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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

吸血伯爵不好惹-第99部分

小说: 吸血伯爵不好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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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没有谁抛弃谁一说了。
如果爱情还不够,我们就用血脉缔造契约——生死与共。






正文 ver:20120507120229812207因为爱情
   更新时间:2012624 3:12:44 本章字数:4169


'正文'ver:2o12o5o712o2298122o7因为爱情
? 饶是感觉到了脊背的温暖,男人转过头来,看看自己手中的照片,在看看脑后,咦?人明明在这里?然后鼻子嗅了嗅,反手抱住了温暖的身体,眸光微亮。
沛衍笑了笑,将头埋在他怀里,语调嘶哑:“爷爷说,过不十年我就会换一个模样,再过十年,你就会抛弃我。”
“我以前不害怕的,被抛弃被利用。可是我现在怕了,把我变成你的人好不好?”
“以前的你几乎将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
“没错,我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是,我的世界全部都给你。这样,好不好?”
眼泪滑过赤『裸』有力的『胸』膛,灼热的温度一片濡湿。
路易斯蓝白分明的眼睛,带着不解的『迷』茫。
烫的疼楚,疼的不知所措。
沛衍双手按住他的肩,昂长了漂亮的颈部,然后牵起他的手:“来吧,把我变成你的同类。”
路易斯的脑袋像浆糊一样,转不开。直到触碰到跳动的血脉,他猛地推开沛衍,双手抱住疼,胡『乱』的摇晃着:“不,阿衍,会疼。”
“路易斯,我不怕疼。”沛衍看着退到角落里的他,双眸带着坚定。
男人摇头,剧烈而慌『乱』:“不!”
“为什么?”沛衍抓过他的手臂:“难道你不想和我永远都在一起吗?把我变成你的人,好不好?”
路易斯语气大悲,声音模糊含『混』的,单字的音节:“不!”
沛衍看着他,慢慢的退离,隐忍的笑了:“知道了。”
生死与共,这句话虽然好听,却实在嘲『弄』。
尤其,只有她一个人,妄想着要天长地久。
然而,沛衍又怎么会知道。
对于吸血鬼来说,总有一个人,是他不想去咬的。
因为爱,因为心疼,因为舍不得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冰冷冷的生物。
所以即便明白早已变成了你的负担,只是永远都放不开唯一的温暖。
你给的温暖。
路易斯像个牧羊犬一般紧紧的抱住沛衍,霸道的将她捆绑在自己的怀里,却又出奇的温柔。
轻轻耷拉着头,冰凉的体温,啃咬的『吻』,印在她的眼皮下,用尽了力气,却只能说出亲亲两个字。
“笨蛋。”沛衍骂他,双眸通红了:“好啊,有本事你别把我变成吸血鬼啊,看看我老了以后谁还会照顾你,谁还会去给你煮血粥喝,谁还会……”剩下的一片哽咽声,谁还会关心你照顾你宠爱你?像你这样的笨蛋,到时候肯定会受尽欺负。
原来求的不是天长地久,只是怕百年之后,我死了,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走。
男人五官几乎挤到一起,双眸紧皱着,一字一顿:“不,是,笨,蛋,是——”
“是路易斯对不对?”沛衍拉过被子,盖在他的身上:“乖乖睡一会,晚上跟我出去。”
男人很听话,只要沛衍在的时候,他都很听话,像个孩子一样摆出姿势,优雅又稚嫩,凌『乱』的黑『色』长平铺在白『色』的『床』榻上,惊『艳』了岁月,温柔了流年。
是夜,华灯初上,冬雾颇浓。
沛衍来例假了,在加上为了给路易斯降低『欲』望先前淋了冷水浴,如今整个人都晕晕沉沉的,小腹也疼的难受。
她不甘心瞪了身后的男人一眼,如果他把她变成吸血鬼,她也就不用受这份罪了。
约还是要赴的,沛衍吞了两颗去疼片,喝了一大杯红糖水后,拉着路易斯便出了『门』,一路上叮嘱着他不要说话,不要出声,要装酷装深沉。
约的地点离东方家园很近,是一个叫做咖啡日记的店,西洋式的歌德建筑,柔软的沙,大大的书架,窗帘一层一层的掩着,满室的昏暗。
樱一元坐在最角落的位置,见沛衍走过来,便招了招手,满颜的笑意。
沛衍却是皱了眉,拉着男人坐下,双眸扫过与之前打扮迥然不同的樱一元,红『色』的『毛』绒外套,黑『色』的『性』感丝袜,『艳』丽的烟熏妆,苍白的双颊,怎么看怎么别扭:“樱姐,你穿衣风格怎么变了这么多?”
樱一元淡淡的扫过对面冷俊如冰的男人,对着沛衍笑了笑说:“有的时候换一个穿衣风格,也能换换心情,你们两个要喝什么?”说着,她便将单子递给了路易斯。
沛衍半路接过来,吹了吹亚麻『色』的刘海:“两杯卡布基诺,他和我要一样的。”
樱一元点了点头,叫过来服务生点了单。
背后的灯光打在她的脊梁处,细细的未能察觉到的红『色』痕迹。
“阿衍,小樱『花』已经不见好多天了,但是警察局那里一点消息都没有,你能不能想办法帮我找一找?”
沛衍顿了下喝咖啡的手:“樱姐,你过两天等我消息吧。”现在是不适合说的,而且她也得想想要怎么说才行。
樱一元应了一声好,然后从沙上拿过一个袋子来,推到沛衍面前:“前段时间我出差,看这鞋不错,就帮你买了一双,你要不要看?”
沛衍心情有些沉重,没有她那么高的兴致,于是便说:“我的鞋很多,樱姐还是自己穿吧。”
“我和你穿的不是一个码。”樱一元将鞋袋塞进她的手里:“这本来就是给你买的。怎么?连樱姐的一片心意都想拒绝?”
沛衍没有再推辞,拿过来抱在怀里,却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就在这时,男㊣(5)人推开了眼前服务员的手,站起身来凶巴巴的看着对面的樱一元,深邃的绿眸渐渐染上了妖红,险些就要『露』出獠牙来。
就在那一瞬,沛衍赶紧将男人拉回来,双眸带笑:“好了,好了,我现在就跟你回去,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我还想多和樱姐说一会话呢。”
男人看着她,满眼的『迷』茫,瞳孔渐渐恢复了海蓝。
沛衍攥住他的手:“樱姐,这男人霸道的很,我先和他回去,过几天再联系。”
“好。”樱一元点点头,压抑住全身泛起的战栗,那是对盛怒的吸血王难以言说的恐惧,她扫了沙上的鞋袋一眼,塞到沛衍手里,声音有些颤动:“你忘记拿鞋了。”
沛衍敲了一下自己的头,拿过来轻笑着:“看我糊涂的,樱姐再见。”
樱一元看着消失在『门』前的双影,缓缓的转动着脖子,如同尸体一般僵硬,『艳』丽的『唇』角弯出一个孤独,诡异十分,『阴』森骇人——






正文 208鱿鱼长椅
   更新时间:2012624 3:12:48 本章字数:4971


'正文'2o8鱿鱼长椅
? “路易斯,我不是说了么,要乖乖听话,别出声来。  ”走出咖啡厅后,沛衍捏了捏男人的手,他刚刚一冲动,很有可能被警察抓到研究院去做解剖。
路大少皱着眉,眸低还带着未曾散去的戾气。
沛衍笑了笑:“好了,我也不是真的怪你,来,我带你去吃鱿鱼。”
依旧是三三爆辣鱿鱼,依旧是两个人手牵手,只不过男人的心智却没有了。
于是,双眼『迷』茫了,狭长的桃『花』眸不解的看着手中的吃食。
不是红颜『色』的,完全不敢兴趣,扔掉!
沛衍叹了口气,看着他空『荡』『荡』的手,心也跟着空『荡』了起来。
他却拉过她,跑到广场中央,跑过一个又一个的长椅。
最后驻了脚步,双眸布着雾。
仿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沛衍一愣,蹲下身子,椅子上刻的字,刺痛了眼。
我的吸血鬼。
她捂住『唇』,捡起一块石子,轻轻的刻着,然后指给男人看。
路易斯凝眉,敲着自己晕沉沉的头,微抿的嘴带着不知所措。
她教他念字:“我。”
他跟着学,艰难努力:“我。”
“喜欢你。”
“喜欢,你。”他看着她,『迷』『迷』糊糊地拖长语调,念得很清晰:“我,喜欢,你。”
那男人似是想起什么,恍然大悟,笑得堆起半边酒窝,孩子气的抿着薄『唇』,重重的落在她的额头上,字字天真:“阿衍,笑。”
沛衍嘴角扬起了一抹弧,带着七分帅气,三分宠溺:“反正,你总是喜欢吃我豆腐就对了。”
男人没有听懂,继续落『吻』,霸道的要求:“阿衍,笑,不哭。”
纵使,失了心智,也要坚持努力着要给一个人快乐。
这就是路易斯,执拗到了极致的少爷。
天很冷,肚子很疼,嗓子红到了沙哑,但是沛衍还是在笑着,不敷衍分毫。
这就是她,把少爷宠溺到了极致的沛衍。
回去的路很甜蜜,两个人『荡』着手,很安静的谈恋爱,就像是马路上来来回回的男『女』。
他的风衣披在她的肩上,她的围巾系在了他的脖颈上,如画一般的温馨。
仔细看才知道,路少爷学的完全是前面一对情侣中男人的动作。
人家脱衣服给『女』友披上,他也硬要脱衣服给沛衍披上。
人家捏了捏『女』友的脸,他也伸出手来想捏脸,被沛衍一个目光瞪了回来。
人家进了情趣内什么的店(大家都懂的),他也跟着大步走了进去,度快到让沛衍咂舌。
好吧,人家冲老板拿了一盒杰士邦,来回翻着检查质量。
他也拿起了一包,拆开,左右看着,双眸带着好奇,拉长,又缩回去,好似找到了新玩具的模样。
沛衍看着他,嘴角『抽』搐了一下,走上前去拉他的手。
这时,好似有什么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他双眸一动不动的盯着上方,俊颜上带着『迷』茫。
沛衍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满额的黑线,那是——噗!充气内什么娃娃?
如果在娃娃和杰士邦上二选一的话,聪明的人都会选择后者的对吧对吧?
所以,沛衍拗不过她的少爷,只能付钱买了杰士邦,她实在不想这男人扛着一个充气娃娃走回爱情公寓里去,那样肯定会被然然嘲笑死。
不过,杰士邦达到的效果也是一样的,虽然蓦然然有事外出了,但有雷小勾和小阎王也是一样的。
一个在不耻下问:“小勾,血王叔叔手里拿着的是泡泡糖吧,你拿给我吃过的。”
一个趴在厕所里吐:“滚!不懂别『乱』说,我呕!泡泡糖等于杰士邦?呕!”
长卷飘逸的『花』蕊从卧室里走出来,皱眉看了一眼坐在沙上的男人:“阿衍,我煮了姜汤,然然说你身体不舒服,喝点吧?”
沛衍点了点头,吸着鼻子钻进出厨房里,警告的冲着两只小鬼温柔一笑。
雷小勾十分机灵的拉着小阎王跑了,他准备回房间之后再好好笑。
『花』蕊有些莫名其妙,又是扫了一眼沙上倾城:“阿衍,认定了?”
“恩。”沛衍端着姜汤出来,怕烫的吹了吹,然后闭着眼睛整碗喝了进去。
『花』蕊没有再说其他什么,拿起沙上鞋袋:“咦?你怎么买了一双高跟鞋?还是红『色』的,果然是恋爱的『女』人吆。”
“红『色』的高跟鞋?”沛衍站在厨房里,疑『惑』的洗着碗:“鞋是教练送我的,大概是拿错了吧。”
『花』蕊喔了一声:“还『挺』好看的。”说完又把鞋子装回了鞋带里:“那我先帮你把它放到鞋架上了,方便你拿。”
沛衍一边忙着一边应了一声:“好。”
夜就这么渐渐浓了下来,月光被浓雾打的深沉。
谁都不知道,就在那个亚麻『色』的袋子里,一双高跟鞋出了如血一般的光。
沛家后人,忌例假。
沛衍的察觉力,跟着降低了许多。
雷小勾和小阎王待久了,渐渐变得『阴』气不侵起来。
小阎王倒是察觉出来,但是人家认为这是正常的,哪里还没有一个怨灵的。
“哒!”
高跟鞋动了一下,屋外猛地扬起了一阵『阴』风,光秃秃的槐树来回摇晃了起来。
树下是一道人影,温润㊣(5)斯文,竟与沛衍有着几分相似,却不是道袍加身,而是一套西装笔『挺』的曼尼尔。
他低头笑了笑,带着几分不明。
『阴』风又起,眨眼间,便失了男人的踪影。
天『色』越变得不好起来,没有月亮,没有星星,灯光照不到的地方黑漆漆一片。
大大梳妆镜,慢慢的显示出来一道人影,赫然就是樱一元。
她的脸『色』,如木乃伊一般特别的苍白干瘪,明显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她不悦的皱了皱柳眉,伸手拿起梳妆台上木梳,一下又一下的梳着自己的头。
她的手肘,似乎不能弯曲,姿势尤为的诡异,不时还会出咯吱的响声,好像是骨节出出来的一般。
白天的浓妆已经开始失去了效果,晕开的黑『色』眼线绕着她空『洞』『洞』的眸。
她的脸『色』,一点水『色』也没有,仿佛一具干瘪瘪的死尸般,苍白又毫无生气,两颊更是凹了进去,瘦的可怕。
樱一元似乎也被自己的模样吓到了,于是她拼命的喝水,喝了整整五大杯。
奇怪的是,她的脸竟渐渐的圆润了起来。
樱一元笑了笑,只有一边嘴角翘着,让人越看越心惊。
她的手下无意识的不断写着两个字:沛衍。
给读者的话:
某苇也脸红,捂住,撤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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