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晚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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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这里只有面条和杏仁茶。”
面啊,天那么热,怎么叫得下啊:“给我一个根杏仁茶吧!”也好消消暑。
那妇人端了过来,晚歌才端起碗正要喝,从大道的后边,几匹快马从后面急驰了来,然后就是一辆豪华的大马车,引起一阵大尘飞场起,她有些气,这样叫人怎么吃东西,这些人真是没有一点的自觉心,有钱就是了不起。
“这是有钱人家的马车啊。”那妇人羡慕地说:“我就是一辈子也买不起那豪华的马车。”
“怎么会不行呢?只要有付出就有收获。”晚歌轻轻地说着,人不要太看轻了自已,那么就一辈子都没有什么自信。
那妇人回过头朝她一笑:“这位小姐大概不知道这样一辆马车值多少银子了,小妇人就是穷其一生也买不了,呵让小姐见笑了,小妇人多话了。”
她露齿一笑:“不会,大婶,何必去计较那马车,生活过得自在也安心了,有钱也是一样过,没钱也是一样过。”
“小姐是读书人吧!这话倒是说得有理,像那安家大小姐,有钱是有钱,只是一天到晚的凄凄惨惨,哭啼不休。”
她皱起眉:“何以这么说呢?”莫不是为情所困吧!
那妇人叹了口气:“这是月城里都知道的事,那安家大小姐也不知吃了什么东西,满脸都是黑斑,让人看了退避三舍,原本如花的容颜变成了丑女,怎么会不哭呢?那安家老爷可是连求遍了天下的大夫也无人可治啊,眼看七月就要进宫选秀了,错了这次机会,她就永远进不得宫了。”
进宫,她颦起眉:“为什么要进宫啊?”在家里有钱又自在,可是要比皇宫还好多少倍。
那妇人刮着嘴角:“瞧小妇人口无摭拦的,胡说八道,小姐切莫往心里去啊!”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吗?皇上选秀女进宫,这是封建朝代都有的事,有些事,她估计比这些人还明白着呢?想必那安家大小姐在皇宫里有什么能撑腰的吧!只要这恢复了容貌就能平步青云了,那个女儿家的不想嫁个万万人之上的皇上啊,如果受宠,那光景也和向府一般无二吧!她有些叹气,为什么她们总是想进深宫里呢?和无数的女人分享自已的丈夫,她才做不到呢?人前风光,人后哀凉有什么好。
看看天色,似乎要下雨了,得先走个地方歇着,就是看看外头的风景也好过于在那独院里,梧桐听雨是很有诗意,不过听到了,就有些伤感和落寞,平白让哥哥看了担心。
付了茶钱,她打听到附近有个小亭,循路而去,在那繁华的一隅,青翠之中,就能看到这亭子了,听那妇人说,还是安家出钱修建的呢?就盼着做做好事能让安家大小姐的脸恢复到以前那般,天会惩罚人吗?会的,但不会是这般的小事,这必是人为的,想必是那安家夫妇无路可走了,急病乱投医,什么办法也试上一试。
倒也不会是曲径通幽,而是明朗直达,雅致的享子外面植满了各色花卉,斗艳争纷。她还没有上去,就听见了诗声:“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声音十分好听而又清脆,听得出是个得意的少年男子。
只是这诗在现代只是教育学生,他身子如此高大的,由他所念出来,有些好笑,忍不住晚歌轻笑了出声。
那男子一回头,用墨黑的眼眸瞪她一眼:“姑娘是看不起我的诗吗?不过,也难怪,女人是胸无点墨的好。”
这男子,明明看上去才是十八九的光景,还有些稚气未脱呢?倒是就学会了看不起女人,遇上别人也许就会这么算了,可是遇上了她,她就让他知道女人并不是头发长见识短的,算是为他人生上一次课,打打他的骄傲,慧黠地看他一眼,登上最后一阶石阶:“我绝对没有看不起诗的意思,不过我就是有些奇怪,瞧公子这般年岁也该快是娶妻生子的了,为何还念这些诗,不会觉得有些不合吗?”
他讶然地看着她:“胡说八道,你一个女人家的懂些什么?”
她心里暗笑,他会很惨了:“我是不太明,为什么你吟诗要跑这里来,而且还那么大声,不是想引人注目吗?而我不过是轻笑了下,公子便认为我是看不起你念诗,熟知,才学是在心中的,不关乎在何地。”
顿了顿,她又接着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莫非是公子动了心,看上那家姑娘了。”
他脸一红:“本公子才没有,这不过是一首诗,你何端地就生出那么多看法,瞧你这样,似乎也是会几首诗,你倒是说说,本公子要怎么样才合适。”挑畔的抬高了头。
这是看她有没有真本事吗?想试探她,小子,还真找对了人,会让你输得灰头土脸的,唇角一抹笑:“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热血男人,当为国出一份力,本小姐说的可对,小弟弟你还是回家多读几年书,要不然,你最后不要念出来,让别人听了去,会笑话你的。”
小弟弟,他倒吸了口气,这女人明明看起来才一丁点大,可是那眼神却是一点也没有青涩和害怕,他楚向风可从来没有给人这样看低过,眯起了眼盯着她:“你叫什么名字,才多少岁,竟敢叫本,本公子小弟弟。”
“为什么要告诉你,做好事是不用留名的。”她还自得地说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教训一下这个公子,让他以后对女人尊重一点。
做好事?他的脸气黑了,这样让他下不了台还说是做好事,当真是欺人太甚了。
第一卷 第四章:遇见(二之欣赏)
“至于,那岁数。”她顿了一了顿:“不用按着身高什么的来说,因为有些人是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小弟,乖一点,念一首安眠诗来听听。”她喜欢惹得人火气十足,因为他看起来就很好玩,呵,其实她的骨子里就有着些不安份的细胞,藏得很好,众人都以为她是喜静的,那里知道,她的另一面,在这里,没有人认识她,她尽可以做她喜欢的事。
“安眠曲?”他要气炸了,楚向风的生命里,没有一个人敢这样看轻他,这个女人就那么小看她,不过讲实话,她和他所认识的女子就是不一样,但是未免太持才傲物,看他不起了。他可是堂堂的十四皇子楚向风,让女人这般的羞辱,他要发怒,然后让人揍她一顿,叫她知道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这般的轻视。
可是,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很特别,一个女人,这样不怕得罪他。这么美的一个女子,淡雅而优轻的气息在她白嫩的脸上,那二颗墨黑的眼珠子像是会说话一般,明明是个绝色女子,一开口就叫他小弟的,她明明才十五六的光景啊!太小看他了,他指着她:“你明明小小年纪,还叫我小弟,我倒是不介意你叫我一声风哥哥。”潇洒地一展白扇,做足文人风雅之举。
“风哥哥。”她讶然失笑:“是疯子的疯么?不太好吧!我不用去看大夫我还很正常。”她不是疯女人。这个疯姓少年真是好玩,他会给她逼成真疯的。
她话里的笑意,让他吼起来:“不是那个疯,是微风的风。”一听她的话,他就知道她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地方去。
“哦。”她淡淡地应着,绣帕拭着汗珠,要下雨,天总是闷热得很,一个人看雨倒是无趣,这个少年倒是可以解闷儿:“你年纪多大了,我叫你哥哥不妥吧!我又不认识你,我娘也没有生你,为什么要我叫你哥哥呢?”
“你,你这个笨女人,刚才我还欣赏着你来呢?真是不解风情。”他恼怒地用力瞪她,仿佛他瞪着她,她就能明白,然后乖顺地依着他一样:“我十八了,你这姑娘家,小小样就这样牙尖嘴利的,小心嫁不出去。”
“十八,小鬼,来叫声姐姐,我都二十二了。”嫁不出去也不会嫁你,他的眼中分明有着莫名奇妙的光,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啊,老女人。”他叫了出声。
不会吧,二十二好老吗?他什么表情啊!这里是早婚,可是他没必要那样吧!晚歌不悦地看着他:“你有什么意见吗?小弟。”她青春年华一枝花的,竟然说她是老女人,这小子是欠教训了,女人最在意的无非是年龄了,她有着二十二岁的思想,十六岁的身子不行啊。
他一手指着她:“骗人?”
“你我素不相识,骗你作什么?当我闲着没事做吗?”她有点心虚,她是闲着没事做,还故意误导他,他眉目中有着尊贵,必是养尊处优的少爷吧,幸好没有什么恶习,要不让人揍她一顿或是抢回家里她也没得说,她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啊,而她的思想总是现代的,有时还忘了古代很多当街抢人的习性了。
他摇摇头:“罢罢罢,好男不与女人一般见识,何况我十四是风流年少,胸襟宽广。”
天啊,这样自吹自擂的人都有,必是让人吹捧习惯了。
雨像是铺天盖地而来,吹卷着这碧绿的山色,幸好她先上来了,要不必会淋了一身湿透,这亭子是在最高处,下面还有着几座小享,有些来不及回去的,都往享下去避雨了,一山的青翠,潇潇的雨声,她看得出了神,情不自禁地说:“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楚向风怔怔然的看着她:“你这诗倒是有些大气,也有些凄清孤寂。”
她回过神来一看他:“哦,你也知道啊,这是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之诗,我比较喜欢句中的那四个字。”
“是巴山夜雨对吗?”他冲他笑笑。
“对。”她也笑了:“对奕而谈,听窗外雨声,却也是一种清雅之事。”真是难得了,他居然也猜到,对他,她有些另眼相看起来,这少年并不是那般的肤浅。
“你笑起来真好看。”他发自内心地说:“我怎么都不会相信你是个老女人的事。”
天啊,他还在那里打转转,向晚歌笑得更欢了:“美人啊,笑起来倒是好看。”连她也喜欢这副相貌呢!
“你倒是不摭掩。”他笑着,坐在她的旁边,一脸的兴味:“我最近在学些书法,你会吗?”
书法:“当然会了。”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啊,字谁不会写,她写的是她自个的风格,不用大家来认同,因为也上不了什么台面。自小,她的毛笔字就不行,可是她看到别的人,大笔一挥就能写来那豪气万千的大字,当真是佩服了,学了下,字没学到,那架势倒是学了个八分。
他眼里露着惊喜:“真的啊,那你可真要教教我了,要不我都不知道怎么向我大哥交差了,你不知道,他管我管得可严了。”
她当然不知道了,这个单纯的少年风,幸好她不是玩仙人跳的,要不,他家有多少祖产都能哄说出来吧!他要学啊,就学吧!她捉狭地说:“你要叫我姐姐,我才愿意教你。”想必这纯风子,是因为躲他哥哥特意跑到最顶顶的亭子上来念诗吧!有心,无论是陋室还是金屋都能学到的,这无关于地方。
他有些不甘情愿,但是却更想学到多一些,她真是太新奇了,让他想知道得更多,为难地,还是喊了一声:“姐姐。”心里却咕哝着,她是不是骗他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老女人,还是美丽的女人不容易老,回头,他问问府里的嬷嬷。
兴致勃勃地,他从一个盒里取出笔墨纸砚,放在享子的平台上:“姐姐快来教我。”将手中的笔塞给她。
向晚歌哭笑不得地看着手里的紫金狼毫笔,这人必平是出身不凡了,他还真是要她教啊,太心急了些吧!“我真要我教。”她小心地问。
“当然了,姐姐。”他急急地拉起她:“姐姐的诗不错,字必也是一绝,我倒是可以拿去炫耀一下让他们开开眼界。”
开眼界,不会吧,那么更不能写得太清楚了些,草书,狂书,就是草得看不清的,这个啊,不用特别了,她大笔一挥就可以了,即然推辞不得,她就写写了,说不定她的草书在这里还能独树一帜。
将那白纸铺好,想了想,沾起墨汁就挥下:
飘荡的人未眠
醒在寂静的夜半陌生旅店
谁来陪用这满载过多记忆的疲倦
重复着思念
无聊的下雨天
这是周传雄的新歌溺水三千,她很喜欢那歌词,今儿个就让这小帅哥开开眼界吧!吸足一口气,十分有气势的写着。
那十四皇子大气也不敢出,还边赞道:“好有气势啊。”
天啊,还真的让他别眼相看啊,她更是有兴致了,边写边唱,最后,大气凛然地收笔,学着电视中的人物,将那笔往外面一抛。引来十四皇子的哀叫:“我的紫金笔,是我皇,我哥哥给的啊。”
啊不会吧,看他一脸哭相的,这个笔很值钱吗?可是已葬身在这丛林的某个地方了,她是不可能去捡的,谁知道扔那里去了,只能安慰下他了:“没关系,你再买一支一样的,不就好了。”她倒是觉得那扔笔很有气势,像是大诗人一样。
他的衣着看起来很有钱,不会连支笔也买不起吧,她给他写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