,白袖一招,便一饮过半,放下酒壶后将手中的金牌递还给香丘。
“玉佩还你,我明日便启程离开,今晚当陪君一醉,来年不知待到何时。”
三年前瑶华在山下的客栈中与香丘偶然结识,一个眉目如画,一身白衣,却拿着“南烛酒”当白开水;一个面若红梅,一身红杉,却将“桑落酒”牛饮。二人相视一笑后,索性和桌而坐,不问姓名不问身份,但求同醉不复醒。此后有约,但凡瑶华犯了酒瘾,便将金牌交给山下的客栈老板,香丘不日便至。
香丘定定地看了面前的金牌一会儿,却是素手一推,道:“不用,你拿着吧,以便他日联络。”
瑶华莞尔一笑,随手塞进衣袖。扯着嘴角问道:“怎么?舍不得我?何不陪我上京,说不定一高兴我就赏个小侍的位子给你当当!”
香丘斜眼觑向瑶华欠揍的笑容,嘴角微勾,将脸慢慢靠近,轻吐出一口灼热的湿气,诱惑道:“只要你敢,我又有什么不敢的!”
说完,便闭上了眼睛,微抬起下巴。
瑶华伸出右手,抚上面前人的脸庞,虽然贴着人皮面具的皮肤缺少了弹性,但仍依稀可以感觉到手下面的眉眼定然精致妩媚。
伸出手指慢慢地在香丘的脸上抚摸,从眉毛、鼻尖,渐渐点到饱满的下唇,瑶华沉寂了许久,终究一把放开了面前的男子,收回了手。
“你长的太平凡了,给本姑娘当小侍我都看不上!”说罢,还嫌弃地看了香丘一眼。
香丘却也不恼,只是眼神里闪过淡淡的失望,随后又潇洒一笑:“当真以为自己是个香饽饽?不过是个酒鬼!”
随后两人再无多话,自顾品酒,一直到月上中天,香丘方才离去。
待香丘离去不久,一道黑影跃至竹筏之上,随地跪下抱拳:“主子,京城事宜已经打点清楚,经请示下!”
“唔……”瑶华手指随意地敲着竹桌,双眼微合。
“清一啊,你觉得你主子要是就这样回去的话会不会很丢人?堂堂皇太女,被皇上派往南山为凤君守孝三年,回去低低调调的不觉得寒人心吗?嗯?”
“主子说的是!”清一表情依旧严肃,“孙总管说了,谁让主子不开心,我们当属下就要让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前日,清九的消息自余杭传来,江南十八弯的航运权我们已夺回一半;三年间,皇二女院内的小侍共出轨五次,皇五女的地下仓库共失火十三次,言左相的内裤平均每三天都会出现在城门上……”
听到这里,不待清一说完,许瑶华便不禁莞尔,除了第一件事情比较靠谱,后面的几件都是什么事儿啊,也只有孙总管这样的老顽童才做的出来。
自瑶华出生,孙总管便跟在其身旁,那是极其护短的,已至都已四十有六了还未嫁人,两只眼睛只知道盯着自己的小主子,待凤君去世后,那护犊的心情愈发严重。
瑶华眼角含笑,开口道:“告诉孙爹爹,二十日后京城太女府见。”
静默一会,收起了嘴角的笑意,瑶华将手中一红一绿两只瓶子及一封信递给清一,清一双手接过,垂头静候吩咐。
“待我进城当天,将红瓶的药粉撒于小五的房顶上,绿色瓶子撒于东宫的房顶。”
“是!”
“将这封信交给姑姑,告诉他,父后死了,李家要想继续辉煌就必须依赖我这个皇太女,叫她想清楚!”
“是!”
“撤回小五府周围的暗卫,全部改去监视言左相!”
“是!”
“回京后多准备点周记的桂花糕,顺便运几盆君子兰回来送给孙总管。”
“是!”
清一走后,瑶华转身沉思。香丘从来没有隐藏过自己的身份,那个金牌就表明了其皇室中人的身份,但自己依然拒绝他的情意,那么洒脱的男子,实在是不应该随自己转进那无边无止的争斗之中。
三年前,自己只道父后家势力大,明白皇帝对李家的忌惮,便极力隐藏着自己。
如今三年已过,曾经的种种臂如昨夜星辰。高门贵族可贵,可是自古清流寒士也是一股不可忽略的力量,原来的自己不懂,可是现在的醒悟并不晚。如今回归京城,我不仅要牢牢抓住高门贵族的命脉,我还要抓住的,就是人心……
吩咐完事情,瑶华看看沉沉的天幕,却了无睡意,转身走向卧房,隔着窗子看见白月出屋子里尚有烛光,略顿了顿,推门而入。
一架毫不起眼的马车自街口驶进熙熙攘攘的人群,前面缰绳拴着三匹高头大马,每匹马的额前都有一撮雪白毛发,识货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三匹马组在一起,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梅花烙”。
一匹马好驾驭,三匹马并驱就很需要考验驾马者的技术了,再加上驾车者一身黑衣的打扮,是以,虽然马车的装饰毫不起眼,依然惹了不少过路的男子频频回头注目。
估计是那一道道爱慕的眼光太过炙热,清一的脸上有点发烧,在看见面前的“欣来客栈”的时候,便仿佛得救般连忙向后请示:
“主子!赶了十几天的路,明天就到京城了,先在前面的客栈歇下如何?”
“嗯……就先这样吧。”一个慵懒的女声响起,接着,繁重的车帘被掀开,一个一身白袍,容颜俊秀的女子姿态雍容的下了马车。
与当时的贵门女子喜欢穿紫色金丝不同,许瑶华的一身白袍衬的其愈发的清俊秀丽,偏偏那举手投足间的贵气,显示出了良好的家教修养,是以并不会被有眼无珠的人小瞧了去。这样的容貌以及打扮,放在整个京都都是数一数二的,更别说是一个半大的梓州城。
四周男子的声音顿时一消,过了整整三个呼吸时间,才叽叽喳喳的响起:
“哇,快看!那车旁的女子比驾马的那个还要俊俏呢!”
“这梓州城怎么没见过这样的人物,不知道是哪家的闺门千金!”
“嘘!没看见他们坐的马车平淡无奇可是马又丰硕肥美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