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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心中的那颗朱砂痣-第37部分

小说: 心中的那颗朱砂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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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露出了傻呵呵的幸福的微笑。
他想起与诺儿的相遇、相识、相知、相许……一幕幕往事浮现在眼前,一丝丝的甜蜜也漾出嘴角,诺儿……胤禟裹紧了披风,他觉得有点儿空。他想念诺儿温润的身体,她的气味,她的音容笑貌。明年春天,才能见到诺儿吧……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好长啊~~~还没有想好如何向额娘提及此事,然后还要讨皇阿玛的旨意,这几个月~~~好短啊~~~胤禟把披风裹得更紧了些——诺儿,我只想与你,厮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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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娘!”胤禟兴冲冲地跑进长春宫。毕竟第一次这么长时间离开母亲,心中很是挂念。
“九阿哥回来了!九阿哥吉祥。”几位正在厅里和宜妃话家常的诰命太太忙都起了身见礼,然后便知趣地告退了,只留下久别重逢的母子二人。
“禟儿!”
“额娘!”胤禟象小时候一样跪在母亲身边,将头枕在母亲的膝上。宜妃满是宠溺地抚着儿子的脸看了又看——终于回来了!三个月前哥哥来信时,宜妃几乎气得昏厥过去,堂堂皇子居然入住平民家去给人家做奴仆!而且话里话外,似乎那家的女儿把胤禟迷住了,据哥哥说还是一个相貌丑陋、毫无礼数的汉家女子!宜妃自然是又气又急,以自己儿子的身份、人品、模样,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就是娶一个天仙也不足奇,却偏偏到民间吃“萝卜白菜”解馋去。本来这次想办法让他去杭州散心,就是希望他能忘了玉格格的事,能和表妹培养些感情。虽然自己那侄女也不是很称心,可做个侧福晋还是可以的,嫡福晋自然要等皇上的旨意。后来哥哥又来信说胤禟已经直接去追赶西巡的队伍,才略松了口气。后又说,那个丑女秧子家里突然来了个富亲戚,她们一家就消失了。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啊!别说一回到京里,胤禟就会忘了那小妮子,就算记着她,回头找不到人,自然也就撒了手,此事便再不用提起了。
“额娘,这些是什么?”胤禟从母亲手时拿过几张帖子,一看,却是八字庚帖,立时有些急,抬头看宜妃,母亲却是无比慈爱的看着他说道:
“好孩子,你这回江南没白去。皇上夸你了是不是?虽然额娘没去,可是额娘却是知道的,那些太太、福晋也是知道的。再说我的儿子,这样的人品模样,又到了大婚的年纪,所以,那些有女儿的人家……”
“不!额娘,不!我不要……”胤禟一把揉烂了庚帖,血往上涌,正要发作,忽然想起八阿哥所说,要从长计议,不可妄为。再看母亲,似怒似嗔似怨的样子,也实是不忍刚一回来就与母亲闹翻。咬牙憋了回去,却不想逼出两泡眼泪,便顺势泪汪汪再度枕在宜妃膝上,有些哽咽地说:“额娘,孩儿这一次一走大半年,才知道在娘身边有多好。要是孩儿开牙建府到外面去住了,那一天才能见额娘几次?再说,再说民间有句话‘娶了媳妇忘了娘’,孩儿不要,孩儿要和额娘在一起,要陪着额娘!”
——不要!我不要碰那些个庸脂俗粉!也不要三妻四妾!我只要诺儿,只要她一个就够了!胤禟心里这样想着,两泡泪已然浸湿了宜妃的罗裙。宜妃哪经得起这个?本来就最疼这个小儿子,这又是别后重逢,儿子的话又情真意切的,自己便也红了眼眶。为胤禟拭了拭泪说道:
“傻孩子!都十七八的小伙子了,还在额娘跟前这样!好了好了,今儿不提这事,只咱们俩个说话。给娘说说,你在杭州都干什么了?在草原又有些什么事,都好好跟额娘说说。”
看到宜妃把那些庚帖都推到一边,胤禟才松了口气,眨了眨眼睛,开始编纂自己的南下见闻录……

以后可怎么办呢?胤禟望着夜空发呆。自己的修为确实太浅,编了篇明显额娘不怎么信,却还是很配合的细听慢品的江南游记,而后,便被愁绪包围了,怎么也走不出来。本来今天兄弟们都到四哥家小聚,可是胤禟的状态太不好了,眉头紧蹙,一言不发。走路撞柱子,喝茶灌鼻子,吃饭嚼筷子,怎么看都象是一傻子。所以八阿哥干脆让他在自己的阿哥所里继续发傻,以免出去了丢脸。八阿哥则一脑门儿情爱官司(为胤禟打的)的带着一肚子不满的十阿哥去赴宴了。
不能跟额娘讲,也先不能和五哥讲。八阿哥是这样叮嘱胤禟的,因为宜妃是断不应允的,而五哥呢?人太老实,若是告诉了他,他极有可能直接就去找老佛爷请旨了。可思诺是汉人,这旨只怕请不下来,且老佛爷是何等人物?她深知孙儿们的婚事,不只是家事,也是国事!所以不会因为谁与谁两情相悦,便成全了他们。自己的皇阿玛更是如此,所以八阿哥的意见是做个侍妾,这样就好办多了。可是胤禟死也不肯——只要思诺一个妻子,正妻!
胤禩被逼得头顶冒烟儿,没办法,只好让胤禟先拖着继续做单身汉,自己则在所管旗内物色合适人家给思诺做娘家,然后就让思诺入旗——即使如此,只怕也只能够着个侧福晋。可是已经钻进牛角尖的九皇子听不进任何规劝和警告,八阿哥只得先走一步再说一步了,谁让这个自小跟着自己读书的弟弟被魔障了呢?
在牛角尖里的九皇子却还在望着星星相思泛滥。他现在几乎无法思考,一想事情就全是诺儿的身影,所以这事儿主要还是拜托给思虑缜密的八哥了。
“爷,您喝了这安神的汤药早点歇息吧。”小六子端来了一碗药,见胤禟仍是呆着,便凑到耳边轻轻地说:“爷,就是为了诺姑娘,您也应该保重自己呀!”
这一句可点醒了梦中人!胤禟一下回过神来,是啊,若是自己病倒了,还怎么办事呢?要是额娘再准备给自己冲个喜,那就彻底完了。想到这儿,胤禟接过药碗,一饮而尽,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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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神清气爽”!思诺缩紧了脖子,被关在家中养伤近半个月,不料外面竟会冷成这样!身上的薄棉衣几乎就是不存在一般,真是无法与江南相比。思诺一行走一行洒下遍地的鸡皮疙瘩,身体也随着热胀冷缩原理在向一个球形靠近——这可不是办法啊,思诺吸了吸鼻涕,强迫自己撑开四肢,做了个深呼吸,然后高喊着“一二一”就奔了出去。
于是,大清的京城里就出现了这么个喊着口号穿着便服的俊俏巡街警卫,立时便造成了百分之二百的回头率。不过思诺却很是不满,为什么眼冒绿光盯着她看的都是些大姑娘小媳妇,而男人们(先不美丑)都是不屑一顾、嗤之以鼻的样子哩?正想着,突然一个五十多岁浓妆艳抹的妇人直冲过来,吓得思诺来了个百米冲刺直冲进了闹市之中——这什么世?大白天就要非礼么?
在人群中钻了一会子,回头四顾张望,确认那妇人没跟来,思诺才松了口气。这时身上也暖和了,便闲散了脚步,开始在集市上游逛起来。咦?这是哪里呢?心里有些纳闷儿,怎么都是卖纸和笔的店铺?难道是文化一条街?思诺的脑袋无视气温,此时竟也大了一圈。虽然在现代思诺的成绩是很不错的,可是这古文嘛……这繁体字……不行不行!脑袋又有增大之势,思诺准备转身离开,却一瞄眼看到一家店铺里好象摆着的是——古董耶!啊对了,这里一定是琉璃厂!思诺兴奋地一拍手,好好,这可得逛逛!虽然没钱买,可是看看总不用付钱吧?转圈一瞧儿,挑了间门脸最大的迈步走了进去。
想不到这家的主顾居然还不少,店伙伴都没招呼思诺。她信步在店里溜了一圈,只见玉器瓷器字画印章……一时间眼睛有点不够使了,心里突然泛起一个龌龊的想法:这要是大喊一声打劫,嘿嘿……哎?那个身影……思诺一愣神,自己只是偶尔有个贼心,怎么还真有人有贼胆来付诸行动啦?她看着店门口不远一个驼色的身影粘上了刚从这里出去的一位肥肥先生,哼,这不是上次偷走的那个贼么?还很会选目标啊,思诺不及多想,跟着就追了上去,擒贼要拿赃嘛,这就给来个现场破案!
眼见着那人向目标凑去,思诺也加快了脚步。只有七八步远了,看着那人故技重演地撞了目标一下,思诺大喝一声:“站住!”随即飞身跃了过去——
“哎哟!”
思诺一阵头晕目眩,不知刚才撞到了什么,只觉得脑门子生疼。神还未稳住,就被抓住了脖领子:“又是你小子!”定睛一看,真是冤家路窄!原来是上次鞭打思诺的那个愣头青,思诺心里气呀,你这臭屁孩子还成了贼福星了,又耽误我抓贼!嘴里不客气地还了一句:“是老子我!”
“你——”那臭屁孩子顿时火冒三丈,挥拳又要打人。却不想有人一氢抓住他的拳头,却是很亲昵地被带进了某人的怀里:“哎呀十哥,你也来琉璃厂看古玩么?”
思诺和愣头青都愣了一下,又有人从后面扯了思诺一把说:“晓棠,你看那个贼人往东边跑了,好象就是上次偷了你银子的那个呢,我们快去追!”不由分说,拉了思诺就走。思诺一边三步并两步地跟着跑,一边拿余光扫了一眼:这不是“青霞”吗?啊不,是秦夏,酷酷地黑袍弟弟!呵呵,看来那贼倒是个“美男诱星”了,刚才为自己拦下拳头的一定是秦天了。
“怎么是你们?你们认识那个……”
“先抓住了贼再说!”
“好!”
秦夏的脚力极好,地形似乎也熟,不一会儿,就和思诺一前一后将贼人堵在了一条小胡同里。贼人见被前后夹击,便欲跳墙逃走。可是秦夏却是手急眼快,一把抓住他的辫子,贼人一挣扎,帽子便掉了,露出了满头的青丝——竟是个女的!思诺和秦夏都大吃一惊,秦夏松了手,退出了好几步远。思诺却是往前上了两步,看到女孩子仇视的目光才停了下来,有些气愤地说道:“你、你,你干点儿什么不好,偏偏要偷鸡摸狗……”
“总比青楼卖笑要好!”不及思诺说完,女孩子恨恨地回了一句,噎得思诺一时说不上话。
“那,那,你可以……比如说,那个……”唉,这年月还真没什么适合女子做的工作。“你可做些刺绣针线活儿什么的……”
“不会!”好么,真是干脆!思诺冒出两滴冷汗,今儿算是碰着同类了,一样的女扮男装,一样的不会女红!“咳咳,”干咳了两声,思诺理了理头绪,又说道:“看你身手不错,想是练过吧,卖艺也可以啊。”
这一次,女孩子没说话,头扭向一边,却是迸出几滴清泪。思诺见不得这个,忙又凑前了两步问道:“你怎么了?定是有什么难处不得已才做贼的吧?你告诉我,咱们一起想个办法。”
女孩子却突然拉开架势:“你不许过来!”
啊?哦,对了,自己现在是男装。思诺瞥了一眼秦夏,不知什么时候秦天也来了,两个在离她们十来步远的地方不知所已的张望着。思诺压低嗓门儿,轻声说:“你别怕,我也是女的。你看,我有耳洞。你再看,”思诺抑起下巴,“没有侯结吧?还不信?那……你过来摸摸?”
思诺向后拽紧了衣服,挺起已经发育起来的花蕾。女孩子脸一红,忍不住弯起嘴角笑了一下。这才算对思诺的警报解除,将自家的身世一一道来。
女孩子名叫秋芳,原就随着父亲在街头卖艺来着,所以有些本领。父亲是个讲义气的人,除了自家的孩子,还收养了朋友的一儿一女。那女孩儿长得十分娇好,事儿也就出在这模样上。去年他们在街上卖艺时,这女孩儿被一地头蛇瞧上了,要拉去做小。父亲自然是不能应允的,便与那帮人动了手。无奈双拳难敌四手,虽然秋芳也能帮点忙,可毕竟人小力微,眼看人就要被抢走,那个小女孩儿倒也伶俐,说我应了你,可是你得到我家明媒正娶。地头蛇自然高兴,派人送他们回家,言明第二天就来娶。
“我那妹子虽不会武,却是极刚烈的。一碗水泼在油锅里,自毁了容貌。那恶人看到这样,知是再逼下去也没意思,再说人也丑了,便骂了几句走了。可是爹爹却被他们打下了病根儿,出不得一点儿力了。弟妹们还小,只靠着娘和这个干妹子的针线活儿根本养活不了一大家子人!我这才出来挺尔走险,干这种营生。”秋芳说着,泪流满面。
思诺气得混身发抖——茶花遭遇记之京城版啊!(关于茶花的故事详见第六章——作者^o^)抖了半晌,思诺开始胡言乱语大放厥词:“好好,偷那群王八羔子,偷那群为富不仁!不过,你要看准了,要是一般人家,尤其是用来救命的钱咱们可不能碰。象……”找了一圈目标,锁定在瞠目结舌的哥俩个身上:“就偷他们这样的,一看就富得流油,少一二百两银子也不乎的主!”
秦天秦夏瞪圆了眼睛:我们招你啦?
“不行不行!还是太危险,万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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