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王妃-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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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如喜会对她恭敬有加,不得不说是有十四爷的面子在,如今十四跟她闹翻了,她又该如何立足,如何挽回呢?
忽而一个黑影闪现,乐璇抬头,便见一个黑衣人恭敬地站在她面前:“乐小姐,王爷派属下送信来。”
玄凌珏?乐璇微微怔了一霎,才接了信件:“关于我在驼城的事情,你们王爷可差人打点过?”
静谧的夜,只有清脆的瀑布声充斥着整个萧山,漫山已经是满满的春意盎然,虽然入夜,却还是可以嗅到清新的草香。玄凌珏负手而立,望着窗外不甚明朗的月光。
乐璇传话说她觉得方如喜的态度十分可疑,可他虽然派人打点了驼城的商户,却并没有知会方如喜。
只是乐璇想多了吗?玄凌珏是相信乐璇的判断的,所以这一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他以外,还有他人在关注着乐璇的一举一动。
思及至此,玄凌珏不由得抿紧薄唇,绝不能让乐璇受到伤害。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将那玻璃珠串完全覆盖。
一片月光下尚未安睡的还有乐璇,虽然夜已经深了,乐璇却仍旧清醒地立在杨树下。天鹰走了三天了吧,估计应该已经到了萧山。
乐璇不仅开始反思自己的表现,为什么这么依赖玄凌珏,他不过派了个属下来,她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分享给他听?
甚至还带着炫耀地将刚刚做好的玻璃串儿送了过去,她这是怎么了?
期待着玄凌珏的眼中会出现如十四一般好奇的神情吗?
乐璇不仅愤愤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她这是胡思乱想什么呢!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把玻璃推广开,在天朝变成一种奢侈品吧?
所有的奢侈品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必须要有名人的认可和支持,而有能够推广玻璃的能力的人,却只有十四最适合。
十四啊,乐璇微微叹气,想起玄凌珏带给她的信,信里简单地讲述了十二与十四所谓的过节,让她突然对这个十四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十三皇子玄凌瑾与十四皇子玄凌璨是禧妃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因为与十二年龄相仿,从小便与十二玩在一起,无论是玄凌珏称帝时在原来的王府里,还是清君侧后玄泽称帝住进皇宫,三个人始终是形影不离的。
十二年前,皇宫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硕大的荷花池,三个小孩便好奇地跑去看荷花,不想十三与十四两人双双落进湖水之中,十二呼救了许久也无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只得自己跳进湖水里去救人,谁知只救到了十四,再去救十三时,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次游湖,原本就是十四的主意,所以十四始终坚持,十二应该先救十三的,他才是该死的那一个,也是因此,十四每次提及十二,都是满心愤愤,其实连十二都清楚,与其说十四是在恨十二,还不如说他是在恨自己。
乐璇浅笑,十四到底只是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感情的孩子啊!
“这大半夜的不去睡觉,是在等我吗?”一个诡谲妖娆的声音从房檐上传来,乐璇抬头,便看见一袭红衣立在房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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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苗苗还真滴去查了一下,大家放心,玻璃是古代就可以制造的哦!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古埃及人已制出玻璃装饰品和简单玻璃器皿,当时只有有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年前,中国制造出无色玻璃。
第30章 这是什么恶趣味啊!
乐璇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百里失笑?”
“别动,就是这个神情!”百里失笑牵起一侧嘴角,纵身一跃到乐璇身前,捻起兰花指在她眉间一点,“可算在你脸上看见点惊讶了,否则我百里失笑的成就感就统统毁在你手上了!”
乐璇皱眉:“你又是来带我走的?”
“不了,现在不需要了!”百里失笑轻轻摇头,“我现在要陪着你!”百里失笑的笑意还涔在嘴角,却已经兰指微动,两枚梨花针带着幽蓝的光射向院子的角落,乐璇随着他的手看去,便见鬼瞳抽搐着倒在地上。
“你的针有毒!”乐璇不禁怒目圆瞪。
“真聪明!”百里失笑浅浅一笑,仿佛刚刚射杀的不过是个躲在暗处的蝼蚁。
“解药拿出来!”乐璇竟也不知哪儿来的底气,冲着百里怒吼,“谁准你随便杀我的人!”
百里失笑不怒反笑:“杀了她又如何,不过是个小丫头,大不了陪你一个就是了!还有……”百里失笑猛地掐住了乐璇的脖子,“谁准你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的!”
乐璇冷哼:“你不是来陪我的?若是杀了我,你是准备到地府陪我去么?”
百里失笑撇嘴,一双柔夷顺着乐璇的脖颈向上移,掐住了乐璇的脸蛋:“你死了我也一样可以陪着你啊,你的尸体肯定比你活蹦乱跳的听话多了,我每天给你换最漂亮衣服,画最美的妆,用最好的熏香掩盖你死后的味道,在这方面你是可以绝对相信我的审美的,保证三年后你下葬的时候还跟刚死的时候一样!”
乐璇嫌弃地皱眉:“这是什么恶趣味啊!你不是有恋尸癖吧?难怪百里失歌会让你养成这种模样!”
“百里失歌?”百里失笑瞪大眼睛,松开钳制着她的手,“百里失歌在驼城?那那那,解药给你,不许告诉他我出现过!”百里失笑将解药往乐璇手里一塞,便转身要走。
还没起身,便被乐璇拽住了手腕:“哎,别走哇,你不是要陪我么,再说兄弟见面分外脸红的事情,我乐璇怎么愿意错过呢!”
借着幽暗的月光,乐璇还是看见了百里失笑微微尴尬的神情,这种带着些许脸红的百里失笑她还是第一次见到。百里失歌在百里失笑这儿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乐璇似乎大概猜得到一些了。
果然,世上总是一物降一物的。
百里失笑低头瞧了瞧握着他手腕的小白手,怔忪了一瞬,才挥手便给了乐璇一个爆栗,趁着乐璇微怔的时候跳到了房檐上:“休想抓住我的把柄,否则小心你的小命。”
乐璇抬头看着百里失笑略带仓皇地消失在夜色之中,也知他有段时间不会再来纠缠,便直接冲过去将解药塞进了鬼瞳的口中。
她是不是该庆幸百里失笑并没有在针上下那见血封喉的剧毒?亦或者如百里失笑这样三观不正的人,看着一个人中慢性毒受尽折磨致死更合他的胃口。
乐璇忽而想起他那日在萧山给她吃的药丸,究竟是在她脉搏中摸出了什么,会让他突然改变了想法呢?
鬼瞳醒来时还带着不小的惊吓:“王公子,那红衣男子……”
乐璇却面色平静地看着鬼瞳:“也算是个教训吧,鬼瞳,我眼中向来揉不得沙子,我不管是谁让你看着我,有没有恶意,若是再发现你监视我,别怪我手下不留情。这次只是中毒,也许下一次,就是尸骨无存。”
鬼瞳瑟缩地抿唇,轻轻点头:“鬼瞳知道错了,娘说,若是王公子发现了,便请您去见一见她。”
乐璇扬眉:“你娘让你监视我?还要见我?”
驼城中的倚笑楼带着边城特有的豪放气,不见合欢香烛舞榭歌台,也没有那天性风流的书生饮酒赋诗,却随处可见那醉生梦死的恩客手中搂紧的卖笑美人,亲亲我我恩恩爱爱,倒是丝毫不避讳。乐璇撇嘴冷笑,在这地方待得时间越长,就越觉得这个驼城格外开放。
“呦,公子,您这是头次来吧?”一个穿着花哨的老鸨不知从何处蹭过来,乐璇都不抬眼,推出一锭碎银子,便冷冷开口:“我找天香。”
老鸨收了银子,却微微皱眉:“公子的品味还真是独特,桃花,带这位公子去楼上找天香。”
天香所在的房间是二楼最里面的一个小房间,已近傍晚,房间却还不曾点灯,打眼看起来似乎是个不常有人进出的角落。桃花也不多留,几乎是用逃的便离开了这里。
乐璇皱眉,鬼瞳长得挺不错的啊,按理说她娘也该是个徐娘半老的美人啊,怎么一个个的好像天香就跟个鬼魂一样?乐璇摇摇头才推开房门,室内的窗帘还没拉开,更显得房间晦暗。
“哎呀,来人啦,快来跟我玩!”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身披花被单的女人,不由分说地一把抱住了乐璇的腰,乐璇低头,不由得暗暗一惊,那人脸上不知是因什么缘故,满都是脓包,几近不辨眉眼。
乐璇将吃惊咽进腹中,冷静下来开口:“你少跟我装疯卖傻,你托鬼瞳带话让我来,就是陪你玩的吗?”
天香赌气松开手,从容地将桌角的烛灯点燃:“你一个小丫头,这么心如明镜的,就不招人怜爱了!”
乐璇牵了牵嘴角:“那你便把你那伪装卸了吧,我看着闹心!”
天香反而对这个才十八岁左右的姑娘刮目相看了,她仿佛已经将一切都猜得透彻,说话时总是带着那股难以忽视的自信。天香一边将自己的易容拆下,一边赌气开口:“你既然一切都猜到了,还来见我干什么?”
“来问问王爷让你怎么做!”乐璇抬眼,直视着这个逐渐显露出美貌容颜的女子。鬼瞳的所有美丽基因,似乎都是遗传自她这个美丽的母亲,但借着幽暗的光芒,乐璇却看不见这个天香的眼睛有半丝彩色。乐璇不由得微微扬眉,看来这个天香还真是个有故事的人呢!鬼瞳视为天神一样的爹,是哪儿冒出来的绿帽子啊?
第31章 谁要给他当王妃
烛光照着乐璇瓷白的脸颊,一双灿亮明媚的双眸里散发着的笃定,嘴角涔着的些许笑意若有似无,却格外吸引人的目光,这种与生俱来的气质让天香这半辈子见了无数人的女人都有些惊诧,惊艳之言不禁脱口而出:“你该不是神算子吧?你连我是王爷的属下都知道了!”
乐璇从容地从桌上端起茶杯,浅笑着呷了一口清茶,才淡淡开口:“哦,果然如此。”
“所以……”天香不由得更加怔忪,“你刚刚不过是在诈我?”
乐璇点头:“差不多。”
不大的房间里,两个女人互相直视着,天香也闯荡天下三十多年了,这般心思缜密又从容淡定的女娃子她还真是第一次见,若不是她一早了解了这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儿,她甚至会真的被她的外表所蒙骗,以为她是个风流倜傥心思诡谲的公子。
天香不由得浅笑:“难怪我家王爷动了心呢,以我对王爷这么多年的了解,他是该喜欢你这种聪明的女人的!真要是纳你做了王妃,岂不是以后连谎都撒不了一个,奇怪的品味。”天香凤眼微斜,一脸的鄙夷。
这下倒是轮到乐璇跳脚了:“胡说什么呢,谁动心了,谁又要给他当王妃!”
天香玩味地牵起嘴角:“这么看起来就生动多了,看来王爷还是你的致命弱点了呢!”
“你!”乐璇拍案而起,“我来不是听你说这些八卦的,我只问一次,你让鬼瞳监视我意欲何为?”乐璇的眼睛里带着难以撼动的权威,让原本言笑晏晏的天香也有一刻的失语。
“王爷知道你误打误撞救了我那个傻了吧唧的闺女以后,是让我不要暴露身份地暗中保护你的,但是我呢,从来都不是个听命的属下,就让鬼瞳没事告诉我你都在干啥,看看你啥时候会发现我,这样我们有了联系,沟通起来不是更方便?”
乐璇微微探究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风韵无限的慵懒女人,玄凌珏的用人她虽然不十分了解,但大概也有三分信任,如此散漫不羁的艳姐儿,他却会让这个女人了解这么多内容,就自然有这个人的可用之处。乐璇忽而想起了百里失笑的“头套”,再瞧瞧桌上放着的“脓包”,不禁巧笑嫣然:“你这桌上的是人皮面具?”
驼城的春天来的总是格外的迟,明明一进三月便有了春意,却不知又哪儿来了一股寒流,整个城内就回到了寒冬。城外三里的炎阳湖才解了厚厚的冰封,便又被冻出了冰碴儿。
乐璇立在湖边,忽而想起了在萧山中她坠湖时抬眼看见的沉静眼眸,不由得心思一动,天香的嗤笑还在她耳边,玄凌珏对她动了心,这便是她如今最大的忌惮。
爱情在乐璇的心里已经死绝了,乐璇是决计不愿意因为爱情而失去一个朋友的,可若是玄凌珏执意,那便真的连朋友都没得做了吧?
乐璇的思绪被一个厉喝打断:“你在此处作甚!”
乐璇应声回头,便见十四竖眉而对,百里失歌尾随在十四身后,巧笑嫣然地冲她眨了眨眼。
乐璇浅笑:“今日有人与我相约在此处见面,我为何不能在此?倒是十四爷怎么会来此处?”
“哎呀!”百里失歌接了话茬,一把抓住了乐璇的胳膊,“这就是缘分,失歌这两天就好想好想王公子呢,这几日未见,可把奴家都想瘦了!王公子才来驼城不久,恐怕还没好好逛过驼城吧?要不然奴家领公子转转?我跟你说,这炎阳湖……”
百里失歌的话被十四冷冷地打断:“百里失歌,你是来陪谁的!”
失歌微微吐了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