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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部分

时空走私1859-第452部分

小说: 时空走私1859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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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新弗吉尼亚军团之所以能在七天之内赶过来,完全是因为这支部队士气高涨的缘故,而之所以能士气高涨,除了跟伯恩赛德的鼓动有关外,也跟这支士兵的组成有关。

    前面说了,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林肯总统特意成立的一支模范部队,人员组成大都是青壮年,官兵的平均年龄在26岁,十**的年轻人到处都是。

    而且,这些年轻人的成分也相对简单,他们大都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自耕农家庭,且基本是中下层自耕农。识字率虽然不高,但相比城里人来说,除了更加的吃苦耐劳,也更加的单纯,或者说更容易洗脑。

    虽然这支部队也是在强制义务兵役制的情况下组成的。但这支部队的兵员因为来自广大农村,所以对当兵的抵制性没有城市居民那么强烈。

    虽然因为中国雇佣军以及英国法国的干涉,美利坚合众国在前线接连溃败,逼迫林肯不得不加大了征兵力度,但这种征兵的情况,城里人抵触更多一些。农村人的抵触却不大。

    实行强制义务兵役制之后,城里人是最先执行这个法令的,原因就是城里人更集中,更好统计与管理。

    相对而言,合众国的广大农村人或者郊区人。因为美国的行政机构不够大,人手不够多,效率也低,管理不过来,所以义务兵役制对农村地区来说,基本形同虚设,最多是在大城市的郊区有点作用。

    由于城市居民更好统计管理,所以强制义务兵役制在城市的实行力度要远远大于农村。可城市居民与农村人不同,他们没有土地,大都是靠出卖劳力。在工厂里做工来换取工资,再通过工资来购买生活必需品。

    再加上城市居民的家庭往往比较小,不像农村家庭那样一户有一大家子人,所以城市居民的壮劳力,重要性远远大于农村的壮劳力,很可能强制拉走一个青壮。就要毁掉一个家。

    虽然林肯鼓励妇女工作,让妇女代替一些男人的工作岗位。以缓解强制征兵后的用工荒,但这样的做法依旧不能消解大家的怨恨。所以城市居民对当兵是很抵触的,只不过是个人的小胳膊扭不过政府的大腿,才被迫当兵,但是,怀着抵触情绪的城市居民进入军队,战斗力可想而知。

    相反,农村的情况就不同了,农村虽然义务兵役制的实行情况很难落实,可农村人对当兵的热情却比城镇居民高,至于原因,说来就稍微复杂了点。

    这么说吧,这时期的美国社会,还是初级的工业社会,或者说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再加上美国缺乏富裕的殖民地,所以走的还是剪刀差模式的工业。

    所谓剪刀差模式工业,就是通过剥削农民来发展工业,这跟英国的羊吃人运动是异曲同工之妙。

    再具体点说,就是美国的农产品极其便宜,工业品却十分昂贵,然后通过昂贵的工业品跟便宜的农产品,来实行剪刀差,进而为发展工业积累资金跟劳动力。

    通过这种模式,工厂不但可以迅速积累资金就不必说了,而且工人的工资收入往往也会超过农民,所以正常来说,农民是很乐意进城当工人的,而当大多数农民进城当工人之后,城镇化就开始了。

    此时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南北战争之前,一直在走城镇化扩张的道路,但受限于资金、技术、人口跟市场,加上社会制度,传统思维的缘故,所以发展速度不算快,属于不急不缓的态势。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美国农民是不乐意进城的,制约他们进城的阻碍很多,除了基础设施差外,当工人的吸引力不足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之所以吸引力不足,是因为美国此时还算是地广人稀,农民往往拥有很多土地,所以尽管农产品价格不高,但当土地数目一多,农产品数量上去了,他们的收入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此,要想让美国农民走出乡村,必须给他们更大的诱惑,单纯拿工厂工人的那点工资,是没有太大吸引力的,相反,如果是能给他们更多的土地,这个吸引力就不同了。

    在这个时期的美国,土地依旧被看做是最重要的财富,是可以代代相传的宝贵财产,因此美国农民对土地的热爱,超过了对其他所有东西的热爱,甚至超过了黄金。

    这不是乱说的,比如说曾经爆发的淘金热,也就是旧金山发现金矿的事情,看看那些去西部淘金的人吧,有几个是真正有土地的农民?大多数都是城市居民!

    正因为淘金热打动不了广大的美国农民,所以淘金热实际并没有吸引多少美国人,总共不过为旧金山提供了十几万人罢了,比起上千万广大的美国农民。这个人数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就在这个时候,为了吸引更多兵员,尤其是农民加入部队,林肯派人去农村做宣传,一边宣传一边招兵。

    那些宣传人员告诉那些农民。说你们只要当兵,那么就算一直没有什么功劳,等混到战争结束,当你们退役后,就可以给你们在南方或者中西部的土地上免费分一大片土地,最少也有三百英亩。且人人有份,永不落空,而且功劳越大,分的土地也就越多。

    三百英亩土地,而且还不用交什么登记费。这可以看成是《宅地法》的升级版,尤其是这土地不是只能选择荒芜的西部,而是连南部也可以选,自然很是吸引了很多农民参军。

    当然,这个政策不止是对农民有效,实际上所有当兵的人都有效,那些城市居民也一样,因此这个新宅地法生效后。军心很快就安稳了下来。

    通过新宅地法虽然可以安抚人心,吸引更多兵员,但要他们成为合格的士兵。还有接受很长一段时间的训练,按照此时的联邦军标准,最少也要三个月。

    但很可惜,战争形势不允许林肯安稳的等这些新兵训练三个月了,所以他压缩了时间,要求新兵训练期减少为一个半月。也就是说一个半月会后,新兵就要上战场了。

    然而。林肯也不是对所有新兵都如此,为了打造几个王牌部队。林肯特意要求米德将军从新兵中挑选一些年龄较轻,思想比较单纯的农民兵出来,然后组建一支新的弗吉尼亚军团,人数的编制则是三十万。

    米德将军也不负重托,他很快就挑出了三十万年轻农民,然后集中在华盛顿附近的兵营里,加以集中训练,哪怕前方战事紧张,林肯也没有轻易把这支部队拿出去消耗掉,而是按部就班的让这支部队训练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期间,这些士兵除了要学习基础的步兵技能,还要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简单的说,就是这些士兵在晚上的时候,要听宣传员的布道,告诉他们为什么战斗,以及讲解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

    总之,所谓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要给这些士兵洗脑,让他们心怀国家,有一种为国家利益抛头颅洒热血的热情。

    还别说,那些重复的鼓动还真起了作用,那些年轻的农民真的以为他们是参加一场伟大的卫国战争,是在跟侵略者做决死斗争,是为了保家卫国,保护所有人的财产不受侵害。

    经过了三个月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之后,这些士兵的思想面貌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明明对国家民族神马的还模模糊糊,却一门心思以爱国者自居,就战斗意志来说,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同级部队。

    而伯恩赛德呢,他带领的部队,就是这样一直爱国心浓厚,年龄层偏低的热血军团!

    看到这里,或许就明白了,为什么伯恩赛德明明一开始是逃跑,中途却改变了主意,要求返回去跟中国人决战,这里面除了伯恩赛德为自己开脱的因素外,军团士兵的不满也是很主要的一个原因。

    当初,伯恩赛德抛弃那些感染者,带兵逃去后方的时候,那些基层军官虽然暂时听话,可当走了一段路之后,就都不愿意走了。

    因为他们觉得很憋屈。

    为什么憋屈呢?因为他们当初明明抵达了史密斯兰附近,却无法痛苦的进攻,而是在一边挖战壕,摆明了是等对方进攻。

    好吧,防守反击也不错,可等啊等,结果敌人没有进攻,他们自己倒是先灰溜溜的逃跑了。

    逃跑就逃跑,中途又遇到暴风雪,走不动路不说,还出现了大量的流感患者,最后又不得不抛弃他们,赶到后方驻扎。

    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那些基层官员被中高层指挥官忽悠住了,但经过一番行军,经过一番冷静思考后,他们也寻死过来了。

    埃文斯维尔那个地方他们很清楚,毕竟他们就是从那赶过来的,所以他们知道那边的药物大概有多少,数量稀少价格昂贵,恐怕是无法给那么多病号使用的。

    那么,所谓返回埃文斯维尔,取得药物再送回去这一说,就不太靠谱了,至少无法拯救所有人。

    相反,中国人是有名的土豪,不但装备好,药物也多,所以如果打败了中国人,什么都有了,同僚也就有救了。

    有了这些想法后,这些基层军官就开始互相串联,然后也不搞兵变,而是玩请愿,向伯恩赛德将军请愿,让他回去跟中国人打,并且他们还罗列了此时跟中国人打的好处,比如天气因素等。

    伯恩赛德一看军心不稳,加上他也觉得这个险值得冒,所以为了前途,他就决定赌一把,回去跟中国人干!

    因此,伯恩赛德中途返回的决定,不是他一个人的决定,而是整个军团大多数基层军官的决定,也只有这样,整个部队才能中途转向,继续冒着严寒风雪,向史密斯兰前进。

    相反,本杰明的詹姆斯河军团就不同了,这支部队的官兵虽然也有不少农民,可他们不是模范军团,没有经过洗脑教育,爱国主义情节没那么严重,士气跟自觉性跟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士兵根本没法比。

    因此,本杰明就没有受到下级的逼迫,加上他本人不想冒险,因此也就没有跟着伯恩赛德一起行动。

    很难说本杰明的这个做法对还是不对,毕竟如果他带兵跟随,那么从人数上就占有更大的优势,不过面对中国人的火力密度,他的这些人是否有用,也十分难料。

    然而,在这个时空的美国历史书上,本杰明因为中途跟伯恩赛德分道扬镳的事情,被钉在了耻辱柱上,认为正是他的胆小怕事,才让伯恩赛德将军的战术功亏一篑。

    不管怎么说,伯恩赛德带领的这支新弗吉尼亚军团,这次是下了破釜沉舟的决心,要彻底击败中国人跟南方叛军,取得药物补给只是一方面,最关键的是,他们要取得一场胜利,一场对中国人与联盟军的胜利,打破中国人不可战胜的神话!

    正是抱着这种不惜一切的决心,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士兵们才克服了一路上的风雪严寒跟厚厚的积雪,哪怕手脚冻伤了,也不管不顾的强行前进,只看他们那股劲头的话,简直可以跟长征时期的红军相媲美了。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正在赶来的这个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李永吉自带兵以来遇到的最强大的敌人,这支部队的强大之处不在于他们的装备,而是他们的人数跟士气!

    或者可以这么说,当一只人数庞大的军团,同时拥有敢于牺牲的决心与士气的时候,那么在任何时候,这都是一支极度可怕的力量,哪怕他们的武器在李永吉看来十分简陋。

    总之,李永吉这次面对的,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而最可怕的是,当时整个远征军上上下下,包括李永吉都没有认识到这点,依旧是以十分轻松的心态来看待这次作战,骄傲异常不说,也非常的轻敌,结果一上来就吃了个大亏,险些大败亏输。(未完待续)

第三八六章 胜则生,败则死() 
乔治。威廉。布朗是伯恩赛德将军的新副官,也是一名年仅二十五岁的年轻人,之所以能在这个年龄就当上伯恩赛德的新副官,成为整个军团实质上的二把手,除了哈佛大学法学院高材生的名头外,也跟他的运气有关。

    原本,乔治。威廉。布朗只是一名铁匠的儿子,因为不想继承父亲的职业,所以就刻苦学习,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成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学生。

    进了哈佛大学,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紧接着,学习刻苦,长的又帅的他,就在哈佛大学遇到了第二个转折,那就是在即将毕业前夕的一次舞会上,成功泡到了一名家里开银行的白富美女同学,并且也得到了这位女同学家里人的肯定。

    正是在这位白富美女同学,或者说女同学家里人的帮助下,当乔治在哈佛大学毕业后,就拿着女同学父亲的介绍信,到了华盛顿一家律师行当见习,实际上就是打杂的。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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