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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君子好囚-第3部分

小说: 君子好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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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红老大一枪崩掉扑向她的大犬,怒喝道。此时被袭击的众人也反应过来。虽然被咬伤了十几个,但也开枪杀犬或与犬肉搏!
“晚了!”那男人的轻笑远远的响起,红老大等人只听见远远有车引擎发动的声音。而留在原地的犬群似也遵守撤退的命令,瞬间朝各个方向狂奔,跑了个干干净净。
受伤的怪兽蹒跚着扑到红老大脚旁,低低的吼叫着。红老大气得发抖——这快速的偷袭,她的人虽无死亡,却重伤了十多个,躺在地上连连痛呼。
而地上不过留下十多具犬的尸体。
“我知道你是谁!”红老大气急对着远方厚道,“雇佣兵丁一!你等着!我要你和你的野狗们,不得好死!”
————————————
这个男人,开的是一辆战车。程清蓝这样想着,眼角余光瞟着自己的救命恩人。
车子在一望无际的城市废墟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穿行。一路偶尔有零散的人影,但因为车速极快,根本看不清他们样貌。这辆车外形很怪,不同于程清蓝概念中的“车”。虽然保持着惯有的流线型造型,车体表面金属却拥有液体流畅质感。车前后各架着两挺机枪,车轮上方似乎还绑着炮弹。下午的阳光弱了一些,程清蓝惊讶的发现车子的形状和颜色竟然发生了一些变化,车体颜色更淡,而车厢内更宽,她身后的靠椅本来紧贴着后车厢,此时后面不知何时多了块空地,明显是车体已经改变了形态。靠椅自动缓缓往下放,两人都呈舒服的半躺姿势。
“丁一。”男人直视前方,“曾经的政府军雇佣军第三师第五纵队第一中队队长,现在自己干。小姐,为何从南城到亡者之地?”
明白他是在自我介绍,程清蓝苦笑道:“程清蓝,普通公司职员。我真诚的,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丁一!我来自2010年的北京,不是什么南城。我对这里一无所知,也不清楚为什么一觉醒来就会身在这亡者之地。这里跟我所处的年代差别太大,2010年没有战争,只有和平安稳。当然,2010年没有这么高级的车子。”
“救你只是顺手。不用太在意!”丁一摆摆手,诧异望着她:“不过……你说的2010年?两百多年前?”
很难相信吧?程清蓝自嘲道:“除非过去的二十五年是我的幻觉。”
丁一凝视着她,沉思片刻道,“也不是不可能”
他竟然相信?!这回换程清蓝瞪大眼睛了:“你相信我是200年前的人?”
丁一点点头:“我曾听说五十多年前政府就研制出了时光机器。只是具体情况,我们这些雇佣兵就不知道了。这两百多年,大陆战争不断,发生了很多事。你什么也不知道,也不奇怪了。”
“真的吗?”程清蓝激动得直起身子,却因动作太猛,胸口一阵疼痛,她捂住胸。如果能找到时光机器,是不是就可以找到她穿越的原因?弄清楚她为什么会存在在这里?
丁一忽然伸手,在程清蓝右胸轻轻一摁。程清蓝疼得轻声嘶叫。
“肋骨断了?”他道。
程清蓝点点头。
他的眼光便有点不可思议了:“那你还能坚持这么久?”这么柔弱的一个女人?
程清蓝笑笑,平静道:“我要活。活下去。不知道为什么会穿越200年到这里,但一定有必然的理由,所以我不能轻易放弃。丁一,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丁一繁星般的双眼望着程清蓝,双手却离开方形的驾驶操作液晶面板,枕在脑后,侧头望着程清蓝:“好了,放心,已经到了我的地盘,他们追不上了。”
程清蓝却紧张的看着他:“你……不用管方向盘么?”
她把全息超音速导航仪,叫做“方向盘”……丁一微微一怔,嘴角顿时带了笑,垂眸凝视着她道:“自动导航模式,我的公主。”
程清蓝脸一热,顾左右而言他:“刚才在红老大那里,你说你是顾将军的人?他是什么人?”
丁一傲然道:“骗他们的!为了分散他们注意力!顾将军是大陆的统治者,所以他们害怕。先别管什么顾将军,我们快到了,我先帮你把骨头接上。再慢慢把我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当然,如果你愿意,我也要听你讲200年前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柔和,程清蓝用力点点头。
丁一望着她,没有说话,转过头去,直视前方。车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引擎沉稳的低鸣。程清蓝自苏醒以来没这么安稳过,只觉得青天白云,苍茫废墟,什么都是安详的。
战车骤然挺住,却不似一般的急刹车,平稳得几乎感觉不到冲击。丁一下车,快步绕行,给程清蓝打开车门,甚至还故意欠了欠身子逗她微笑。程清蓝几乎感动得要哭,之前的生死遭遇和现在的温柔绅士对待,简直天差地别。
然而一下车,程清蓝又呆住了。
这里……
红色的太阳依然高悬着,四周依然是城市废墟,比起红老大的地盘,这里更加荒凉——因为看不到一个人。这里有风,刮得呼呼响。这里大约曾经是一个繁华的广场,所以才有约莫两千平米的空地。
程清蓝被眼前的景物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她甚至有拔腿转身逃跑的冲动。
广场上密密麻麻的这些……她觉得比起红老大那里□裸的生存威胁不同,这里的恐怖,是无声的,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你的喉咙,让你紧张得无法呼吸。
程清蓝背后冷汗直流。丁一,究竟是什么人?
冷不防身旁的丁一忽然俯下身子,紧贴她耳边,柔声道:“不要害怕,我的公主!它们这是在向你致敬!”

四、动物部队(已修)

如果看到一只小狗,你会觉得可爱;如果看到一只巨型犬,你也许会绕路走;胆子大一点,或许敢上前逗一逗。
可是如果一次性看到上百只彪壮的犬,整整齐齐横成行竖成列蹲在你面前,虎视眈眈看着你,只怕你的腿就软了。因为它们只要每人咬你一口,就足以把你撕成碎片。
所以程清蓝望着广场上的猛犬方队,只觉得头皮发麻。所以当丁一低头凑近时,她下意识的闪躲开。
丁一见状皱眉,直起身子,缓缓抬手。
他的手势,便是命令。刹那间,数百只彪犬同时起身,前肢抬起,直起身躯,吐出舌头,“汪汪”叫了两声,随即蹲坐在地上。动作比人类军队还要整齐划一、一气呵成。
“它们在喊:‘是,长官’。”丁一侧头微笑看着程清蓝,满是油污的脸依然棱角分明,“没来得及说完。我指挥下的雇佣兵,就是它们!我们曾经一同为政府服役。”
“可是……你怎么办到的?”见猛犬们这么听话,程清蓝的紧张感减轻,取而代之的是渐渐泛起的兴奋好奇,“动物,也可以成为雇佣兵?”
丁一沉思了一下,指了指自己脑门,道:“它们这里,有传感器。我可以通过电波控制器向他们发出指令。而且,它们曾是从全球精挑细选的猛犬,领悟力很强。”
程清蓝还想再问,丁一却凑近一步:“精神真是好。不过我救了你,还是要对你的健康负责。”话音刚落,他有力的双手插入程清蓝腋下和膝盖下方,轻而易举的将她打横抱起。
“啊?”程清蓝并不习惯跟这个算得上陌生的男人过多的肢体接触。
“肋骨骨折虽然不影响走路,但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就让我为你效劳吧!”丁一垂眸盯着她。程清蓝的脸紧贴他的胸膛,虽然他满身都是汗味,可贴着他胸口紧致的肌肉,她并不觉得难闻。
与她在2010年相处的男人都不同……她想,那些个坐在咖啡厅里的西装白领,文质彬彬,想起来好遥远。想不到200年后的男人,一改老祖宗的斯文,只剩下铁和血。不知这算进化,还是退化?
“汪汪!”一阵整齐的吠叫,吓了程清蓝一跳,她侧头,果然见到犬群中约莫有十几只身形更为强壮的,一直盯着自己。
“别担心。它们叫是因为看到我抱着一个女人。”丁一有些无可奈何的看了那些犬一眼,它们才安静下来。他盯着程清蓝澄亮的双眼,“所以……它们只是在吹口哨。”
程清蓝脸又热了,在他的直视下,不得不移开自己目光:“那它们……还挺纯情的哈。”
丁一一怔,嘴角慢慢弯起,忽然爆发出响亮的笑容,整个广场上空都能听到他的笑声,那些犬们不明所以,“汪汪汪”一阵乱吠。
程清蓝感觉到他胸膛的起伏震动,为他所感染,忍不住也笑了。这个叫丁一的男人,似乎很好相处是个好人。她,安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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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的住处在一座十多层废弃高楼的一层,里面非常宽敞,至少有一千平米面积。程清蓝被抱进去,才发现里面不简单。不仅堆满了武器,还有一些罐头和米粮,另一侧有三张长桌,竟整齐放置着一些她没见过的高端的仪器设备——或许,他是用这个控制动物部队?
虽然屋内东西很多,但是整体不失干净整洁。丁一将程清蓝在屋子最里面的大床放下。床是极白的,不知铺着什么材料,极为柔软舒适。程清蓝一躺上去,就觉得自己几乎要陷进去。
“你先躺一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再帮你包扎。”看着她满足的模样,丁一不禁觉得好笑,伸手拍拍她的头,起身走了出去。
片刻后,丁一返回,手里拿着个金属方盒,隐隐有香味。以为回来时会看到睡美人,却未料到程清蓝竟然坐了起来,微笑望着他。
他皱眉,快步走上前:“怎么不躺着?”他不得不承认,她躺着的样子,挺赏心悦目的。
程清蓝摇摇头,指着身上的血污:“太脏了,你的床这么干净。”
丁一目光随着她纤细的手指,看到她光滑白皙的大腿上,点点血污渲染,更衬得那抹腻白,晶莹剔透。
丁一缓缓移回目光,停在她脸上:“听话,吃完东西就躺下。你不想被断的骨头把肺戳穿吧,那我可救不了你了。”
程清蓝也不是磨叽的人,听他这么一说,吓了一大跳,连忙道:“嗯,好。我好了帮你洗床单。”
丁一道:“这床单装有微传感器,有自动清洁功能,太阳下晒晒就好。”看到程清蓝眼睛又亮了,他笑了,将手中金属盒递过来。
程清蓝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碗极浓稠的白米粥,虽然有些焦糊,却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大约饿了太长时间,她三下五除二便将粥一扫而光,发出满足的叹息。抬头一看,丁一在一旁,拿着块压缩饼干在啃。见到她吃完,他放下手中饼干,接过盒子放到一旁,拿过来一些绷带胶布和几只药膏。
“这药就是专门治骨折的。”他将东西放在床上,“我去清洁双手,然后帮你包扎。”
程清蓝听话的点点头。看着他高大背影消失在自动门后,程清蓝虽然又困又累很想睡觉,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
至少,要在包扎完以后再睡。不过……
肋骨,断在胸里面。这个,要包扎,肯定要脱衣服吧。程清蓝脑海里猛然掠过丁一那双大手,麦色、修长、长有硬茧,指节粗大有力,心便突突的跳得更猛烈。
想什么呢?她忍不住在心里笑骂自己,被救命恩人看光,比被红老大那帮禽兽侮辱已经强了许多倍好不好!更何况,他是为了救自己。
千万不能扭扭捏捏!她这么想着,渐渐镇定下来。
夕阳西下,金黄的阳光从窗户投射进来,在屋内地板上扯出长长的影子。便在这光芒中,一个模糊高大的身影缓缓走近。远远的,他背着光,看不清面目,只见上身换了件白色背心,下身依然是迷彩长裤,更衬的他宽肩窄腰,精壮结实,修长匀称,挺拔无比。
他蓬松的短发上还闪着珠光,大约是洗手洗脸时沾到的。他渐渐走近床边,低头望着程清蓝。
程清蓝却瞪大双眼,什么要镇定不要扭捏,通通跑到不知哪里的云层中去了。
原来他洗净了脸上油污,竟然是这样的。
棱角分明的脸,乌黑飞扬的眉眼,傲然挺秀;灼灼双眸,只是平静的看着你,也会让你生出痴情凝视的错觉;鼻梁很高,嘴唇偏厚,平添了几分性感——整张脸是让人不敢直视的一幅深刻的画。
如果之前的丁一在程清蓝心中像太阳般耀眼温煦,那么现在她觉得——错了,不是太阳。他分明是一颗星星,一颗恒星,静静的散发光泽,那光泽中蕴藏着力量。
“丁……丁一。”程清蓝干笑一声道,“你长得还真够英俊的!”
丁一闻言笑了:“谢谢!我的荣幸。”
程清蓝二十五年来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人:敏捷、强大、英俊、绅士。她在心中默默想,这两百年,看来,男人还是进化了。
丁一在床边坐下,程清蓝便看到他发梢的水珠沿着他线条干净的脸滚落,流过他的喉结,一直滚到他结实宽阔的胸口,滚过那小麦色的皮肤,然后没入白色的背心中。程清蓝心口更加发紧了,脸也更热。
好吧,这是女人的正常反应,她对自己说。
丁一正摆弄着床边的药物,并无察觉她的异样。他左手持绷带,右手持一管药膏,垂眸看着程清蓝。
“把上衣脱了。”他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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