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国妖后谋天下:权色巅峰-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萧亦楠,你等着我,等着我的归来。
洛初云生命还没有完结,这一次,她摒弃感情,只为报仇,只为血海深仇!
不,准确的说,刚刚才开始,开始书写后面的故事。
或许真的被那本书的作者说中了,后面的故事就交给你书写。
故事才刚刚开始,一切,还很漫长。
洛初云拖着疲惫的身子一步步的挪出乱坟岗,现在是每走一步,浑身疼的要死,但是还不得不继续坚持。
乱坟岗周围阴森恐怖,正常人是不会来这儿的,而洛初云想要求救,就必须走出这片阴森的地段。
脚下每走一步,就是一个血脚印,每动一下,钻心的疼让她全身冒汗。
走了很长的时间,却还未走出这个阴森的乱坟岗,不知疼痛的前进还不知道要多久。
或许是上苍可怜洛初云,有一小队人从远处前来,前面的人看见洛初云之后便走到那轿子窗边,轻声的说着什么。
洛初云勉强看着他们,就好像看见了救命的稻草,脚下加快速度的前进,走到那轿子前时停下了步子。
低声的求救,“救我。”声音沙哑干涩。
“救你,我有什么好处。”轿子里面的人轻笑一声,不屑的说,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犹如那高山流水般的曲子。
第13章 请带我离开这儿()
洛初云知道,错过了他们,自己要想再在着荒无人烟的地方遇见人求救,根本不可能,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便沉吟一下说道,“我可以任你差遣三年,三年之内,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三年啊。”轿中的男人对这个数字有点不太满意,怎么不是一辈子,而只是短短的三年。
用三年报答搭救之恩,已经足够,再说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当奴做小,任人差遣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还有仇恨要报。
三年的时间也是洛初云给自己修养和筹谋划策的时间。
轿中人沉默半响,半响后从轿子中飞出一根金色丝线,缠绕在洛初云的手腕之上。
金丝收紧,脖子被勒紧,勒出一道血痕,不过这点痛相对于脸上和心口的伤,洛初云都已经不觉得什么了。
从轿子中从来一声惊叹声,良久再无声。
“好吧,三年就三年。”沉默了半响之后,轿中的男子开口,“寒,你先带这位回客栈。”
这个女人可能就是他让自己前来找的人,只是有点面目全非。
真不知道他要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女子干什么。
轿子中的男子完成了他交给自己的任务时,舒心的笑了笑,“你们去面前给我的花儿找几个好一点的肥料。”
这是洛初云听见的最后一句话。
后来的事情洛初云一点都不知道,只是等自己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胸口出的匕首也已被拿掉,伤口也经过处理了。
想要起身下床,却感觉浑身僵硬,动弹不了。
连转头,却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自己头上缠满着纱布,身上也是一样,整个人包裹的就如一个干尸。
洛初云腹想,云离歌啊,到底是谁这般的恨你,让你这么痛苦的死去。
胸口饱受剜心之苦,身上更是伤痕累累,连脸颊也不放过,一刀刀的毁去,真的是好狠的心。
“小姐,你醒了。”洛初云迷迷糊糊的看见由门外进了一个小丫头,小丫鬟看见洛初云睁着无神眼睛在床|上挣扎,惊喜的上前。
“嗯,我这是在那儿。”眨了眨眼睛,努力的想要看清楚来人何等模样,却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眼睛这是废了,这是洛初云脑子里传来的第一信息。
开口时,嗓子里好像有滚水滑过,疼痛难忍,声音沙哑,听不出原来的声色了。
“摄魂宫。”丫鬟干练的回答道,“小姐,你先去歇息,小人去给少宫主说一声你醒来了。”
“嗯,去吧。”锦绣双眼无神,但思绪乱飞。
原来是摄魂宫啊,很熟悉的一个名字。
摄魂宫,当今武林中邪教之一,与九重楼并称天下双邪,传闻摄魂宫宫中弟子无所不做,最喜爱杀人制毒,江湖中人死在摄魂宫的人不计其数。
摄魂宫在这一任宫主凌修手中,更是猖狂之际,毒辣的手段令天下白道之人闻之色变。
只是这几年来,凌修很少现身与江湖之中,现将宫中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他的关门弟子宫千绝的手中。
第14章 没有心跳的活死人()
江湖传闻,凌修是在修炼一种邪功,不得已才将教中的事务交给他弟子的,等到他功成之日,便会残害江湖,一统天下。
这几年来,凌修虽不出现,但是他的那个弟子宫千绝也不是吃素的,小小年纪,手段更是胜于他师傅,管理摄魂宫短短几年,摄魂宫的教众只增不少,摄魂宫的版图越来也广。
洛初云未曾想到,这次救自己的居然是摄魂宫的少主宫千绝,自己要效劳三年的人也是这个少宫主宫千绝。
罢了,邪教也好,正派也罢,自己的小命算是保住了,三年也很快就过去了。
门再次的打开,模糊余光扫见由外而来的枣红色锦衣男子,逆光下,初云看得不太真切,只是觉得此人有天人之姿,耀眼无比。
待他走近时,却无论如何也看不真切了。
眼睛真的废了,洛初云再一次的感概!
萧亦楠我们之间又多了一笔仇!
尽管洛初云看不见,但心里却知道这个男人长的有多么的妖媚,多么的迷人。
记得当初自己初次见到他时,还以为是个女人,根本没有想到此人就是摄魂宫的少主,想想那时候傻傻的自己时,洛初云苦涩的笑了。
所有的人都好好的,就只有她变得面目全非。
“居然还活着,真是奇迹。”宫千绝手压在初云的脉搏之上,感叹连连,之后,将手从脉搏处挪开,按在初云的心口处。
手下没有传来任何的跳动,宫千绝皱眉,活着果然是奇迹,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女人活着。
对上|床|上女子的眸子,只见她定定的打量自己,邪魅一笑,“身受重伤,为了救活你,我可是用了不少的宝贵药材,所以我觉得用你这个废人的三年报答有点亏了。”
初云瞥向按在自己心口的玉手,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这个废人不会让你觉得亏的,但麻烦你将手拿开。”
不管你长的好不好看,男女授受不亲。
宫千绝收回自己的手,用丝绢仔细的擦拭着刚刚碰触过初云的手,“缺失半片心脉,心跳停止,右肩软骨碎裂,小产不干净,身子虚弱异常,身中奇毒,眼睛也有坏死的症状,慢慢的你会什么也看不见,你说这样的你还有什么用。”
其他的都不是重点,令宫千绝惊讶的是一个活在人世上的人居然没有心跳,说出去,谁会相信啊。
“没有心跳。”初云痴痴的重复了这一句话。
没有心跳,没有心跳,自己怎么还会活着,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虽然没有心跳,但你就是一个奇迹,活着还不是问题。”宫千绝用玩笑的口吻说着。
当救了她,发现这件事情之后,宫千绝好奇,便翻阅了关于心脏一类的所有的书,却什么也没有查到。
最后问了闭关的他,才知道有人为此女用阴魂续命,让她原本就该停止的生命有了灵魂,重新活在这个世界上,只可惜,灵魂的缺失,便成了这般没有心跳的活死人了。
第15章 有人为她逆天改命()
阴魂续命,用百人魂飞魄散的结局改写这一个人的生命。
宫千绝突然间很想知道到底是谁人有如此的大手笔,为了这个女人甘愿背负如此的冤孽。
“活着就好。”初云眼神迷茫不知道在想什么。
宫千绝本来也不是怜香惜玉之人,他要的只是为他服务,用生命为他服务,冷眼扫了初云一眼,“一会我会让鬼医替换一副容貌,再替你换一副眼珠子,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修养,两个月后,会有任务等着你。”
摄魂宫可是不养闲人的。
虽然这个女子是他要自己找的,但他却没有说找来干什么。既然这个女人主动说要为自己卖命,那就让他看看到底有什么本事。
“嗯,我知道了。”对于这种只剩下利用的关系,初云根本不用说谢字。
他们本来就没有感情,有的只是利用。
不,或许,还有感情,只是那是属于从前的,曾经那个很傻的女人的。
记得当初因为萧亦楠中毒,昏迷不醒,那些庸医没有办法,她得知这个世上只有现归摄魂宫的鬼医才有办法解毒。
为此,不远千里,来到摄魂宫,和宫千绝多次明争暗斗,才让他开口,让鬼医随她前去南为萧亦楠治病。
现在想来这一切,心中还是很痛很痛,痛的快让自己不能呼吸了。
每次忆起属于这个时代的事情,都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真实,真实的都快将另外一个时代给忘记了。
曾经受的苦,今后一定要讨回来的,所有的仇恨,一定要雪耻。只要我还活着,只要我还活着。
初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去突然间死去。
三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三年之后,等我离开了这儿,我会替你讨回一切的。
三年的时间真的很快,摄魂宫内的桃花已经盛开了三次了。
三年的时间,一切都在改变,一切却好像都未改变。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摄魂宫还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邪魔歪教,只是摄魂宫添了一个桃花门,多了一个杀人如麻的桃花门门主初云。
洛初云,三年前以一人一力剿灭慈济庄,闻名于江湖,也为江湖正道之士奉上妖女之名。
之后便保持着三个月内灭一门的速度,迅速爆红于江湖,为江湖正道之人所不齿。
不齿归不齿,江湖上还是有很多关于初云的小道消息。
譬如妖女初云长得奇丑无比,所以才带着半面桃花纹理的面具
再譬如,妖女初云修习邪功,每逢黑夜必要与男子交欢,否则将会血脉膨胀,走火入魔
关于初云的消息一个接一个的,但谁也不晓得那些是不是真的。
月圆之夜,摄魂宫桃花门,门主寝室灯火通明,一道血红色的身影翩然而入。
一双凤目含情,低眸回头,都已经千娇百媚,魅惑苍生。
眼角的血红色的泪痣更是摄魂夺命,只可惜的是美人虽娇媚,但冰冷的脸上不带有一丝温暖的神色,冷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第16章 三年了,是时候了()
侯在屋子里的青衫男子一见耀眼的红色,起身相迎,“你回来了,这次还顺利吗?”
这道血红色身影正是前几天出门执行任务的桃花门门主初云。
初云甩掉身上的披风,淡淡的应了一句,“还好。”
三年的时间已经让洛初云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感情流露于表面。
还好,还好,三年的时间还有一个月就要完了,还有一个月自己就要脱离这儿了,再也不是什么桃花门的门主了,摄魂宫的一切便都不管她任何事情了。
“青衣,你先下去吧。”初云挥手道。
青衣是初云两年前在灭掉烟柳山庄的时候救下的,那时候的青衣已经被折磨的浑身伤痕,那个模样像极了当初自己初来这个世上的模样,心生不忍,解开了绑着他的铁锁,让他自行的离开。
只可惜,那时候自己身子突然不适,心口绞痛,幸好被医术高明的青衣救了。
自那以后,青衣便一直跟在初云,照顾着初云的身子,两年来,就如今天一般默默的守护着,默默的关心着她。
“先喝了这东西吧。”青衣将白玉碗放在初云的眼前,嘱咐道。
碗中是血红色的液体,初云望着红色的液体,眉头一皱,手一仰,由口入腹,尽管血腥味已经被去掉,但每次喝这个东西的时候,锦绣都忍着胃里的翻滚。
血液,不知道,初云也不记得了,到底是从何时开始,需要喝着这血腥的东西,维持自己的心脏不要那么快的萎缩下去。
“喝口水漱漱。”骨瓷杯中盛着水,放在了锦绣的嘴边。
接过,漱口,初云这才觉得舒服了一点。
长舒一口气,握着骨瓷杯,“青衣,还有一个月我便离开摄魂宫,到时候你也离开吧。”
青衣毕竟不是摄魂宫的人,在这儿跟着自己两年也已经够久了。
“好。”淡淡的应着,“等你离开了再说吧。”言外之意,只要你还在,我就会陪着你的,一直!
“好了,我先去洗漱洗漱。”刚执行完任务,身上