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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步步生莲-第21部分

小说: 步步生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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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个人,应该摇着描金小扇,或者提着八哥笼子才对,就算是大冬天的不用这些纨绔子弟的必需装备,也不应该在手臂上架一头鹰,可他偏偏就带着臂套,臂套上稳稳地立着一头雄鹰,大概那鹰熬的还不熟,足上还拴着一根链子,显得不伦不类的。

    他刚从“迎春阁”里施施然地走出来,后边老鸨子用甜腻腻的声音正跟他告着别,听见这位将军喝问,不禁茫然站住,莫名其妙地看看这位将军,诧异地道:“这位太尉,不知有何见教?”

    宋朝民俗,对军中将领一概敬称太尉,就如小民见了军人都称军爷、见了公差都称公爷一样,并非实指他的官位。

    黑脸将军也不知在哪里受了闲气,阴着脸大步上前,粗声大气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公子见两排大汉护拥着这位将军,便仰视着他,战战兢兢答道:“太尉大人,小生名叫叶之璇。”

    “做什么的?”

    “小生是西角楼大街叶家车行的少东家。”

    黑脸将军把牛眼一瞪,喝道:“车行的?这个时辰,正是装车歇马以备一早起行上路的时辰,怎地却不见你在家做事?”

    “我在不在家干你屁事?”那位公子暗自腹诽,脸上却不敢有所表现,只好苦着脸答道:“回太尉,小生家中的买卖自有父亲大人主持,小生回去的晚些也不打紧的。”

    “放你娘的狗屁!”

    黑脸将军勃然大怒,伸出胡罗卜似的手指头点着他的额头,把个叶公子点得脑袋跟小鸡啄米似的一上一下,黑脸将军唾沫横飞地骂道:“瞧你那怂样,只会趴在娘们肚皮上使劲的混沌东西。你老子在家辛苦做事,你倒使钱逛妓院子。你肩上那是什么?”

    叶公子站在高大威猛的黑脸将军脚下,就像站在一头雄鹰脚下的鹌鹑,怯生生答道:“回太尉,这这是一头鹰”

    “鹰?你这样的夯货还要养鹰?真真是个败家子儿,一头鹰一日不知要吃几斤肉,你爹辛苦赚钱来养你,你倒把钱买肉去孝敬了这扁毛畜牲!马上给俺把它放了,滚回家去好生做事,再让老子看到你满街闲逛,定要狠狠打你二十军棍。”

    那位叶之璇叶公子被黑脸将军劈头盖脸一通臭骂,骂得面色如土,眼见旁边两位军士目露凶光,跃跃欲试的就想上前拿他,心中虽然不舍,却也赶紧解了手上链子,振臂让那雄鹰展翅飞去。

    雄鹰振翅高翔,发出一声清扬的鸣叫,随即迎风而去。叶公子依依不舍地看着它远去的身影,暗自悲叹道:“我这好好儿的是他娘的冲撞了哪路煞神了。飞了,飞了,六十贯、整整值六十贯的鹰呐”

    “还看甚么,不知孝敬父母,只知游手好闲,简直不是人做的东西!”

    黑脸将军做势欲打,吓得正在望空哀叹的叶公子抱头鼠窜。黑脸将军犹自愤愤不平,他目光一转,忽见路边屋檐下两个人正袖手谈笑,其中一个扭头对另一个说了句什么,那人便呵呵地笑起来,不禁疑心他们是在对自己说三道四,立即闯过去喝道:“你这厮对他说甚么?”

    那人吓了一跳,赶紧点头哈腰地道:“回太尉,小人在说韩信。”

    黑脸将军一听大怒,戟指骂道:“还要蒙俺?两面三头好不地道的东西,俺程大虫是何等精细的人物,岂能被你这贼厮鸟哄骗?今日俺问起你来,你便诳俺说是在说韩信,明日你当着那韩信的面,岂不是要说在说俺了”

    丁浩听了这话,颊上肌肉立即剧烈地抽搐了几下,使了极大的力气,才忍出脱口而出的笑声。他想起自己那个时代,曾有一位红歌星听了满江红,觉得这词写的很好,就想请词作者岳飞帮着写词,那位歌星跟这位将军倒也算是一时瑜亮。

    那被骂的人本来正跟伙伴摆龙门阵,讲汉初英雄韩信的故事,听了这位太尉的话,不禁张口结舌,他欲待解释,又怕这位将军恼羞成怒,一时吱吱唔唔难以成声。黑脸将军见了只道被自己说个正着,更是骂的理直气壮:“堂堂正正的汉子,学甚么饶舌的妇人?心虚了吧?哼!想蒙俺程大虫,顶没出息的东西,快快滚开了罢!”

    那两个倒霉家伙一听这话顿时如蒙大赦,一个向东、一个往西作鸟兽散了,那位动物保护协会成员的黑脸将军这才气哼哼地走开。丁浩看得又好气又好笑,瞧那将军模样,他猜测是在哪儿受了窝囊气,这是故意找碴,可惜了那公子的一头鹰,那么雄骏的鹰,确实值不少钱的。

    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汉见人散了,也挑起担子上路,他“哚、哚哚”地敲着竹梆,吆喝道:“偃月馄饨来,热气腾腾、新鲜下锅的偃月馄饨”

    丁浩见他是个满城游荡做小买卖的,连忙喊道:“老爷子,请留步。”

    老汉回头看来,丁浩急赶两步,陪笑问道:“老爷子,你可知道昨日进城的丁家粮队住在什么地方?”

    老汉笑道:“抱歉的很,这倒不晓得。”

    丁浩失望道:“奇怪,千多号的人马,到底安顿到哪儿去了,说不得,我还得一家家问下去。”

    老汉道:“你要找丁家粮队的人么?一千多人马,这内城客栈没有一家住得下的,要说,也只有城西叶家车行开的大车马店才有可能。老汉记得,昨儿丁家车队进了城,也确是往西边去的,小哥儿不妨去那里瞧瞧。”

    叶家车马店,正是丁浩问到的几家大客栈最后一家,因为距离最远,所以丁浩把它放到了最后,这时一听不禁大喜,连声道:“多谢老人家,呃这里哪条路是往西城去的?”

    老汉笑道:“你是外乡人吧?这城中胡同儿如蛛网一般,一时哪说得那么清楚。你且跟我走吧,老汉要去西角楼大街,到了那儿我再指给你看,也就不远了。”

    丁浩连连道谢,便陪着老汉拐进了一条胡同。地上积雪压得光滑如镜,丁浩见这老头儿年纪大了,便道:“老人家,担子让我帮你扛一会儿吧。”

    担子在老头儿的肩上有节奏地晃动着,老头儿走得稳稳当当,闻言笑道:“多谢小哥儿美意,这担子你挑不惯的,未必便如老汉轻松,再说这路忒滑,你那靴子抓地不牢,还是老汉自己来吧。”

    丁浩低头一看,才发现老汉的鞋上绑着一道道细细的麻绳,起着防滑链的作用,脚底下确实比他要安稳的多。

    丁浩随口问道:“老人家说的大车马店,是叶家车行开的?”

    老汉道:“可不是,哈哈哈,就是刚才被程太尉勒令放走了雄鹰的那个叶公子家开的大车马店。叶家车行在整个西北大城大阜都开有分店,除了运输,也经营客栈。”

    丁浩想起那倒霉公子,也不禁发笑,又问:“那位程太尉,是什么人物?”

    老汉道:“那位程太尉,就是咱广原之主程大将军。”

第33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丁浩吃了一惊,失声道:“那人就是广原将军程世雄?”

    老汉道:“正是。”

    丁浩笑道:“呵呵,这位程将军果然是没读过书的,竟连韩信都不知道。”

    老汉不以为然地道:“知道韩信又能如何?程大将军虽是个不识字儿的,却比许多读书人更懂得忠孝仁义的道理。”

    “此话怎讲?”

    老汉道:“程太尉本是旧晋大将杜重威府上一个家奴,那杜重威贪财好色、胆小畏死,却有一桩好处,对自己下人十分宽厚。程太尉在杜府做家奴时,颇受杜重威厚待,后来又提拔他做了侍卫,使他习了一身的好武艺。

    后来晋国亡了,杜家男丁被满门抄斩,程太尉背着老母一路逃到中原,从军入伍,如今官至大将军。程大将军知恩图报,派人找到了那杜重威家女眷,杜家女眷早已尽被充没为官婢,程大将军把杜重威的元配夫人赎买回来,把老太太在自家安置了,仍以主人之礼相待,还不避嫌讳,为旧主杜重威立了衣冠冢,这样忠义的事有几人做得到?

    而且这程太尉事母至孝,如今虽贵为一方大将,统兵数万,在外边那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可在家里,无论老母如何呵斥训骂,那是绝不敢顶一句嘴的。老汉听程府下人说,虽说程府奴婢如云,可是每天程将军只要在家,都要亲手端水,侍奉老母洗脚歇息的,这样的孝子又有几个大官儿做得到?”

    丁浩听了也不禁肃然起敬,一个人值得别人发自内心的敬重,不是看他言谈和地位,而是看他是不是比别人更像个人,事老母至孝,待旧主至忠,这样的汉子,识不识字,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二人一路说着话,七拐八绕的走到了一条胡同里,丁浩走得又冷又饿,他捏捏口袋里还有几文钱,便站住脚问道:“老爷子,你这馄饨是怎么卖的?”

    “老汉这馄饨十文钱一碗。”挑着骆驼担子的老头儿站住脚道。

    丁浩咋舌道:“十文钱一碗?怎么这么贵。”

    老汉笑道:“我老关手艺好,馄饨味儿地道,你来一碗尝尝,那是保证用料十足,童叟无欺。”

    丁浩笑道:“谁做生意都是这般吆喝,成成成,我如今又冷又饶,且来一碗尝尝。”

    关老汉笑道:“好嘞,那请稍坐,馄饨马上就好。”

    关老汉说着摞下了骆驼担子,他这担子是竹木支架,一头儿放置炉灶,另一头是货物架。内有三排抽屉,分别放置着皮、馅、面板、碗筷等等,最上面则是各种调料,俨然就是一个活动的小厨房。

    如今正有包好的馄饨冻在那儿,一个个跟小元宝儿似的,关老汉麻利地将馄饨下了炭锅,小个儿的馄饨熟的快,很快一个个鼓着肚儿的馄饨就在水面上打起了滚儿,老关拿出个大碗,连汤带水的舀了一碗,又把剁碎的葱花、虾皮、紫菜、麻油调配进去,一时香气四溢。

    丁浩嗅了食指大动,不禁赞道:“嘿,你这手艺,还真不错。”

    “那是,要不怎敢要十文钱呢。”老关得意洋洋地将馄饨递过来,又顺手递过一双筷子,笑嘻嘻地道:“来,趁热吃,这馄饨可香着呢。”

    丁浩接过碗,见那馄饨皮薄如蝉翼,目视能看见里边红红的肉馅,再加上白嫩嫩的葱花、黑紫色的紫菜,虾皮,麻油做浇头,一嗅起来就算不饿也要馋涎欲滴了,何况这时腹饥如雷鸣,当下便在老关备的杌子上坐了,端着馄饨吹着凉,片刻功夫便吃了大半。

    老关看他快吃完了,就开始收拾馄饨摊子,这时,一阵声嘶力竭的小儿啼哭声传来,一个穿着臃肿棉衣的妇人用毯子裹着一个小孩子抱在怀里,正匆匆从馄饨摊前走过,一块遮风的青布巾从额头扎到颌下,只露出三角形的一块面容。

    丁浩喝着香喷喷的馄饨汤,随意地瞟了她一眼,目光所及,忽地泛起一阵疑虑

    那妇人怀中抱着一个哇哇啼哭的胖小子,看起来还不到两岁,哭得鼻涕眼泪一塌糊涂。那妇人一边急急走路,一边轻拍孩子的屁股,哄道:“乖乖宝贝儿,不要哭了,一会儿回了家,娘就给你煮菜粥吃。”

    怀里的孩子哪肯答应,一边哇哇啼哭,一边手抓脚踹,在他身上本来裹着一张挡风的毡毯,这时也踢散了,惹得那妇人气恼不已,却又毫无办法,只是走起路来就困难了许多。

    丁浩本来只是随意一瞥,可是那孩子踢松了毡毯,露出里边的穿着,丁浩见了心中却忽生古怪的感觉。那小娃娃身穿百家衣,头戴虎头帽,寻常人家的孩子为求孩子健康平安,大多都是这样的打扮,并不稀奇。

    可是正如丁浩所御驾的丁家车轿,尽管载人的车轿不管贵贱都有轿围子,可是高低贵贱,就体现在不同的用料上,这个孩子的衣着饰样虽与普通孩子一样,但是用料绝非凡品。他仰面号啕时,颈间还露出一条链子,胸前一个金光闪闪的长命锁,就算那是铜的,这时节铜也是很值钱的,这样的衣着饰物,是一个要给婴儿喝菜粥渡日的人家能置备得出来的么?

    “站住!”丁浩什么都来不及想,眼见那妇人抱着孩子已从馄饨摊前匆匆走过,立时大吼一声站了起来,把馄饨碗往摊位上重重地一放,把老关吓了一跳。

    他这一声吼,丝毫不亚于方才那位猛虎般的黑脸将军的吼声,事不关己的老关都唬了一跳,那妇人如何不怕?吃丁浩一吼,那妇人吓得脚下一个趔趄,险些便摔倒在地。

    “不能让她走!”丁浩急急想着,已快步追了上却去。

    如果是他误解了人家,很可能会挨这孩子的娘一顿臭骂,如果这妇人就住在附近,说不定他还会被她闻讯赶来的家人暴打一顿,只是心中这丝疑虑若不解开,就像一根有毒的刺,会刺得他一刻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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