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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步步生莲-第42部分

小说: 步步生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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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即便杖杀奴婢,一般也是大城大阜的官府才会去管,山野乡村,大家大族只依宗法就可随意处治犯了族规的人,更别提豪门大户打死奴婢了。只要没人告发,民不举,官不究,官府才懒得计较。豪门大族在地方上的势力如同土皇上,真要打死个奴婢,又有谁敢去告发?所以家奴实际上是连人身保障都没有的。

    到了宋朝,朝廷已有明令颁布,聘用的奴仆,是佣而非奴。佣是职业,身份虽也低贱,却和奴完全不同。佣比奴拥有更大的人身权利,可以合则来不合则去,只要你有本事,可以科举、可以做官,并不计较你为仆的经历。佣虽然还是和现代的受雇佣者无法相比,不过比起以前的家奴已是天壤之别。

    不过由于大宋刚刚立国不久,正处于新旧两制的交替时期,因此奴与仆尚处于并存阶段,还有许多大户人家拥有大量的家奴。这些旧制遗留下的家奴,不受新律的保护,所以不要说平民,就是家仆,对家奴也有些轻鄙。奴,是屈辱低贱的身份,丁浩出于孝心,要为母亲讨回卖身契,这个理由倒也充份。

    丁庭训目光闪烁,些许惊讶迅速敛去,仔细打量丁浩半晌,才淡淡地道:“老夫惜你本事,本有意许你一个管事的身份,你做了管事,自然拥有相当的权力,那时你母亲纵然还是家奴身份,在这丁家庄里,又有谁敢小瞧了她去?何必为了一个虚名,放弃对你真正有帮助的东西?”

    “老爷,为人子的,哪有希望自己母亲一世为奴的,丁浩不想做甚么管事,只想换得母亲的自由之身,这是做儿子的一片孝心,还请老爷成全。既然老爷说那只是一介虚名,那便赐还家母的自由之身又有何妨。”

    丁庭训一双浑浊却不失精明的老眼深深地凝视着丁浩,丁浩神色从容,目光坦然,过了半晌,丁庭训慢慢垂下眼帘,“呵呵”地笑了两声:“你记住,就算你立了再大的功劳,也是我丁府的一介家仆,做为家主,老夫要赏你,并不是跟你做生意,由得你讨价还价。一个管事身份、一千贯钱外加一处宅子,你可任选其一,没有第三个选择。”

    “丁浩只想要家母的卖身契!”

    丁庭训眼皮一抬,两道凌厉的目光从那双略显浑浊的老眼中迸射出来:“老夫决定了的事,丁家上下还从来没有人敢拂逆我!”

    “老爷,丁浩不是拂逆你的命令。”丁浩平静地道:“我所要的并不多,仅仅是还家母一个平民的身份,这样的要求不过份吧。老爷若是怕引起其他家奴的妄念,那么请老爷开出一个价码来,丁浩愿为母亲赎身。”

    丁庭训双眉一扬,不怒自威。丁浩毫不示弱,两人目光交锋良久,丁庭训不怒反笑:“多少人想求我丁家一个管事都不可得,你却避之不及,也是一个异数。你不要再与老夫相争了,这样吧,你娘有病在身,老夫便派你个相对轻松的差事,月例钱却也不少,这样你既有闲暇,也有余财可带她进城看病,好生调养。咱们以半年为期,半年之后,如果你做事认真,颇有成就,老夫会考虑把她的卖身契还给你,如何?”

    丁浩心里“砰”地一跳:“他非要留我半年是何用意?半年半年之后,正是丁家向广原交付大批粮草添充官仓的时间。估计程将军也是那时发兵北伐,风云际会,倒不会误了我的大事。现如今他不肯交出母亲的卖身契,我也无法强求,再说母亲身染沉疴,本来就不能远行,她又是不想走的,我不妨与这老狐狸虚与委蛇,且把母亲的身子调理好,再说服了她,半年之期一过,再来与他丁庭训论个长短,那时他仍藉故拖延的话,就是他理亏在先,说不得我就要祭出程将军来压他一压了。”

    想到这里,丁浩追问道:“只以半年为期?”

    “不错,就以半年之期。”

    “好!既如此,丁浩就依老爷,咱们一言为定!”

    今日把思虑已久的决定说出来,丁浩的心里顿时轻松起来,他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门,抬头看着院墙外湛蓝天空的一朵白云,胸怀为之一畅:“半年之后,我就彻底离开丁家大院,从此海宽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望着丁浩离去的背影,沉默许久,丁庭训才喃喃地道:“想不到,你竟想永远离开丁家,老夫还真是看轻了你。如此说来,半年之后,我倒不妨送你一份丰富的程仪。现在么老夫倒要瞧瞧,把一条嘎子鱼扔进这趟浑水,能不能撵出那条深藏地底的泥里骨子(泥鳅)”

第67章 浩儿选妻() 
丁家如今又多了一个大管事,这个大管事以前叫阿呆,现在自然没有人这么称呼他,丁府其他的管事和一些有资历的老人叫他丁浩,其他的年长者叫他丁管事,年轻人则不管比他长着几岁还是小了几岁,一律都叫他浩哥。

    浩哥的差使很杂,他是丁家解库(当铺)的盘库巡察,需要不定时的巡察丁家开在霸州城里的几家解库,督查他们的经营,这样的特权可不小,以前除了丁大少、丁二少,也就只有雁九才有这样的权利,仅这一条看来,他就是丁府新贵了,一跃成为丁老太爷的心腹之人。

    此外,他还兼着丁府内宅的采买差使,管采买可是一项令人眼热的肥差,后宅里的姑娘们,如今见了阿呆那是一口一个浩哥儿,叫的声音甜甜的、腻腻的,就像发春的猫儿,叫人听在耳里,好像挠在心上,偏又搔不得痒。

    如今又传出风声来,说是今年丁家放种粮的差使要交给丁浩主持。丁家每年春天都在丁家祠堂东墙外的角门房里设一个点儿,把优质粮种赊给佃户,佃户们画押签收,秋天从他们上缴的粮食中扣除粮种成本。

    统一采购、储存优质粮种,春天分发给佃户,是为了保证种植质量,免得秋后粮食欠收,佃户受损,东家也没有好处。再加上这粮种又是赊来的,远比自己掏钱去买合适,所以佃户们都爱用丁家的种粮,为了自己能多分一些粮种,能分一些好粮种,对掌管放粮种的管事,佃户们都是极尽巴结之事的,如今这风声一传出来,丁浩不但是丁府新贵,而且俨然成为全村百姓眼里的红人了。

    丁浩做事很认真,并不因为他已打定主意离开丁府而随意敷衍。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好,这是丁浩一贯的态度。同时,他也把丁家的这些事务当成是对自己的一种历练。

    一法通,百法通,世间万事都有相通之理,现在多些历练,自己独自闯荡时,就能多一些经验。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小事不懂得如何做好,那样的人能做大事么?所以他对自己负责的事情总是斟酌再三,尽量把手上的事情安排得井然有序,丁家大宅许多管事虽然眼红妒嫉他的受宠,但是对他的老练也是暗暗点头的。

    由于他的差使比较随意和轻松,代表东家进城去解库(当铺)盘库时或者采买日常用品时,他也时常带上母亲,请城里有名的郎中诊治看病,开药调理。不知是因为儿子的出息让杨氏喜在眉梢,还是那些药汤真的管用,杨氏的病渐渐有了起色,脸上也多了几分正常的血色。

    杨氏的病有了起色,丁浩也就放下心来。这段时间,丁浩正忙,病情有了起色的杨氏更忙,忙着给儿子张罗个称心如意的媳妇儿,只是丁浩整日在外奔波,对这些事儿还毫无察觉。

    此刻,杨氏和李氏老姐俩儿正盘膝坐在炕头上,逐个品评着村里适嫁的姑娘。

    “李姐,你说老赵家那闺女怎么样啊?她在你身边跟着做针线活的,你应该熟悉,我看这孩子挺老实的,话也不多,是个本份姑娘。”

    “赵家那闺女怕是不行,我给你说了,你可别给人家张扬出去。”

    “嗨,我是那样的人吗,什么事儿呀?”

    “赵家那闺女有腋臭的毛病,还挺严重。冬天还好点,夏天一出汗真熏得人喘不上气儿来,要不她咋不大跟人说话呢,你不到跟前可闻不出来。”

    “哦,那算了,要不刘家那闺女?啧,就是岁数小了点,过了这个年才十一吧,那还是毛岁,就算定了亲,至少也得两年后才能圆房啊。”

    李大姐沉吟道:“霍家那闺女咋样?”

    “不行!”杨氏断然道:“那闺女长得五大三粗,跟女张飞似的。上一回村西头的那个泼皮高二调笑了她两句,让她几巴掌就给扇沟里去了,看着吓人。我家浩儿虽说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孩子,可那孩子心气儿有点高,霍家那闺女他一定看不上的。”

    “哎呀,这适嫁的闺女不少,要找个合适的还难上了,你说这事儿,其实要说合适,陈家那闺女就挺合适,人生的俊,手又巧,可她家多少也趁着百十亩地,是个小康人家。就算小浩儿如今有出息了,做了管事头儿,只怕人家爹也是不会答应的。”

    “李姐,开油坊的刘晓不是有个侄女儿?上回来丁家庄串门儿,我见过一面,听说还没许人的,今年刚十六吧,岁数正合适。长相虽不是特别出色,身段儿可顺溜,而且听说还是个认得字儿的。”

    李大娘恍若未闻,杨氏道:“姐姐,我说的话你听到没有啊?”

    李大娘有些为难,慢吞吞地道:“妹子,咱们老姐俩这么多年的交情,要是说点啥不中听的,你可别见怪,虽说要娶媳妇的是你家浩儿,可你毕竟是他娘啊,婆婆是人家的家奴,这身份说出去不好听,有点身份的人家嫌弃呢

    杨氏听了脸色一黯,不作声了。

    李大娘迟疑片刻,说道:“妹子,我倒是想起个人儿来,今早你家浩儿进城时还在村口遇见过她,我瞅你家浩儿看人家那眼神,就跟猫儿见了耗子似的,定是见了人家的俊俏模样心里有些馋的,要是她的话,你家浩儿肯定喜欢,就是不知道你这当娘的是啥主意。”

    杨氏一拍大腿道:“嗨,媳妇儿是给他找的,他要喜欢,我这当娘的有啥不喜欢。姐姐说的是谁家的孩子啊?”

    李大娘道:“就是董家那个守寡的罗冬儿,你觉得那孩子如何?”

    杨氏一听李大娘的话就有些不乐意了:“李姐,那可不成,董家娘子是个心灵手巧、模样俊俏的好闺女,可是我家浩儿是童男子,她可是许过了人的,要搁以前,能娶她这样的媳妇,那还是我家浩儿高攀了,可现在我家浩儿大小是个管事,一个月光月例钱就有十六贯,怎么不得娶个黄花闺女?”

    自古虽有贞女不更二夫的说法,但仅仅是有人提倡而已,并不似明清理学走火入魔后那般严重,女人夫死再嫁、亦或被休再嫁在当时一如现代一般寻常。卓文君不但再嫁而且跟男人私奔;蔡文姬嫁过三次,其中一个丈夫还是匈奴的左贤王;李清照再嫁不说,婚后没多久还跟丈夫打起了财产官司,其行为在现在也算一桩街坊间的一桩奇闻了。

    她们在当时都是体面人家的大家闺秀,尚且可以如此,民间对妇人再嫁自然更持宽松和理解的态度。不过正如现代一般,一方是头婚,一方是二婚,家长心里总是有些不乐意的,好像自己孩子吃了大亏。

    李大娘便道:“赵家闺女、霍家闺女,我就看不出她们哪儿比董家娘子更让人喜欢。那初红能指着过日子?我说妹子,你可别犯糊涂啊。”

    她看看杨氏脸色,见她没有动怒,又说:“冬儿这孩子性情乖巧,人生得俊俏,能操持家务,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是个安份守己过日子的人。要说,她也命苦,自小没了爹娘,她那个舅舅,把她养大了本就是想货物卖了的。董家那孩子是个病秧子,从小搂着药罐子过日子,只要眼睛不瞎的,谁看不出他活不长?结果她舅舅收了人家的聘礼,就愣把那苦命的闺女给扔进了火坑”

    杨氏摸挲着膝盖沉默不语,李大娘苦口婆心地又劝:“冬儿那孩子许过人是不假,可是为人、品性、相貌都没得挑,十里八乡的有几个闺女比得上她?要说过日子,这样的媳妇儿你还不放心?你不是想拴住儿子的心嘛,如果娶个不可他意的闺女,只怕他更要往跑了。可要是冬儿这样的小女子,那股子俊俏劲儿能甜进男人心里去,你还怕不能把浩儿的心拴在你家炕头上?”

    杨氏有些意动,迟疑道:“你说能成?”

    “嗨,有啥不成的,妹子啊,我说你就别犹豫了,冬儿那孩子,屁股又翘又结实,一看就是个能生儿子的体相,要是把她娶回来,我看明年春天,你就有大孙子抱啦。”

    杨氏“噗哧”一声笑了,仔细想想,那闺女除了许过人,还真是没有一点可挑的。许过了人的就不是好女人了?她便半推半就地道:“那要不说说去?就是不知道董家的同不同意。”

    李大娘道:“她儿子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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